住宅小区建设 住宅小区建招标公告(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
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
项目名称:
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KGC-2025-1127-0809
交易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监督部门:
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394-6225868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境内
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已由已由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411621-04-01-627955,招标人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口市扶沟县将军路东侧、立雪路北侧。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0740.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57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164.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地下室人防。
2.3项目总投资:约39000万元。
2.4计划工期:3年;
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本次招标:二标段监理标
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二标段监理:本次招标要求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4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 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栏被标注为异常情况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年 11 月27 日00时00分至2025 年12月4日23时59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9 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扶沟县境内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5518161888
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302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94-7866627
监督部门: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6225868
附件:
监理招标文件-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1).doc
招标公告.pdf
议、投投诉登录入口开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1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202.招标文件213.投标文件224.投标245.开标256.评标257.合同授予2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9.纪律和监督2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评标办法前附表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一部分协议书33一、工程概况33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33四、总监理工程师33五、签约酬金33六、期限34七、双方承诺34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34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34八、合同订立34第二部分通用条件35第三部分专用条件44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44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48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48第五章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33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7二、授权委托书58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59四、监理大纲60五、项目管理机构62六、资格审查资料65第1章招标公告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已由已由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411621-04-01-627955,招标人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周口市扶沟县将军路东侧、立雪路北侧。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0740.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57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164.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地下室人防。2.3项目总投资:约39000万元。2.4计划工期:3年;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2.6标段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二标段监理标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二标段监理:本次招标要求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4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5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栏被标注为异常情况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4日23时59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扶沟县境内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5518161888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302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394-78666279.监督人监督部门: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394-62258682025年11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扶沟县境内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5518161888 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302室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94-78666271.1.4项目名称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1.1.5建设地点周口市扶沟县将军路东侧、立雪路北侧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1.3.2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1.3.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2标段:详见公告财务要求:详见公告信誉要求:详见公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详见公告其他要求: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勘察□组织,踏勘时间: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2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小写)贰万元整(大写)2标段保证金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铁路支行(1717020438000730123)][中原银行周口中心支行(411602010170003001114537)][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888100170065477)] 注: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办理电子保函业务。注: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2.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按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竞买)保证金交退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则从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2022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必须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为“*.zktf”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7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kzf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 份,U盘投标文件 1 份(pdf版电子文档)4.2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k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 2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 人,共 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根据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0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报价要求本工程设招标人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控制价在网上下载。10.2确定中标人根据《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10.3监理资金拨付具体支付由监理合同条款约定。10.4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需提供承诺)10.5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其他内容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申诉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7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是1)签章要求:不得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电子签章 2)排版要求:正文(不含图、表)采用 A4 大小,页边距均为2.5 厘米。需设置目录、页码,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各级标题及正文所有内容的字号均为仿宋“小四”号字,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2磅,不得出现手写或彩色字体; 3)图表要求:所有图表一律采用电脑绘制,大小不限; 4)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10.8定标1. 本招标项目根据《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另行通知,因中标候选人联系方式不正确或者无人接听导致未能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评定分离特别规定1)定标办法:(1)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2)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3)3-10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0名中标候选人。2)定标前定标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定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核查内容包括:( 一)投标报价;(二)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履约评价等级;(三)企业资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类似企业工程业绩: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五)企业荣誉;(六)招标人对企业及项目班组(团队)的认可;(七)有关标后服务;(八)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九)有无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规行为。还应包括中标候选人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财务状况、社保信息、信誉要求、信用信息、履约能力、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及其他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所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以上核查资料扫描件须放在投标文件中,本次核查不需要进行考察或质询。3)定标会中标候选人答辩要求:无需答辩3.定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4.1招标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曾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5.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6.定标程序6.1、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不能按时定标的,及时告知各投标人延迟原因及新的定标时间。定标会议地点设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定标委员会组长介绍与会人员情况;(二)行政监督部门宣读定标纪律要求;(三)招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四)评标委员会组长或代表介绍评审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提醒注意事项等;(五)定标委员会成员提问,相关人员解答;(六)非定标相关人员离场(不含监督人员);(七)定标委员会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八)形成定标报告。6.2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7.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 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8.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9.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承诺)。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组织机构管理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12.投标文件编制需要结合评分办法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3.因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均需登陆系统提出,在开标结束之前,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文字提问给主持人提问,主持人回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视同承认开标记录。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本项目中标单位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须对本项目提供五年无偿保修。(出具承诺)15.(1)系统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填写含税投标总报价。本项目投标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如果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为准。(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周发改公管办【2025】260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6.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需本公司员工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签章)、劳务合同及公司缴纳社保(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和缴费凭证需网上能查到)原件递交,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受理。17.开标时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的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情况。18.强化合同约束,对不按合同履约的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进行警告或终止合同。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督促招标人在竣工验收10日内对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撰写履约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明确“好、中、差”等级。评价结果为“中” 以下的,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差”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履约评价报告同步报发展改革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9.投标文件内应附投标清单编制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应附委托协议书、编制单位营业执照及编制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0.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如中标后,将确保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列人员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计划到岗履职,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计划到岗履职,甲方有权进行警告或终止合同,否则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无条件承担。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或更换名单内任何人员。如若实际情况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一致,一经查实将上报监督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21.补充前附表10.4项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2.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一 、正常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次工作日,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2.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次工作日,系统自动提交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合同在线签订的。如果招标人在线签订交易合同,中标人合同在线签章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2)合同线下签订的。如果招标人已线下签订纸质合同的,招标人将纸质合同上传至交易系统,由中标人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退还信息。二 、特殊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1.未进入开标程序、未进入评标程序或进入评标程序但未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招标异常”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2.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因故废标的项目,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提交“招标异常”后,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在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时一并自动退回。4.投标人交错投标保证金账号的,其款项在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时一并自动退回。5.因投标人的名称、开户行等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况,会导致系统无法完成自动退款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变更材料,申请人工退款。三、退还保证金流程如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3.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1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工程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河南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图纸;(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凭CA数字证书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但不得留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有串标嫌疑。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文件在网上公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修改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监理大纲;(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价格应是监理服务期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任务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所提供的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了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3.2.2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按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竞买)保证金交退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为“*.zktf”。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4.1.1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的递交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3投标人因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5.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解密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需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人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方式,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本招标标段根据《周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出现以上任何一款现象者,按废标处理。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除开标、评标期间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项目总监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监控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质量监控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1 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监理大纲:40分项目管理机构:15分企业业绩:5分服务承诺: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当所有有效投标人大于五家(不含五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价×100%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3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偏差率每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1%,扣 1分,扣完为止。 ①分值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②中间值计分按直线插入法计算。2.2.3(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质量控制措施(5分)质量控制措施很全面,有针对性得3-5分 质量控制措施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2~3分 质量控制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得0~1分工期控制措施(5分)工期控制措施很合理、保证措施很得力得 3~5分工期控制措施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得力 得2~3分工期控制措施不合理、保证措施不得力得0~1分 投资控制措施(5分)投资控制措施很全面,有针对性得 3~5分投资控制措施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 2~3分投资控制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得0~1分合同管理措施(5分)合同管理方法与措施有针对性得3~5分合同管理方法与措施较有针对性得 2~3分 合同管理方法与措施没有针对性得0~1分信息管理措施(5分)信息管理方法与措施有针对性得3~5分信息管理方法与措施较有针对性得 2~3分 信息管理方法与措施没有针对性得0~1分工程安全监督措施(5分)工程安全监督有效性强得3~5分工程安全监督有效性较强得2~3分 工程安全监督有效性强差得0~1分对影响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关键问题的理解程度(5分)对影响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关键问题的理解程度透彻得3~5分 对影响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关键问题的理解程度较透彻得2~3分对影响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关键问题的理解程度不透彻得0~1分旁站监理规划(5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3~5分较为科学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得2~3分不科学合理、没有一定针对性得0~1分 以上评审项,缺项的该小项得0分。2.2.3(3)项目管理机构(15分)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名符合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加2.5分,最多加5分。0-5分项目监理人员配置每增加1名符合要求的监理员加2分,最多加4分。 0-4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各级岗位职责齐全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0-6分2.2.3(4)企业业绩(5分)2022年1月1日以来监理合同金额≥100万的类似工程企业业绩得5分(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0-5分2.2.3(5)服务承诺(10分)1、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0-3分)2、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保修期间服务承诺;(0-3分)3、对本项目以及对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条实质性的可行性的合理化建议,得1分,最多得4分0-10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1.1.1.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企业资信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企业资信情况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2.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签到(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主动出示专家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监管工作人员确认其身份后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参加评标。(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3)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第二章6.1.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3.1.2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及负责人职责(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①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②负责清标、修正;③在评审中出现不同意见时进行复核,组织讨论。④整理编写评标报告。3.1.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本工程的招标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合同条件,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对“通过”、“不通过”的意见有分歧的,以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专家三分之二以上的意见作为结论意见。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5)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的要求。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投标报价(修正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投标人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电子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评标结果3.7.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无。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四控、两管、一协调”。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相关工程建设标准。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全面控制。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签订合同后五天提供监理规划细则一份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2. 办公设备3. 交通工具4. 检测和试验设备第五章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委托监理的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2、监理工作主要内容2.1工程施工质量控制2.1.1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2.1.2建立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2.1.3督促承包商健全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2.1.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1.5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2.1.6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2.1.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2.1.8审核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并经委托人同意;2.1.9进行质量技术鉴定;2.1.10组织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单项工程的质量评定;2.1.11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有关工程质量的动态情况;2.1.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1.13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1.14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质量标准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验收条件。2.2工程施工进度控制2.2.1编制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2.2.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道图计划;2.2.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2.2.4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控制,定期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对施工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2.2.5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施工进度的动态情况。2.3工程施工投资控制2.3.1编制工程施工年、季、月资金使用计划;2.3.2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各项变更;2.3.3对主要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2.3.4核实确认承包商已完工程量,及时签认工程进度款付款凭证;2.3.5对工程建设投资实施动态控制,对实际投资与合同价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2.3.6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加强主动监理,减少工程索赔;2.3.7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有关工程建设投资的动态情况;2.3.8编制工程施工结算文件。2.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2.4.1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安全施工措施;2.4.2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施工措施;2.4.3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4.4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4.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自查工作。2.5工程建设合同管理2.5.1协助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5.2审核分包商资格;2.5.3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2.5.4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施工合同纠纷;2.5.5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2.6工程施工信息管理2.6.1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质量信息、进度信息、投资信息、合同管理信息,为各项决策提供服务;2.6.2利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工程施工信息档案。2.7协调工程施工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2.7.1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施工外部关系;2.7.2协调工程施工中委托人、设计单位、承包商之间的关系。2.8工程竣工后,依据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向委托人提供监理合同规定套数的完整的监理数据。3.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监理大纲;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根据已收到的贵方的标书项目标段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数据,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与设备,投标报价为:大写:,小写:元。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5.我方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数据;6.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9.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10.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及标段投 标 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投标报价(元)大写: 小写: 质量监控目标监理服务期计划进驻日期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 日内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附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及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13.2四、监理大纲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能力,结合对本项目的特点的理解,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提出监理工作大纲,建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并在附表内填上相应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三、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五、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及环境控制措施。六、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七、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八、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九、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十、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十一、其他。附表:拟配置本工程的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专业年限(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姓 名年龄性 别电话监 理资 质文化程度专业职 务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日期证号工 作 简 历 附:职称证书(如有)、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拟派监理人员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从事专业何时从事监理工作注册监理工程师类别证号附:职称证书(如有)、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总监理工程师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万元)合同价(万元或%)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实现情况项目描述备注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四)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万元)合同价(万元或%)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实现情况项目描述备注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七、其他材料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书建议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我单位所投工程,在此郑重承诺:1、保证此投标文件中所附企业资料复印件均真实有效且与原件无误,否则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2、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配备人员组织进场,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3、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设备表组织进场,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4、若我单位中标,保证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格标准,且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监理目标,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5、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将工程产生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缴纳至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已由已由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411621-04-01-627955,招标人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周口市扶沟县将军路东侧、立雪路北侧。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0740.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57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164.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地下室人防。2.3项目总投资:约39000万元。2.4计划工期:3年;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2.6标段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二标段监理标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二标段监理:本次招标要求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4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5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栏被标注为异常情况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4日23时59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扶沟县境内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5518161888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302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3947866627监督部门: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394-6225868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已由已由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411621-04-01-627955,招标人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周口市扶沟县将军路东侧、立雪路北侧。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0740.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57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164.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地下室人防。2.3项目总投资:约39000万元。2.4计划工期:3年;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2.6标段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二标段监理标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二标段监理:本次招标要求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4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5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栏被标注为异常情况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4日23时59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扶沟县境内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5518161888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302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3947866627监督部门: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394-6225868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已由已由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411621-04-01-627955,招标人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周口市扶沟县将军路东侧、立雪路北侧。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0740.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57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164.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地下室人防。2.3项目总投资:约39000万元。2.4计划工期:3年;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2.6标段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二标段监理标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二标段监理:本次招标要求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4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5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栏被标注为异常情况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4日23时59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扶沟县境内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5518161888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302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3947866627监督部门: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394-6225868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周投上和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已由已由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411621-04-01-627955,招标人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周口市扶沟县将军路东侧、立雪路北侧。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0740.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57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164.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地下室人防。2.3项目总投资:约39000万元。2.4计划工期:3年;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2.6标段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二标段监理标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二标段监理:本次招标要求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4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5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栏被标注为异常情况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4日23时59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周口市政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扶沟县境内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5518161888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302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3947866627监督部门: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394-62258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宅小区建设 住宅小区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