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5)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_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605-05-01-693187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内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省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包含继续教育大楼、实训楼E栋、现代产业学院大楼三个新建子项,建设项目的总投资为26032.07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5900㎡,总建筑面积约58359.95㎡,其中地下室面积为7418.76㎡。 (1)继续教育大楼:地下1层,地上12层,规划用地面积2900㎡、总建筑面积22575.08㎡,其中地下室面积2451.57㎡。地下室为人防工程,包含停车场、后勤用房,其余主要用于开展环保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学术活动、国际交流、学生活动、创新创业、继续教育服务,建成后可同时满足1056名培训学员同时培训学习需求; (2)实训楼E栋:地下1层、地上12层,规划用地面积6000㎡、总建筑面23620.33㎡,其中地下室面积2834㎡。地下室为人防工程,包含停车场、后勤用房,其余主要用于实训教学和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建成后可同时满足4500 名学生同时实训的需求; (3)现代产业学院大楼:地下1层,地上4层(含连廊),规划用地面积7000㎡、总建筑面积12164.54㎡,其中地下室面积2133.18㎡,约3500名师生同时进行校企合作“教、学、做”理实—体化实践教学、产教融合交流、教育教学研究的需求。 2.承包方式: 设计费:固定折率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其他 建安工程费:▇固定折率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包含继续教育大楼、实训楼E栋、现代产业学院大楼三个新建子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内容
投标人根据可研报告、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地质勘察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方案设计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规划和校区总平面设计等有关资料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与勘察单位及设计单位的对接协调、包控制投资、包项目协调管理、包报建及验收审批手续办理、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备案、包保修。
工期(交货期)
573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304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2.1和2.2资质。 2.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师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2.2工程施工资质: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省外进粤企业分别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投标人业绩要求: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9.1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7亿元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9.2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1.7亿元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
其他要求: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7.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备案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7.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备案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除外)。 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11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11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
2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
招标人联系人
岑老师
联系电话
0757-8177363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卢工
联系电话
0757-8123729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不属于“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的范畴。 5.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8.前期服务机构: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招标文件(上网版)ok.pdf
招标公告.pdf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人: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20年11月26日1目录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第一章致投标人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明的内容为准。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第[]项修改为:[]。□增加第[]项:[]。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1.2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2.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显示不一致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1.2.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初步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2.3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2.7.1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相互串通投标:2.7.2.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2.7.2.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7.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2.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2.7.3.1投标文件加盖的是其他投标人的公章。2.7.3.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项目管理人员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7.3.3两家以上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递交、领取。2.7.3.4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人员互相任职或者工作。2.7.3.5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2.7.3.6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办公地址(场所)。2.7.3.7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确认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2.7.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2.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2.7.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7.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7.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7.4.5经查实有利用、冒用领导干部名义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7.4.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7.5.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2.7.5.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2.7.5.3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2.7.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标准。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8.1投标人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此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认定,其中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近3年”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进行计算);2.8.2投标人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本招标项目行业领域发生过拒不履行合同或者履约评价不合格(“近2年”以履约评价时间为准进行计算);2.8.3投标人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佛山市招标投标活动中提出两次以上投诉但查无实据(“近1年”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投诉处理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进行计算);2.8.4投标人因串通投标、采用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2.8.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严重影响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2.9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10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要求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2.11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2.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2.1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2.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第[]项修改为:[]。□增加第[]项:[]。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定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影响中标结果的;2.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2.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2.7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2.8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第一章致投标人特别提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已在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明之处,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以不记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或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举证,提出投诉。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务必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招标文件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技术咨询。因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成功上传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应通过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对接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签字、盖章。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开标会现场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资项目代码2307-440605-05-01-693187招标条件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4]189号)批准(备案)建设。2.本招标项目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审[2024]189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投资项目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包)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更正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构成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补助62%,学校自筹38%招标范围及规模1.项目建设规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包含继续教育大楼、实训楼E栋、现代产业学院大楼三个新建子项,建设项目的总投资为26032.07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5900㎡,总建筑面积约58359.95㎡,其中地下室面积为7418.76㎡。(1)继续教育大楼:地下1层,地上12层,规划用地面积2900㎡、总建筑面积22575.08㎡,其中地下室面积2451.57㎡。地下室为人防工程,包含停车场、后勤用房,其余主要用于开展环保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学术活动、国际交流、学生活动、创新创业、继续教育服务,建成后可同时满足1056名培训学员同时培训学习需求;招标范围及规模(2)实训楼E栋:地下1层、地上12层,规划用地面积6000㎡、总建筑面23620.33㎡,其中地下室面积2834㎡。地下室为人防工程,包含停车场、后勤用房,其余主要用于实训教学和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建成后可同时满足4500名学生同时实训的需求;(3)现代产业学院大楼:地下1层,地上4层(含连廊),规划用地面积7000㎡、总建筑面积12164.54㎡,其中地下室面积2133.18㎡,约3500名师生同时进行校企合作“教、学、做”理实—体化实践教学、产教融合交流、教育教学研究的需求。2.承包方式:设计费:□固定折率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其他建安工程费:▇固定折率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包含继续教育大楼、实训楼E栋、现代产业学院大楼三个新建子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内容投标人根据可研报告、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地质勘察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方案设计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规划和校区总平面设计等有关资料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与勘察单位及设计单位的对接协调、包控制投资、包项目协调管理、包报建及验收审批手续办理、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备案、包保修。工期(交货期)合同总工期为573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联合验收合格之日止(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价确定并签订预算价补充协议、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所有手续时间)。其中:(1)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完成预算编制。(2)施工工期:528个日历天,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联合验收合格之日止(联合竣工验收预计40日历天,具体以有关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并通过为准)。注:总工期已包含休息日、节假日、基槽验收、桩基检测等各种验收和检测时间等。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而延长工期(交货期)(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如发包人有需要分阶段进行施工图报审或分阶段报建的,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041.70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含深化设计和竣工图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92.98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098.54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86.45万元);相关建设工程临时设施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50.18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临时办公板房、材料样板间、材料见证取样仓库,项目指挥部(均含水电通风空调等安装工程),地下管线迁移,温室大棚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外国或澳门、台湾、香港的设计企业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4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1.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2.1和2.2资质。2.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师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2.2工程施工资质: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省外进粤企业分别提供)5.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5.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6.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兼任。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7.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备案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7.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备案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除外)。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8.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8.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8.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8.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9.1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7亿元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可。9.2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1.7亿元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7.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8.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相关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能清晰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对应的相关专业及有效期。9.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7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11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发布公告媒介(公开招标适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ywtb.gzggzy.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招标人联系人岑老师联系电话0757-81773633招标人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卢工联系电话0757-81237291招标代理传真0757-86368680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电话0757-86286106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4.本招标项目不属于“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的范畴。5.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8.前期服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025年11月26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2023]38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一、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盖章即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1.1.5建设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备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工作内容。1.3.2计划工期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资质、信誉要满足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分工对应的招标文件要求。联合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注:联合体投标人全称格式: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投标人自行实地了解、勘察现场情况,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以对现场不熟悉而提出增加费用。□组织,踏勘时间:另行通知踏勘集中地点:另行通知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提问一律不得署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不免除中标人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具体详见合同约定。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充公告、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补充公告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补充公告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招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3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4投标报价的要求(1)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相关建设工程临时设施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2)本项目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为:207375300(元);其中,设计费风险控制价为:2636820(元),建安工程费风险控制价为:198886860(元),相关建设工程临时设施费风险控制价为:5851620(元)。注:1.风险控制价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调10%~15%(设计和施工的下调比例一致),当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现金转账、保函等形式的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2.低价风险担保在项目验收后30日内进行退还。若使用现金转账方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将一并退回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形式。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①具体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有关指引。②投标人必须提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事宜,且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先咨询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缴纳方法,否则需自行承担保证金无法成功缴纳的风险。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具及递交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4)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注:①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②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③投标人提供的保函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上述金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除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除外),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如有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公章。4.1.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或纸质投标保函的情况)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1)资信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封套注明内容如下(项目名称)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1.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或纸质投标保函的情况)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定标文件。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3.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5.2开标程序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称;(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投标总报价(含工程设计费报价和建安工程费报价);f工期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具体内容以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5)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等方式从合理平均值、综合平均值中随机抽取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将进入经济标评审环节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依据计算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最后依据评标基准价确定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6)下浮率K:以0.2%为一档等差增序排号,开标时通过随机抽取3个不同数值,3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k,k四舍五入精确到0.01%。(7)F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等方式,从【0.4、0.45、0.5、0.55、0.6、0.65、0.7、0.75、0.8】9个数字中抽取产生。(8)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9)备用光盘的读取按“10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10)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后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1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5)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9人,其中评标专家6人,招标人代表3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法人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2名),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注:大型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专家抽取地域范围应当不少于珠三角九个城市。6.2.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构成:共7人,其中招标人7人,项目使用单位0人。2.定标委员会成员于定标当日,由招标人从2倍以上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2.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合条件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定标委员会组长从定标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产生。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5名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定量评审。定标办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及定标办法7.2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公示期限:3日(最后一日须为工作日)。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9.2保修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9.3承包方式: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相关说明等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本项目设计部分设计费结算价为中标设计费总价包干;工程施工部分以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价格作为结算基准价乘以中标折率进行结算(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下浮结算)。中标折率=建安工程费中标价/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00%。9.4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5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收费标准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发票。9.6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3套。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除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除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3.(重要风险提示)备用光盘。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载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设计方案文件光盘及揭晓文件光盘除外)。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3条。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电子招标投标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4.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5分钟。(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设计方案文件光盘及揭晓文件光盘除外),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揭晓文件光盘需完成设计方案评审后再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启),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注: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以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声明》第三点的规定为准。12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通过形式评审或通过资格评审或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13施工实名制按相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14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按相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15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对该内容进行明确。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对该内容进行明确。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施工部分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设计部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4.2如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事务所性质)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6)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项目不设设计方案成果补偿。1.5.3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相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1.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自行踏勘。投标人自行实地了解、勘察现场情况,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以对现场不熟悉而提出增加费用。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项目合同条款执行(具体详见合同)。1.11.2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第一章致投标人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3款和第2.3.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2.1.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等文件。2.1.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2.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发布。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九章,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如招标文件没有格式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经济标投标书的要求填写价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详见本章3.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及内容进行编写盖章,其他格式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1.3如有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或投标人递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或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将依法重新招标。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3.5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4.4投标信息录入4.4.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要求的相关信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4.5投标文件的解密4.5.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4.5.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投标人不参加的,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5.2开标程序5.2.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2.2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5.2.3开标细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6.评(定)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6.1.4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包括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标准等,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6.1.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于约定时间到达定标室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定标会。6.3评(定)标办法、原则本项目评(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法。评标、定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4评标6.4.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中评标阶段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定标6.5.1定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中定标阶段规定的方法、定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定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不作为定标依据。6.5.2定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应当向定标委员会提供定标所需的信息,包括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及标准等,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标候选人。6.5.3定标委员会在开始定标前,应了解定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定标。6.5.4定标过程中,定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定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定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定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5.5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评审情况确定中标人后,撰写及签署定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6.5.6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评审情况确定中标人后,撰写及签署定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定标方式方法根据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执行。7.1.2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重新招标。7.2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2在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工作后,招标人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公示定标结果,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7.3中标通知7.3.1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招标人接受的国内商业银行开具。履约担保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2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8.3对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定)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定)标活动中,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定)标。8.4对与评(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定)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定)标活动中,与评(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定)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格式)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本项目招标人: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声明人:(签名)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基本存款账户(适用于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名称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的规定。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如有)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粤登记(如有)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信誉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工期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分包计划(如有)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不存在否决性条款集中载明的情形规定2.2评审标准定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分为两阶段进行,按照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本招标项目是否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款。本项目评标分值构成包括设计及施工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设计部分分值权重为45%(不低于30%且不高于50%),施工部分分值权重为55%(不低于50%且不高于70%),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评分,再乘以相应部分的权重后汇总。按如下方式计算综合总得分:综合总得分=设计部分评分×设计部分权重+施工部分评分×施工部分权重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报价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4.1第一阶段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并被判定为有效的投标人的资信标和技术标进行评审,推荐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设计部分(资信标+技术标)评审总得分×设计部分权重值+施工部分(资信标+技术标)评审总得分×施工部分权重值≥[设计部分(资信标+技术标)总分×设计部分权重值+施工部分(资信标+技术标)总分×施工部分权重值]的85%(75%~85%)。第二阶段评审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评审,按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特殊情况1.当进入第一阶段的有效投标人≥3且≤7个时,直接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2.当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人<3个时,应当选取第一阶段总得分排序前三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当出现第一阶段总得分排序前三的投标人得分相同,导致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超过3个时,推荐资信标(设计部分资信标得分×设计部分权重值+施工部分资信标得分×施工部分权重值)得分较高的;资信标得分相同的,推荐投标报价(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推荐负责□设计▇施工部分的单位诚信等级高的;诚信等级相同的,推荐负责□设计▇施工部分的单位诚信分数高的;诚信分数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3.当出现多个投标人得分相同,导致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推荐资信标(设计部分资信标得分×设计部分权重值+施工部分资信标得分×施工部分权重值)得分较高的;资信标得分相同的,推荐投标报价(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推荐负责□设计▇施工部分的单位诚信等级高的;诚信等级相同的,推荐负责□设计▇施工部分的单位诚信分数高的;诚信分数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设计部分评分细则2.2.1设计部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60分,资信标:30分,经济标:10分注:资信标权重区间为20%~30%,技术标权重区间为50%~70%,经济标权重区间为10%~20%。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开展信用评价和履约评价的行业,小型工程、中型工程施工类项目,资信标权重区间为15%~30%,技术标权重区间为5%~10%,经济标权重区: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307-440605-05-01-693187招标条件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4]189号)批准(备案)建设。2.本招标项目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审[2024]189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投资项目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包)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口更正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构成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补助62%,学校自筹38%招标范围及规模1.项目建设规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包含继续教育大楼、实训楼E栋、现代产业学院大楼三个新建子项,建设项目的总投资为26032.07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5900m,总建筑面积约58359.95m,其中地下室面积为7418.76m。(1)继续教育大楼:地下1层,地上12层,规划用地面积2900m、总建筑面积22575.08m,其中地下室面积2451.57m。地下室为人防工程,包含停车场、后勤用房,其余主要用于开展环保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学招标范围及规模术活动、国际交流、学生活动、创新创业、继续教育服务,建成后可同时满足1056名培训学员同时培训学习需求;(2)实训楼E栋:地下1层、地上12层,规划用地面积6000m、总建筑面23620.33m,其中地下室面积2834m。地下室为人防工程,包含停车场、后勤用房,其余主要用于实训教学和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建成后可同时满足4500名学生同时实训的需求;(3)现代产业学院大楼:地下1层,地上4层(含连廊),规划用地面积7000m、总建筑面积12164.54m,其中地下室面积2133.18m,约3500名师生同时进行校企合作“教、学、做”理实一体化实践教学、产教融合交流、教育教学研究的需求。.2.承包方式:设计费:口固定折率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口固定费率包干,口其他建安工程费:■固定折率包干,口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口固定总价包干,口成本加酬金,口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包含继续教育大楼、实训楼E栋、现代产业学院大楼三个新建子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内容投标人根据可研报告、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地质勘察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方案设计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规划和校区总平面设计等有关资料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与勘察单位及设计单位的对接协调、包控制投资、包项目协调管理、包报建及验收审批手续办理、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备案、包保修。工期(交货期)合同总工期为573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联合验收合格之日止(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价确定并签订预算价补充协议、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所有手续时间)。其中:(1)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完成预算编制。(2)施工工期:528个日历天,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联合验收合格之日止(联合竣工验收预计40日历天,具体以有关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并通过为准)。注:总工期已包含休息日、节假日、基槽验收、桩基检测等各种验收注:总工期已包含休息日、节假日、基槽验收、桩基检测等各种验收2和检测时间等。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而延长(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如发包人有需要分阶段进行施工图报审或分阶段报建的,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041.70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含深化设计和竣工图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92.98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098.54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86.45万元);相关建设工程临时设施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50.18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临时办公板房、材料样板间、材料见证取样仓库,项目指挥部(均含水电通风空调等安装工程)地下管线迁移,温室大棚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口否。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外国或澳门、台湾、香港的设计企业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4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1.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2.1和2.2资质。2.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师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3:定。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2.2工程施工资质: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省外进粤企业分别提供)派)5.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委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5.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6.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兼任。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7.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备案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7.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备案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除外)。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8.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8.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8.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8.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9.1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7亿元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可。9.2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1.7亿元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证照打印件。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7.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8.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相关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能清晰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对应的相关专业及有效期。9.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月27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8年12月1日1时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时间2021年1月1日时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发布公告媒介(公开招标适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ywtb.gzggzy.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招标人联系人岑老师联系电话0757-81773633招标人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编528200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卢工联系电话0757-81237291招标代理传真0757-86368680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电话0757-86286106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4.本招标项目不属于“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的范畴。5.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8.前期服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日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年1月26日10.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2023]38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11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一、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盖章即可。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EPC工程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