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融合法庭二期设备招标公告(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5)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二期设备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7日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的融合法庭二期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二期设备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305号

3、委托代理编号:9548-20251119-499

4、采购项目预算:1,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899,980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二期设备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500,000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二期设备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5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1月27日 至2025年12月04日,
全天, 在
http://www.hns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hns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网上提交

3、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0: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邓先生

2、电话:0731-88983691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3)联系人:邓先生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89836915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韶山北路391号汇财中心1002室

(3)联系人:胡珉搏、曹新权、伍泽一、高枫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5868178、18707490026

(6)电子邮箱:2408323886@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3)电 话:4009980000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招标正文.doc
招标正文.doc

省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货物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二期设备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305号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745采购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年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须知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17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8六、中标信息公布20七、询问与质疑20八、合同签订21九、政府采购政策22十、其他规定23第三章资格审查251.资格审查主体252.资格审查253.资格审查结果26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7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7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91.评标方法292.评标程序29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94.投标文件的澄清29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06.推荐中标候选人307.复核308.编写评标报告319.停止评标3110.无效投标和废标3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1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2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3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5第五章采购需求45一、项目概况45二、技术依据45三、采购内容及要求45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7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7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0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5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6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9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70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71附件1授权委托书71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2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73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75附件4联合体协议76二、投标保证金77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77二、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78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78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79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0五、投标函81六开标一览表83六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教材图书采购)84七分项报价明细表85八商务要求响应86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87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88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89十二商务偏离表90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1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92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93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4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5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96第三部分(技术文件)102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103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104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105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106十八技术偏离表107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8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091.第一章投标邀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二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二期设备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305号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1745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1岳麓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二期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11000000.00899980.0013499.7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自动获取时间)起至(自动获取时间)截止。2.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QQ:484765148。(2):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七、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岳麓区人民法院(2)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3)联系人:邓先生(4)电话:0731-898369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韶山北路391号汇财中心1002室(3)联系人:胡珉搏、曹新权、伍泽一、高枫(4)邮编:/(5)电话:0731-85868178、18707490026九、其它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保证金账号:(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2、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亭支行银行账号:43001769061050000879财务部联系人、电话财务部联系人:张女士财务电话:0731-85868178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二期设备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 (/)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拒绝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包接受☑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包1:采购预算:1000000.00元,最高限价:899980.00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含分包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 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 附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 (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书面声明);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 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的投 标截止时间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第14.1(3)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无。2、/……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需供应商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包01为0元;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分包要求:无。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7.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六十八条规定。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详见投标邀请通讯地址:详见投标邀请七、合同签订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需要九、其他规定第34.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第35.1款其他规定1、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甄别确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4)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应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进行投标。(5)本项目格式文件中要求的所有签章均为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章、授权代表签章等)。 (6)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为准。 2、本章第34.1款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定模板,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打印一正二副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2.第二节投标须知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二、商务偏离表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包含:13-1中小企业声明函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十四、技术文件封面十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八、技术偏离表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6.六、中标信息公布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7.七、询问与质疑28.询问与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2.8.八、合同签订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9.九、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32.3.1.1在采购货物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1.3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4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2.10.十、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代理服务费34.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2.0.1.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2.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0.3.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服务中配套货物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高清庭审主机。(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 修正。投标 人应对修正进行签字确认,如不确认, 将视为无效投标。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二)工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相应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第5.3(3)项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 十八条规定。第10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2.1.1.评标方法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2.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2.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2.4.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3.2.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3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3.2.6.6.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2.7.7.复核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3.2.8.8.编写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9.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10.10.无效投标和废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1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s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3.4.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范围ZFCG-2025-1745-01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0.5商务部分0.2价格部分0.3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环境加分0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性能参数60完全满足所有技术指标要求的计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对产品参数的描述及提供产品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标▲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6分,一般性参数不满足的有一项扣3分,最多扣完本项60分为止。(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证明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的或应答缺项,则视同不满足处理)。产品质量110投标人所投语音识别授权软件需接入到人民法院人工智能感知平台,两者结合后对中文标准普通话的实时识别,声源取自近距离麦克风收音,识别准确率99%(含)及以上的计10分,97%(含)-99%的计6分,95%(含)-97%的计2分,其余不计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产品质量26投标人所提供的智能媒体主机设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备CMA认证的(含电磁兼容描述)试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告中需提供12通道音频采集声卡主机实物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计6分,否则不计分。产品质量34投标人所投摄像机产品支持区域关注度功能,可设置区域类型为区域人员数量/人员停留时长,关注区域可自定义名称和报警间隔时长,计4分,其他不计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建设方案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建设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需包含:①现状分析、②需求分析、③必要性、可行性分析、④系统总体框架、进行综合评审,内容欠完善、不合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有缺陷、漏项、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欠完善、不合理是指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售后服务方案6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保修期及应急维修时间安排、质保期外的维修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承诺)进行比较,内容欠完善、不合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有缺陷、漏项、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欠完善、不合理是指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培训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出培训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包括①培训安排、②培训内容、③培训计划、④培训方式、⑤培训流程、⑥培训质量保障等。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内容欠完善、不合理、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有缺陷、漏项、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欠完善、不合理是指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逻辑不通,文字内容不能清楚表达意图;内容脱离了该项目实际情况;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不符,或与行业惯例不符;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错误或前后内容不一致甚至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企业质量15投标人或所投融合法庭厂商提供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一级(安全集成);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一级(安全运维);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一级(软件安全开发),共15分,每提供1个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计5分,不提供不计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制造商实力151、投标人或所投融合法庭厂商能够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双模认证SPCA(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和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5级的得15分,4级得10分,3级得5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综合能力201、投标人所投电源时序器产品制造商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计分:(1)是省级以上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计10分,须提供证书或官网截图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具有CNCA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证、符合GB/T 23331-2020/ISO 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0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配备401、项目经理具备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计10分;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处理技术中级工程师证书计10分,具有保密培训证书的计10分;(此小项共20分。)3、团队成员中团队成员中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证书计5分;具有保密培训证书的计5分;以上证书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计分。类似业绩10提供2022年10月以来投标人完成的同类融合法庭或法庭信息化改造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10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的,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的,将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设置的价格优惠比例对报价进行价格调整,用调整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4.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岳麓区人民法院人案矛盾极为突出,近年来,本院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收、结案数及法官年人均结案数稳居全省法院前列,人均结案数超出全省平均水平3倍。人案矛盾十分突出,融合开庭需求旺盛,庭审场所不够,已无法满足庭审需求。融合法庭旨在于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不断提升法院在线服务能力,构建庭审融合框架应用体系,逐步向一体化、集成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变。以“数字融合”为根本,优化整合各项庭审功能,包含音视频采集模块、音视频处理模块、桌面终端设备、法庭显示模块等,以法官使用需求出发,整合法庭各个模块之间的关联性,提升软件应用的易操作性、功能及操作的一致性。二、技术依据《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参考模型》(GB/T35589-2017);《信息技术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功能要求》(GB/T37722-2019);《信息技术大数据大数据系统基本要求》(GB/T38673-2020);《信息技术大数据接口基本要求》(GB/T38672-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通用要求》(GB/T39276-2020);《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审查规范》(DB43/T2313-2022);《人民法院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FYB/T_53001-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要求》;《FYB/T_59006-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使用和管理要求》;《FYB_T_52038-2020_智能庭审应用技术要求》;《FYB_T_54001-2021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等。三、采购内容及要求序号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一融合法庭标准模块1融合法庭能力支持本地庭审、远程提讯、远程庭审业务场景,具有案件排期、录播管理、开庭公告、电子质证、信息研判、系统运维等功能。配合庭审客户端,实现法庭管理、电子笔录、智能交互等功能。支持法官和书记员庭后对庭审音视频、运营数据进行集中管理,提供庭审回溯、实时庭审功能。套42高清庭审主机1、视频输入:≥8路视频流输入,≥4路HDMI/SDI/DVI/DP本地输入,≥4路网络视频流输入2、视频输出:≥4路HDMI/SDI/DVI/DP,≥4路网络视频流输出3、视频分辨率:最大应分辨率≥1920×10804、画面合成:≥6路视频源画面合成能力,提供2/4/6/8多种模式选择,合成分辨率≥1080P,支持本地、网络视频流混合录制。5、视频编码格式:H.264、H.2656、音频输入:≥4路本地音频输入,≥8路网络音频流输入7、音频输出:≥2路本地音频输出,≥4路网络音频流输出8、音频编码格式:至少支持G.711、AAC 9、音频处理:支持语音激励、按席位混音编组、自动反馈抑制、自动回声消除、自动噪声消除10、其他协议支持:HTTP、RTSP、H323、SIP11、视频编解码:最高可支持≥4K60视频编解码;支持最大≥4路1080P60编码,同时最大≥4路1080P@60解码;或者8路1080P@30编码和8路1080P@30解码;12、显示终端:内置视频分割功能,可实现单分屏、双分屏、三分屏、九分屏、十六分屏等单画面/画中画/画外画合成、字幕叠加13、编解码率:最大16路1080P编解码,每路512Kbps~16Mbps14、视频处理:支持视频分辨率适配、切换、分配、画面分割、字幕叠加、图像参数调节15、网络接口:≥1路LAN口。16、录播功能:最大≥4路本地录制码流(或者录制≥1路4K画面),录播文件格式为MP417、内置硬盘:≥2TB监控级硬盘。18、质保期要求免费质保五年。台43高清摄像机1、≥400万像素,最大分辨率≥1920×1080,输出帧率≥60帧/秒2、光学变焦倍率:≥12倍3、视频编码格式:H.264、H.2654、输出接口:HDMI/DVI/DP、RJ45、RS4855、含支架、电源6、自动聚焦:先进的自动聚焦算法使得镜头快速、准确、稳定地完成自动聚焦。7、低噪声高信噪比:低噪声 CMOS 有效地保证了摄像机视频的超高信噪比。采用先进 的 2D、3D 降噪技术,进一步降低了噪声,同时又能确保图像清晰度。8、多种视频压缩标准:支持 H.265/H.264 视频压缩;9、多种网络协议:支持 ONVIF、GB/T28181、RTSP、RTMP 协议,同时支持 RTMP 推送 模式,轻松链接流媒体服务器(Wowza、FMS);支持 RTP 组播模式。支持网络全命令 VISCA 控制协议。10、多种控制协议:支持 VISCA、PELCO-D、PELCO-P 协议,支持自动识别协议。支持 网络全命令 VISCA 控制协议。▲11、具备较好的防护性能环境适应性,支持IP67,6kV防浪涌,工作温度范围可达-50℃-70℃(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此功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质保期要求免费质保五年。台164智能庭审终端(无纸化)法官端硬件参数:1、一体显示屏:29寸高亮真彩液晶宽屏,屏分辨率≥2560×1080dpi,屏幕对比度≥1000:1,可视角度89/89/89/89 (Typ.),显示区域≥672.768(H)×283.824(V) mm,信号系统LVDS (4 ch, 8-bit),刷新频率60HZ,面板亮度300 cd/m²。2、一体触摸屏:29寸G+G电容屏,分辨率≥2560×1080,支持10点触控,感应力度≤10g,触摸反应时间≤5ms,动态对比度:100000:1,单点触摸寿命超过500万次,手写流畅度高;触摸屏表面必须镀光滑膜,便于触摸笔书写,笔写顺畅无断点;触摸屏需防水、防电磁干扰、定位精度高。3、外观设计:整屏尺寸≤695*330*23mm(长宽厚),边缘弧形倒角平整,可折叠式设计,屏体和底座采用高强度支撑阻尼,底座≥70KG公斤力支撑屏体,屏体悬空任意角度可固定;触摸笔可挂于屏体耳朵位置;支持单手轻松抬起屏幕。4、材质:产品全身为高档铝合(固定屏体外壳为铝合金一体成型,无任何钣金拼缝),屏体外部无任何可见内部功能模块的连接线及螺丝螺帽等,支持钢琴烤漆,颜色可供选择。5、工艺处理:铝合金表面采用细磨砂处理,终端先用机械抛光,再进行电抛光,可达到既光又亮,高钝度的铝合金通过二次抛光可以非常光亮,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阳极氧化处理,光亮可保持持久不变;铝合金背板及主机及支撑杆都需经过二次氧化,确保铝合金着色均匀、耐磨性强、抗腐蚀性强等。 6、系统配置:国产化CPU,≥8核,≥2.3GHz,内存:≥8G,硬盘:≥256G SSD,系统主机搭载国产化V10正版操作系统平台,自带wps,ofd正版软件,支持网络唤醒,自带电容触摸笔,主机与屏体一体化结构(主机与屏体无任何连接线)。7、底座主机支持一路HDMI信号输入,支持一路HDMI信号输出(可同显),摄像头像素≥500万。软件功能:可为法官提供无纸化庭审相关功能,具备查看笔录、查看卷宗、卷宗标记、卷宗同屏、卷宗授权、卷宗回传、音视频材料播放、查看庭审画面等功能,可对接实现类案查询、法条查询功能。▲1、统一入口:入口式首页设计,为从首页快速进入具体场景,提供在首页展示待办事项,并支持从待办事项快速进入具体事项处理页面。(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功能截图,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此功能。)(1)流程指引:对庭审各环节、各类场景提供了丰富的流程指引功能。(2)语音笔录:▲①单双屏布局和一键切换:为方便法官方便查阅笔录和卷宗,系统主界面布局支持笔录+卷宗的单双屏切换布局,支持一键切换,支持笔录和卷宗左右屏分布状态自定义配置调整。(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功能截图,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此功能。)②模板库:语音笔录内置模板库,包含丰富常用模板。个人常用笔录模板支持自主上传,个性化保存。③编辑模式:语音笔录支持采用语音识别进行笔录辅助编辑,语音识别正确率≥95%,支持自动分角色语音转写,精准辅助快速生成庭审笔录。系统支持语音识别结果自动插入笔录正文,也支持仅在识别区展示,需要引用时可一键复制;④个案训练:语音笔录在具体开庭场景,可对案件相关词汇自动加载为热词,也可以手动添加热词或手动上传资料进行训练,形成个案资源包,有效解决人名、地名等特定词汇识别瓶颈从而有针对性的进一步提升识别率。(3)笔录签名:法官可发起笔录签名,查阅各方签名完成的笔录情况。(4)电子卷宗:与审判系统/电子卷宗数据对接后,法官庭上可进行随庭电子卷宗阅卷。支持显示卷宗目录、卷宗详情;支持卷宗翻页、标记、旋转、放大、缩小、关键词快速查找。(5)电子质证:①证据示证,各方同屏质证:支持法官分享材料发起质证流程,各方可采用“圈、点、批、划”的基本动作进行多人同屏质证,操作便捷、直观;②语音指令,证据随讲随翻:卷宗目录与语音转写智能匹配,庭审中,语音关键词识别到后电子证据联动随翻,辅助法官进行材料快速定位、解放法官双手;③证据智能比对:智慧法庭在进行质证时,对类似证据可进行智能比对显示,系统智能分析证据后,可采用不同的颜色、标记对证据的差异进行直观显示,让法官和当事人一目了然。(6)人员管理:对各类人员在人员管理模块集中进行各类管理操作。支持在庭审中常见的添加人员(自然人、法人)以及在线上线下融合开庭时的线上人员管理,比如人员列表查看、禁言、禁画面、移入“等候室”、全体静音等常规操作;(7)设备管理:支持对话筒等设备的集中,法官可灵活的进行话筒角色编辑、话筒静音、状态监控等常规操作;(8)实时视频:在线上线下融合开庭模式时,诉讼参与各方可查看庭审实时视频,并可对视频窗口进行全屏、还原切换。法官可根据自主需求还可以进行拖动、刷新、关闭、默认大小等常见操作;(9)材料签名:支持庭前地址送达确认书等各类材料的电子签名;(10)语音播报:支持庭中法庭纪律、审判长到庭、证人到庭等内容进行语音合成并报告,可以灵活调整播报内容、播报语速,支持播放/暂停/停止等常规流程操作;(11)智能感知:支持庭中语音感知到法条关键词后,自动弹窗对法条内容进行展示;(12)随庭笔记:支持法官在庭审中自主进行笔记记录,支持常见的文字编辑操作,可庭后对笔记进行下载。(13)庭前测试:①模拟开庭检测:法官一键点击即可模拟正常开庭场景,若出现问题可在开庭前及时处理,保障正式开庭顺利进行。②音视频通信测试:支持对音视频通信画面、线下诉讼参与人与线上诉讼参与人通信状况进行测试,测试是否正常,测试结束后不进行音视频录像数据储存。③线上当事人身份核对:核对当事人登录及身份验证通过情况,确保当事人到场。台45HDMI分配器1分4,1进4出个46法官席桌面显示器1、分辨率:≥2K分辨率;2、显示比例:16:9;3、显示尺寸≥27寸4、含支架、电源台87法官席显示器折叠支架孔距规格:需适配法官桌面显示器,可压缩折叠个88智能庭审终端(无纸化)当事人端硬件参数:1、一体显示屏:29寸高亮真彩液晶宽屏,屏分辨率≥2560×1080dpi,屏幕对比度≥1000:1,可视角度89/89/89/89 (Typ.),显示区域≥672.768(H)×283.824(V) mm,信号系统LVDS (4 ch, 8-bit),刷新频率60HZ,面板亮度300 cd/m²。2、一体触摸屏:29寸G+G电容屏,分辨率≥2560×1080,支持10点触控,感应力度≤10g,触摸反应时间≤5ms,动态对比度:100000:1,单点触摸寿命超过500万次,手写流畅度高;触摸屏表面必须镀光滑膜,便于触摸笔书写,笔写顺畅无断点;触摸屏需防水、防电磁干扰、定位精度高。3、外观设计:整屏尺寸≤695*330*23mm(长宽厚),边缘弧形倒角平整,可折叠式设计,屏体和底座采用高强度支撑阻尼,底座>=70KG公斤力支撑屏体,屏体悬空任意角度可固定;触摸笔可挂于屏体耳朵位置;支持单手轻松抬起屏幕。4、材质:产品全身为高档铝合(固定屏体外壳为铝合金一体成型,无任何钣金拼缝),屏体外部无任何可见内部功能模块的连接线及螺丝螺帽等,支持钢琴烤漆,颜色可供选择。5、工艺处理:铝合金表面采用细磨砂处理,终端先用机械抛光,再进行电抛光,可达到既光又亮,高钝度的铝合金通过二次抛光可以非常光亮,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阳极氧化处理,光亮可保持持久不变;铝合金背板及主机及支撑杆都需经过二次氧化,确保铝合金着色均匀、耐磨性强、抗腐蚀性强等。 6、系统配置:国产化CPU,≥8核,≥2.3GHz,内存:≥8G,硬盘:≥256G SSD,系统主机搭载国产化V10正版操作系统平台,自带wps,ofd正版软件,支持网络唤醒,自带电容触摸笔,主机与屏体一体化结构(主机与屏体无任何连接线)。7、底座主机支持一路HDMI信号输入,支持一路HDMI信号输出(可同显),摄像头像素≥500万。软件功能:可为当事人提供无纸化庭审相关功能,具备查看笔录、查看卷宗、卷宗标记、卷宗同屏、卷宗授权、卷宗回传、音视频材料播放、查看庭审画面、证据上传、电子签名、指纹捺印等功能。(1)查看笔录:支持当事人实时查看庭审笔录内容。(2)笔录签名:在法官或书记员发起签名流程后,当事人可核对笔录内容,并对笔录进行电子签名和捺印;(3)电子卷宗:支持当事人查阅法官授权可查阅的电子卷宗内容支持持卷宗翻页、标记等。(4)电子质证:①证据示证,各方同屏质证:支持当事人对电子证据进行示证,可查看法庭其他人示证的内容,各方可采用“圈、点、批、划”的基本动作进行多人同屏质证,操作便捷、直观;②语音指令随讲随翻电子证据:卷宗目录与语音转写智能匹配,庭审中,语音关键词识别到后电子证据联动随翻,辅助进行材料快速定位、解放双手;▲③当庭补交证据:当事人当庭提交实物证据,可借助高拍仪等采集设备进行现场电子化,进而进行电子质证流程;当事人线上用手机端参与庭审时,可用手机端直接提交电子证据;当事人线上采用PC端参与庭审时,支持“二维码+本地上传”两种方式上传证据,用另外的手机进行扫描上传,或在PC端本地上传。(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功能截图,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此功能。)▲④证据智能比对:智慧法庭在进行质证时,对类似证据可进行智能比对显示,系统智能分析证据后,可采用不同的颜色、标记对证据的差异进行直观显示,让法官和当事人一目了然。系统支持≥3份材料同时比对展示。(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功能截图,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此功能。)(5)实时视频:在线上线下融合开庭模式时,现场当事人可查看庭审实时视频,并可对视频窗口进行全屏、还原切换。(6)材料签名:支持法官或书记员发起的庭前地址送达确认书等各类材料的电子签名和捺印;(7)智能感知:支持庭中语音感知到法条关键词后,自动弹窗对法条内容进行展示;▲①智能助手:通过智能助手向庭中审判人员和各参与人展示庭中各类信息,包括人员上线情况、补充证据情况、法条感知情况等,支持反馈、提示、感知各类相关信息提醒,提醒信息中可包含下一步操作建议链接,可一键完成对应操作,智能便捷。(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功能截图,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此功能。)台89电子签名板及授权1、≥2GB运行内存,≥16GB存储,内置国密加密芯片2、≥10寸24位真彩色电磁电容屏,支持≥10点触控,配置无源电磁笔3、配置≥500万高清摄像头4、支持USB HID免驱并同时支持RJ45网络连接5、配≥3个扩展USB口6、支持电子信息推送确认、电子签名、指纹捺印功能。套410庭内公示屏及挂架1、≥75寸液晶显示屏,≥4K分辨率;2、显示参数屏幕比例:16:9对比度:50000:1刷新频率:60Hz支持格式:≥2160p、1080p、720p支持HDR10解码3、核心参数CPU≥1.1GHz,≥四核运行内存≥2GB内部存储空间≥32GB套411定制麦克风1、咪头:电容麦克风2、供电:48V幻象供电3、接口:卡农头,具体以现场要求为准。4、点对点连线方式。5、定向麦克风,咪头不能旋转,需开模重新定制。6、嵌入式,定制尺寸与原会议桌及终端匹配。支3212专业音箱1、标称阻抗:≥8Ω2.灵敏度:≥94dB±3dB3.最大声压级:≥114dB±3dB4.低频扬声器:5"低3音×15.高频扬声器:25芯高音×16.额定功率:≥60W7、含支架。▲8、符合IS0 3745:2012、GB/T 12060.5-2011标准,满足JJF1147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声学特性校准规范。(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613书记员显示屏1、分辨率:2K分辨率;2、显示比例:16:9;3、显示尺寸≥27寸4、含支架、电源台414书记员显示器折叠支架孔距规格:需适配法官桌面显示器,可压缩折叠个415打印机国产网络黑白激光打印机,要求打印速度不低于16PPM,最高分辨率600*600dpi,具备自动双面打印功能。台416交换机1、电口:≥24个10M/100M/1000M RJ45端口2、光口:≥2个SFP接口3、console口:支持4、带网管功能5、≥二层交换。台417辅材机柜定制门、音频线、信号线、音频插座、BNC头、电源插座、各种电源线、开关、线管/槽等套4二融合法庭扩展模块18语音识别授权提供语音识别后台授权及前端转写应用,要求语音转写普通话识别率≥95%,所提供的前端应用需支持笔录个性化热词配置、麦克风配置、角色区分、笔录智能修正等功能。对于修改后的笔录,书记员可以保存到模板库,以供下次开庭直接使用1、个性化热词配置:支持书记员将庭审中出现的个性化词语添加到系统中;支持自动修正转写结果,防止庭审过程中转写的某些个性化词语(例如人名、公司名、地名等)出现错误。▲针对庭审过程中转写经常出现且容易出错的词语(例如人名、公司名、地名等),可直接添加到个性化词汇中,通过机器深度学习功能,对个性化词汇进行感知、认知数据模型计算,生成热词模型,提升识别效果,系统还支持批量导入热词。(需提供系统功能截图)▲2、支持麦克风配置:支持法庭麦克风配置对应的陈述人角色信息,实现庭中区分多角色的说话内容;同时支持书记员直接在客户端修改麦克风,在配置中心修改麦克风后,修改数据会更新到数据库,同时在庭审页面麦克风名称会发生同步变化;支持一次性修改,如果单纯在庭审页面修改麦克风,此次修改只针对此次庭审有效。(需提供系统功能截图)3、笔录角色区分:系统支持分角色语音转写笔录,可在摘要笔录中插入实时转写结果与实时修正转写结果。4、支持庭审笔录智能修正:支持书记员对庭审笔录进行实时修订、保存,并且支持文档编辑操作,实现庭审记录的快速修正、生成。5、打印笔录:可从系统的客户端软件中将庭审生成的庭审记录连接打印机进行打印,并可支持打印预览。套2语音识别19智能媒体主机1、音频输入参数:1) 频响:20HZ-20KHZ2) 动态范围:≥92dB3) 可调节增益范围:0dB~51dB2、音频输出参数:1) 频响:20HZ-20KHZ2) 动态范围:≥92dB3、接口参数:1) 采样率:支持16k/48k2) 位深:≥16bit3) 通道:≥12通道4) 支持光纤同步接口。台220语音识别方言包方言类型:长沙方言;语音模型:包含方言的语音识别和合成模型;词汇库:方言特有词汇和短语;语法规则:方言的语法结构和规则;发音规则:方言的发音特点和规则;声学模型:方言的声学特征模型;语言模型:方言的语言使用习惯和上下文模型。庭221电源时序器网络时序电源▲1、LCD显示屏,支持显示温度信息,实时输入电压信息、时 间信息、IP信息,定时任务信息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2、控制路数:≥8路;RS485控制:支持3、具有≥2个10M/100M网口,≥2路RS-485接口,≥、1 路外接传感器供电接口;带 USB 供电接口可以提供照明灯供电。4、软件控制:支持。5、支持本地两组循环开关机控制。6、带有过压保护、过流保护、欠压保护均可设置保护阀值。7、支持多台设备级联,通过RS232联机(最长距离10米),RS232连接线需db9公对公23交叉。8、断电记忆(当设备突然断电数据自动储存)9、支持过载、短路保护功能;支持连接PC可视化界面进行远程操控;支持网络远程固件升级,支持主从机级联,支持通过一路网口接入局域网使用软件控制所有级联设备。台422互联网庭审能力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法院对外数据传输交换必须通过光闸进行内外网数据交换,本次融合法庭涉及业务数据、音视频数据的对外交换,涉及数据光闸、音视频光闸两种不同的光闸设备。2、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融合法庭标准规范要求,基层法院融合法庭接入省院光闸设备,光闸等安全边界设备按照单个法庭进行费用均摊。套423互联网庭审服务费23.1互联网庭审系统支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融合开庭,满足本地、本地+远程、本地+互联网等多种融合庭审应用需求,支持实时音视频通信、庭前测试、在线证据上传、在线质证、电子签名等功能,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参加法院开庭,跨越距离、地域的限制,使司法服务深入到每个网络能够触及的地方,同时解决人民群众司法诉讼面临的时间、路途开销等问题。支持对语音转写系统、电子质证系统的互联网庭审功能扩展。23.2支持在线语音转写:系统支持在线分角色语音转写笔录,可实时将内网、外网各个审判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的发言内容分角色转写至笔录区,且支持案件资料训练与个性化词汇学习以提升语音转写准确率;庭后支持语音转写内容查看和下载,便于庭审笔录的核对、当庭发言内容复查。智能语音转写功能显著提升庭审效率与法庭智慧化水平。23.3互联网庭审服务:1)系统支持当事人通过电脑客户端及安卓、苹果操作系统手机登陆微信小程序参与庭审。2)2)系统支持庭审码进行身份校验登录并支持在线人脸识别,充分合适当事人身份信息。3)系统支持庭前注意事项提醒,提前告知参与人互联网庭审规范及要求。4)系统支持当事人在线提交证据,添加的电子证据格式支持:doc、docx、pdf、jpg、png等。5)临时开庭:系统支持发起临时互联网开庭。23.4当事人PC端:1)庭前测试:支持线下法庭与线上当事人进行庭前测试,以帮助快速确认当事人庭前签到、音视频通信情况,保障正式开庭顺利进行,测试结束不进行音视频录像数据存储。2)2)实时音视频通信与权限控制:支持庭审各参与方查看他人视频内容、听到他人声音以及庭审参与人信息。支持线上当事人开庭自主控制麦克风开启/关闭、音频音量大小。3)法庭纪律查看:系统支持当事人在庭中随时查看法庭纪律播放内容(可点击窗口右上角最小化按钮隐藏),以便规范自身行为,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4)识别结果查看:系统支持当事人查看庭中各角色语音转写内容。5)示证质证:支持当事人在“示证质证”模块上传本地证据材料(电脑、手机中的视频、文档、图片等)以及查看当庭证据材料;支持旋转、放大、缩小等操作;支持线上当事人接受法官分享的证据材料,并形成当庭质证记录文件夹,便于当事人实时查看。6)笔录核对与笔录电子签名:系统支持当事人对笔录进行核对,并通过笔录文件右下角的二维码进行扫码签名。7)当事人证人等候室:系统支持法官将指定人员移到“等候室”。进入等候室后,当事人或证人的麦克风和摄像头显示禁止状态,且工具栏按钮点击无效,点击识别笔录、笔录签名、示证质证无法查看。仅可最小化或关闭客户端或小程序。8)系统设置:系统支持对页面布局、音频音量大小进行调节。9)视频切换:支持单击任一窗口实现主页面的显示内容切换。11)多人签名:同一个设备(电脑或手机)支持多个线上诉讼参与人依次签名。23.5当事人小程序端:1)庭前测试:支持线下法庭与线上当事人进行庭前测试,以帮助快速确认当事人庭前签到、音视频通信情况,保障正式开庭顺利进行,测试结束不进行音视频录像数据存储。2)2)实时音视频通信与权限控制:支持庭审各参与方查看他人视频内容、听到他人声音以及庭审参与人信息。支持线上当事人开庭自主控制麦克风开启/关闭、音频音量大小。3)法庭纪律查看:系统支持在法庭纪律播报环节自动展示法庭纪律播报内容。4)识别结果查看:系统支持当事人查看庭中各角色语音转写内容。5)示证质证:支持当事人在“示证质证”模块上传本地证据材料(电脑、手机中的视频、文档、图片等)以及查看当庭证据材料;支持旋转、放大、缩小等操作;支持线上当事人接受法官分享的证据材料,并形成当庭质证记录文件夹,便于当事人实时查看。6)笔录核对与笔录电子签名:系统支持当事人对笔录进行核对,并通过在终端屏幕上手写姓名进行电子签名。7)当事人证人等候室:系统支持法官将指定人员移到“等候室”。进入等候室后,当事人或证人的麦克风和摄像头显示禁止状态,且工具栏按钮点击无效,点击识别笔录、笔录签名、示证质证无法查看。仅可最小化或关闭客户端或小程序。8)视频切换:支持单击任一窗口实现主页面的显示内容切换。9)系统支持对页面布局、音频音量大小进行调节。10)多人签名:同一个设备(电脑或手机)支持多个线上诉讼参与人依次签名。/通道·年3三集成费提供此项目所有软硬件的系统集成服务。项1注:1、评审标准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须将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庭审主机样机设备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虚假应标处理,按中标结果排序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或重新招标,并按照“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如实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投标人应了解全国法院信息化“一张网”建设内容,需要能与省高院的新审判系统进行融合,确保数据互通、业务互联,提升法院庭审办案效率。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规划全国法院信息化“一张网”建设,乙方须了解全国法院信息化“一张网”建设内容,并无条件与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统建系统无缝对接,确保系统与“一张网”融合。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中。投标人需对上述系统对接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四、商务要求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实施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交货与安装调试2.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5日内货物免费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交货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2.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3、测试验收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质量保证4.1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4.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4.3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庭审主机、高清摄像机要求质保5年,其他产品质保3年。4.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5、售后服务5.1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1)定期维护计划。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5.2技术支持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5.3故障响应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2小时内现场支援。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6、培训6.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负责进行必要的现场技术培训,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7、付款方式:7.1支付方式: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7.2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的预付款,验收合格6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9、验收标准和方法:9.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单位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4、因成交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5、项目验收完成后,成交单位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 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本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 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 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 支付条件: 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或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 本节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五、商务文件封面六、投标函七、开标一览表八、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教材图书采购)九、分项报价明细表十、商务要求响应十一、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三、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四、商务偏离表十五、政策优惠证明材料(一)13-1中小企业声明函(二)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三)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四)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六)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七)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十六、企业质量十七、制造商实力十八、综合能力十九、人员配备二十、类似业绩二十一、技术文件封面二十二、货物说明一览表二十三、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四、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二十五、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二十六、技术偏离表二十七、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八、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二十九、性能参数三十、产品质量1三十一、产品质量2三十二、产品质量3三十三、建设方案三十四、售后服务方案三十五、培训方案三十六、其他材料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和其他证明等资料。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1-1)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注册号码:(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 总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二、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此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响应。二、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格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五、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参加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投标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5、“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合法庭二期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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