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25)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ZJZB-2025-23427 )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 服务地点:重庆市。
2.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3 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份额。
2.1.4 预估采购金额:本项目监理费预估金额为540万元(不含税),其中份额一:355万元(不含税),份额二:185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份额
实施地域
不含税份额金额(万元)

份额一
渝中、九龙坡、巴南、大渡口、沙坪坝、涪陵、黔江、秀山、彭水、酉阳、石柱、武隆、南川、潼南、荣昌、大足、铜梁、璧山、綦江、合川、永川、江津、长寿、万州、开州、巫山、巫溪、城口、丰都、云阳、梁平、忠县、垫江、奉节
355

份额二
江北、渝北、两江、南岸、北碚
185

合计
540

2.1.5 招标内容:
(1)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指:土石方、建筑、结构、5G及综合业务区机房装修、改造、附属环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不含通信专用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生活给排水、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不含通信专用空调)、智能化系统(仅门禁、安防及综合管路)、电梯工程等满足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标准不可或缺的内容,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建设档案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2)服务时间及内容:
①施工前期阶段:参与图纸审核、施工清单审核(包括清单描述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施工招标清单漏项、工程量是否准确)、施工前期平场等监理工作;
②施工阶段:监理范围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③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④工程施工完工阶段:配合竣工结算、工程审计、项目备案、档案移交等工作。
2.1.6 监理服务期:订单下达之日起至项目终验结束止,具体开工日期另行通知。
2.1.7 监理服务目标要求:
(1)投资控制目标:① 按工程合同价格进行控制;②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③ 严格计量。
(2)进度控制目标:符合各合同施工工期。
(3)质量控制目标:无质量事故、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
(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2.1.8 合同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限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95%,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能高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否则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5项目团队:本项目要求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
A、提供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B、提供不少于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中:
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②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C、提供不少于2名的安全监理人员。
D、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注:
①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提供相关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②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7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③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3.1.6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①机房改造或装修工程:运营商、广电、电力、互联网企业等机房或②营业厅装修:运营商、水电气、银行、政务等营业厅或③新建楼房)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
业绩按如下方式核实:
1.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第(1)、(2)项,如为框架协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第(3)项,否则不予认定:
(1)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盖章页、双方主体、签订时间等);
(2)与上述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随同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或出现红冲等发票无效情况的,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提供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或证明材料
①订单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时间及金额。
②如无订单的则提供框架协议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证明材料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执行时间及金额。如提供批量项目证明的,则每个项目都应注明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
2. 根据上述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时间和金额。
(1)如提供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合同金额为准。
(2)如提供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或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订单或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框架协议金额。
注: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3.1.7 购买保险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3.1.8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8日起)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8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2)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线上获取。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邮 编:401121
联 系 人:侯老师
电 话:18908396911
电子邮件:houshuang.cq@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1、804
邮 编:401121
联 系 人:郑陈、徐薇、黄焱、胡小燕、颜安琪、贺诗佳、李睿
电 话:18983213662、18996203248、13570032615、13752949507
电子邮件:zhengchen.gyl@chinaccs.cn
银行帐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59676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8.3采购监督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23-63428762。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招标公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