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公告(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 东莞市皮肤性病防治所 东莞市结核病防治所 东莞市医学美容中心)2025)



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附件1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xls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项目概况: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下载(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项目编号:ZB-2025-007预算金额:¥90,000.00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元)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一项¥90,000.00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方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股东控股的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7、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并盖上公章。8、本项目允许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对允许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项目,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的,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律师事务所总所公章。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所授权的,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所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2-外。)三、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采购人指定的开标地点,由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按照满足询价项目需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预算价,则视为无效报价)。四、报名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17时00分前,逾期报名无效。报名邮箱:dgly2024@163.com。要求:1、供应商请下载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1),报名时须提供填写好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表中相关资料,并按清单序号逐项排序的资质证明发送至报名邮箱;2、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人。五、报名资料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2、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报名须提供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3、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不用提供);分支机构报名时,总机构授权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原件;4、法人(负责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含法人(负责人)-3-身份证复印件;5、信用查询记录截图;6、中小企业声明函7、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2)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六、文件份数1、报名文件一份(无需密封);2、报价文件一份,须单独密封递交;否则,将不予以接收报价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4日下午14:45-15:00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4日下午15:003、开标地点: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B区一号会议室4、开标事宜:请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现场核对。八、本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止。九、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公告,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4-时间内完成报名(按照随公告发出的《附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提交至采购人电子邮箱确认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应将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和报名文件(符合“五、报名资料”要求)一并递交给采购人;报名文件须装订成册(非活页装订)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未按本款及“六、文件份数”要求递交的,将不予以接收其投标文件。3、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提交后不得随意变更响应供应商被授权人,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必须变更被授权人的,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将变更资料提交至采购人电子邮箱,否则视为响应无效。4、响应供应商在已提交电子报名文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开标的情况下,采购人将给予警告并登记在册(报名结束前提前通知采购人的除外),如若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在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有项目的报名。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作诚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中。6、潜在供应商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可以对本文件提出质疑。对本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本文件公告期限内提出,但必须在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5-及证明材料的内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编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发出的质疑函超出上述质疑期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在上述的时间内未对本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十、联系事项: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69-22019837。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2025年11月28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询价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询价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报价人为非中小企业,则无须提交此函。3、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应提交本函并注明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投标时应提交本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报价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确定自身企业类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常年法律顾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