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化 红叶石楠球招标公告(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2025)
梧桐大道绿化项目(BSQ25C00265)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梧桐大道绿化项目(BSQ25C0026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梧桐大道绿化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SQ25C00265
项目名称:梧桐大道绿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1,728.00元
最高限价:791,728.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梧桐大道绿化项目
791,728.00元
1
项
详见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791,72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供应商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9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4: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采购经办人:曾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142232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沿河东路南段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曾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363783910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高新区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7栋1层1-3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637839100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挂网稿)梧桐大道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梧桐大道绿化项目
最高限价:791728.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BSQ25C00265磋商项目名称:梧桐大道绿化项目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4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磋商保证金8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七、磋商有关规定11八、联系方式11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3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3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7二、报价要求18三、结算及付款方式19四、知识产权19五、其他1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2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21二、评审标准25三、无效响应31四、采购终止3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33一、磋商费用3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33三、磋商要求33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36五、成交通知3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36七、采购代理服务费38八、交易服务费39九、签订合同39十、项目验收40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1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42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46一、经济部分47二、服务部分51三、商务部分53四、资格条件55五、其他资料6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的委托,对梧桐大道绿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梧桐大道绿化项目 79.1728 1.5 1农、林、牧、渔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79.1728万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供应商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北京时间9:00—2025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4:00。(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14:00。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开标二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开标二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磋商保证金(一)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式方式一:转账(若供应商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对应的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磋商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账号1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 号9696801051218727账号2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 号1501010400150611726974.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注:1.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1份交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项目承办人处,若逾期未提交的,造成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方式二:纸质投标保函(若供应商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1.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四、其他(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注:(1)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供应商在开标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方式三:电子响应保函(若供应商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1.电子响应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响应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响应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响应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响应保函无效。4.以电子响应保函形式担保的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5.电子响应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响应保函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响应保函的相关资料。6.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响应保函。7.电子响应保函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出具机构咨询协商。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磋商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联系人:曾老师电话:023-41422327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沿河东路南段55号(二)采购代理机构: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曾老师电话:13637839100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7栋1层1-3号(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四)CA证书厂商1.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2.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梧桐大道位于青杠街道塘坊社区缙云山上,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展示区的重要区域。现需对梧桐大道长1.9公里、道路两侧可视区域宽2-8米范围内进行绿化升级打造,对可视裸露区域种植乔木、灌木、竹类、地被植物等,实施绿化美化,提升环境质量。本次采购供应商需按要求完成苗木采购、运输、栽植、管护,实现璧山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青杠示范片区内梧桐大道长1.9公里两侧可视范围内裸露区域的绿化、美化升级,拟采购以下清单内容:附件:梧桐大道绿化采购项目明细表(限价)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暂定)单价限价(元)合价限价(元)1红叶石楠球(H:1.0-1.1m,W:0.9-1.1m)[项目特征]1.种类:红叶石楠球2.株高:1.0-1.1m3.蓬径:0.9-1.1m4.起挖方式:综合考虑5.栽植费用6.苗木费用:含起挖、运输、上下车及采管、苗木检验检疫费等至工地的所有费用7.苗木要求:带护心土,冠型端正,密实球状8.养护期:2年,成活率100%8.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起挖(含购买)2.运输(含上下车、转运等)3.栽植(含施肥、浇定根水等)4.管理、养护((含租赁洒水车,规格:10m³,往返15km山路取水,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油费、司机工资))株2525143 3610752红梅(米径:8-10cm)[项目特征]1.种类:红梅2.杆径:米径8-10cm3.起挖方式:综合考虑4.支撑方式:综合考虑5.栽植费用6.苗木费用:含起挖、运输、上下车及采管、苗木检验检疫费等至工地的所有费用7.树形要求:带土球移栽苗,保留主枝和一级侧枝,树形优美8.养护期:2年,成活率100%9.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起挖(含购买)2.运输(含上下车、转运等)3.栽植(含施肥、浇定根水、支撑、无纺布绕树干等)4.管理、养护((含租赁洒水车,规格:10m³,往返15km山路取水,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油费、司机工资)株1611233 1985133翠芦莉(H:0.2-0.3m)[项目特征]1.种类:翠芦莉2.高度:0.2-0.3m3.起挖方式:综合考虑4.栽植费用5.苗木费用:含起挖、运输、上下车及采管、苗木检验检疫费等至工地的所有费用6.苗木要求:杯苗,满植7.养护期:2年,成活率100%9.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场地挖填找平2.松翻、找坡、靶细3.清除石子、杂物4.起挖5.运输6.栽植(含施肥、浇定根水等)7.管理、养护(含租赁洒水车,规格:10m³,往返15km山路取水,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油费、司机工资)杯260003 780004琴丝竹(8根/丛)[项目特征]1.种类:琴丝竹2.规格:8根/丛3.起挖方式:综合考虑4.栽植费用5.苗木费用:含起挖、运输、上下车及采管、苗木检验检疫费等至工地的所有费用6.苗木要求:带土球7.养护期:2年,成活率100%9.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起挖2.运输3.栽植(含施肥、浇定根水、修剪等)4.管理、养护((含租赁洒水车,规格:10m³,往返15km山路取水,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油费、司机工资))丛367042 154140特别说明:1.以上所有单价均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材料检测费、采保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清单所需的一切费用。2.上述各系统调试费用已在各清单项中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项计算。二、服务及质量要求(一)供应商需提供梧桐大道长1.9公里两侧可视范围内裸露区域绿化种植方案。(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种植方案图或采购人要求完成种植工作,苗木健壮,树冠匀称,根系完整,土球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具有“两证一签”。苗木采购应采购良种壮苗,栽植后管护2年,成活率需达到100%。三、工作目标完成苗木采购、栽植、管护,实现璧山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青杠示范片区内梧桐大道长1.9公里两侧可视范围内裸露区域的绿化、美化升级。四、其他工作要求(一)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植物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二)采购明细表所列数量为采购暂定数量,验收和结算以实际实施为准。(三)完、竣工验收标准和要求1.完、竣工图纸要求供应商栽植完成后,根据完工后现状绘制栽植苗木的竣工图。2.完工验收绿化完工后,由供应商出具完工验收申请书,提交竣工图、植物清单等资料,采购人接到完工验收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核对绿化的完工图和现场实际栽植成活的数量、位置。3.竣工验收两年养护期(自栽种完成且通过采购人的完工验收之日起算)满后,由供应商出具竣工验收申请书,提交竣工图、植物清单等资料,采购人接到竣工验收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核对绿化的竣工图和现场实际栽植成活的数量。(四)管护标准1.有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合理的机器设备等开展养护。2.根据植物习性和墒情及时浇水,确保植物正常生长,避免因干旱造成植物死亡。3.加强病虫害观测,控制突发性病虫害发生,主要病虫害防治及时。4.如遇抗旱保苗、突击任务、灾害天气的应急应对时,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人力及设备,并无条件执行,且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费用。5.做好支撑、防强风、干热、洪涝、防寒等工作。(五)安全生产及风险承担供应商应做好苗木供应、运输、栽植、养护等所有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相关工作,从供应商签定合同起至养护期满移交前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植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不单列。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栽植任务,栽植完工通过验收后养护期2年。(二)服务地点:璧山区青杠街道,项目红线所示绿化范围内(详见“第二篇”),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三)验收方式:1、到场验收(1)苗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现场负责人和供应商对到场苗木的数量、规格及质量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在交货时必须提供苗木标签、质量检验、植物检疫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当次供货总金额的10%;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未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采购人还有权解除合同。(3)在验收过程中,采购现场负责人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观、包装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应妥为保管(但苗木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供应商承担),当天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供应商在收到提出的异议2日内,未派人与采购人联系处理提出的异议,视为异议成立。苗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并自采购人提出异议当日起至更换后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每日按照相应货物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按本款约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的,采购人还有权解除合同。2、完、竣工验收(1)栽植完工后,由供应商出具完工验收申请书,提交竣工图、植物清单等资料,采购人接到完工验收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核对完工图和现场实际栽植成活的数量、位置。完工验收时发现栽种苗木数量少于到场验收数量或存活率低于合同约定的,不通过完工验收,供应商须在30日内补植完毕再申请完工验收。未在前述期限内补植完毕或仍无法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处理:a.自主选择第三人代供应商履行采购、运输、补植义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扣除。供应商仍须继续履行养护等其他义务;b.解除合同,对采购人已栽种的存活苗木按合同约定单价的60%进行结算,且供应商按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2)栽植完工两年养护期满后,由供应商出具竣工验收申请书,提交竣工图、植物清单等资料,采购人接到竣工验收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核对竣工图和现场实际成活的数量。在竣工验收时,发现存活苗木数量低于“第二篇”之“二、技术要求”第(二)款约定标准的,供应商须承诺在30日内补植完毕。供应商未按约定补齐的,应按低于存活标准的苗木双倍的价格承担违约金。二、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应按明细报价表(格式见“第七篇”)进行填报,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费用中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注: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注:中标人支付)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结合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等原因调整采购清单,结算时按实际验收数量办理结算,单价按以下原则执行:A.中标价清单中有相同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执行相同项目的单价;B.中标价清单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差异部分进行调整(是否属类似项目由采购人核定);C.中标价清单中没有相同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认质核价作为结算单价。三、结算及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按中标总金额(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5%向采购人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待服务完毕,经验收合格且供应商结清所有义务后无息退还。供应商不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结算:2.1以中标总金额为合同签约暂定总价;2.2将供应商总报价所报清单单价作为结算单价;2.3实际结算总价:以结算单价为依据,按照实际到场验收合格的苗木数量进行据实结算,但据实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0%(即如果据实结算金额超过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0%的,按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0%结算支付);3、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结算总价的70%;管护期满一年支付实际结算总价的15%;管护期届满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结算款;4、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在收到发票后再支付。项目价款经过确认后支付到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5、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采购人收到璧山区财政局拨付后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采购人未收到相应财政资金前暂不支付,因此造成的逾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四、知识产权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全部磋商内容作实质性响应。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2技术部分(65%)6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至少包含:格式自拟。注:“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工作内容等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涉及内容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胡乱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①项目理解(10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状情况分析(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照片,图文结合阐述至少5处项目现状情况)、项目重难点分析等。A.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分析到位、条理清晰、可行性高、整体无缺陷或缺陷可忽略不计的为优,得10分;B.内容较完整,较为满足项目需求、分析较到位、条理较清晰、可行性较高、整体有少量缺陷的为良,得7分;C.内容不够完整、不够满足项目需求、分析不够到位、条理缺乏清晰度、可行性不足、整体有一定缺陷的为中,得4分;D.内容不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程度低、分析不到位、条理清晰度低、可行性低、整体缺陷较大的为差,得1分;E.未提供不得分。②服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5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原则、编制依据、编制目标、指导思想、前期准备等。 A.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分析到位、条理清晰、可行性高、整体无缺陷或缺陷可忽略不计的为优,得5分;B.内容较完整,较为满足项目需求、分析较到位、条理较清晰、可行性较高、整体有少量缺陷的为中,得3分;C.内容不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程度低、分析不到位、条理清晰度低、可行性低、整体缺陷较大的为差,得1分;D.未提供不得分。③质量保障措施方案(5分)。A.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分析到位、条理清晰、可行性高、整体无缺陷或缺陷可忽略不计的为优,得5分;B.内容较完整,较为满足项目需求、分析较到位、条理较清晰、可行性较高、整体有少量缺陷的为中,得3分;C.内容不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程度低、分析不到位、条理清晰度低、可行性低、整体缺陷较大的为差,得1分;D.未提供不得分。④苗木的货源组织、运输方式及保鲜措施(10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选择的货源地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苗木品种(提供主要苗木品种的苗源产地,并附苗木所在苗圃实地清晰照片),运输方式及保鲜措施是否能满足苗木栽植要求。A.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分析到位、条理清晰、可行性高、整体无缺陷或缺陷可忽略不计的为优,得10分;B.内容较完整,较为满足项目需求、分析较到位、条理较清晰、可行性较高、整体有少量缺陷的为良,得7分;C.内容不够完整、不够满足项目需求、分析不够到位、条理缺乏清晰度、可行性不足、整体有一定缺陷的为中,得4分;D.内容不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程度低、分析不到位、条理清晰度低、可行性低、整体缺陷较大的为差,得1分;E.未提供不得分。⑤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地整治方案、栽植施工方案等,应结合现场照片详细说明。A.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分析到位、条理清晰、可行性高、整体无缺陷或缺陷可忽略不计的为优,得10分;B.内容较完整,较为满足项目需求、分析较到位、条理较清晰、可行性较高、整体有少量缺陷的为良,得7分;C.内容不够完整、不够满足项目需求、分析不够到位、条理缺乏清晰度、可行性不足、整体有一定缺陷的为中,得4分;D.内容不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程度低、分析不到位、条理清晰度低、可行性低、整体缺陷较大的为差,得1分;E.未提供不得分。⑥绿化种植方案(10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拟采购清单范围内进行绿化种植配置,以文字说明和结合现场实景制作效果图的方式呈现。每提供一张实景效果图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⑦苗木的养护方案(5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苗木养护方法及措施,季节性养护措施等。A.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分析到位、条理清晰、可行性高、整体无缺陷或缺陷可忽略不计的为优,得5分;B.内容较完整,较为满足项目需求、分析较到位、条理较清晰、可行性较高、整体有少量缺陷的为中,得3分;C.内容不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程度低、分析不到位、条理清晰度低、可行性低、整体缺陷较大的为差,得1分;D.未提供不得分。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A.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分析到位、条理清晰、可行性高、整体无缺陷或缺陷可忽略不计的为优,得5分;B.内容较完整,较为满足项目需求、分析较到位、条理较清晰、可行性较高、整体有少量缺陷的为中,得3分;C.内容不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程度低、分析不到位、条理清晰度低、可行性低、整体缺陷较大的为差,得1分;D.未提供不得分。⑨环境保护措施(5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措施等。A.内容完整、满足项目需求、分析到位、条理清晰、可行性高、整体无缺陷或缺陷可忽略不计的为优,得5分;B.内容较完整,较为满足项目需求、分析较到位、条理较清晰、可行性较高、整体有少量缺陷的为中,得3分;C.内容不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程度低、分析不到位、条理清晰度低、可行性低、整体缺陷较大的为差,得1分;D.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部分(25%)25分项目负责人(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5分):配置1人。具有园林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此项最多得5分。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应职称证书、身份证,其他管理人员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及相应资格证书,所有人员提供开标当日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不同岗位应提供不同人员担任,不得相互兼任,若出现兼任情况则该人员仅按其可得最高分值的岗位一次性计分,不再重复计分。其他管理人员(10分)拟派其他管理人员(10分):1.绿化工或花卉工取得一级/高级技师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名得5分,此项最多得5分;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具备高级园林绿化养护工证书或园林绿化养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二级绿化工或绿化工技师或园林工程师职称,有1名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3.质检员:具有园林绿化工程质检员证书或质量员证书的,每具有1名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苗木基地(5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苗圃基地面积每5亩得2.5分,最多得5分。注:①自有的须提供自有苗圃证明材料及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②租赁的须提供苗圃基地土地租赁合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圃租金发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官方收据)和支付凭据。③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养护能力(5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自有或租赁的洒水养护车辆的,每配备1台得5分,最多得5分。注:①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置发票;②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租赁合同(租赁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③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报价扣除。2.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评审报告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原件核验,第一成交候选人自接到电话通知起(含通知当日)3个工作日内须将其电子响应文件中有原件的材料提交原件至采购人处核验,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核验不通过的,视同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采购人单位上报主管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足额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十二)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三)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二)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注: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评审报告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原件核验,第一成交候选人自接到电话通知起(含通知当日)3个工作日内须将其电子响应文件中有原件的材料提交原件至采购人处核验,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核验不通过的,视同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采购人单位上报主管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磋商地点一致。(八)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招投协〔2015〕11号文件规定的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1.1%=1.1万元合计收费=1.5+1.1=2.6(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单位名称: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02319010122804253开户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八、交易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交易服务费采用分段递减累计的方式计费,按照下表标准计算收取: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收费费率1.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00(含)万元以下部分1.0‰100-500(含)万元部分0.95‰500-1000(含)万元部分0.9‰1000-5000(含)万元部分0.85‰5000-10000(含)万元部分0.8‰10000万元以上部分0.7‰(二)缴纳交易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08710306000023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璧山分中心咨询电话:023-41660583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璧山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璧山区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采购内容数量综合单价总价实施期限实施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及内容简述 二、技术要求三、工作目标四、其他工作要求【商务要求】※一、实施期限、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期限(二)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璧山区青杠街道梧桐大道,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三)验收方式1、到场验收(1)苗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采购现场负责人和乙方对到场苗木的数量、规格及质量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苗木标签、质量检验、植物检疫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当次供货总金额的10%;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3)在验收过程中,采购现场负责人如发现乙方所提供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观、包装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应妥为保管(但苗木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当天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乙方在收到提出的异议2日内,未派人与甲方联系处理提出的异议,视为异议成立。苗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更换,并自甲方提出异议当日起至更换后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每日按照相应货物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按本款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2、完、竣工验收(1)栽植完工后,由乙方出具完工验收申请书,提交完工图、植物清单等资料,甲方接到完工验收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核对完工图和现场实际栽植成活的数量、位置。完工验收时发现栽种苗木数量少于到场验收数量或存活率低于合同约定的,不通过完工验收,乙方须在30日内补植完毕再申请完工验收。未在前述期限内补植完毕或仍无法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处理:a.自主选择第三人代乙方履行采购、运输、补植义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仍须继续履行养护等其他义务;b.解除合同,对甲方已栽种的存活苗木按合同约定单价的60%进行结算,且乙方按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2)栽植完工两年养护期满后,由乙方出具竣工验收申请书,提交竣工图、植物清单等资料,甲方接到竣工验收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核对竣工图和现场实际成活的数量。在竣工验收时,发现存活苗木数量低于采购文件“第二篇”之“二、技术要求”第(二)款约定标准的,乙方须承诺在30日内补植完毕。乙方未按约定补齐的,应按低于存活标准的苗木双倍的价格承担违约金。二、考核方式:(签订合同时由供需双方作具体约定)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按中标总金额(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 5 %向甲方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待服务完毕,经验收合格且乙方结清所有义务后无息退还。乙方不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结算:2.1以中标总金额为合同签约暂定总价;2.2将乙方总报价所报清单单价作为结算单价;2.3实际结算总价:以结算单价为依据,按照实际到场验收合格的苗木数量进行据实结算,但据实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0%(即如果据实结算金额超过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0%的,按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100%结算支付);3、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结算总价的70%;管护期满一年支付实际结算总价的15%;管护期届满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结算款;4、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在收到发票后再支付。项目价款经过确认后支付到乙方银行基本账户;5、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甲方收到璧山区财政局拨付后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未收到相应财政资金前暂不支付,因此造成的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1)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栽植任务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0.3%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且对栽植合格的价款按60%结算。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2)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第三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运输商、工人等),发生欠薪欠费事件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价款中扣留相应金额不予支付,待乙方与该主体结清费用后再支付。(3)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一方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20%向对方承担违约金。一方因对方违约而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按合同签约暂定总价的20%承担违约金。(4)其余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执行。(5)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份, 甲方_份,乙方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重庆市璧山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暂定)单价(元)合价(元)1红叶石楠球(H:1.0-1.1m,W:0.9-1.1m)[项目特征]1.种类:红叶石楠球2.株高:1.0-1.1m3.蓬径:0.9-1.1m4.起挖方式:综合考虑5.栽植费用6.苗木费用:含起挖、运输、上下车及采管、苗木检验检疫费等至工地的所有费用7.苗木要求:带护心土,冠型端正,密实球状8.养护期:2年,成活率100%8.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起挖(含购买)2.运输(含上下车、转运等)3.栽植(含施肥、浇定根水等)4.管理、养护((含租赁洒水车,规格:10m³,往返15km山路取水,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油费、司机工资))株25252红梅(米径:8-10cm)[项目特征]1.种类:红梅2.杆径:米径8-10cm3.起挖方式:综合考虑4.支撑方式:综合考虑5.栽植费用6.苗木费用:含起挖、运输、上下车及采管、苗木检验检疫费等至工地的所有费用7.树形要求:带土球移栽苗,保留主枝和一级侧枝,树形优美8.养护期:2年,成活率100%9.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起挖(含购买)2.运输(含上下车、转运等)3.栽植(含施肥、浇定根水、支撑、无纺布绕树干等)4.管理、养护((含租赁洒水车,规格:10m³,往返15km山路取水,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油费、司机工资)株1613翠芦莉(H:0.2-0.3m)[项目特征]1.种类:翠芦莉2.高度:0.2-0.3m3.起挖方式:综合考虑4.栽植费用5.苗木费用:含起挖、运输、上下车及采管、苗木检验检疫费等至工地的所有费用6.苗木要求:杯苗,满植7.养护期:2年,成活率100%9.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场地挖填找平2.松翻、找坡、靶细3.清除石子、杂物4.起挖5.运输6.栽植(含施肥、浇定根水等)7.管理、养护(含租赁洒水车,规格:10m³,往返15km山路取水,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油费、司机工资)杯260004琴丝竹(8根/丛)[项目特征]1.种类:琴丝竹2.规格:8根/丛3.起挖方式:综合考虑4.栽植费用5.苗木费用:含起挖、运输、上下车及采管、苗木检验检疫费等至工地的所有费用6.苗木要求:带土球7.养护期:2年,成活率100%9.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起挖2.运输3.栽植(含施肥、浇定根水、修剪等)4.管理、养护((含租赁洒水车,规格:10m³,往返15km山路取水,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油费、司机工资))丛3670特别说明:1.以上所有单价均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材料检测费、采保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清单所需的一切费用。2.上述各系统调试费用已在各清单项中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项计算。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 红叶石楠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