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项目概况
芒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5-X1-00962-MSZF-0037
项目名称:芒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48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芒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4
预算金额(元):4800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轿车纯电公务用车4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 09:00
开标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中缅友谊馆三楼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芒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692-2121910芒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电话:0692-2991721纪检监督 联系电话:0692-1238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德宏州芒市斑色路16号
联系方式:0692-2963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中缅友谊馆三楼
联系方式:0692-2123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692-2123126
附件信息:
MSCG(询)2025-007二次.doc596.8K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政府采购询价文件采购名称:芒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编号:MSCG(询)2025-007采购人: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地址:芒市斑色路16号采购联系人:康女士采购联系方式:13988286105政府集采机构: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三楼联系人:和女士联系电话:0692-2123126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29第五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34第一章询价公告项目概况:芒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12月5日09:00(北京时间,以下类同)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SCG(询)2025-007项目名称:芒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万元采购需求:轿车纯电公务用车4辆(详见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交货/安装地点: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通过对公账号支付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核心产品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部分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询价文件和报名时间1.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3日23:59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绑定数字证书(CA)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4.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9点00分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9点00分3.开标地点: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五、公告期限、报名截止时间和发布网站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本公告在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以上网站,招标文件后续的更正、补疑等信息发布及响应文件上传等全流程交易活动均从平台系统完成,我中心不另行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其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六、保证金缴纳及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的缴纳本项无需缴纳保证金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开标方式及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4.技术支持1.参加报价活动所需咨询的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请咨询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763、0871-63957340。2.供应商需要办理云南CA数字证书的,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登录云南CA数字证书申领网(https://cap.yunnanca.net/login)网上办事-CA办理,24小时客服电话:400-6727-666。(2)登录云南壹证通CA数字证书申领网(http://yzt.ynsmartcert.cn/login)不需要注册可直接进行CA办理(云南壹证通CA24小时客服热线:4000040628)。(3)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办理。(4)现场办理地址:德宏州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692-2275609)。上述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任选其一。注:(1)已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申请办理过CA的用户,若需要在德宏州使用则只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审核即可,勿须重办;(2)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的CA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可正常使用,未能正常使用的,请咨询CA数字证书办理企业。(五)开标时响应文件解密本项目报价文件实行远程解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组织机构代码:12533103MB1626400Q地址:芒市斑色路16号采购联系人:康女士采购联系方式:13988286105政府集采机构: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代理机构组织机构代码:115331035577816093地址: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三楼联系人:和女士联系电话:0692-2123126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芒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692-2121910芒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系电话:0692-2991721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5年11月28日第2章供应商须知资格证明文件表序号资格条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不满1个月的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未满1个月的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信用,将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有意合作的供应商请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为供应商带来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询价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招标人”“采购人”系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系指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询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服务”系指询价文件规定的需中标投标人承担的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及其它的义务。“货物”系指询价文件中所购买的货物及组成货物的零部件、备品备件、工具、技术资料及其他组成部分。“主要标的物”系指本项目的核心产品。“单位鲜章”系指刻有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并登记的法人名称全称的红色印章,简称鲜章。“法人”系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系指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系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二、我中心为政府集采机构,不对投标人领取询价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三、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四、知识产权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五、关联企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申请。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八、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未按竞询价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写。十、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所有货物、服务、税金、后续服务、合理的利润及本项目的风险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对同一投标项目报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按无效标书处理。(3)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4)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之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6)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出现漏报的投标单位,要求在原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漏报的项目;如投标人不接受,则投标文件无效。(7)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十一、询价文件的组成(一)询价公告(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需求(四)合同条款(五)响应文件格式(六)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十二、电子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所有获取了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4)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至少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5)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疑问或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询价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6)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询价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8)询价文件澄清、询价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澄清、询价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询价文件和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二)语言和计量单位。询价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询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询价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若供应商所投货物、服务、工程的要求与采购方的要求有偏离的,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产偏离说明,作为询价的依据。(四)供应商应保证在交货时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及完整的技术资料,进口产品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在交货时须提供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资料。(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五)响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格式填写1.封面2.响应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询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依照规定享有优惠政策需提供的证明资料5.采购文件要求以及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以上除注名需用扫描件外,其余均为原件(使用数字CA签字加盖电子公章)(六)报价要求(1)响应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询价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所有产品、配件、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伴随的材料、服务、劳务、保险、税费等全部费用。(2)供货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分析表中标明拟提供获取的单价和总价,此单价均为使用地交货价。(3)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对同一投标项目报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按无效标书处理。(4)询价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6)询价响应人必须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意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室不予核减。出现漏报的供应商,要求在原价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漏报的项目;如供应商不接受,则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7)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8.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8.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七)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3)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4)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5)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的开标项目,并能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同时,应自行核验下载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和解密以确保上传投标文件的正确性。(6)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7)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八)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询价会议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被拒绝。2.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询价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询价响应人延长其询价有效期。询价响应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询价响应人,采购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不同意该要求的询价响应人的询价保证金将给予退还。(九)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须遵守本条。1.询价响应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2.询价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3.询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材料模糊无法辨认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响应人负责。4.按照询价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十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撤回(一)电子响应询价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十五、询价开标及评审(一)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召开询价会议。会议由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主持,询价组成员、采购方代表、询价响应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二)询价会议询价会议按下列程序进行:(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询价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三)询价程序我中心将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会议进行询价采购,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时参加。(1)资格评审询价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不满1个月的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未满1个月的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信用,将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注:未通过资格评审的单位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2)符合性评审询价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表二、符合性评审指标表序号评审因素符合性评审标准1资格性审查须通过资格性审查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须按询价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逐页加盖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3授权委托书签字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4投标文件格式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须齐全或关键字迹须清楚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须满足询价文件要求6投标报价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投标文件,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询价项目只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7投标保证金须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8价格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不高于采购最高限价9澄清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0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须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12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款13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4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存在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3)评定成交的标准: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报价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询价专家小组按照投标技术参数>质保承诺及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则优先推荐。采购人按照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十六、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鲜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七、询价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人式适用的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十八、授予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告。十九、质疑与投诉(一)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二十、小微企业及优先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7)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技术需求:序号货物名称设备详细参数及性能指标数量单位1轿车纯电公务用车轿车纯电驱动电机最大功率(KW)不低于150KW、驱动电机最大扭矩(N·m)不低于320,CLTC续航里程(km)不低于540,长*宽*高(mm)不低于:4720*1800*1490,轴距不低于2800,三厢车,后置后驱,盘式制动,4门5座、自动挡、行李箱容积最小不得小于400升,必须可扩展,车身悬挂系统,必须为前后独立悬挂,车身颜色为白色系,整车质保不低于六年或15万公里;永磁同步型电机;磷酸铁锂电池,电池容量(KW·h)不低于55,电池终身质保。4辆二、其它要求:(一)交货地点: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三)质保期:汽车产品享有6年或15万公里的包修期,(部分特殊零部件质保期有别于整车包修期,详见电子版《汽车三包凭证及保修手册》),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四)售后服务要求: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书规定为车辆提供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销售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通过对公账号支付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云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本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书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根据本项目政府集中采购成交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内容:一、车辆基本信息序号内容备注1车辆品牌及型号2车辆颜色3车架号4发动机号5排量6购车价格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出厂合格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可以办理落户、上牌的合法车辆: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置标准和技术参数。(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外观完好,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维护手册等技术资料齐备,性能良好,能够满足甲方使用需求,并确保车辆为全新车辆,不存在任何损坏和问题。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规格参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二、货款支付签订合同,,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三、售后服务及承诺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报价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四、车辆交付1.交货日期: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提供不符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五、交验1.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车辆的品牌、规格、产品参数、颜色、型号、随车物品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随车设备、零件、工具、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品牌、规格、产品参数、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2.验收时,如发现车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资料予以更换或补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更换或补齐前,甲方有权拒收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3.验收合格后,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1)车辆购置发票;(2)《使用维护说明书》;(3)随车工具;(4)产品合格证等其他有关技术资料。4.如因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和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不符,乙方必须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六、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七、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八、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报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6.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10%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九、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败诉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用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集采机构存档一份,财政部门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询价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法人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2.第五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政府采购芒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响应文件采购编号:MSCG(询)2025-007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投标文件目录(格式自拟)格式1:报价3.格式1-1: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小写: (元)大写: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报价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询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的全包价。该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的材料、车价、运输、保管、改装、人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本项目不包含购置税、上牌及保险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超过采购预算价做无效标书处理。格式1-2: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或规格数量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单价(元)合计价(元)备注12345…总报价(元)注:本表需按照本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的清单设备逐项进行填写。如投标人在报价明细表中存在货物漏项、错项、未填写表格有被专家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此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相同,否则有可能被评审专家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本表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增减行数可横页,但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加盖电子签名或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4格式2:二、询价响应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决定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提交响应文件一份。承诺如下:1、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自询价会议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保持有效。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询价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更正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询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若我方出现询价文件中所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我方同意保证金不用退还给我方。5、我方承诺在本次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询价小组所作的成交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的资格。7、我方所供工程、货物、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保证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及技术标准进行工程施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提供的货物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是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货物合格证的货物;8.保证所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对所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强制性规定或要求。9.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所供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10.我方保证在货物验收时将向采购单位提交齐全的货物验收资料,在交货时提交证明货物和服务质量合格性有关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若进口产品则还提供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资料。11、完全满足“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实质性条款。12、一旦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格式3:商务文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询价响应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询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则此项不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格式4:四、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或者自然人。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格式4-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时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是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4-3:履行合同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自行编写。(格式自拟)格式4-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月份的缴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时成立未满1个月的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如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4-5: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供应商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未满1个月的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如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4-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投标人全称)在此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声明书(投标人名称)在此声明,我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情形,特此声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商业信誉)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信用,将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格式5:符合性文件5-1:商务条款符合性(一)投标质量保证书致采购人:本书作为(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若属进口产品则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若中标,我方将在交货时提供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资料(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标准溶液、标准物质在验收时带有证书。2.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该种货物的有关规定;3.如我公司中标,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4.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5.保证“投标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有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州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按规定需在政府相关网站登记的企(事)业信息或其他公示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采购需求偏离票六、技术参数对照表车辆名称采购需求的参数投标车辆的详细技术参数品牌生产厂家偏离说明(是否偏离)……格式7:技术文件七、质保承诺及保证措施(根据采购需求第三章的要求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八、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根据采购需求第三章的要求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九、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格式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货物制造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不用填)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电子章):日期:说明:1.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也可以不填报。不填报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如中标方提供的货物为小微企业的制造的,此企业声明函将和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对外公告,接收公众监督。4.企业划型标准和企业划分办法,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加盖电子签名或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单价和总价。(若投标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优惠。)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加盖电子签名或电子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政府集采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十、询价文件要求以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有则提供,无则不需提供,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