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保安服务招标公告(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2025)


公告概要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编号
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
SDGP370215000202502000415

采购人
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青岛益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伟【DYJD_XMJL】
0532-88561922

网上响应(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10 09:30:00

包号
采购内容

1
服务/社会服务/安全服务/保安服务/保安服务

供应商请在 2025-12-10 09:30:00 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附件1 1包采购需求.pdf

青岛市政府采购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采购人: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代理机构:青岛益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415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3.商务要求第五章评分标准(综合打分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供应商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采购文件11.响应文件的组成12.响应报价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4.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15.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质疑18.投诉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2.开启响应文件3.磋商小组4.评审程序5.评审6.澄清有关问题7.磋商、比较与评价8.成交9.成交结果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10.响应无效11.废标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3.违法违规情形14.违规处理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3.服务质量与验收4.合同范本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415项目名称: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67600元,其中:第一包:5676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67600.00元,其中:第一包:5676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接受☑不接受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2供应商须具有副省级及以上***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须在青岛市公安局备案或承诺成交后提供在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的承诺函。3.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注册报名的,投标无效。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496号)开标四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2.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政府驻地联系方式:0532-825316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青岛益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即墨区环秀办事处郭家巷新村368号郭家巷村委后院北二层联系方式:0532-885619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伟电话:0532-88561922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益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4分包及成交规定☑本项目不分包。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56.7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为56.76万元,其他资金为0万元。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终止或变更,供应商须承担相应风险。6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7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交纳□需要交纳,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提交)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无需支付□采购人支付☑成交人支付,代理费:8514元1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依法依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14响应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15最后报价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6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1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8进口产品采购☑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19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0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盖章在磋商文件的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作说明2019年7月10日版”。特别提示:1、制作响应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pdf(word)文件不再作为响应文件上传。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pdf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pdf响应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pdf(word)不再上传)22响应文件加密、上传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23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支持网上远程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若到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应携带上传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启。开启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线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响应无效。2.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24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25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2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7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2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8.1书面形式的定义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28.2相关评审标准认可要求潜在供应商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响应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审时不予认可。28.3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28.4监督和管理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28.5关注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8.6优惠率的解释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28.7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各供应商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完成后生成一个CG文件,打印成纸质响应文件,胶装成册。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四份密封递交或邮寄到青岛益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即墨区环秀办事处郭家巷新村368号郭家巷村委后院北二层)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是否必须提交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电子文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保安服务许可证电子文档具有副省级及以上***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须在青岛市公安局备案或承诺成交后提供在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的承诺函。3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电子文档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是中小企业,可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电子文档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6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电子文档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电子文档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8(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否资格证明文件备注: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2.1项目概况为了全面做好校园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指定活动的安全防护保卫、校园内巡逻值班、门卫出入登记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青岛市即墨区大信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需要安保服务人员11人。服务公司须具有副省级及以上***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须在青岛市公安局备案。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合法用工。确保提供的服务人员为经过专业培训和评估,能应对紧急情况和使用安全设备,以确保校园的安全。2.2人员配置2.2.1人员配置11人,均为男性。2.2.2执勤时间:按采购人要求。2.2.3执勤地点: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2.3保安人员要求:2.3.1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2.3.2性别:男,年龄55周岁以内;2.3.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2.3.4有保安工作经验的社会青年及退伍军人优先;2.3.5招聘的保安人员上岗后须持有保安证。2.4服务要求:2.4.1校园保安队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保证学校内及其区域内人员和物品安全,协助校园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区域内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监控正常运行,做好车辆、人员、环境秩序的管理。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2.4.2、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协助校园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保安人员受过相关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岗位培训,身体健康,思想素质硬,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维护负责区域良好的治安秩序。2.4.3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协助学校后勤保卫处做好各类安全防范工作。2.4.4保安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用语文明规范,服务热情周到。严禁与来访者发生冲突;严禁空岗、脱岗、串岗、睡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因保安人员疏于职守发生被盗、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4.5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结合实际做好岗位设置。要做好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登记工作,防止可疑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区,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的发生。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在校门口做好值守工作。2.4.6在执勤工作中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原则性,统一着装,统一标志,文明执勤、以理服人,礼貌待人,避免冲突,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及时向校园或公安机关报告。要坚决杜绝一切进入校区的推销活动和快递活动。2.4.7在执勤工作中中标供应商应该承担执勤人员的服装费用。2.4.8配置对讲机、警棍等警用器械及电子巡更系统,用于公共秩序维护。通讯设备、警棍等安保相关器材费用及低值易耗品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4.9根据校园的具体情况,制定完整的消防、暴力事件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处理措施。每年举办消防、防恐防爆等演习活动。工作中如有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校区,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好现场。2.4.10及时完成校区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4.11因管理不善造成设施、财产等损失,中标供应商照价赔偿。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序号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备注12……★3.商务要求3.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自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2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每月服务结束后,次月10日内支付。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5服务保障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3.6服务反馈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要求后1小时内及时反馈,12小时内作出答复。注: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投标时做出书面响应承诺,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投标无效。第五章评分标准(综合打分法)1.相关要求1.1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3当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1.4“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1.5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6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6.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1.6.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6.3提供本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1.7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8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9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0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给予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企业业绩10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同类项目,每份得2分,满分10分。开标时需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电子文档和合同原件电子文档,两项资料缺一不可,同类项目承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技术部分响应情况基本分12全部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得12分。正偏离3优于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条加1分最高加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1分;两项最高加3分。负偏离0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3分,出现4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服务方案整体服务方案8对本项目背景理解深刻,熟悉项目现状及本项目的整体情况,对项目实施、要求的理解把握准确,整体服务方案详尽完备的,得8分;对本项目背景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对任务实施、要求的理解把握有疏漏,整体服务方案略有瑕疵的,得6分;对本项目背景的认识和理解不全面,对任务实施、要求的理解把握有偏差的,整体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差、服务衔接存在不足的,得4分;对本项目背景的认识和理解有错误,内容不完整,对任务实施、要求的理解描述有明显缺项或无此项描述,整体服务方案描述简单不够全面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流程、工作计划10服务流程合理及工作计划内容详细完备的,可行性强的得10分;服务流程和工作计划明确,但不够健全、内容略有瑕疵,没有明确相关节点的,得8分;服务流程和工作计划描述简单,内容不完整、不系统,但有一定可行性的,得5分;服务流程和工作计划内容描述模糊不清,存在一定错误性,不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管理科学、服务制度9供应商管理科学、服务制度完善,具有有效的内控机制,有突出优势的,得9分;供应商具有管理和服务相关制度,有一定内控机制,具有一定可行性和合理性的,得6分;供应商有管理和服务相关制度,但内控机制内容不完整,描述简单,可行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应急服务措施8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对服务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编制应急管理方案及措施,突发状况情形全面、表述清晰、应急措施详细可行,得8分;供应商具有解决项目过程中发生紧急事故处理的能力,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形考虑一般,应急处置措施一般,具有可行性,得4分;供应商具有解决紧急事故处理的能力,但考虑不够周到细致,应急处置措施可操作性差,得1分。没有相关表述不得分。服务定位10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供应商对项目具有整体的统筹规划,规划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善可行的,得10分;供应商对项目具有整体的统筹规划,规划内容有针对性,但不够完善、具体,得6分;供应商有对项目整体的统筹规划,规划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2分;没有相关表述不得分。服务保证措施20(1)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的得10分;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不够健全,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有疏漏的,内容略有瑕疵但具有可行性的得8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单一,内容不完整但能贯彻执行的,得5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施单一、内容有错误,不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组织方案详细全面,实用性及针对性强,能够有效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得10分;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组织方案比较全面,内容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得8分;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组织方案合理,但内容有欠缺,描述简单,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得5分;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组织方案有明显缺漏,描述模糊不清,不能有效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得2分;本项未提供不得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供应商评分标准)。3.3.3供应商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7《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3.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报价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9.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服务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300万元。9.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9.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500000.05%50000-1000000.01%100000-5000001.5%500000-10000000.8%1000000以上0.45%10.采购文件10.1采购文件的组成10.1.1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供应商须知;(6)公开报价、评审和定标;(7)纪律要求;(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9)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文件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11.3.2保安服务许可证;11.3.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11.3.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11.3.5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11.3.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3.7中小企业证明材料;11.3.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1.4商务文件11.4.1响应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响应报价(即响应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供应商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供应商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4.2报价函;11.4.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11.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4.6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1.4.7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11.4.8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11.4.9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合同)11.4.10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11.4.1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11.4.12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11.4.13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11.4.14中小企业声明函;11.4.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4.16采购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11.5技术文件11.5.1服务方案;11.5.2应急服务措施;11.5.3服务定位;11.5.4服务保证措施;11.5.5服务响应表;11.5.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5.7采购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2.响应报价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6开启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书面确认。12.7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17.质疑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7.7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18.投诉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8.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8.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18.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18.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18.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18.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18.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8.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8.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18.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18.4.4提起投诉的日期。18.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18.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8.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1.1宣布开启响应文件纪律;1.2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特殊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结束;不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继续进行;1.4供应商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1.5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启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启响应文件结果;1.6开启响应文件结束。2.开启响应文件2.1开启响应文件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供应商须在开启响应文件前规定时间内签到。2.2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启响应文件记录由供应商线上确认。2.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响应文件过程和开启响应文件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视同认可开启响应文件结果。2.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2.5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供应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上述内容。系统不接受超时提交的澄清、材料和报价。2.6各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和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3.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3.6磋商小组的职责: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3.7磋商小组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审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3.8.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4.评审程序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4.3资格性审查;4.4符合性审查;4.5澄清有关问题;4.6磋商;4.7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4.8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4.9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0编写评审报告;4.11宣布评审结果。5.评审5.1资格性审查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在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5.2符合性审查5.2.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2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响应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6.澄清有关问题6.1如果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磋商小组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功能,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7.磋商、比较与评价7.1磋商小组将视情况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仅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2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7.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7.4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7.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4.2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4.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4.4磋商报价要求:磋商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予以废标。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预算价的;(2)最后一轮报价高于标底的;(3)磋商小组审定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仍过高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后继续报价。7.5.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技术和商务部分的打分;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商务部分打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打分结果,交各供应商签字确认。技术和商务部分打分结束,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8.成交8.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8.2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成交;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5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人投标报价,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8.6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参与并审定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8.7优先成交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必须给予优先成交:8.7.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在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再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价格最低或与最低价相同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8.7.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报价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在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再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价格最低或与最低价相同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成交结果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响应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0.1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对“◆”条款经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人代表确认内容不响应的。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10.5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0.7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章的;10.9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的;10.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11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10.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10.13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11.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1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控制价的;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1.6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12.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2.3延期开标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13.违法违规情形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3.3.1采购人在开启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启、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14.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14.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4.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4.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审、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采购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有关法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7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1.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9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3.服务质量与验收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4.合同范本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成交供应商):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七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3.1预付款比例:%,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在采购标的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等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年月日电话:年月日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