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泊位充电站工程招标公告(莆田市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5)



莆田市秀屿区公共停车位——秀屿大道公共停车泊位充电站(国湄领秀二期)工程询比采购邀请书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荔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福建光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莆田市秀屿区公共停车位——秀屿大道公共停车泊位充电站(国湄领秀二期)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公共停车位——秀屿大道公共停车泊位充电站(国湄领秀二期)工程
1.2 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元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约93万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五章
2.2 交货期: 30个日历天 2.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业绩要求:/
(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 其他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元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获取方式:A.现场报名:在福建省元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B.线上报名: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本项目采购公告提供的购买采购文件的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的相关材料发至代理机构邮箱(85055432@qq.com),并根据要求填写及递交《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至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报价。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15时00分,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12月02日 17:0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8 其他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1896518795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元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
电  话:0594-2679903
联系人:张女士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确认通知.docx
询比公告.docx

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特此确认。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莆田市秀屿区公共停车位——秀屿大道公共停车泊位充电站(国湄领秀二期)工程询比采购邀请书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荔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福建光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区公共停车位——秀屿大道公共停车泊位充电站(国湄领秀二期)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1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公共停车位——秀屿大道公共停车泊位充电站(国湄领秀二期)工程1.2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1.3釆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元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5采购项目概况:约93万元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五章2.2交货期:30个日历天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6)其他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元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获取方式:A.现场报名:在福建省元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B.线上报名: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本项目采购公告提供的购买采购文件的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的相关材料发至代理机构邮箱(85055432@qq.com),并根据要求填写及递交《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至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报价。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15时00分,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7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12月02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8其他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9联系方式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秀屿区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8965187950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元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电话:0594-2679903联系人:张女士2025年11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停车泊位充电站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