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审计机构招标公告(上海智澜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5)



(2025)沪03破1075号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海智澜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年11月3日,贵院裁定受理对上海智澜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智澜恒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5)沪03破1075号,并于2025年11月6日指定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智澜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杜华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为梳理、核查债务人财务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管理人拟采用竞争方式遴选具有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与经验的审计机构对上海智澜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分公司进行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智澜恒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智澜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美凯龙智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家倍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0732446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育秀路455号3幢3层
实际经营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466弄5号红星美凯龙A座南3楼(红星美凯龙总部)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7631.5575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4年10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灯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东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持股占比

家倍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7134.0709万
7134.0709万
71.3407%

上海居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65.9291万
497.4866万元
28.6593%

合计
10000万
7631.5575万
100%

1.分公司情况
根据管理人调取的债务人工商内档、公开信息及向债务人了解的情况可知,智澜恒公司共有200个分公司,但其中164家已注销,剩余36家已停止营业。
2.对外投资与股权
管理人通过公开途径调查及向债务人相关人员了解可知,智澜恒公司有2家对外投资公司,分别是上海家倍得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200万元,实缴0元)、南昌家倍得有限公司(持股60%,认缴出资60万元,实缴60万元)。
3.管理人接管到的资料情况
管理人于2025年11月27日对债务人进行接管,电子账套等财务资料相对齐全,现资料保管在仓库。
二、财务审计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财务审计服务标的内容
对智澜恒公司开展破产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如管理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需要出具专项报告的,予以出具)。结合账面反映的情况,全面反映债务人从开业至今的财务状况,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债务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核查,对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进行核查;
2.梳理截至破产受理日对有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及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3.全面审查公司及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调整账目、报表;
4.组织对公司及分公司现有财产的盘点工作,处理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5.对债务人的各项资产(现金资产、不动产、对外债权、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核查;
6.对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进行核查;
7.对债务人的股东、关联方、高管等侵占公司财产的有关情况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对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进行核查;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及对债务人的股东、关联方、高管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进行核查;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8.对债务人破产受理前一年内的有关行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9.对债务人破产受理前六个月内的有关行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10.对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有关行为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11.核查其他违法违规的账务处理。
上述核查结果应在破产审计报告中载明。
12.协助管理人追收应收账款,配合管理人准备相关资料。
(二)服务期限要求
审计报告(初稿)暂定于2026年2月30日前提供,如有特殊情况,以管理人要求的期限为准。
(三)意向审计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审计资质证书。
2.具有为破产清算案件提供整体审计、专项审计的经验。
3.参选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注册会计师有关审计等相关资质要求,并曾参与过相关破产清算案件。能够为债务人的审计工作各派驻不少于10名注册会计师组成现场工作团队,以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
三、报价材料递交要求、递交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报价材料递交要求
1.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出具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函原件(无固定格式要求);
6. 报名机构简介及破产项目经验(提供相关破产案件的委托合同或审计报告作为证据);
7.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需包括人员安排、工作计划等;
8.报价函(报价函无固定格式,但应包括计费依据和报价金额,报价函载明之金额包括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费用,请报价单位予以综合考虑)
10.其他报名单位认为必要的资料。
(二)报价材料递交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邮寄(邮寄稿件需要盖章)或直接送达管理人办公室,邮寄以寄件邮戳时间为准。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中心大厦15楼。
3.联系人信息:陈律师(15317176841)。寄送或递交时,在封面上注明提交单位名称、内容,并盖章密封。
(三)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
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0日前。
四、其他说明
1.报名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2.报名单位应有财务审计的专业资格,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名。
3.报名单位与智澜恒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不曾为智澜恒公司提供过类似服务。
4.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选优选取。本次选聘,如有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管理人将根据其服务方案、项目经验以及报价等,择优确定一家机构;如仅有一家意向机构申报,经管理人审查符合条件及报价要求的,管理人将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如申报机构均不符合要求或无人应标的,管理人将延期选聘。

上海智澜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