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025)



废旧物资出售
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废旧物资出售已通过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2025年第9次项目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采购人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
2.2项目概况:废旧物资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废旧物资详见《废旧物资出售报价表》。
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采购范围: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 
  3.2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 一次性整体打包出售 
3.3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 
3.4质量要求: / 
3.5合同包/标段划分:废旧物资出售1个合同包
3.6其他: / 
4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
4.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最低要求:
4.1.1资质最低要求:  / 
4.1.2财务最低要求:响应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承诺函)。
4.1.3业绩最低要求: / 
4.1.4信誉最低要求:
4.1.4.1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人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
4.1.4.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没有被强制执行未履行的终本的案件(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
4.1.4.3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
4.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4.1.6其他要求:  / 
4.2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3每个响应人最多可对  1 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且最多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成交后不允许违法、违规分包或转包。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合同包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明确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响应人,请于2025 年12月1日10时00分起至2025 年12月3日10时00分前登录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 https://cgszh.yciccloud.com,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5.2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流程
登录采购数字化平台,在采购数字化平台的“投标/响应”中的“在线报名”中找到对应询比采购项目按照询比采购公告第5.3款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5.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所需资料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详见本章“询比采购公告附件: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套,以上资料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
6.2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6.2.1外封套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受邀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注明“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包装必须密封,包封的密封口骑缝处要贴封签并加盖受邀人印章。不论询比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6.2.2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2.3采购人拒绝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6.2.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要求封装,采购人将拒收文件。
7响应文件开启相关事宜
7.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现场开标及现场解密。
  7.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云南交投公建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A座写字楼22楼)
7.3注意事项
(1)因开启系统、开启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响应文件的,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2)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启结果无异议。
  (3)若因响应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进行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并没收响应保证金,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cgszh.yciccloud.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评审小组按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
邮政编码:678001        
联系人:张红俊
电 话:13577142156         
电子邮箱:907217772@qq.com   
     
 
 
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
2025年12月1日

废旧物资处置出售 询比采购文件20251201.docx

废旧物资出售询比采购公告 (2).pdf

废旧物资处置出售 询比采购文件20251201.pdf

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处置出售询比采购文件(采购编号:YNJTGJ-LBZB-2025-001)采购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2025年12月1日注意事项一、本项目将通过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数字化平台”)完成采购工作,响应人应在采购数字化平台上完成账号注册及相关响应工作。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详见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采购数字化平台“帮助中心”。二、为确保本次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响应人必须委派1名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的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响应工作。因系统操作不当导致响应失败的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资格审查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1四、其它资料....................................................................5错误!未定义书签。五、报价单格式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公告废旧物资处置出售询比采购公告1询比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废旧物资出售已通过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2025年第9次项目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采购人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简介2.1项目名称: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2.2项目概况:废旧物资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废旧物资详见《废旧物资出售报价表》。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3.1采购范围: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3.2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一次性整体打包出售3.3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3.4质量要求:/3.5合同包/标段划分:废旧物资出售1个合同包3.6其他:/4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4.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最低要求:4.1.1资质最低要求:/4.1.2财务最低要求:响应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承诺函)。4.1.3业绩最低要求:/4.1.4信誉最低要求:4.1.4.1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4.1.4.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没有被强制执行未履行的终本的案件(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4.1.4.3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4.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4.1.6其他要求:/4.2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3每个响应人最多可对1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且最多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成交后不允许违法、违规分包或转包。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合同包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5采购文件的获取5.1凡明确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3日10时00分前登录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cgszh.yciccloud.com,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5.2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流程登录采购数字化平台,在采购数字化平台的“投标/响应”中的“在线报名”中找到对应询比采购项目按照询比采购公告第5.3款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5.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所需资料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详见本章“询比采购公告附件: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套,以上资料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6.2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6.2.1外封套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受邀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注明“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包装必须密封,包封的密封口骑缝处要贴封签并加盖受邀人印章。不论询比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均不退回。6.2.2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6.2.3采购人拒绝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6.2.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要求封装,采购人将拒收文件。7响应文件开启相关事宜7.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现场开标及现场解密。7.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云南交投公建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A座写字楼22楼)7.3注意事项(1)因开启系统、开启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响应文件的,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2)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启结果无异议。(3)若因响应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进行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并没收响应保证金,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cgszh.yciccloud.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9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评审小组按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0联系方式采购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邮政编码:678001联系人:张红俊电话:13577142156电子邮箱:907217772@qq.com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2025年12月1日附件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地址响应合同包响应人信息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响应文件编制人响应文件编制人联系方式手机:QQ邮箱:填表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审办法评审小组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候选成交响应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少于3名的,按照实际通过数量推荐。评审价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规定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1)评审单价报价不低于控制单价且报价合价最高者优先;(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靠前者优先;(3)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优先顺序。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组成齐全完整。(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响应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3)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交了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出具时间满足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上签字,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响应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纸质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7)响应函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响应总报价,且响应总报价的大写金额能确定具体数值。(8)响应人填报的响应报价未低于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最低报价限价。(9)一份响应文件只有一个响应报价,在询比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10)响应文件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权利义务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a.响应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b.响应人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c.响应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d.响应人未提供虚假资料;e.响应人应全面、如实提供资料;(13)响应人不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的情形。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1)响应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响应人的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1的规定。(3)响应人的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2的规定。(4)响应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3的规定。(5)响应人的其他承诺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4的规定。2.2.3评审价评审价的确定:评审价=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总报价7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7.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因有效响应人不足3个使得询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文件;未否决全部响应的,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阐明理由。7.2/。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最低要求(响应人提供承诺函)(一)响应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二)双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交20万元货款,如果未按时进行交付,本合同自动作废,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的承诺书。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最低要求(一)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二)响应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没有被强制执行未履行的终本的案件(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三)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响应人其他承诺)响应人其他承诺(一)响应人同意废旧物资以现场实物为准的承诺书。(二)废旧物资的拆卸、吊装、切割、运输及过程中的安全及费用等一切事宜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的承诺书。附录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无响应人须知正文1总则询比采购是指由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经评审确定成交响应人的采购方式。1.1项目概况1.1.1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2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本询比项目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1.3.1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响应人资格要求1.4.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格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2响应人不得与本合同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合同包/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合同包/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合同包/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合同包/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合同包/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合同包/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9)与本合同包/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合同包/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6保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响应人自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对响应人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9.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废旧物资存放地点: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项目。1.10询比采购预备会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违法、违规分包或转包。2询比采购文件2.1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询比采购公告;(2)响应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响应人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响应人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响应人自行登录采购数字化平台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无须回复确认收到该澄清或修改。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采购文件异议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后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比活动。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资格审查资料(4)其他资料(5)报价单格式响应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本次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响应人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3.2.2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和委托内容,自主报价,响应报价应涵盖整个服务期/供货期/工期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必需的全部费用,应考虑人员(薪酬、差旅等)、办公设备、保险、利润、风险等一切综合因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低报价限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报价限价,最低报价限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3.4资格审查资料3.4.1响应人须按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响应文件附表,并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各附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4.2采购人将进一步核查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响应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响应将按无效处理;若在候选成交响应人公示期间发现作为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成交响应人资格;若在合同履约期间发现响应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响应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5响应方案3.5.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2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人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响应人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响应人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3.5.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响应人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由《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组成。3.6.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6.4报名后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4.1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4.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4.2.2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4.2.2.1外封套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注明“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包装必须密封,包封的密封口骑缝处要贴封签并加盖受邀人印章。不论询比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均不退回。4.2.2.2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4.2.2.3采购人拒绝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4.2.2.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要求封装,采购人将拒收文件。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响应人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1)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2)宣布开启会议纪律;(3)响应人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称及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5)响应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6)宣布询比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7)开启会议结束。5.3开启过程及结果异议响应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过程中或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提出,由采购人当场作出回复,若响应人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响应人已确认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结果。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或未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响应人默认响应文件的开启结果。6评审6.1评审小组6.1.1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响应人主要负责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初步评审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性和响应人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响应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6.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响应人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响应人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响应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候选成交响应人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公示候选成交响应人,公示内容包括:(1)候选成交响应人排序、名称、响应总报价等内容;(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7.2评审结果异议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针对异议作出的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监督部门投诉。7.3候选成交响应人履约能力审查候选成交响应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成交方式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响应人。7.5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6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在确定成交响应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公告。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响应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响应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响应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7.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时,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大于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时,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准。8投诉8.1提出投诉的要求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8.2提出异议的要求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响应人须知第2.3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1项规定的期限内。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比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推荐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比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审办法评审小组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候选成交响应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少于3名的,按照实际通过数量推荐。评审价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规定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1)评审单价报价不低于控制单价且报价合价最高者优先;(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靠前者优先;(3)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优先顺序。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组成齐全完整。(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响应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3)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交了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出具时间满足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上签字,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响应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纸质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7)响应函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响应整体报价,且响应整体报价的大写金额能确定具体数值。(8)响应人填报的响应报价未低于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最低报价限价。(9)一份响应文件只有一个响应报价,在询比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10)响应文件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权利义务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a.响应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b.响应人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c.响应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d.响应人未提供虚假资料;e.响应人应全面、如实提供资料;(13)响应人不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的情形。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1)响应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2)响应人的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1的规定。(3)响应人的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2的规定。(4)响应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3的规定。(5)响应人的其他承诺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4的规定。2.2.3评审价评审价的确定:评审价=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整体报价7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7.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因有效响应人不足3个使得询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文件;未否决全部响应的,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阐明理由。7.2/。评审办法正文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评审价相等时,评审小组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按无效处理,响应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2资格评审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通过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按无效处理,响应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3评审价的确定见“评审办法前附表”。评审价若低于最低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响应人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响应人的报价过高,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4最终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响应人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响应人拒不澄清确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3)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2.2.5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若低于最低报价限价(如有),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2.2.6澄清和说明(1)响应文件的形式或响应人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响应人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经响应人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响应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响应人。(3)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诱导响应人作出澄清、说明,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5)凡超出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不予考虑。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小组对评审价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若响应人评审价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1.评审办法”的规定确定响应人优先顺序。4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的认定评审小组应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响应人与响应人之间、响应人与采购人之间存在的串通响应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响应人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按无效处理。(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a.响应人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响应人之间约定成交响应人;c.响应人之间约定部分响应人放弃响应或成交;d.响应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排斥特定响应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a.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响应事宜;c.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响应人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一致。(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响应人串通响应:a.采购人在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响应人;b.采购人直接或间接向响应人泄露标底、评审小组成员等信息;c.采购人明示或暗示响应人压低或抬高响应报价;d.采购人授意响应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e.采购人明示或暗示响应人为特定响应人成交提供方便;f.采购人与响应人为谋求特定响应人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响应资格;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不得按无效响应的情形:/。6评审结果6.1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6.2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评审小组按评审后最终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候选成交响应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少于3名的,按照实际通过数量推荐。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乙方:年月日废旧物资出售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住所地: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确保废旧物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收购及时,甲乙双方就置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的废旧物资处置出售进行了合同谈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废旧物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名称、数量1.1废旧物资名称、数量,详见附件《废旧物资处置)出售明细表》。1.2合同金额:不含税金额**元,税率13%,税额**元,含税金额人民币**元。第二条甲方责任2.1负责协调乙方与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关于废旧物资出售的有关事宜。第三条乙方责任3.1应做好与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的联系、协调;3.2做好与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对所收废旧物资种类、数量的确认工作;3.3认真做好废旧物资收购服务工作;3.4及时清点、整理、运送所收购的废旧物资;3.5在废旧物资收购中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3.6由废旧物资收购单位凭甲方的提货通知书(废旧物资出售合同)到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办理交接货手续,交接货时双方按清点核实数量,办理完交接货手续后的责任及费用由废旧物资收购人负责。第四条收购地点及时间4.1收购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4.2收购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乙方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废旧物资的收购、核实数量、结算工作,以保证满足甲方废旧物资出售的需要。第五条装运5.1乙方负责在收购废旧物资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车过磅,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废旧物资需要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5.2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乙方在装卸、运输废旧物资时,因未进行适当包装或清理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5.3乙方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5.4乙方在装卸、运输废旧物资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则以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活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5.5乙方在拆缷、吊装、运输废旧物资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验收6.1甲方有权对乙方下列废旧物资收购工作进行验收:收购的数量,具体的收购时间是否及时,拆缷、吊装、运输废旧物资时是否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则以及要求。6.2若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第七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7.1结算价为:不同废旧物资单价乘以过磅实际重量所得金额之和加不同废旧物资单价乘以对协作队伍结算计量时的平方数量所得金额之和。7.2本合同签订后,先付货款后交货,合同签订后乙方先预交20万元货款给甲方,待废旧物资交货完成后多退少补。7.3甲乙双方应当对废旧物资的数量进行确认,双方对废旧物资核实数量无误后,甲方根据结算应收货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要求的专用增值税发票。乙方的结算单据如有遗失,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7.4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废旧物资完成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废旧物资收购款金额,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本次废旧物资全部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若乙方存在违约情况,需按约定扣减履约保证金。7.5甲方指定的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银行账户:13728981095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山营业部7.6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收购款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到甲方站点提取废旧物资的,每逾期【/】日,应按该批废旧物资价值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日或合同期内逾期超过【/】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8.2乙方提取废旧物资时私自将其他物品带出甲方站点的,按所带物品的双倍价值赔偿甲方,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金额【10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8.3乙方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环境污染或不清理装运现场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金额【100】%的违约金。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金额【10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8.5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将废旧物资出售给第三方,乙方除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损失。8.6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或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9.2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甲方住所地;(2)乙方住所地;(3)合同履行地;(4)合同签订地;(5)标的物所在地;(6)不动产所在地;(7)租赁物所在地;(8)其他:【/】。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诉讼的,双方为该项诉讼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9.4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条通知及送达10.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中所留地址为甲乙双方书面函件的送达地址;本合同中如写明有联系人、经办人或负责人的,该人即为送达文件的收件人。10.2本协议履行期间及双方因纠纷发生诉讼期间,双方关于本协议的相关通知、法院寄送的全部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应当按照送达地址和收件人发出。10.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或者收件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10.4因受送达人提供的地址或收件人不准确、送达地址及收件人变更未及时告知,或者受送达人本人或受送达人指定的收件人(含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关于本协议的相关通知、法院寄送的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通知、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特殊事件或情况:11.1.1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火山爆发或水灾等。11.1.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骚乱、罢工、恐怖行为等。11.1.3核反应、辐射、化学或放射性污染、空中飞行物体坠落。11.1.4大规模流行病、疫情爆发等公共卫生事件。11.2不可抗力事件由声明受到影响的一方提供其发生的证明材料,另一方对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作出认定。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的性质、开始的日期、预计持续时间以及对受影响方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所造成的影响。11.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缓解不可抗力的影响,并承担采取这种措施时可能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协商决定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对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承担各自的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11.4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在履行前述证明和通知义务后有权中止其履约行为,并且不应被视为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11.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本合同。11.6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损失的,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2.2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12.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5其他约定【/】。12.6本合同各方已详细阅读全部合同条款,尤其是合同中标黑条款,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含义,接受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并对所有的内容无异议。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地点:廉政合同甲方(出售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乙方(购买方):为做好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实施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高效优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由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以下简称“甲方”),订立如下合同。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1.2严格执行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义务2.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该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4.3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4.4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贿赂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双方约定5.1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5.2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监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本合同有效期为签约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出售合同责任期满合同履行完毕后止。7.本合同作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合同》合同编号**的附件,与出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责任期满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地址:日期:年月日安全合同甲方(出售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乙方(购买方):为切实做好本次物资采购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一致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现就此次物资采购的相关安全条款签订本安全合同,具体如下:一、安全责任(一)乙方在材料供应的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如因违章超限、超载、超速等所造成的处罚或交通事故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二)甲方向乙方采购的物资,乙方在物资加工或运输供应过程中,以及在甲方验收完毕前,视为物资未交付,在此之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对人员(含乙方及第三方人员)的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毁、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引起的法律纠纷、产生的经济损失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三)乙方将甲方采购的物资交付给甲方验收完毕后,视为物资已交付,已交付的物资安全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物资交付后,乙方人员、车辆在返途过程中涉及到人员、车辆等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二、甲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二)提供和保障运输车辆在责任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通行和卸车条件。(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保险复印件进行备案。(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禁止使用违规、违法车辆进行运输工作。(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运输单位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三、乙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及质量要求。(二)加强生产或运输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三)在生产或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的各项管理条例,运输车辆安全性能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四)乙方在为甲方生产、加工、运输供应物资时,应根据物资的有关要求对物资进行必要的防护。(五)乙方应按照各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生产或运输供应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六)为保障物资交付的及时性,乙方负责跟进材料运输供应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确保货畅其流,按时运输,准点到位。在乙方将材料交付甲方的过程中,乙方交货人员(含驾驶员)及运输车辆需服从甲方施工现场人员的统一管理。(七)乙方的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年检和审核,并取得相关合法证件。禁止使用未通过年检和审核的车辆进行运输,以及聘请未取得合法证件的驾驶员工作。若有违反国家相关部门各项管理条例规定所造成的处罚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八)乙方需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买有关车辆保险及驾驶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九)乙方在生产或运输供应过程中如造成对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等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四、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五、其他事宜(一)本合同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执肆份,乙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协议书》失效后本《安全合同》失效。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地址:日期:年月日预防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切实贯彻党和国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提示重点岗位人员时刻管好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按照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要求,签订以下承诺书: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工作人员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在工程招标、计量支付、工程结算、变更设计、设备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忠实履行职责,坚决禁止不正当交易行为,不损害国家和公司的利益。三、不索要或接受与自身业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单据等商业贿赂行为。四、不参加与自身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和各种高消费活动。五、不要求或者接受与自身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为自己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和遵守,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意接受按规定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承诺如下:我方已知悉贵公司相关工作一、人员的承诺内容,为此,我方郑重承诺:二、积极支持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预防商业贿赂工作,支持贵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承诺内容。三、不与贵单位和我方有业务来往的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产生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单据等商业贿赂行为。四、坚决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加强对我方有关人员的法律、纪律、职业道德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进建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职业道德风尚,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五、完善我方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六、若有违反,愿意接受贵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响应文件(采购编号:)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资格审查资料……………………………………………………………………………(一)响应人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三)响应人信誉承诺函……………………………………………………………………(四)响应人其他承诺函……………………………………………………………………四、其它资料……………………………………………………………………………………五、报价单格式…………………………………………………………………………………一、响应函致: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1.我方在研究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项目(采购编号:,)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后,愿意以含税总报价¥(大写人民币)(或根据询比采购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承诺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3.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一次性整体打包出售;服务要求: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其他:/。5.我方同意在响应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6.我方理解,你方不负担我方在响应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7.我方同意采购人保留的权利: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拒绝任何响应文件、宣布采购结果无效、终止采购,对由此引起的对响应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解释其原因。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0.(其他补充说明)。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满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国徽面)、背面(人像面)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3.授权委托书签订的时间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签署时间同期或之后。4.在此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响应人名称:单位性质: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国徽面)、背面(人像面)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在此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废旧物资出售询比采购公告1询比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废旧物资出售已通过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2025年第9次项目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采购人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简介2.1项目名称: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2.2项目概况:废旧物资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废旧物资详见《废旧物资出售报价表》。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3.1采购范围: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3.2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一次性整体打包出售3.3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3.4质量要求:3.5合同包/标段划分:废旧物资出售1个合同包3.6其他:4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4.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最低要求:4.1.1资质最低要求:/4.1.2财务最低要求:响应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承诺函)。4.1.3业绩最低要求:4.1.4信誉最低要求:4.1.4.1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4.1.4.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没有被强制执行未履行的终本的案件(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4.1.4.3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4.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4.1.6其他要求:4.2本次采购口接受回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3每个响应人最多可对1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且最多允许成交1_个合同包。成交后不允许违法、违规分包或转包。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合同包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5采购文件的获取5.1凡明确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3日10时00分前登录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cgszh.yciccloud.com,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5.2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流程登录采购数字化平台,在采购数字化平台的“投标/响应”中的“在线报名”中找到对应询比采购项目按照询比采购公告第5.3款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5.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所需资料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详见本章“询比采购公告附件: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套,以上资料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6.2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6.2.1外封套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受邀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注明“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包装必须密封,包封的密封口骑缝处要贴封签并加盖受邀人印章。不论询比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均不退回。6.2.2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6.2.3采购人拒绝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6.2.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要求封装,采购人将拒收文件。7响应文件开启相关事宜7.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口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现场开标及现场解密。7.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云南交投公建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A座写字楼22楼)7.3注意事项(1)因开启系统、开启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响应文件的,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2)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启结果无异议。(3)若因响应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进行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并没收响应保证金,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cgszh.yciccloud.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9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评审小组按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0联系方式采购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邮政编码:678001联系人:张红俊电话:13577142156电子邮箱:907217772@qq.com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2025年12月1日附件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地址响应合同包响应人信息响应人姓名响应人手机号响应文件编制人响应文件编制人联系方式手机:QQ邮箱:填表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处置出售询比采购文件(采购编号:YNJTGJ-LBZB-2025-001)采购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2025年12月1日注意事项一、本项目将通过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数字化平台”)完成采购工作,响应人应在采购数字化平台上完成账号注册及相关响应工作。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详见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采购数字化平台“帮助中心”。二、为确保本次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响应人必须委派1名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的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响应工作。因系统操作不当导致响应失败的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资格审查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1四、其它资料..................................................................5错误!未定义书签。五、报价单格式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公告废旧物资处置出售询比采购公告1询比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废旧物资出售已通过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2025年第9次项目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采购人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简介2.1项目名称: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2.2项目概况:废旧物资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废旧物资详见《废旧物资出售报价表》。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3.1采购范围: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3.2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一次性整体打包出售3.3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3.4质量要求:/3.5合同包/标段划分:废旧物资出售1个合同包3.6其他:/4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4.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最低要求:4.1.1资质最低要求:/4.1.2财务最低要求:响应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承诺函)。4.1.3业绩最低要求:/4.1.4信誉最低要求:4.1.4.1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4.1.4.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没有被强制执行未履行的终本的案件(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4.1.4.3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4.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4.1.6其他要求:/4.2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3每个响应人最多可对1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且最多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成交后不允许违法、违规分包或转包。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合同包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5采购文件的获取5.1凡明确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3日10时00分前登录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cgszh.yciccloud.com,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5.2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流程登录采购数字化平台,在采购数字化平台的“投标/响应”中的“在线报名”中找到对应询比采购项目按照询比采购公告第5.3款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5.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所需资料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详见本章“询比采购公告附件: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套,以上资料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6.2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6.2.1外封套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受邀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注明“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包装必须密封,包封的密封口骑缝处要贴封签并加盖受邀人印章。不论询比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均不退回。6.2.2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6.2.3采购人拒绝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6.2.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要求封装,采购人将拒收文件。7响应文件开启相关事宜7.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现场开标及现场解密。7.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云南交投公建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A座写字楼22楼)7.3注意事项(1)因开启系统、开启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响应文件的,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2)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启结果无异议。(3)若因响应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进行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并没收响应保证金,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cgszh.yciccloud.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9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评审小组按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0联系方式采购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邮政编码:678001联系人:张红俊电话:13577142156电子邮箱:907217772@qq.com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2025年12月1日附件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地址响应合同包响应人信息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响应文件编制人响应文件编制人联系方式手机:QQ邮箱:填表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审办法评审小组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候选成交响应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少于3名的,按照实际通过数量推荐。评审价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规定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1)评审单价报价不低于控制单价且报价合价最高者优先;(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靠前者优先;(3)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优先顺序。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组成齐全完整。(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响应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3)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交了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出具时间满足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上签字,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响应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纸质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7)响应函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响应总报价,且响应总报价的大写金额能确定具体数值。(8)响应人填报的响应报价未低于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最低报价限价。(9)一份响应文件只有一个响应报价,在询比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10)响应文件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权利义务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a.响应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b.响应人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c.响应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d.响应人未提供虚假资料;e.响应人应全面、如实提供资料;(13)响应人不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的情形。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1)响应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响应人的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1的规定。(3)响应人的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2的规定。(4)响应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3的规定。(5)响应人的其他承诺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4的规定。2.2.3评审价评审价的确定:评审价=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总报价7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7.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因有效响应人不足3个使得询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文件;未否决全部响应的,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阐明理由。7.2/。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最低要求(响应人提供承诺函)(一)响应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二)双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交20万元货款,如果未按时进行交付,本合同自动作废,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的承诺书。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最低要求(一)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二)响应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没有被强制执行未履行的终本的案件(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三)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响应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确认)。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响应人其他承诺)响应人其他承诺(一)响应人同意废旧物资以现场实物为准的承诺书。(二)废旧物资的拆卸、吊装、切割、运输及过程中的安全及费用等一切事宜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的承诺书。附录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无响应人须知正文1总则询比采购是指由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经评审确定成交响应人的采购方式。1.1项目概况1.1.1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2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本询比项目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1.3.1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供货期/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响应人资格要求1.4.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格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2响应人不得与本合同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合同包/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合同包/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合同包/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合同包/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合同包/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合同包/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9)与本合同包/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合同包/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6保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响应人自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对响应人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9.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废旧物资存放地点: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项目。1.10询比采购预备会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违法、违规分包或转包。2询比采购文件2.1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询比采购公告;(2)响应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响应人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响应人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响应人自行登录采购数字化平台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无须回复确认收到该澄清或修改。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采购文件异议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后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比活动。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资格审查资料(4)其他资料(5)报价单格式响应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本次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响应人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3.2.2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和委托内容,自主报价,响应报价应涵盖整个服务期/供货期/工期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必需的全部费用,应考虑人员(薪酬、差旅等)、办公设备、保险、利润、风险等一切综合因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低报价限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报价限价,最低报价限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3.4资格审查资料3.4.1响应人须按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响应文件附表,并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各附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4.2采购人将进一步核查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响应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响应将按无效处理;若在候选成交响应人公示期间发现作为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成交响应人资格;若在合同履约期间发现响应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响应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5响应方案3.5.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2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人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响应人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响应人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3.5.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响应人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由《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组成。3.6.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6.4报名后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4.1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4.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4.2.2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4.2.2.1外封套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注明“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包装必须密封,包封的密封口骑缝处要贴封签并加盖受邀人印章。不论询比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均不退回。4.2.2.2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4.2.2.3采购人拒绝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4.2.2.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要求封装,采购人将拒收文件。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响应人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1)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2)宣布开启会议纪律;(3)响应人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称及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5)响应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6)宣布询比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7)开启会议结束。5.3开启过程及结果异议响应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过程中或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提出,由采购人当场作出回复,若响应人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响应人已确认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结果。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或未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响应人默认响应文件的开启结果。6评审6.1评审小组6.1.1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响应人主要负责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初步评审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性和响应人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响应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6.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响应人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响应人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响应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候选成交响应人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公示候选成交响应人,公示内容包括:(1)候选成交响应人排序、名称、响应总报价等内容;(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7.2评审结果异议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针对异议作出的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监督部门投诉。7.3候选成交响应人履约能力审查候选成交响应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成交方式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响应人。7.5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6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在确定成交响应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公告。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响应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响应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响应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7.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时,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大于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时,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准。8投诉8.1提出投诉的要求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8.2提出异议的要求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响应人须知第2.3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1项规定的期限内。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比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响应人的推荐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比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审办法评审小组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候选成交响应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少于3名的,按照实际通过数量推荐。评审价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规定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1)评审单价报价不低于控制单价且报价合价最高者优先;(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靠前者优先;(3)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优先顺序。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组成齐全完整。(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响应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3)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交了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出具时间满足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上签字,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响应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纸质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7)响应函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响应整体报价,且响应整体报价的大写金额能确定具体数值。(8)响应人填报的响应报价未低于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最低报价限价。(9)一份响应文件只有一个响应报价,在询比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10)响应文件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权利义务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a.响应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b.响应人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c.响应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d.响应人未提供虚假资料;e.响应人应全面、如实提供资料;(13)响应人不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的情形。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1)响应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2)响应人的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1的规定。(3)响应人的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2的规定。(4)响应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3的规定。(5)响应人的其他承诺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附录4的规定。2.2.3评审价评审价的确定:评审价=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整体报价7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7.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因有效响应人不足3个使得询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文件;未否决全部响应的,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阐明理由。7.2/。评审办法正文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评审价相等时,评审小组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按无效处理,响应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2资格评审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通过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按无效处理,响应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3评审价的确定见“评审办法前附表”。评审价若低于最低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响应人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响应人的报价过高,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4最终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响应人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响应人拒不澄清确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3)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2.2.5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若低于最低报价限价(如有),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2.2.6澄清和说明(1)响应文件的形式或响应人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响应人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经响应人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响应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响应人。(3)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诱导响应人作出澄清、说明,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5)凡超出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不予考虑。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小组对评审价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若响应人评审价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1.评审办法”的规定确定响应人优先顺序。4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的认定评审小组应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响应人与响应人之间、响应人与采购人之间存在的串通响应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响应人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按无效处理。(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a.响应人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响应人之间约定成交响应人;c.响应人之间约定部分响应人放弃响应或成交;d.响应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排斥特定响应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a.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响应事宜;c.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响应人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一致。(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响应人串通响应:a.采购人在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响应人;b.采购人直接或间接向响应人泄露标底、评审小组成员等信息;c.采购人明示或暗示响应人压低或抬高响应报价;d.采购人授意响应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e.采购人明示或暗示响应人为特定响应人成交提供方便;f.采购人与响应人为谋求特定响应人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响应资格;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不得按无效响应的情形:/。6评审结果6.1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6.2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评审小组按评审后最终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候选成交响应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少于3名的,按照实际通过数量推荐。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乙方:年月日废旧物资出售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住所地: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确保废旧物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收购及时,甲乙双方就置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的废旧物资处置出售进行了合同谈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废旧物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名称、数量1.1废旧物资名称、数量,详见附件《废旧物资处置)出售明细表》。1.2合同金额:不含税金额**元,税率13%,税额**元,含税金额人民币**元。第二条甲方责任2.1负责协调乙方与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关于废旧物资出售的有关事宜。第三条乙方责任3.1应做好与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的联系、协调;3.2做好与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对所收废旧物资种类、数量的确认工作;3.3认真做好废旧物资收购服务工作;3.4及时清点、整理、运送所收购的废旧物资;3.5在废旧物资收购中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3.6由废旧物资收购单位凭甲方的提货通知书(废旧物资出售合同)到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办理交接货手续,交接货时双方按清点核实数量,办理完交接货手续后的责任及费用由废旧物资收购人负责。第四条收购地点及时间4.1收购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4.2收购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乙方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废旧物资的收购、核实数量、结算工作,以保证满足甲方废旧物资出售的需要。第五条装运5.1乙方负责在收购废旧物资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车过磅,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废旧物资需要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5.2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乙方在装卸、运输废旧物资时,因未进行适当包装或清理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5.3乙方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5.4乙方在装卸、运输废旧物资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则以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活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5.5乙方在拆缷、吊装、运输废旧物资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验收6.1甲方有权对乙方下列废旧物资收购工作进行验收:收购的数量,具体的收购时间是否及时,拆缷、吊装、运输废旧物资时是否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则以及要求。6.2若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第七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7.1结算价为:不同废旧物资单价乘以过磅实际重量所得金额之和加不同废旧物资单价乘以对协作队伍结算计量时的平方数量所得金额之和。7.2本合同签订后,先付货款后交货,合同签订后乙方先预交20万元货款给甲方,待废旧物资交货完成后多退少补。7.3甲乙双方应当对废旧物资的数量进行确认,双方对废旧物资核实数量无误后,甲方根据结算应收货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要求的专用增值税发票。乙方的结算单据如有遗失,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7.4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交付废旧物资完成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废旧物资收购款金额,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本次废旧物资全部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若乙方存在违约情况,需按约定扣减履约保证金。7.5甲方指定的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银行账户:13728981095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山营业部7.6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收购款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到甲方站点提取废旧物资的,每逾期【/】日,应按该批废旧物资价值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日或合同期内逾期超过【/】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8.2乙方提取废旧物资时私自将其他物品带出甲方站点的,按所带物品的双倍价值赔偿甲方,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金额【10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8.3乙方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环境污染或不清理装运现场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金额【100】%的违约金。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金额【10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8.5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将废旧物资出售给第三方,乙方除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损失。8.6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或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9.2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甲方住所地;(2)乙方住所地;(3)合同履行地;(4)合同签订地;(5)标的物所在地;(6)不动产所在地;(7)租赁物所在地;(8)其他:【/】。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诉讼的,双方为该项诉讼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9.4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条通知及送达10.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中所留地址为甲乙双方书面函件的送达地址;本合同中如写明有联系人、经办人或负责人的,该人即为送达文件的收件人。10.2本协议履行期间及双方因纠纷发生诉讼期间,双方关于本协议的相关通知、法院寄送的全部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应当按照送达地址和收件人发出。10.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或者收件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10.4因受送达人提供的地址或收件人不准确、送达地址及收件人变更未及时告知,或者受送达人本人或受送达人指定的收件人(含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关于本协议的相关通知、法院寄送的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通知、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特殊事件或情况:11.1.1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火山爆发或水灾等。11.1.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骚乱、罢工、恐怖行为等。11.1.3核反应、辐射、化学或放射性污染、空中飞行物体坠落。11.1.4大规模流行病、疫情爆发等公共卫生事件。11.2不可抗力事件由声明受到影响的一方提供其发生的证明材料,另一方对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作出认定。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的性质、开始的日期、预计持续时间以及对受影响方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所造成的影响。11.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缓解不可抗力的影响,并承担采取这种措施时可能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协商决定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对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承担各自的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11.4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在履行前述证明和通知义务后有权中止其履约行为,并且不应被视为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11.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本合同。11.6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损失的,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2.2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12.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5其他约定【/】。12.6本合同各方已详细阅读全部合同条款,尤其是合同中标黑条款,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含义,接受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并对所有的内容无异议。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地点:廉政合同甲方(出售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乙方(购买方):为做好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实施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高效优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由,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以下简称“甲方”),订立如下合同。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1.2严格执行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义务2.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该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4.3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4.4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贿赂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双方约定5.1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5.2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监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本合同有效期为签约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出售合同责任期满合同履行完毕后止。7.本合同作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合同》合同编号**的附件,与出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责任期满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地址:日期:年月日安全合同甲方(出售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乙方(购买方):为切实做好本次物资采购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一致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现就此次物资采购的相关安全条款签订本安全合同,具体如下:一、安全责任(一)乙方在材料供应的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如因违章超限、超载、超速等所造成的处罚或交通事故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二)甲方向乙方采购的物资,乙方在物资加工或运输供应过程中,以及在甲方验收完毕前,视为物资未交付,在此之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对人员(含乙方及第三方人员)的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毁、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引起的法律纠纷、产生的经济损失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三)乙方将甲方采购的物资交付给甲方验收完毕后,视为物资已交付,已交付的物资安全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物资交付后,乙方人员、车辆在返途过程中涉及到人员、车辆等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二、甲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二)提供和保障运输车辆在责任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通行和卸车条件。(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保险复印件进行备案。(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禁止使用违规、违法车辆进行运输工作。(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运输单位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三、乙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及质量要求。(二)加强生产或运输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三)在生产或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的各项管理条例,运输车辆安全性能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四)乙方在为甲方生产、加工、运输供应物资时,应根据物资的有关要求对物资进行必要的防护。(五)乙方应按照各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生产或运输供应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六)为保障物资交付的及时性,乙方负责跟进材料运输供应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确保货畅其流,按时运输,准点到位。在乙方将材料交付甲方的过程中,乙方交货人员(含驾驶员)及运输车辆需服从甲方施工现场人员的统一管理。(七)乙方的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年检和审核,并取得相关合法证件。禁止使用未通过年检和审核的车辆进行运输,以及聘请未取得合法证件的驾驶员工作。若有违反国家相关部门各项管理条例规定所造成的处罚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八)乙方需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买有关车辆保险及驾驶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九)乙方在生产或运输供应过程中如造成对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等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四、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五、其他事宜(一)本合同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执肆份,乙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协议书》失效后本《安全合同》失效。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地址:日期:年月日预防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切实贯彻党和国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提示重点岗位人员时刻管好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按照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要求,签订以下承诺书: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工作人员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在工程招标、计量支付、工程结算、变更设计、设备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忠实履行职责,坚决禁止不正当交易行为,不损害国家和公司的利益。三、不索要或接受与自身业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单据等商业贿赂行为。四、不参加与自身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和各种高消费活动。五、不要求或者接受与自身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为自己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和遵守,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意接受按规定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承诺如下:我方已知悉贵公司相关工作一、人员的承诺内容,为此,我方郑重承诺:二、积极支持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预防商业贿赂工作,支持贵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承诺内容。三、不与贵单位和我方有业务来往的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产生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单据等商业贿赂行为。四、坚决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加强对我方有关人员的法律、纪律、职业道德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进建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职业道德风尚,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五、完善我方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六、若有违反,愿意接受贵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废旧物资出售响应文件(采购编号:)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物资处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