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恢复重建招标公告(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项目概况
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淇县朝歌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淇财询价采购-2025-4
2、项目名称: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淇县朝歌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650,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QXCG-2025-0450-01
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淇县朝歌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650000
6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1台国产多功能动态平板DR(双板)、1台国产裂隙灯、1台国产检眼镜(详见询价通知书所示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供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供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如供应商所供产品已办理豁免备案,供应商仅需提供备案证明);(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henan.gov.cn);
3.方式:方式: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鹤壁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需先完成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服务指南”相关说明;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采购文件);3.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 为https://ggzy.hebi.gov.cn:8060/sign-bidder.html,供应商无需到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服务指南”专区的相关说明;5.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淇县红旗路389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92-7258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淇县朝歌明珠小区5号楼12楼04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92-710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92-7101118
招标文件.pdf
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淇县朝歌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采购编号:淇财询价采购-2025-4采购人: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一、设备清单二、商务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询价函二、初次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四、报价明细表五、技术偏离表六、资格证明材料七、商务部分八、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一章询价公告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淇县朝歌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项目概况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淇县朝歌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并于2025年1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淇财询价采购-2025-42.项目名称: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淇县朝歌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询价4.预算金额:650,000.00元最高限价:65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淇县朝歌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650,000.00650,000.005.采购需求:采购1台国产多功能动态平板DR(双板)、1台国产裂隙灯、1台国产检眼镜(详见询价通知书所示的全部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供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供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如供应商所供产品已办理豁免备案,供应商仅需提供备案证明);(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询价通知书1.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henan.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2.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需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服务指南”相关说明;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采购文件);3.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hebi.gov.cn:8060/sign-bidder.html,供应商无需到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服务指南”专区的相关说明;5.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淇县红旗路389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392-72581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淇县朝歌明珠小区5号楼12楼04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92-71011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392-71011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淇县红旗路389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392-72581891.1.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淇县朝歌明珠小区5号楼12楼04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92-71011181.1.4采购方式询价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淇县朝歌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淇财询价采购-2025-41.2.1资金来源中央直达资金,灾后恢复重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鹤财办预[2021]756号1.2.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50,000.00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为非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采购1台国产多功能动态平板DR(双板)、1台国产裂隙灯、1台国产检眼镜(详见询价通知书所示的全部内容)1.3.2质量要求合格1.3.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1.3.4质保期贰年质保,终身维护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询价公告1.9现场踏勘不组织1.10分包不允许1.11.3实质性偏差允许正向偏差1.12是否接受选择性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1.12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询价通知书的时间供应商应至少在询价前一个工作日提出问题,要求采购人对询价通知书予以澄清2.2.2询价通知书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原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1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6.1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各个部位标明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盖章:加盖印章或电子印章,签字:签字或电子签名章。(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CA印章,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若有委托代理人,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则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7.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询价公告7.1.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地点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7.1.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8.1开启时间和地点同询价公告8.2询价程序开标程序:(1)到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供应商单位;(3)供应商使用与制作相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进行确认;(5)开标结束;注: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及开标过程中必须保证全过程登陆系统在线。②在评审过程中,潜在供应商须保证登陆并保持“政府采购交8.2询价程序易系统”在线,专家会对潜在供应商发起澄清、说明,要求供应商对专家提出的澄清、说明及时做出响应、答复。8.3.1询价小组的组建1.询价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经济类、技术类各1人);2.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8.3.2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1.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商;2.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况,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3.当所有成交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8.6.1成交结果公告招标人将成交结果公告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12.1招标代理费8.2招标代理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人按照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2付款方式8.2付款方式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渠道一次性付清。12.3响应文件纸质版8.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不要求□要求12.4参与开标的方式8.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hebi.gov.cn:8060/sign-bidder.html,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12.5合同融资意向合同融资意向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内容。12.6注意注意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出现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人”与“采购人”,“供应商”与“供应商”,“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响应文件”按照同一意思理解。12.7中小企业有关政策中小企业有关政策所属行业:工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做入响应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做入响应文件。注:1.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做废标处理,需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文要求,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全部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由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收到外来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为未开标的项目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经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代理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或评审。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1.1.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应条款;1.1.3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应条款;1.1.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应条款;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质量要求和合同履行期限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2)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概不负责;1.5.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承担。1.6保密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询价通知书及相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踏勘。1.10分包(不允许)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询价通知书作出响应。1.11.3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询价通知书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选择性报价方案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询价通知书2.1询价通知书的组成:(1)询价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评审办法(4)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5)合同格式(仅供参考)(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询价通知书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2.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询价通知书予以澄清。2.2.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与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同样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代理机构将依法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修改的,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鹤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澄清文件,按照询价通知书澄清、修改内容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将无法正常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及时关注询价通知书澄清或修改、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询价供应商自行承担。2.2.4当询价通知书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内容为准。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响应文件目录一、询价函二、初次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四、报价明细表五、技术偏离表六、资格证明材料七、商务部分八、其他材料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3.2响应文件报价3.2.1供应商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2参加询价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报价应包含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招标货物(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并达到正常工作等所有费用(包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验收费、辅料费、税金、技术指导服务保修期责任、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应完全包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3.3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均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4.供应商证明文件4.1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询价通知书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4.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采购过程中乃至成交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5.询价有效期5.1询价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价通知书和法律规定的责任。5.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询价有效期的,采购人将以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询价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询价失效。6.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6.1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响应文件应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全称等字样。6.3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内容,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项目评审或项目履约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6.4投标文件的制作流程。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潜在供应商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等相关事宜:6.4.1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入库: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需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服务指南”相关说明;6.4.2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点击“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的“政府采购”按钮选择进入该系统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上方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入系统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6.4.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鹤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导出(*.已加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手册”。6.4.4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点击“政府采购登陆”按钮选择进入“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插入CA数字证书,点击CA登录,进入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时必须点击“保存”并提示“保存成功”显示二维码、文件名称、文件大小、上传时间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7.响应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撤回7.1响应文件的递交7.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已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方式进行上传和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响应。响应文件又分为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与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评审均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限于因系统故障或其它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评审时使用;7.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7.1.4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7.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7.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询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上传交的响应文件。7.2.2如果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重新制作导出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要求重新上传至电子化平台。7.2.3电子化平台以供应商最后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为准。8.开标8.1开启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询价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3询价8.3.1询价小组询价工作由询价小组独立进行,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8.3.2询价原则(1)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询价通知书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3.3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6)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审完成后,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询价过程的保密性8.4.1询价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询价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8.4.2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向询价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询价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8.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6确认采购结果和结果公告8.6.1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认采购结果;采购结果与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同时在询价公告发布的媒体进行公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8.6.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询价小组成员名单等。8.7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签订合同的依据。9.授予合同9.1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9.2询价通知书、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9.3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9.4如成交人不按本章第9.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采购人可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采购。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询价工作。10.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询价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询价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价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价程序正常进行。10.4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询价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询价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价活动中,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价程序正常进行。11.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详见询价公告。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函见附件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函见附件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投诉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传真:代理人:手机:被投诉人1: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被投诉人2: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相关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二、政府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发布采购信息日期:发布采购信息媒体:开标日期:中标结果发布:是/否发布日期: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附件1),认为1.2.被质疑人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附件2)。四、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证据见附件第页)。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事实依据:(证据见附件第页)。法律依据:五、投诉请求请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投诉日期:制作投诉书说明:1.投诉书正本与副本应采用打印形式。投诉人应当按照被投诉人数量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提交投诉书时间不得超过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逾期将不予受理。3.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诉书内容规定的,不能提供合法证据来源的,或者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诉书视为无效投诉,本机关不予受理。4.投诉事项超出质疑事项范围,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不具体、不明确的,视为无效投诉事项。5.每个投诉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投诉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不能依法履行举证责任的或提供与投诉事项不相关联证据的,本机关不予采信。6.本机关不予采信与投诉事项无关的陈述和说明。投诉人应对投诉书中虚假、不实的内容以及诋毁性内容承担法律责任。7.代理人办理投诉时,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投诉书中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机构和个人的相关责任。8.对处理投诉事项可能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投诉人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1、询价小组首先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对每份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进行评审,不再核对原件。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评审项如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初步评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供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供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如供应商所供产品已办理豁免备案,供应商仅需提供备案证明)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询价小组首先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对每份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评审项如下:符合性评审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按照询价通知书中明示的要求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贰年质保,终身维护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60日历天实质性响应完全满足或正偏离“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有效报价等于或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有效报价其他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通过资格审查情况的,由响应企业承担责任;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成交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报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评审办法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3.1询价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3.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询价无效。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3.4价格扣除和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报价-价格扣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对所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鹤财办购(2022〕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3.4.4若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5评审结果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评审结果按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若出现评审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询价小组投票推荐。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一、设备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多功能动态平板DR(双板)1.性能及用途:本机具备DR摄影、数字透视及可视化摄影等功能,利用X射线机可以进行头颅、胸部、腹部和四肢等部位的DR摄影,也可以进行胸部和腹部透视、及部分造影等功能,还可用于在透视下进行骨折整复、取异物等。2.配置2.1.遥控操作台1件。2.2.X射线高频高压发生器1件。2.3.摄影床1台。2.4.滤线栅2件。2.5.胸片架1台。2.6.X射线管1件。2.7.动态平板探测器(碘化铯非晶硅结构)1件。2.8.静态平板探测器(碘化铯非晶硅结构)1件。2.9.采集工作站+灰阶专业显示器1套。3.高压发生器3.1.最大功率≥65KW。3.2.主逆变频率≥480KHz。3.3.摄影(1)管电压:40kv—150kv分档调节。(2)管电流:≥800mA分档调节。3.4.透视(1)管电压:40kv—125kv连续可调。(2)连续透视管电流:最小≤0.5mA,最大≥20mA。(3)脉冲透视最高管电流:≥35mA。4.X射线球管4.1.球管焦点:大焦/小焦1.2mm/0.6mm。4.2.焦点功率:大焦点≥75kW小焦点≥25kW。4.3.阳极热容量:≥300KHU。4.4.旋转阳极速度:≥9600rpm。5.摄影床5.1.球管立柱纵向行程≥2400mm。5.2.沿立柱上下移动行程≥1250mm。5.3.床面移动纵向行程≥1000mm。5.4.床面移动横向行程≥250mm。5.5.片盒移动纵向行程≥500mm。5.6.牛头转动±90°。1台1多功能动态平板DR(双板)5.7.床面升降行程≥210mm。5.8.床面最低高度≤500mm。6.胸片架6.1.沿立柱上下移动行程≥1500mm。7.滤线栅7.1.胸片架滤线栅(动),栅比12:1,栅密度60-85条/cm。7.2.摄影床滤线栅(静),栅比10:1或12:1,栅密度40-60条/cm。8.动态平板探测器8.1.有效面积:≥420mm(H)×420mm(V)。8.2.相素矩阵:≥3000(H)×3000(V)。8.3.相素间距:≤140μm。8.4.透视最高帧频:≥30fps。8.5.空间分辨率≥3.6lp/mm。9.静态平板探测器9.1.有效面积:≥420mm(H)×420mm(V)。9.2.相素矩阵:≥3000(H)×3000(V)。9.3.相素间距:≤140μm。9.4.A/D转换:16bit。9.5.空间分辨率≥3.6lp/mm。10.数字化X线摄影透视操作系统10.1.软硬件:(1)登记:常规登记、紧急登记、增加协议、增加项目、清空信息、开始检查。(2)工作列表:列表信息、待检查病人搜索、待检查列表刷新、删除检查、显示列设置。开始检查、紧急登记。(3)检查列表:列表信息、已检查病人显示与搜索、删除图像、图像存储、光盘刻录、增加项目、显示列设置、修改检查信息。(4)患者体型:瘦成年人、成年人、胖成年人。(5)摄影参数设置:曝光模式、帧率设置、kVp、mA、ms、mAs、AEC、焦点选择。(6)透视参数设置:曝光模式、帧率设置、kVp、mA、ABS、时间清零。(7)浏览工具:放缩、水平翻转、垂直翻转、左转90度、右转90度、放大、缩小、原始尺寸、移动图像、反色、自适应大小、ROI放大镜、放大镜、默认窗宽窗位、感兴趣区窗宽窗位、可视窗宽窗位、点灰度值、高级处理、椭圆灰度测量。(8)系统工具:文本标记、前体位标记、左标记、右标记、圆形裁剪、删除图像、删除工具。(9)报错复位、曝光指示、全屏、保存当前图像、打印。(10)报告编辑:患者信息显示及编辑、拍摄图像选择、报告内容模板选择、报告描述、报告结论、报告描述+结论、编辑知识库、报告医生、审核医生、报告时间、打印模板、设置、保存报告。(11)报告打印:快速打印、打印报告,图像归档、刻录、打印:删除图像、图像存储、浏览图像、报告、Lock/Unlock、存储队列、打印队列。(12)光盘刻录:卷标、保存设置、文件压缩、文件结构。(13)打印:Dicom打印机、本地打印机。(14)系统设置:系统、注释信息、工具、其他。(15)硬件配置:Syncbox、高压、探测器、Collimator。(16)网络配置:Local、工作列表、Netstore、LocalStore、打印。(17)检查管理:基本信息、摆位信息、硬件参数、图像处理、检查协议。(18)质量管理:查找、系统管理。(19)用户管理:增加、更新、删除、权限。10.2.具有:心胸比(CTR)、距离测量、角度测量、脊柱测量的功能。10.3.具备长骨图像拼接功能。11.其它要求11.1.为保障整机良好的稳定性以及更优化的售后服务体验,要求核心部件:高压发生器、床体与整机为同一品牌。11.2.具有骨龄骨量测定软件系统。1台2裂隙灯1.类型:交角式。2.光源设计:下光源。3.改变倍率形式:物镜两档可变。4.目镜:10ⅹ。5.总倍率及视场(mm):10ⅹ(φ18)、16ⅹ(φ14.5)。6.瞳距调节范围(mm):54~80。7.屈光度调节:±6D。8.裂隙宽度(mm):0~14连续可调(在14mm时,裂隙呈圆形)。9.裂隙高度(mm):1mm~14mm连续可调。1台2裂隙灯10.裂隙角度:0-180°旋转,垂直到水平方向连续可调。11.光斑直径:Φ14、φ9、φ5.5、φ0.3。12.滤色片:隔热片、无赤片、钴蓝片。13.照明灯泡:6v/20w卤钨灯泡。14.最大照度:≥15万LX。1台3检眼镜1.观察像为眼底正像,直观清晰。2.照明光源:6V/5W卤钨灯泡照明。3.功能:具备自动挂断功能,能够延长灯泡寿命。4.照明亮度:S(亮),W(暗)两档可调。5.照明模式:大光斑、小光斑、裂隙、网格片、无赤片。6.屈光度补偿:-35D~+20D共24种光度。7.输入功率:6VA。8.电源:AC220V,50HZ。9.照度:≥80LX。1台二、商务要求(一)质保期1.对反映的问题在4个小时之内能得到及时响应,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确保在1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2.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本项目的报价包括质保期的任何费用(如部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等)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坏。(二)安装及调试1.供应商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2.在项目验收前的实施过程中,货物的质量及安全等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采购方保留向供应商提出索赔的权利。(三)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四)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单位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注: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商务要求的内容,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实质性响应。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财政审批编号}}(3)项目内容:合同设备清单(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承诺){{合同设备清单}}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单位:元(4)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供应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合同金额}}大写:{{合同金额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2)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服务开始日期}},完成日期:{{服务完成日期}}。(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合同签署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供应商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供应商住所}}联系人联系人{{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供应商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供应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供应商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供应商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供应商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供应商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1.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日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1.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1.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2.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2.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2.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3.合同履行3.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3.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4.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4.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4.2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3货物保险要求按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4.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4.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质量标准和保证5.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5.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质量保证期:。(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权利瑕疵担保6.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6.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6.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知识产权保护7.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8.保密义务8.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9.合同价款支付9.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9.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10.履约保证金【如有】10.1乙方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0.2如果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0.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11.售后服务11.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11.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2.违约责任12.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2.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利息。13.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3.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3.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3.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3.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合同分包14.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4.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5.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6.解决争议的方法16.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6.2选择仲裁的,应通过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应通过甲所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16.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17.法律适用17.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17.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18.通知18.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18.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18.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8.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9.合同未尽事项19.1合同未尽事项:。19.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询价函二、初次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四、报价明细表五、技术偏离表六、资格证明材料七、商务部分八、其他材料一、询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采购编号:)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总报价提供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全部产品,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我方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详细研究询价通知书及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如果有时),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本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我方同意放弃对询价通知书提出不明或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遵守询价通知书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询价,并将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四)我方愿意如实向询价小组提供与本此询价有关的任何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五)我方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全部要求。(六)如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七)我方若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二、初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范围询价报价(元)大写:小写:采购需求质量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询价有效期备注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询价有效期满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可空白。2.应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四、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货币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合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总计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所有报价产品必须在表中详细说明;应如实填写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产地须具体标注到生产商所在城市;2.产品规格型号栏仅限填写“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响应在“五、技术偏离表”中填写。五、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响应技术参数不得原文复制采购文件内容,不得提供不确定的技术参数、供应商应按所投产品实际参数填报,不得以及简单的似(“满足”、“大于(小于)或等于”)填报。2.提供虚假技术参数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条款处理。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4.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六、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本表后应附: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二)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灾后恢复重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