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招标公告(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2025)



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进行自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
预算金额:13.5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13.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采样完成后不高于35个日历天内出具最终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5.投标单位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单位投标。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 01 日至2025年12月 03 日
地点: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chuzhou.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03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
地    点: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六、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
地    址: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
联系人:陈金鑫
联系电话:1935501500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琅琊区会峰西路489号琅琊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主楼一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855042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鑫、刘工
电      话:19355015001、18855042353
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doc

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招标文件(自行招标)采购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2月目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19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七章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53第一章招标公告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进行自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预算金额:13.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3.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采样完成后不高于35个日历天内出具最终报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5.投标单位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单位投标。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3日地点: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chuzhou.gov.cn/)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地点: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六、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地址: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联系人:陈金鑫联系电话:1935501500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琅琊区会峰西路489号琅琊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主楼一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8550423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金鑫、刘工电话:19355015001、1885504235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1.1供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采样完成后不高于35个日历天内出具最终报告1.1供货(服务)地点滁州市琅琊区永阳路与扬州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地址: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联系人:陈金鑫电话:193550150011.2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琅琊区会峰西路489号琅琊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主楼一楼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8550423531.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4采购预算13.5万元。1.5最高限价1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5年12月 02 日11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ahhjzb@163.com(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采购人不再集中召开答疑会;供应商自行组织勘查现场。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在2025年 12月 02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1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3450元,专家评审费按照实际发生支付。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上述费用,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款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1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5.1投标文件数量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25.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1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正副本密封在资格证明文件袋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技术标文件袋内,商务标正副本密封在商务标文件袋内。26.2.1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7.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03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7.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 间:2025年12月 03 日15时00分地 点: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9.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29.4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采购人代表现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先开资信标、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30.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32.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chuzhou.gov.cn/)32.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公章后方可发出。35.1合同协议书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36.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付款方式出具正式调查评估报告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评审获得备案文件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招投标否,本项目采用线下现场开标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估算价约13.5万元,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采购人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供应商。2、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4、根据相关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5、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电子文本、辅助系统评标等条款的均不采用。6、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约谈项目公示期满,下发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约谈,中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公司副总以上)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约谈会议。 注:中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参加会议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职务证明。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约谈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0.3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12.招标代理费详见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3.4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相关网站曝光。13.5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13.6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组成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6.2除16.1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7.3招标文件的解释(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出。19.样品(本项目不采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2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和投标文件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2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接收。21.3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本次招标投标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投标的要求签章或盖章。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2.2分项报价清单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4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供应商所报的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活动策划、物料、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宣传费、税费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产生的费用,后期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服务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2.13投标人应根据服务的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3.投标有效期2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2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25.2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投标文件的提交2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递交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递交,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8.开标28.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8.1.1采购人按本须知第26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8.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8.2.1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28.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按顺序进行评审;(6)开标结束。多标包项目按照标包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28.4开标质疑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9.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9.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9.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9.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29.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无效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29.5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9.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31.评标31.1评标准备工作31.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1.2评标办法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3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4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根据使用的评标办法选择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1.5投标文件的澄清31.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答复,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服务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31.5.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1.5.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31.6报价合理性的判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标人监督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人监督部门要求重新评标。31.8评标报告的签署31.8.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9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1.10评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chuzhou.gov.cn/)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2.定标32.1中标人的确定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信息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chuzhou.gov.cn/)上公告。32.2中标通知书3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发出。32.2.3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3.1废标(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废标(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2变更采购方式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现场直接转为谈判采购或重新招标。(六)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2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5.5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6.履约保证金(不要求)(七)纪律和监督37.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7.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1.询问、质疑41.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41.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1.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4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41.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2.投诉42.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如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2.评标程序2.1投标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见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2.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3比较与评价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投标文件初审3.资格性审查:3.1评审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密封或手持均视为携带。(2)保证金缴纳情况按规定数额缴纳。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核验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诚信履约承诺函检验标书(4)诚信投标承诺书检验标书4.符合性审查4.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2)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投标文件的完整 性(5)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除必须满足项目外)(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4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本条不采用)4.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四比较与评价6.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6.1资信标评审细则(4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业绩61、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项目类型为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相关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的,必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业绩不得重复计分。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2人员配备161、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2分)(1)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3分,满分6分;(2)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6分。注:以上成员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3供应商资质5具有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实验室,得5分。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4体系认证6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满分6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认证查询截图。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5仪器设备7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实验室检测分析设备:(1)气象色谱质谱联用仪、(2)液相色谱仪、(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仪(ICP-MS)、(5)全自动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6)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7)原子吸收光谱仪,以上设备每具备一项得1分,满分7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及校准证书或租赁合同及校准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6.2技术标评审细则(50)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技术、服务方案10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充分,对本项目功能、特点、区域情况等内容充分合理的得10分;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为充分,对本项目功能、特点、区域情况等内容较充分合理的得8分;3、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对本项目功能、特点、区域情况等内容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的得6分;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2服务团队管理方案101、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团队管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10分;2、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团队管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详细,实用性、针对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8分;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团队管理方案内容完整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6分;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3档案管理和数据保存101、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档案管理和数据保存内容完整详细,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10分;2、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档案管理和数据保存内容基本完整详细,实用性、针对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8分。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档案管理和数据保存内容完整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6分;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4内部管理制度101、管理机制完善、内容齐全、职责划分明确、工作规范有效可行、监管措施得力、工作流程清晰规范,得10分;2、管理制度完整、明确了各自职责、工作规范可行、工作流程清晰合适,得8分;3、管理制度简单,内容片面,需进一步完善,得6分;4、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缺陷的不得分。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5合理化的建议101、针对本项目特点,列出对本项目的建议,建议合理并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针对性的得10分;2、针对本项目特点,列出本项目的建议,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各项措施内容清晰、完善的得8分;3、对本项目建议分析不准确,缺乏理解的,得6分;4、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须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6.3价格分1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1价格10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取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注:计算得分保留 2 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特别说明:1.评标专家检验投标文件的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3.将每个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五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总得分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仍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7.无效投标条款7.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逾期送达的。(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4)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5)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被暂停营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他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采购人监督部门核准的;(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他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采购人监督部门核准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服务需求(一)服务内容1、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1)对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检查内容不限于调查地块经纬度、调查范围、航拍图、现状及历史情况、调查地块周边情况以及人员访谈等内容;(二)服务要求(1)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工作正常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2)中标方应具备丰富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调查评估工作经验,并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团队及技术装备,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工作质量,数据与结论全面、准确、客观、真实。(3)成果提交:提交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报告10份。(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采样完成后不高于35个日历天内出具最终报告。二、项目具体检测要求:一、土壤监测1、监测点布设通过资料分析和现场勘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标准设置,监测因子参考《土壤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土壤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158-2018)。表1土壤监测布点一览表采样编号采样点所在地类型采样深度监测项目T1地块南侧建筑垃圾堆放点柱状样点0m-0.5m、0.5m-2m、2m-4m 、4m-6m《土壤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 1基本项目 45 项指标、pH 值T2地块东南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堆放点 1柱状样点0m-0.5m、0.5m-2m、2m-4m 、4m-6m《土壤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 1基本项目 45 项指标、pH 值、铍T3地块东南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堆放点 2柱状样点0m-0.5m、0.5m-2m、2m-4m 、4m-6m《土壤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 1基本项目 45 项指标、pH 值、铍T4地块东北侧建筑垃圾堆放点柱状样点0m-0.5m、0.5m-2m、2m-4m 、4m-6m《土壤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 1基本项目 45 项指标、pH 值T5地块北侧建筑垃圾堆放点柱状样点0m-0.5m、0.5m-2m、2m-4m 、4m-6m《土壤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 1基本项目 45 项指标、pH 值T6地块中部建筑垃圾、沥青烟垃圾混合堆放点 1柱状样点0m-0.5m、0.5m-2m、2m-4m 、4m-6m《土壤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 1基本项目 45 项指标、pH 值、石油烃T7地块东北侧耕地柱状样点0m-0.5m、0.5m-2m、2m-4m 、4m-6m《土壤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158-2018)表 1 基本项目 8 项指标、pH 值。T0 对照点未堆放垃圾处柱状样点0m-0.5m、0.5m-2m、2m-4m 、4m-6m《土壤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 1基本项目45 项指标、pH 值、石油烃、铍注:对照点点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位置2、监测时间与频次监测时间为连续监测一天,每天采样分析一次。二、地下水监测1、监测点布设通过资料分析和现场勘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设置,监测因子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表2地下水监测布点一览表采样编号采样点所在地监测项目检测方法S1地块南侧建筑垃圾堆放点基本项目: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氨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六价铬、铅、苯、甲苯、二甲苯、硝酸盐、亚硝酸盐、砷、汞、硒、镉、硫化物、钠、镍、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参照:GB/T5750S2地块西北建筑垃圾、沥青烟垃圾混合堆放点S3地块东南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堆放点S0 对照点未堆放垃圾处注:对照点点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位置2、监测时间与频次监测时间为连续监测一天,每天采样分析一次。三、执行标准表3建设用地土壤执行标准一览表(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筛选值GB36600-2018 中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无机物1砷602镉653铬(六价)5.74铜180005铅8006汞38序号污染物项目筛选值GB36600-2018 中第二类用地7镍900挥发性有机物8四氯化碳2.89氯仿0.910氯甲烷37111, 1-二氯乙烷9121,2-二氯乙烷5131, 1-二氯乙烯6614顺-1,2-二氯乙烯59615反-1,2-二氯乙烯5416二氯甲烷616171,2-二氯丙烷5181, 1, 1,2-四氯乙烷10191, 1,2,2-四氯乙烷6.820四氯乙烯53211, 1, 1-三氯乙烷840221, 1,2-三氯乙烷2.823三氯乙烯2.8241,2,3-三氯丙烷0.525氯乙烯0.4326苯427氯苯270281,2-二氯苯60291,4-二氯苯2030乙苯2831苯乙烯129032甲苯1200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57034邻二甲苯640半挥发性有机物35硝基苯7636苯胺260序号污染物项目筛选值GB36600-2018 中第二类用地372-氯酚225638苯并[a]蒽1539苯并[a]芘1.540苯并[b]荧蒽1541苯并[k]荧蒽15142䓛129343二苯并[a ,h]蒽1.544茚并[1,2,3-cd]芘545萘70石油烃类46石油烃4500重金属和无机物47铍29表4农用地土壤执行标准一览表(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筛选值pH≤5.55.5<pH≤6.56.5<pH≤7.5pH>7.51镉0.30.30.30.62汞1.31.82.43.43砷404030254铅70901201705铬1501502002506铜50501001007镍60701001908锌200200250300表5地下水执行标准一览表序号检测项目单位GB/T 14848-2017(Ⅲ类)1色铂钴色度单位≤152嗅和味/无3浑浊度NTU≤34肉眼可见物/无5pH无量纲6.5≤pH≤8.56总硬度mg/L≤4507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8硫酸盐mg/L≤2509氯化物mg/L≤25010铁mg/L≤0.311锰mg/L≤0.1012铜mg/L≤1.0013锌mg/L≤1.0014铝mg/L≤0.0215挥发性酚类mg/L≤0.0021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317耗氧量mg/L≤3.018氨氮mg/L≤0.5019硫化物mg/L≤0.0220钠mg/L≤20021总大肠菌群(CFUc/100ML)≤3.022菌落总数(CFU/ML)≤10023亚硝酸盐mg/L≤1.0024硝酸盐mg/L≤20.025氰化物mg/L≤0.0526氟化物mg/L≤1.027碘化物mg/L≤0.0828汞mg/L≤0.00129砷mg/L≤0.0130硒mg/L≤0.0131镉mg/L≤0.00532铬(六价)mg/L≤0.0533铅mg/L≤0.0134三氯甲烷μg/L≤6035四氯化碳μg/L≤2.036苯μg/L≤10.037甲苯μg/L≤70038二甲苯μg/L≤50039镍mg/L≤0.02S31228米地下水点位土壤点位图1监测点位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签订合同时,仅以此文本为基准,具体条款双方协定)一、合同协议书(格式)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份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出具正式调查评估报告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评审获得备案文件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滁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进行书写、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一)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3)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诚信履约承诺函(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信评审评分所需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若采购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7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7项情形)七、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九、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十、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我方承诺,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技术标(投标文件二)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技术、服务方案(2)服务团队管理方案(3)档案管理和数据保存(4)内部管理制度(5)合理化的建议(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名称商务标(投标文件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4)评标办法商务评审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采样完成后不高于35个日历天内出具最终报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致:(招标人)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名称)”的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5、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日期: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1项2合计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为已包含全部内容。)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中标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综合单价今后将不做任何调整。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 紫薇街道亚夏东侧被倾倒垃圾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确认。采购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陈金鑫联系电话:19355015001(单位盖章)2025年12月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刘工联系电话:18855042353(单位盖章) 2025年12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地下水污染检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