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招标公告(宿迁市数据局2025)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1300-FW2025-02086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评价咨询服务
项目预算: ¥250000.0
项目地点: 宿迁市数据局
评审开始时间: 2025-12-09 10:00
评审地点: 宿迁市数据局
采购单位: 宿迁市数据局
联系人姓名: 沃均建
联系电话: 13851352862
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5-12-01 17: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12-08 17: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宿迁市数据局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比选文件.pdf
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宿迁市数据局项目编号:JSZC-321300-FW2025-0208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评价咨询服务项目联系人:沃均建联系人电话:13851352862发布时间:2025.12.01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比选需求1.比选公告我单位宿迁市数据局对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1300-FW2025-02086(三)项目预算:¥250,000(四)项目地点:宿迁市数据局(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七)服务品目: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评价咨询服务(八)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九)服务周期:297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5-12-0117:00,响应截止时间:2025-12-0817:00四、项目评审预计评审时间:2025-12-09 10:00宿迁市数据局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地点:备注:具体评审的供应商。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宿迁市数据局项目联系人:沃均建联系人电话:13851352862固定电话:暂无地址:宿迁市数据局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商须知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五、比选评审(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1实质性响应内容报价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响应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六、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类型满分1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客观分152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证明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主观分53企业认证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主观分34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2、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数据专业类证书的(包括DAMA体系CDGA/CDGP/CDMP证书、DCMM数据管理师证书、CISP-DSG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证书),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项目人员均需提供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主观分115需求分析(1)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12分)考察投标人对项目背景、项目主要内容的理3主观分24宿迁市数据局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解情况。对本项目背景、项目主要内容等理解深刻,有自身的观点和判断,得12分;对本项目背景、项目主要内容等理解相对深刻,有部分自身的观点和判断,得9分;对本项目背景、项目主要内容等理解一般,自身的观点和判断较少,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2)需求分析(12分)对本项目需求分析到位,针对性强,得12分;对本项目需求分析比较到位,针对性一般,得9分;对本项目需求分析不足,缺乏针对性,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价服务项目比选文件6总体方案(1)总体思路(8分),主观分30提出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总体思路。思路合理、结构清晰、指导性强、有先进性,得8分;提出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总体思路,思路较合理、结构清晰、指导性较强、先进性一般,得6分;提出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总体思路,思路一般、结构较清晰、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先进性较弱,得4分;提出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总体思路,但指导性和先进性不足,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工作方法和路线(8分)提出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评价体系设计方法等。思路清晰、方法先进、可行性强,能充分实现项目需求,得8分;提出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评价体系设计方法等,思路一般,技术路线可行性一般,得6分;提出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评价体系设计方法等,思路较差,技术路线可行性较差,得4分;提出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评价体系设计方法等,但思路和技术路线可行性差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重难点分析(8分)考察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如何采用合理的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分析精准、可行性强的得8分,分析较精准、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分析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4)落地管控(6分)宿迁市数据局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针对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的落地实施。从配套措施方面,提供创新、高效、系统的管控理论、方法、工具的,得6分。管控创新性和系统性强、高效的得5分,管控创新性和系统性较强、较高效的得4分,管控创新性和系统性一般、效率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价服务项目比选文件7实施保障(1)进度保障计划(6分)考察投标人对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进度计划是否控制清晰、详细有序,进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控制清晰、详细有序的,得6分;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进度控制较清晰有序的,得5分;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性一般,进度控制清晰一般,计划简单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2)质量保障计划(6分)考察投标人质量保障措施设计是否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合理,措施保障强的,得6分,质量保障措施较合理,措施内容较详细,保障措施较强的,得5分,质量保障措施简单粗略,措施保障性一般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12七、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八、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九、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选需求一、项目概况在《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4号)指导下,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宿迁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24〕)、《宿迁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宿政办发〔2023〕15号)、《宿迁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宿迁市信息化项目的监督、评估和指导力度,提高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宿迁市拟开展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评估工作”),特采购此项服务。二、服务需求(一)新建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在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指导下,细化设计评估指标体系。采用“一体两级”的评估模式,在统一的指标框架下,分别从管理执行情况和运行成效角度出发设计指标,覆盖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成果、应用效益、数据管理等维度。通过对新建重点信息化项目开展评估,以点带面分析评估项目的绩效水平,找出项目实施、运行等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总结主要成效及经验做法,并针对问题提出优化建议,以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效率。形成“分类分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通用指标+专项指标”模式,通用指标评估管理执行情况,专项指标根据不同项目类型评估运行成效情况,围绕项目创新和通报情况设置加减分项。(二)存量项目(系统)自评与复核通过“自评+复核”的双重机制,梳理存量项目运行情况。围绕系统运行、数据维护、应用效果、成本效益等关键维度制定宿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自评指标,对宿迁市所有存量信息化项目(系统)开展自评、复核。各项目单位依据指标体系对所属系统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运行数据、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为保证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评估组按照一定比例对自评项目进行抽样复核,复核方式包括系统后台数据校验、关键用户访谈、现场功能核验等。对于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显著偏差的项目,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三)首席数据官履职评价为强化数据治理责任体系,系统性开展市级部门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将围绕首席数据官在数据战略规划、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保障以及数据价值挖掘等五个核心职责域的履职成效展开,将数据归集共享、质量管理和应用成效等作为核心考察内容。评价方法上将采用多源数据汇聚分析,包括部门自述报告、政务数据平台操作日志、数据开放平台使用统计、第三方评估意见以及面向业务科室和服务对象的访谈调研等。评价结果将形成个性化的首席数据官履职评价报告,反馈至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并纳入部门年度数字政府建设考核范畴。三、服务评价要求提交《宿迁市信息化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宿迁市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效果绩效评估实施方法》、《宿迁市2024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效果绩效评价报告》、《宿迁市首席数据官(CDO)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等文字版材料和PPT版汇报材料各3套,电子成果各1套。2.报告应符合国家、地**府相关标准规范,成果需通过采购人验收。3.成果应包括文本、表格、图片及附件;提交的成果资料需符合相关规范、符合有关要求。四、人员及实施要求按照采购要求建立服务团队,按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内容。五、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宿迁市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项目。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5万元。3.服务期:202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由采购人指定。4.质量要求:合格。5.付款方式: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2025年12月底前项目完成采购签订合同且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2026年9月底前形成最终成果,通过验收后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工作评价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