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 道路提升工程施工 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2025)
[招标文件]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A3304820630005714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
2509-330482-04-01-107811
标段(包)名称:
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4820630005714001001
招标人:
名称: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3-85827396
电话:18248502823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14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0-20 00:00:00
来源平台:
嘉兴市数字化招标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说明一、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4年版)》以及浙江省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二、招标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引用了《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及《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4年版)》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通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正文,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2、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和约定。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下册)的技术规范,其内容详见《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下册)。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拒绝。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本”证书的指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有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六、《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下册)由投标人自备。七、文中“废标”与“否决投标”同义。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附录6定标办法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2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中标结果公告7.7履约保证金7.8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其他注意事项9.2其他约定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2语言文字1.3法律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合同协议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转让1.9严禁贿赂1.10化石、文物1.11专利技术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2.2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其它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2总监理工程师3.3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5商定或确定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分包4.4联合体4.5承包人项目经理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4.10承包人现场查勘4.11不利物质条件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7.2场内施工道路7.3场外交通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7.6水路和航空运输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2施工测量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4环境保护9.5事故处理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1.开工和交工11.1开工11.2交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6工期提前11.7工作时间的限制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2现场材料试验14.3现场工艺试验14.4试验和检验费用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2变更权15.3变更程序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6暂列金额15.7计日工15.8暂估价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2预付款17.3工程进度付款17.4质量保证金17.5交(竣)工结算17.6最终结清18.交(竣)工验收18.1交(竣)工验收的含义18.2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8.3验收18.4单位工程验收18.5施工期运行18.6试运行18.7竣工清场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8.9交(竣)工文件18.10工程档案管理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19.2缺陷责任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19.5承包人的进入权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9.7保修责任20.保险20.1工程保险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3人身意外伤害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5其它保险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2不可抗力的通知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2发包人违约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23.索赔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23.4发包人的索赔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24.2友好解决24.3争议评审24.4仲裁2.发包人义务2.6支付合同价款2.8其它义务4.承包人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4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8.交(竣)工验收20.保险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2.1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5其他保险20.6.1保险凭证22.违约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附件七履约担保格式附件八发包人支付担保格式附件九养护工程质量责任合同附件十、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另册)(一)通用技术规范(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第100章总则第101节通则第102节工程管理第308节修复或加铺基层第309节加铺透层、黏层和封层第600章交通安全设施第616节道路交通标线局部修复3.支付子目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第一信封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养护工程作业方案(适用于养护工程)附表一总体作业计划表附表二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五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九、承诺函十、其它材料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目录一、报价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合同用款估算表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发改投〔2025〕12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湖市交通运输局以浙嘉平交许〔2025〕5000037号批准,养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嘉兴市平湖市。2.2工程规模及实施范围: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起点于228国道,起点桩号K0+000,终点于平廊公路,终点桩号K3+235,路线全长3.235km。本次大中修K0+000-K1+250段一般段路基顶宽24.5m,双向四车道,沥青路面,路幅布置为:双黄线0.5m+行车道2×2×3.75m+硬路肩2×3.75m+土路肩2×0.75m。K1+250-K3+235段一般段路基顶宽16.5m,双向二车道,沥青路面,路幅布置为:行车道2×3.75m+硬路肩2×3.75m+土路肩2×0.75m。本项目养护方案为:对行车道病害处治后并进行精铣刨,然后加铺4cmSMA-13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对硬路肩直接加铺3-4cm厚,均厚3.5cmAC-13C(SBS)沥青砼;对沿线桥头跳车进行处治,对起终点车辙进行处治并对沿线交安设施进行恢复与完善。本项目总概算为986.75万元,其中工程费为898.57万元。2.3技术标准:现状疏港公路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B01-2003)二级公路标准建设。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施工标段。2.5招标范围:本项目起止桩号K0+000-K3+235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大中修,包括病害处置、罩面、补强、翻修和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2.6计划工期:3个月(9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2.7质量目标:竣(交)工质量验收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下自行载招标文件、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9:00止。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提问”--“新增提问”在线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月日17:00。招标人将于2025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网站上公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平湖市池海路99号邮编:314200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73-85827396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15楼1501邮编:310004联系人:金增权电话:18248502823邮箱:376631460@qq.com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平湖市池海路99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73-8582739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15楼1501联系人:金增权电话:182485028231.1.4项目名称平湖市公共交通场站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疏港公路道路提升工程1.1.5建设地点嘉兴市平湖市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3个月(9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2月19日;1.3.3质量要求竣(交)工质量验收合格1.3.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截止时提出疑问的方式:见招标公告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3.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制作说明:(1)将已下载的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Excel格式)导入计价软件,完成工程量清单制作;(2)从计价软件导出已制作好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Excel格式);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3)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一般计税法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以工程量清单预算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元。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6、0.97、0.98)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为调整系数。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根据浙江省各地市公路养护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文件为准;若各地市公路养护企业信用公布结果不一致的,以信用等级高者为准),AA级的投标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0000元整;(1)专户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账号:详见本项目系统内关联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a.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b.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具,且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c.保险保函:购买保险保函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且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4)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账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形。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扫描件;(2)养护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养护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5.2财务状况表无须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应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3.5.6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本项目不适用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本项目不适用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相关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上下载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4)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盖单位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加密投标文件(.JXTF)一份(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标书。加密投标文件(.JXTF)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人须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具体份数按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投标人应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JX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开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5.2.1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进行开标:(1)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X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或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1开标程序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公布第一信封开标结果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同时宣布第二信封预计开标时间。(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一信封开标结束。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招标人解密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4)抽取系数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下浮系数及评标基准价计算时B值的计算方案;(5)公布第二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信封开标结束。5.2.4开标特别说明事项:(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3)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5.2.5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的,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3)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2.6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1)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软件,耳机。(2)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3)安装新点驱动(浙江省版)。相关驱动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界面的驱动下载页面下载。(4)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确定方式:按1:2比例规定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或5名。当有效投标人为3-15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6名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竟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被质疑投诉并经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时,按投标人评标得分高低递补。对于递补的中标候选人需公示不少于3日。注:(1)“有效投标人”是指投标文件通过第一信封资格评审和形式评审的投标人。(2)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公示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7.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2%【根据浙江省各地市公路养护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文件为准;若各地市公路养护企业信用公布结果不一致的,以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7.1履约担保用等级高者为准),信用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可减免5万元,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人可减免3万元】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保险公司须为地(市)级及以上分公司;若采用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之前。8.5监督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平湖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嘉兴市平湖市池海路99号电话:0573-85117041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第5.1款细化为: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含项目负责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开标结果由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签字确认。6.3评标本款补充: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实程序(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如经过询问核实程序的,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或在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7.4定标第7.4款细化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修订《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发改【2024】8号)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附录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5中标通知第7.5款细化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7履约保证金第7.7.1项细化为:7.7.1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出具担保的银行级别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第7.7.2项细化为: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予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总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第7.8.1项细化为: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2行贿查询补充第9.2款9.2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9.3交易服务费招标人和中标人的交易服务收费依据嘉发改物〔2018〕329号文件《关于规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执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4分包允许分包(1)分包内容要求: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人资质要求: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如投标单位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投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加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则无须填写分包表,反之按要求填写分包表。在中标后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单位的,本次招标时无须提供分包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5否决投标的情形9.5.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9.5.2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一)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质量目标、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及投标保证金;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且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6否决投标的情形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3)2024年7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二)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本项目不使用)。(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7)其它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三)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6否决投标的情形(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9.5.3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2)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5)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投标处理;(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7)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竟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8)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0)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财务要求/承诺提供不少于7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要求//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拟委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附录6定标办法(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标准和方法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2、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按2倍以上的比例从定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3、招标人因定标人员库中人员数量不足以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也可以按2倍以上的比例从平湖市定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补足定标成员,招标人定标成员代表应当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平湖市定标专家库专家原则上一个单位不超过一人。4、定标人员由招标人在定标前3小时内抽取,抽到人员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在收到通知后10分钟内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即刻随机进行增补。5、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专家不得同时参加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招投标监督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6、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前考察、质询招标人在定标前不组织对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三)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2、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3、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4、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5、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6、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四)定标方法直接票决定标法:根据择优原则,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由定标委员会组长随机抽取1名或2名,由定标委员会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投票采用记名方式并需注明投票理由。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五)召开定标会议1、定标会议前的准备工作(1)定标会议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供评标评审记录、中标候选人名单及相应投标文件。(3)招标人随机抽取定标人员,并通知其参加定标会议。(4)核验参加定标会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2、定标会议流程(1)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定标会议纪律》,组织定标人员签订《定标专家回避承诺书》。(2)招标人代表报告招标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要求、开标评标情况以及中标候选人的相关内容,并进行答疑。(3)投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进行投票。定标人员可书面发表意见,但不得有引导性意见,不得干预其他定标人的定标表决。书面意见经本人签字后交定标委员会组长统一宣读。(4)唱票。定标委员会组长唱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5)抽签(如需要)。(6)定标。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六)监督管理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任职或工作的;(12)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8)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工程的道路现状、交通流量、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养护工程作业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如有);(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已书面形式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密封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养护工程作业方案;(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承诺函;(9)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信封(报价文件)(1)报价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合同用款估算表。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制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则“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的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体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招标人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智能化改造 道路提升工程施工 道路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