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杭州市电化教育馆)2025)



[招标文件]河庄高中(暂名)、江东高中(暂名)项目设计[A330130018052944900121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河庄高中(暂名)、江东高中(暂名)项目设计

项目代码:

2508-330100-04-01-868495

标段(包)名称:

河庄高中(暂名)、江东高中(暂名)项目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1300180529449001211

招标人:

名称: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杭州市电化教育馆)

代理机构:

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7816042311

电话:15658685072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1-20 16:06:39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1-25 23:59:59

来源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51120043647a41ca1.pdf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二〇二五年七月河庄高中(暂名)、江东高中(暂名)项目设计(招标编号:A3301300180529449001211)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人: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杭州市电化教育馆)(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河庄高中(暂名)、江东高中(暂名)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河庄高中(暂名)、江东高中(暂名)项目设计已由市发展和改⾰委员会以2508-330100-04-01-868495、2508-330100-04-01-24775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杭州市电化教育馆),招标人为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杭州市电化教育馆),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庄高中(暂名)、江东高中(暂名)项目设计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江东高中(暂名)项目,分别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河庄单元QT060104-03地块、QT060104-02地块。2.2投资估算(或概算):146472万元(其中河庄高中(暂名)项目56727万元,江东高中(暂名)项目89745万元)。2.3建设规模: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7.2亩;总建筑面积约53679平方米,办学规模36班;江东高中(暂名)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4亩;总建筑面积约87435平方米,办学规模48班。2.4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方案设计(含项目投资总估算)、初步设计(含日照分析、交通组织设计评价、防洪评价、绿建节能等各项专篇、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投资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服务(按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实施),包括总图、竖向、单体建筑、结构、精装修、水电、暖通、设备、钢结构、幕墙、消防、燃气专业设计、综合管线、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工程、地下室工程、基坑围护、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临时围挡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学校永久用电工程及空间景观规划设计咨询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所有深化设计必须到位),以及防洪设计或评估、声学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三维景观审查、报批配合、图审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所有相关服务、设计时应考虑填挖平衡及边坡挡墙范围。其他事宜以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江东高中(暂名)项目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含附图、附件和建设条件须知等)为准。2.5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5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备案)。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三)其他: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5.定标方式☑5.2不采用评定分离。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排序第2、3名的投标人各补偿5万元(补偿金均已含税);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补偿。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的递交☑8.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第开标室。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发布。10.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电话:0571-8953560811.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杭州市电化教育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联系人:邬老师电话:0571-85807467邮箱:1019775425@qq.com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01室联系人:陈成电话:15869145890邮箱:980463800@qq.com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联系人:邬老师电话:0571-85807467邮箱:1019775425@qq.com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01室联系人:陈成电话:15869145890邮箱:980463800@qq.com1.1.4项目名称河庄高中(暂名)、江东高中(暂名)项目设计1.1.5建设地点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江东高中(暂名)项目,分别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河庄单元QT060104-03地块、QT060104-02地块,总用地面积分别约67.2亩及100.4亩。1.1.6建设规模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7.2亩;总建筑面积约53679平方米,办学规模36班;江东高中(暂名)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4亩;总建筑面积约87435平方米,办学规模48班。1.1.7总投资146472万元(其中河庄高中(暂名)项目56727万元,江东高中(暂名)项目89745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其他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方案设计(含项目投资总估算)、初步设计(含日照分析、交通组织设计评价、防洪评价、绿建节能等各项专篇、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投资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服务(按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实施),包括总图、竖向、单体建筑、结构、精装修、水电、暖通、设备、钢结构、幕墙、消防、燃气专业设计、综合管线、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工程、地下室工程、基坑围护、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临时围挡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学校永久用电工程及空间景观规划设计咨询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所有深化设计必须到位),以及防洪设计或评估、声学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三维景观审查、报批配合、图审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所有相关服务、设计时应考虑填挖平衡及边坡挡墙范围。其他事宜以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江东高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暂名)项目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含附图、附件和建设条件须知等)为准。1.3.2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110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50日历天,投标承诺该阶段时间不得超过该计划编制时间。后续服务阶段:72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1.4.1投标人资质及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1分包☑允许,具体要求:1.中标人可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且中标人无相应专项设计资质的部分进行分包(受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发包人备案),其他工作不得分包。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分包的专业配套工程设计成果由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及以下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项目基础资料、补充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于年月日时前☑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联系方式:15869145890联系人:陈成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在年月日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2.2.3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本人手写签名)、②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③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制件(投标截止日须包括在合同聘用期内)。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3.1.1.3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_400_,不得少于_200_,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691.44万元。☑风险控制价1353.15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可以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设置。BIM应用技术服务费结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设计费计取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版)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取费基数为(河庄高中(暂名)项目建安工程费3.4744亿元+江东高中(暂名)项目建安工程费5.6838亿元=9.1582亿元),各系数取值按如下: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计算设计费如下:1666.1+(2034.4-1666.1)*(91582-80000)/(100000-80000)]=1879.38万元。根据中心口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最高限价为1879.38*0.9=1691.44万元。2、本次设计招标包含BIM设计服务(按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实施)、日照分析、交通组织设计评价、绿建节能、节能评估、能效测评、消防、燃气、基坑、钢结构、幕墙、防洪设计或评估、声学设计、绿色建筑、临时用电、永久用电、智能化等部分及三维空间景观规划设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需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3、本次招标设投标最高限价,总限价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2.3,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设计费报价为暂定价,最终设计费根据两个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版)(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调整计算设计费收费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后进行结算:投标优惠率=投标总报价/1879.38万元*100%。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最终设计费=调整后的设计费计费总额*投标优惠率*(河庄高中(暂名)项目初步设计建安费/两个项目初步设计建安费之和);江东高中(暂名)项目最终设计费=调整后的设计费计费总额*投标优惠率*(江东高中(暂名)项目初步设计建安费/两个项目初步设计建安费之和);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设计费率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作调整。设计费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结合各自单位的设计方案、技术实力和竞争优势等形成合理的设计投标报价。4、其他:(1)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实对招标人进行赔偿。(2)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含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所需的评审相关费用、咨询费、会务、人工、资料、交通、差旅、办公、文印、赶工费用、税金、对设计中存在的所有设计缺陷或不足进行修改、工程概算编制及修改、根据属地政府要求进行修改等费用,并包含对第三方深化设计的审核、设计人参加技术交底、工地现场例会、施工配合、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阶段验收、配合完成竣工图等所有的后续跟踪服务的一切费用。(3)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改、优化设计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涨因素、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此类因素均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兼顾经济性原则,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5)调整计算设计费收费,按以下公式计算后进行结算:最终设计费=调整后的设计费收费*投标优惠率;(6)如涉及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专业(专项)设计或咨询的(如BIM设计、日照分析、交通组织设计评价、防洪评价、绿建节能、节能评估、能效测评、消防、燃气、基坑、钢结构、幕墙、防洪设计或评估、声学设计、绿色建筑、临时用电、永久用电、智能化等部分及三维空间景观规划设计等),中标人如果无相关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负责委托具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完成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7)、投标人在各设计阶段进行调整时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如有)、文本等费用均已包括在本次设计费投标报价中。(8)、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担保1.金额:人民币3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2.交纳方式: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依据《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杭建市【2018】6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缴纳,具体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杭建市【2018】6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担保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A(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5.其他要求:☑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伍份展示图板□无☑有5幅,大小A1(如A1、A0,请严格按照要求的幅面大小提供,不允许折叠、展开);设计模型☑无□有;BIM模型☑无□有;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2.电子投标文件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标书1副本”);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标书2副本”)。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3.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伍份。3.7.4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3.7.5(A)投标文件暗标要求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3、其他:☑4.1.1(A)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多媒体演示文件(如有)和技术标副本一起密封,光盘或U盘封装不作要求,但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展示图板:外包装:单独外包装并密封,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内封装:设内封装,内封装上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注:开标时展示图板仅拆开外包装。☑4.1.2(A)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1.2(A)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单位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00秒□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4.其他:☑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1(A)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二:第二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2.开标地点: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5.2(A)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A)开标程序(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其他:;(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五)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其他:。5.4特殊情况处置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系统、电力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7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6.3.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80资信标分值:10商务标分值:10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3分。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1.不采用评定分离:1个(不超过3个)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次日起计)。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2.1定标前核查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以下情况进行查验: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7.2.9中标人公告媒介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7.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排序第2、3名的投标人各补偿5万元(补偿金均已含税);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补偿。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7.5.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9.5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5异议与投诉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0571-89535608。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建易投标保证金”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含未明确职责分工)的;(5)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6)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2.技术标否决性评审内容: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3.初步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缺失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7)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至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对。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规定执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0.4解释权与说明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解释权与说明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提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5知识产权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10.6特别说明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2.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6特别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他设计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设计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效期内)。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的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6.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束。7.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与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8.本项目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杭综法(2025)32号)文件要求,设计时应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其中房屋建筑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10%;市政、园林工程等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比例不低于20%。9.其他:。特别提醒: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1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封面;(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4)投标担保;(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3.1、3.5。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3.1.2.1总体说明(1)设计依据(2)总体构思3.1.2.2设计说明(1)总平面设计(2)建筑设计说明(3)结构设计说明(4)给排水设计说明(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6)暖通设计说明(7)智能化设计说明(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9)BIM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版的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BIM技术应用点)(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3.1.2.3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3.1.2.4工程投资估算(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2)设备投资估算(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3.1.2.5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面图(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图等(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等(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3.1.2.1总体说明3.1.2.2设计说明3.1.2.3工程方案内容3.1.2.4工程投资估算3.1.2.5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2)道路规划横断面布置方案图(3)重要节点方案图(4)桥梁与隧道工程方案图(如有)(5)排水工程方案图(6)附属工程方案图(7)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一般情况(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求)。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原创设计声明(7)联合体协议书(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担保的退还:(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信审查资料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5(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做好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的抽取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规定,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或省政府有特殊要求、库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满足抽取规则要求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应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后续服务便利;(8)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9)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0)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应结合现场面试及7.2.7条的定标要素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5履约担保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204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5.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技术分(80分暗标)+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技术评审(三)初步评审(四)资信评审(五)商务评审(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建易投标保证金”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设计方案阐述设计方案阐述5-102设计水平与质量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2.5-5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2.5-53设计方案设计理念、方案创意的前瞻性、创造力,能完美的体现现代化校园建设元素2.5-5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5-10交通流线、功能分区、出入口设置的合理性、可实施性2.5-5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包括专业工程的设计;消防、环保、节能等专篇设计5-10选用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节能性,选材符合现代化校园建设要求,达到色彩、用材、风格与空间精神、目标客群审美观念的一致性2.5-5对学校建筑及本项目的认识与理解,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5-10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2.5-54效果图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效果图的评鉴2.5-55投资估算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比较、分析1.8-36设计进度保证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0.25-0.57概算编制质量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0.25-0.58标书质量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内)0-0.59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以及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施0.2-0.5合计40-80备注: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0.2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无陈述和答辩),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四、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含投标承诺书)缺失的;(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八)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五、资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公共建筑类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需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未包括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证明,否则不予得分;若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存在多种建筑类型组合时,面积按公建面积为准,若无法清晰区分多种建筑类型组合中公建面积的,则不得分)。如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和设计合同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重复时,可以得分。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公共建筑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需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2未包括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证明,若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存在多种建筑类型组合时,面积按公建面积为准,若无法清晰区分多种建筑类型组合中公建面积的,则不得分。证明材料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得分)。如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和设计合同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重复时,可以得分。信用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信用评价暂按满分计分)2团队配备(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的得1分。最高得分2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具体要求见《设计人员要求表》),人员齐全得1分,每少一人扣0.25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最少得0分。专业以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执业注册证(一级注册建筑师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有“本人手写”签名,否则材料不予认可,不予得分。)、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其中《设计人员要求表》中序号8-11提供职称证书即可。3注:1.上述证明材料中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得分;2、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3、建议各投标人自拟资信评分索引表,标明对应内容页码范围、自评分数、材料名称,对于与评分相关的规模、属性等建议用标记标明。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设计人员要求表》序号专业人数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建筑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建筑设计负责人2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3结构设计师负责人1人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具备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4给排水设计负责人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5电气设计负责人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6暖通设计负责人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具备暖通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7造价负责人1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且具备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8装修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装饰专业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9景观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10智能化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11幕墙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幕墙设计(建筑装饰设计或幕墙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证书和投标单位为设计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六、商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七、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09/0210)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同专用条款(范本)。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合同协议书(两个项目设计合同分开签订)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杭州市电化教育馆)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江东高中(暂名)项目设计。2.工程地点:杭州市钱塘新区3.总建筑面积: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7.2亩;总建筑面积积约536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6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62平方米),无社会公共停车库,地上生均建筑面积24.23平方米。江东高中(暂名)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4亩;总建筑面积约874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5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859平方米),社会公共停车位200个,地上生均建筑面积27.32平方米。4.建筑功能:河庄高中(暂名)项目新建36班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场所、地下停车库、开闭所、景观绿化、道路等。江东高中(暂名)项目新建48班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场所、地下停车库、开闭所、景观绿化、道路等。5.投资估算:146472万元(其中河庄高中(暂名)项目56727万元,江东高中(暂名)项目89745万元)。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中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