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宣传制作 宣传物品招标公告(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2025)



因工作需要,我支队就2026-2027年度宣传制作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二)项目内容:2026-2027年度宣传制作
  (三)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普贤路肖厝社区泉州北高速收费站及所属3个大队、15个中队驻点收费站(泉州西收费站、南安北收费站、安溪收费站、乐峰收费站、清水岩收费站、泉州收费站、永春东收费站、永春收费站、码头收费站、蓬壶收费站、感德收费站、上涌收费站、惠安南收费站、晋江南收费站、南安南收费站、张坂收费站、驿坂收费站)
  (四)项目要求:
  1.宣传物品按我支队要求设计,产品质量满足我支队要求;
  2.供货响应时间:一般订单一周内完成交货,属于设计类产品应于三天内提供设计初稿,特殊情况,经我支队同意可另行约定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为支队各单位驻地。
  4.所有宣传物品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所有报价默认含运输、安装费用。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六)结算方式:季结
  二、资质条件
  (一)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
  (二)报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提供材料
  (一)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代表(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人代表的,无须提供);
  (四)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上下载);
  (五)承诺函;
  (六)报价单。
  注:以上提交材料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报价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支队一旦发现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材料,即刻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报价时间与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7:30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普贤路肖厝社区泉州北高速收费站1楼。(不接受邮寄递送报价材料)
  联系人:吴先生 0595-36741067
  五、比选原则
  以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比选材料作废。
  
  附件:1.宣传制作报价单
   2.承诺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制作 宣传物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