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车辆装备招标公告(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
[交易公告]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包3)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CG-XF-2025022
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
预算金额:129.87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本项目可兼投兼中。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前两个标段已完成招标流程,现将重新组织第三标段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附验证码;
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投标人数约定解密时长,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迟到、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5、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 029-86167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文件岗 029-88661294 组织岗029-8866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29-86167546
附件: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5批次)3标段三次(盖章文件).pdf
1 采购公告
2 变更公告
3 结果公告
4 废标/终止公告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三次)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项目编号:SNCG-XF-2025022采购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2月3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定义二、投标人注意事项三、招标文件四、投标报价五、投标文件六、组织开标七、资格审查八、组织评标九、中标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一、其他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一部分框架协议第二部分供货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方案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25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二、项目编号:SNCG-XF-2025022三、采购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029-86167546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联系人:程老师联系方式:029-88661294五、招标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本项目可兼投兼中。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前两个标段已完成招标流程,现将重新组织第三标段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六、资金来源:预算内七、采购预算:380.925万元标段编号标段名称预算金额第三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3129.875万元八、所属行业:工业九、项目属性:货物类第1页十、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第2页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十一、执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第3页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十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2、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数字认证证书(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3、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常见问题解答〉CA证书办理〗中的《CA办理常见问题解答》,网址: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2/004002007/20250108/efdc53a2-c250-44b1-876c-c44ab6c5e66d.html。现场办理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大厅3、4号窗口,咨询电话:029-88661241。4、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四、样品递交第4页1、样品规格(参照第四章样品要求)2、样品递交要求:(1)样品递交时应统一密封装箱、封存完好,箱内装有所有样品的详细清单。(2)箱体内每件样品应注明投标人及样品名称。(3)箱体外包装应注明:投标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数量。3、提交样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304、样品递交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8室。5、样品退还: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将所有样品统一封存保管。中标公告发布后一周内,未中标人的授权代表携带本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自行联系采购人自取,逾期未取,样品不予保留。中标人样品由采购人保存并作为验收的依据。十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303、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见面开标)。5、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标方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携带CA锁(开标时需在开标室的自助解密机上使用CA锁统一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对待(“规定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具体确定)。十六、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十七、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5页十八、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9-88661294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投标人数约定解密时长,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迟到、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二)监督机构:财政部(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投标人: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投标人注意事项(一)询问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和公开/邀请招标资格审查结果依法提出书面询问的,采购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标人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告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不含公开/邀请招标资格审查结果)、中标(成交)结果,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二)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采购项目安排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的,采购人应尽量在现场予以解答(口头提问可口头答复),现场不能做出解答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交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开标时间。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的投标人,由此造成的偏差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和标前答疑。(三)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过程(不含公第7页开/邀请招标资格审查结果)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1、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第8页5、质疑人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6、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9、质疑函递交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联系电话:029-88661257投诉书递交地址:财政部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第9页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结果,可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投标人未如实填报《投标人信用书面声明函》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第10页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2%-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备注: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11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9、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0、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第12页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对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为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折扣。备注:小微企业的定义参照本款第一至三条。(六)关于产品和服务1、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10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就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2、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第13页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如招标文件中已说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6、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如目录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安全检测或安全认证的产品或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七)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第14页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核心产品为两个以上时,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八)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九)投标人的投标费用自理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15页(二)招标文件的检查及阅读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新版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原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失效。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更正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第16页(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二)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三)《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第17页五、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解密等相关操作。1、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二)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1、投标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2、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中标,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第18页(三)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六、组织开标(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投标人数约定解密时长,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第19页(四)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五)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投标人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解密时使用的CA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特殊处理。1、开标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将另行确定时间继续完成开标程序;2、开标后投标文件已解密但评审结论未形成的,将发布废标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开标后投标文件已解密且评审结论已形成的,待特殊情况排除后,继续完成评审活动。七、资格审查(一)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二)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第20页(3)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三)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四)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八、组织评标(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第21页(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组建评标委员会1、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第22页2、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四)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五)评标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第23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告知有关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2、投标文件的澄清(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应通过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3、综合比较与评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投标无效:第24页(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本章“四、投标报价”所列需要修正情形,但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做出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采购人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明确中标人及中标金额。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第25页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九、中标(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本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采购人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评标前提供《委托评审小组定标授权书》,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三)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第26页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最终得分与排序。(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五)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六)采购人应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27页(七)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十一、其他(一)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三)在递交投标文件阶段、资格审查阶段、符合性审查阶段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阶段,当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四)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第28页(五)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六)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免费第29页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所有标段均适用)序号资格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不通过原因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三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5信用记录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所有标段均适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未通过原因1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编号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编号一致。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4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开标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分项报价表中各单价未超过各最高限制单价。5投标人承诺书完全理解并接受《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6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求,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响应》,结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标识的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7合同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合同基本条款要求的描述。8无其他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或盖章)第32页三、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第三标段适用)名称最高分值评审要素投标报价30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他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技术参数响应44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清楚、明确并能逐条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表”除“★”项外所有参数(128项)要求且无负偏离,得44分。1、技术参数表中“▲”项(48项)满分24分,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2、技术参数表中未标项(80项)满分20分,负偏离每项扣0.25分,扣完为止。赋分依据:1.“▲”项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若▲项参数指标有具体承诺或认证要求的按该参数注明要求执行。2.未标项可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功能说明书或官网截图。实施方案3一、评审内容根据本标段实际需求,提供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供货组织计划②运输及供货应急预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依据(满分3分)①供货组织计划: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运输及供货应急预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来源渠道2投标人提供本标段第四章《货物采购清单》中1、2、6、10四项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每提供一个货物的证明材来源渠道2料得0.5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意一种:1、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提供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例如:产品制造商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等证明文件)。2、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提供情况说明(说明某一项产品为制造商自己生产)。备注: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计分依据。生产能力4.5一、评审内容根据本标段所供产品提供专业技术生产能力保障方案,方案包含:①生产能力:自主研发能力、生产工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提供相关技能证书)②生产设施设备:生产车间环境(实景照片)、设备配备(实景照片)③质量保证:产品性能保障、生产质量控制、产成品出厂检测标准及程序。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依据(满分4.5分)①生产能力: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②生产设施设备: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③质量保证: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3一、评审内容根据本标段实际需求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响应时效及保障措施(包含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故障处理及补救措施、备品备件保障措施(保修期外至全寿命周期内零配件及备品备件)②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成果保障方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描述详细;2、可实施性:切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依据(满分3分)①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3②培训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1.5分。业绩5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包含本次采购核心产品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格业绩合同计1分,满分5分。备注:需提供业绩完整合同及对应货款发票复印件(任意一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两种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样品8一、评审内容根据本标段要求,提供以下样品:①森林灭火防护头盔②森林灭火作战防护靴③森林灭火防护头套④森林灭火防护眼镜⑤森林灭火防护服⑥森林灭火防护手套⑦森林灭火携行背囊⑧森林灭火佩戴式头灯。二、评审标准1、外观款式:所提供样品外观协调,具有非常好的整体性;2、产品性能:所提供样品安全、操作便捷,性能稳定,舒适性高;3、材质:所提供样品面料材质满足符合采购人需求;4、制作工艺:样品制作工艺精细、整洁美观。三、赋分依据(满分8分)①森林灭火防护头盔(夏款):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25分,满分1分;②森林灭火作战防护靴: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25分,满分1分;③森林灭火防护头套: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25分,满分1分;④森林灭火防护眼镜: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25分,满分1分;⑤森林灭火防护服: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25分,满分1分;⑥森林灭火防护手套: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25分,满分1分;⑦森林灭火携行背囊: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25分,满分1分;⑧森林灭火佩戴式头灯: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0.25分,满分1分。备注:未提供样品,该样品打分项不得分。增值服务0.5投标人承诺森林灭火佩戴式头灯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产生的故障该产品予以免费给更换,得0.5分,无承诺不得分。说明1、评标2、对小后的价微企业享受价委员会成员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本项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格参与评审,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未提供《小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不格扣除。第36页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一、项目概况根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救援装备力量建设,结合各支队装备建设需求,经总队党委会研究审议决定,现开展“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装备类第五批次)”采购工作。二、采购内容(一)货物采购清单第三标段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制单价(元)最高限制总价(万元)备注1森林灭火防护头盔30283025.0662森林灭火作战防护靴370双54019.983森林灭火防护头套4201004.24森林灭火防护眼镜285副1504.2755森林灭火防护作训帽30700.216森林灭火防护服332套130043.16核心产品7森林灭火防护服内胆30件6001.88森林灭火防护外腰带30条1200.369森林灭火防护手套352副2207.74410森林灭火宿营帐篷62100012.611森林灭火携行背囊401000412森林灭火防潮睡垫30条1500.4513森林灭火防寒睡袋307002.114森林灭火佩戴式头灯42盏3001.2615森林灭火携行背心30件6501.9516森林灭火多功能水壶302400.72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分项报价中单价不能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第37页(二)技术参数表第三标段技术参数表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1森林灭火防护头盔1.★要求符合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15森林灭火防护服技术规范》要求和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森林灭火防护服款式标识规范》要求,若两个规范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2024年森林灭火防护服款式标识规范》规范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2.头盔由盔壳和盔壳辅件组成;盔壳辅件由其盔壳上配戴的帽徽、L型导轨及下颏带、悬挂系统、EPP、内衬组成;3.头盔壳由碳纤维复合材料制成;头盔悬挂后设有头围可调节装置,头盔后面设有护目镜固定夹;下颏带、头盔悬挂系统组件完整,紧急脱扣应扣解方便,下颏带可调节;4.悬挂带可调节长度为505mm~580mm,悬挂带由调节装置调整到佩戴人员所需尺寸;5.头盔两侧设有L型导轨:L型导轨固定在护耳上方;用来固定手电、护目镜等及其他辅件,用阻燃PC/ABS树脂注塑成型;6.头盔成品的总重量≤800g;7.▲冲击吸收性能:传递到头模上的力≤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8.▲耐穿刺性能: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9.▲侧向刚性:最大变形≤40mm,残余变形≤15mm,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10.▲阻燃性能:续燃时间≤5s,帽壳不得烧穿;11.每顶头盔需配备1个备用帽绳卡扣;12.需求型号区分大、小两个型号制作。2森林灭火作战防护靴13.★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19式森林灭火作战防护靴规范》;(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符合XF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2森林灭火作战防护靴品检测报告)14.▲鞋面布料材料性能:续燃时间:经向≤2.0s、纬向≤2.0s;阴燃时间:经向≤2.0s、纬向≤2.0s;损毁长度:经向≤50mm、纬向≤50mm;燃烧状态:不引起熔融、滴落;面料断裂强力:经向≥150N;纬向≥100N;外底磨痕强度:≤7.0mm;"15.▲成鞋抗刺穿性:≥1100N,防刺穿性能良好;16.▲鞋底材质:橡胶外底物理性能:扯断强度>13.0MPa;防滑性能良好,滑动速度:(100﹢/-10)mm/min17.靴帮耐磨性能:靴帮材料在经过20000次循环摩擦后不应出现被磨穿现象,实验方法按照XF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7.5.2规定进行;18.靴帮靴筒材质:厚度(2.0~2.2)mm,撕裂强度≥70N/mm,收缩温度≥95℃;19.鞋底20.外底:橡胶硫化成型外底,黑色,橡胶,阻燃;内底:抗刺穿复合成型内底,采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在高温、高压下复合而成;厚度在2.6-2.9mm;抗穿刺力≥1000N;耐折性经过4万次弯折试验后未脱层、未断裂。21.靴帮靴筒材质:前帮为铬鞣黄牛黑色阻燃防水正面革;靴筒为黑色芳纶阻燃鞋面布(背面复合阻燃斜纹布+芳纶隔热棉)22.▲成鞋耐折性能:鞋底经过10万次弯折试验后,外底裂缝长度≤10mm,鞋面折后无裂纹且不应出现裂面;帮底结合处不应出现开胶现象;23.▲成鞋隔热性能:加热板温度150℃,放置30min后,内底表面温度上升≤22℃,鞋底没有变形;24.▲外底耐热接触性能:加热板温度300℃,接触1min后,外底无熔融,沿圆轴弯曲无龟裂;25.靴垫:采用减震、防臭、抑菌、透气的材料,在前掌及后跟位置设有特殊吸震缓冲层材料;26.采用涤纶复合帆布和纯牛皮合成,有包钢头,反光条;靴高15至25cm(含本数),有应急消防专业标志;靴子重量≤1.5kg。3森林灭火防护头套27.★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15式森林灭火防护头套技术规范》;(投标人提供承诺函)28.▲颜色:面部开口尺寸稳定性≤20%;针距密度,针:缝制明线每3cm不应小于12;29.布料克重:150±10g/㎡;30.▲PH值:4.0-7.5;31.▲甲醛含量:≤75mg/kg;32.▲顶破强力:≥300N;33.▲续燃时间:经纬向:≤2s;损毁长度:直向≤100mm,横向≤100mm;34.起毛起球:≥3级;35.水洗尺寸变化率:直向≤5%横向≤5%。(备注:头套颜色为米黄色)4森林灭火防护眼镜36.★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15式灭火防护眼镜技术规范》;(投标人提供承诺函)37.▲镜片防雾性能:防护眼镜镜片应在8s内不起雾;38.▲耐高温性能:眼镜整体放置高温≥170℃环境下5分钟后,眼镜外观无变形,无融化,镜片无脱落等异常现象;39.▲阻燃性能:镜片续燃时间≤5s;无熔融,无滴落;镜框续燃时间≤5s;无熔融,无滴落;头带续燃时间≤5s,损毁长度≤10mm,无熔滴;40.▲透光率>75%,95%UV防护,镜片厚度≥2.8mm41.护目镜要能够适应中国人的脸型并与脸部紧密接触,与佩戴者接触的部分不应使用影响健康或安全的材料,不应存在致敏感、致癌、变异和毒性作用的因素;42.采用2.8mm厚强化聚碳酸酯单片镜片,镜片内外涂有坚4森林灭火防护眼镜固防雾、防刮涂层,防止镜片起雾。43.镜片不应存在气泡、水泡、划痕、凹痕、固体杂质、气体杂质、暗点、蚀孔、碎片、裂纹、抛光缺陷或波纹等表面缺陷。44.镜框附间应使用弹性材料,触感柔软,散热孔以排散热气,具有阻燃、耐高温、防雾防刮、抗冲击、排散热气、防止浓烟侵入的功能。45.可调零件或结构部件应易于调节和更换。5森林灭火防护作训帽46.★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15式森林灭火防护作训帽技术规范》;(投标人提供承诺函)47.外观质量:成品要整烫,外观整洁、平服、无烫光,线路顺直,左右对称,定位准确,无开断线、线头,美观、48.▲性能参数:材料克重:200(±10)g/㎡;纤维含量:间位芳纶93%,对位芳纶5%和抗静电2%;断裂强力:经向≥950N;纬向≥950N;撕破强力:经向≥200N;纬向≥200N。耐摩擦色牢度:湿摩≥4级;阻燃性:续燃时间≤1s,阴燃时间≤1s,损毁长度≤80mm。热稳定性:经纬向≤2%。(备注:森林消防局灭火防护作训帽为桔红色。气眼颜色为桔红色。帽饰带底带为深火焰蓝色,森林消防员帽饰带级别标识为正红色:指挥员帽饰带级别标识为浅蓝色,帽扣颜色为深火焰蓝色)6森林灭火防护服49.★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15森林灭火防护服技术规范》要求和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森林灭火防护服款式标识规范》要求,若两个规范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2024年森林灭火防护服款式标识规范》规范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符合国家GB/T33536-2017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50.▲配备外腰带.内腰带.标志符号及防火服训练帽;(投6森林灭火防护服标人提供承诺函)51.颜色:面料颜色:桔红色;拉链基布颜色:黑色;锦丝搭扣颜色:桔红色;标志带颜色:黄荧黄。52.▲外层原液芳纶布(主面料):材料克重:200(±10)g/㎡;PH值:4.0-8.5;断裂强力:经向≥950N,纬向≥950N;撕破强力:经向≥200N,纬向≥200N;阻燃性:续燃时间≤1s;阴燃时间≤1s;损毁长度≤80mm。防水性能:沾水法≥4级;53.补强处理:全套肩部、肘部、臀部、膝盖处特殊材质(舒适、防割、耐摩)补强处理;且上衣最小处长度不低于15cm.宽度不低于12cm;下裤最小处长度不低于26cm.宽度不低于15cm;上衣包袋数量≥6个,下裤包袋数量:≥4个包;肩部有挂袢,左前胸自由调节式对讲机袢;54.包袋设计合理,有隔热和存储物品作用;55.▲高强度隔热层(补强面料):材料克重:230(±12)g/㎡;断裂强力:经向≥2500N;纬向≥2500N;撕破强力:经纬向≥650N;阻燃性:续燃时间≤2s;损毁长度≤50mm;7森林灭火防护服内胆56.★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15式防护服内胆技术规范》;(投标人提供承诺函)57.▲面料:聚酰亚胺抓绒布58.各部位的缝合顺直、整齐、平服、牢固、松紧适宜,无跳针、开线、断线;各部位熨烫平整、整齐美观、无水渍、无烫光;衣领平服、不翻翘;对称部位基本一致;无粘合衬;标签位置正确,标志准确清晰59.克重:260±13g/㎡;7森林灭火防护服内胆60.甲醛含量:<20mg/kg;61.保暖性(克罗值):≥0.7;62.▲顶破强力:≥400N;63.▲阻燃性能:极限氧指数:≥35%;垂直燃烧:损毁长度≤30mm;续燃时间≤2s,阴燃时间≤2s。(备注:面料颜色:浅桔红色。拉链基布颜色:黑色。缝纫线颜色:浅桔红色,与面料颜色相匹配。)8森林灭火防护外腰带64.★款式要求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15式森林灭火防护腰带技术规范》;(投标人提供承诺函)65.防护外腰带由钎插头、钎套、带体、带箍及带尾包头组成。带体两端热切割后,分别注塑带尾包头包裹带体尾端,钎插头、钎套通过带箍与带体穿合而成。66.颜色:腰带整体颜色为黑色。67.外观质量:钎套正面图案应端正、清晰、饱满;钎套、钎插头、带箍边缘应光滑、无毛刺,压紧后不松动或自行打开;带尾包头与带体铆合应牢固端正,不松动、不松脱,包头表面光滑、无毛刺;气眼铆合应牢固,翻边卷曲到位,表面无脱漆现象。用手折气眼边缘带体不露线头;带体宽度应一致,厚度应均匀,正反表面无跳线、脱线、软档。68.设计和加工要求:安全腰带带长连续可调,由织带、内带扣、外带扣、扣环和两个拉环零部件构成。安全腰带的织带为一整根,没有接缝。69.▲钎套、钎插头、带箍、带尾包头:耐热老化,(70℃±1℃,72h)不变形;耐低温,(-40℃±1℃,48h);无龟裂、脆断;70.▲钎套筒与钎插头:扣合抗拉强力≥700N;71.▲带体:断裂强力:≥2000N;阴燃时间:≤5s;续燃时间:≤5s;耐光色牢度:≥5级;耐汗渍色牢度:≥4级;耐摩擦色牢度:干摩≥4级;湿摩≥4级;9森林灭火防护手套72.★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15森林灭火防护手套规范》;(投标人提供承诺函)73.手套材料主要采用芳纶阻燃布、芳纶阻燃粘胶混纺布、9森林灭火防护手套芳纶针刺隔热毡、阻燃搭扣带、阻燃耐切割耐磨止滑革、对位芳纶针织布、阻燃反光布和阻燃反光带等材料。74.▲续燃时间:≤2s;损毁长度:≤100mm;燃烧状态:碳化耐热性能:260℃环境下试验表面无明显变化无熔融、脱离和燃烧现象;75.▲手掌补强防割性能:≥3级手掌耐磨性能(次):≥2400手掌耐穿刺性能:≥80N整体防水性能:无渗透76.握紧性能:≥100%77.▲灵巧性≥5级78.手腕处侧带需设置按扣连接两只手套。10森林灭火宿营帐篷(无样)79.帐篷整体结构由:充气框架、外披布、内衬及地布四个主要部分组成;80.帐篷尺寸:使用面积≥60㎡;81.外篷布:单面涂覆PVC外篷布;82.内衬:帐篷专用内衬布;83.气柱:双面涂覆PVC气密布,厚度大于0.5mm;84.底布:灰色双面涂覆PVC双轴向阻燃布,厚度大于0.5mm;85.门帘分四层:外层防水门帘、防蚊虫纱网、内衬层、防蚊虫纱网;86.窗户尺寸:宽0.5-1m,高0.5-1m,加设防雨帘和纱网;87.气阀两组:安全阀1个、快速充气阀3个、多功能充气阀1个;88.帐篷固定拉纤拉环防水处理,全部缝合处使用防雨条做防水处理;89.工作压力:15-25kPa;90.▲适应温度:-30℃~+65℃;91.▲抗风等级:≥8级;92.▲防地表水:≥200mm;93.▲充气时间:≤12min;94.外观:消防专用消防红,定制标示;10森林灭火宿营帐篷(无样)95.▲重量:≤300kg;96.配备:电动充排气泵1台≥1500W,气柱保压时间≥48h,一次充气自行竖立时间≥7天,具备自动补气功能;97.配防寒睡袋、防潮睡垫6套,要求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单兵睡袋技术规范》、《单兵睡垫技术规范》。98.其他要求:挂式帐篷灯≥6个LED灯(充电式)功率≥60w,地钉(Ø12mm)12根,拉绳(Ø8mm涤纶)12根,紧绳板12个,手锤1把,维修工具包1个(含维修布料、胶水、胶刷等)。11森林灭火携行背囊99.★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西区《森林消防救援携行包规范》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100.森林消防救援携行包由携行包主包、帽顶包、前挂包、背负系统、推行系统五部分组成,并配备防雨罩及鞋子收纳袋等配件101.背负系统由背板、背带、调节织带、铝条框和护腰垫组成。102.携行包总容量≥100L,其中主包容量≥65L,帽顶包容量≥10L,前挂包容量≥25L。背负系统可在S、M、L三个档位进行调节。103.质量:携行包质量为携行包主包、帽顶包、前挂包、背负系统和推行系统的质量之和。携行包质量应不大于5.2kg。104.▲外层面料:断裂强力:经向≥1000N,纬向≥1000N;撕破强力:经向≥100N,纬向≥100N;耐磨性能:≥50000次;水洗尺寸变化率:经纬向:≤10%;耐皂洗色牢度:≥4级;干摩擦色牢度:≥4级;湿摩擦色牢度:≥4级。12森林灭火防潮睡垫(无样)105.★要求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充气睡垫》规范;(投标人提供承诺函)106.单面TPU针织布断裂强力:经向≥350N/5cm,纬向12森林灭火防潮睡垫(无样)≥100N/5cm107.单面TPU针织布剥离强度:经向≥30N/5cm,纬向≥30N/5cm108.单面TPU针织滴塑布断裂强力:经向≥245N/5cm,纬向≥110N/5cm109.单面TPU针织滴塑布剥离强度:经向≥30N/5cm,纬向≥30N/5cm110.PU涂层布断裂强力:经向≥800N,纬向≥500N;撕破强力:经向≥20N,纬向≥15N;111.具有自充气功能,配备便携式打气筒;(备注:颜色按照采购人要求定制。)13森林灭火防寒睡袋(无样)112.★要求符合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羽绒睡袋》规范;(投标人提供承诺函)113.面料采用涂PU透湿格子布断裂强力:经向≥600N/5cm,纬向≥400N/5cm;撕破强力N:经向≥20,纬向≥15114.PU透湿格子布静水压,KPa(平整部位)≥30,折痕静水压,kPa≥20115.PU涂层布断裂强力:经向≥800N/5cm,纬向≥500N/5cm;撕破强力:经向≥20N,纬向≥15N116.内衬采用涤棉平布断裂强力:经向≥250N/5cm,纬向≥220N/5cm;撕破强力:经向≥9N,纬向≥6N;117.▲主体填充物采用不低于90%的白鸭绒,充绒量≥800g;118.▲保暖絮片纤维热阻(㎡·K/W)≥0.27,蓬松度≥55cm³,压缩弹性回复率≥90%;(备注:颜色按照采购人要求定制)14森林灭火佩戴式头灯119.★符合GB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具》;(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120.持续稳定工作时间:强光≥480min,弱光≥600min;121.▲防尘防水≥IP67;122.▲光源LED≥3W;光源寿命≥100000h;123.▲质量≤0.15kg;14森林灭火佩戴式头灯124.▲电池:充电时间≤2h,循环充电次数≥1000次;125.单个灯具带有电源适配器或集中充电设备,灯具采用TYPE-C充电接口;126.外壳采用高强度金属材料,应具有防水、防爆、防尘、耐压、耐磨等性能;127.功能要求:灯具应具有强、弱光、频闪光切换功能;具有电量显示及低电压告警功能;配备支架与统型头盔匹配。128.强光照度(平均值)≥500lx;129.弱光照度(平均值)≥200lx;130.▲防爆等级≥Ex(ib)ⅡCT4;(须提供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15森林灭火携行背心131.★款式要求和性能参数需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携行背心规范》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132.携行背心由携行背心主体、携行模块组成、外袋大三部分组成;携行背心为芳纶网布结构,携行模块由芳纶面料构成;133.背心分为前身和后身两个部分,在后身表面,可以配装水囊袋;在前身套体上装配通讯设备挂带和水袋插管固定带;在后身套体上装配应急救援拖拽把手;身后带有反光条;独立水囊袋根据不同救援条件选装。携行模块有:水壶模块一个、医疗模块一个;水袋一个、雨衣模块一个、综合保障模块三个:外袋一个134.▲芳纶面料断裂强力:经向≥750N,纬向≥750N;芳纶面料撕破强力:经向≥80N,纬向≥80N。芳纶面料阻燃性能:经向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2S;无熔融、滴落试验现象;纬向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2S;无熔融、滴落试验现象135.芳纶面料热稳定性能:≤10%;芳纶面料水洗尺寸变化率:±2.5%;芳纶面料表面抗湿性能:≥3级;干摩擦、湿摩擦、耐洗色牢度:≥3级;136.四件子母扣使用次数不少于2000次;锦丝搭扣带使用次数不少于5000次。15森林灭火携行背心137.携行背心质量小于1.5kg。16森林灭火多功能水壶138.▲壶体外壳、内胆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不锈钢部件应采用符合GB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食品级304不锈钢或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其他不锈钢材料;139.▲保温性能:应符合GB/T40355-2021《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标准,保温能效水平≥V级;140.三件套为水壶、饭盒、菜盒;饭盒≥500ML,水壶≥700ML,总体重量≤600g;141.壶背带可拆卸调节;142.配备折叠叉、勺餐具。三、其他要求(所有标段均适用)▲1、实施方案:投标人需针对本标段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供货组织计划②运输及供货应急预案。▲2、来源渠道:投标人提供所投标段第四章《货物采购清单》中货物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3、生产能力:根据本标段所供产品提供生产技术能力保障方案,方案包含:①生产能力:自主研发能力、生产工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提供相关技能证书)②生产设施设备:生产车间环境(实景照片)、设备配备(实景照片)③质量保证:产品性能保障、生产质量控制、产成品出厂检测标准及程序。▲4、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响应时效及保障措施(包含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故障处理及补救措施、备品备件保障措施(保修期外至全寿命周期内零配件及备品备件)②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成果保障方案。(1)受理采购人售后要求,详细弄清问,做电话记录。(2)在接到电话0.5小时内,安排人员,制定服务计划。(3)在接到电话2小时内赶到采购人保修位置,查明故障原因并予以解决。第4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车辆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