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新昌县人民医院(挂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牌子)2025)


新昌县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项目概况
新昌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624251010110000213
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8000000
最高限价(元):46300000,3900000,3900000,3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_
标项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1
数量:3
预算金额(元):46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2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3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4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无;无;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标项3:无;标项4: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电子招投标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但投标人已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_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人民医院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022082
质疑联系人: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22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88号星运大厦1幢7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宏基、王红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73567,18457120662
质疑联系人:王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21567,133725310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址: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8号
传真: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C1203新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项目[电子公开].doc1.5M

C1203新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项目[电子公开].doc

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计划:[2025]2029号、2030号、2031号、2032号项目编号:330624251010110000213项目内容: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单位:新昌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2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昌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24251010110000213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58000000最高限价(元):46300000、3900000、3900000、3900000采购需求:标项1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1服务期限:3年预算金额(元):46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标项2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2服务期限:3年预算金额(元):39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标项3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3服务期限:3年预算金额(元):39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备注:标项4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4服务期限:3年预算金额(元):39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行业资格要求:☑无,□有:/,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联合体投标应当满足的条件:(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并承诺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牵头方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规定,联合体成员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和第3.2、3.3条的规定;(4)联合体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全称并使用联合体成员的电子印章进行签名确认,联合体成员名称需与联合协议签署方一致;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负责签署的投标资料,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电子招投标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但投标人已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6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022082质疑联系人:高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220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88号星运大厦1幢705室传真:(E-mail)18958139919@163.com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宏基、王红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73567,18457120662质疑联系人:王祥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21567,133725310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地址: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8号联系人:任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B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所属行业:批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该行业的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认参加现场考察。☑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附件1:中药饮片样品目录”;(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每种样品提交1个包装(50g),包装袋上注明药名、产地、等级;所有样品再用一个大包装密封;(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同时,投标文件中附上样品关联饮片的企业内控质量标准、检测报告。(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5年12月25日13:30(北京时间)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88号星运大厦1幢705室;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18857186683。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邮寄或现场送达)。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且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装卸和保管样品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 /8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费)均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果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开标一览表》重要信息填写不齐全或者字迹无法辨认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标候选人数量每个采购包(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3个。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等文件,供应商成交后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以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88号星运大厦1幢705室;签收人员:颜绍尧;联系电话:18857186683。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4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参照浙价服[2003]7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0%计取,以预算金额为基准。(2)收费方式:由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3)采购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收款单位: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建中支行银行账号:3714 6816 557915特别说明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或者接受分包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视为符合相关要求。1.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同“采购单位”)。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供应商”)。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中标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同“成交人”)。2.6“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等资料文件(同“响应文件”)。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采购项目中的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并且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根据财库[2021]35号等要求,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供应商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1.21.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照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1.5.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4)联合协议(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4)符合性审查资料;(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6)商务技术偏离表;(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1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无效。▲11.5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以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责任自负。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者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应当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1.7.四、开标、信用信息查询与资格审查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照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信用信息查询19.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9.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0.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20.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0.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81.9.五、评标21.评标2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采用固定价格的,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1.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1.101.11.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了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3.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由其承担支付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赔偿责任。1.121.13.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且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的,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26.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预算)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当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6.2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27.1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27.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1.141.15.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161.17.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系指采购项目中的单一产品或者核心产品,属于实质性要求的已用符号“▲”标明,否则均属于非实质性要求。二、采购需求一览表标项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说明1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13年4630中药代煎、部分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2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23年390部分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3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33年390部分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4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43年390部分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注:1.本项目采购中药饮片品种详见采购需求饮片目录(534种);2.本项目适用单价合同,按照“中药饮片批发价×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合同金额以预算金额为限。三、采购需求饮片目录(534种)序号名称序号名称序号名称序号名称序号名称序号名称1阿胶101代代花201虎杖301蜜麻黄401石见穿501泽漆2阿胶珠102丹参202琥珀302蜜桑白皮402石决明502泽泻3矮地茶103胆南星203花椒303蜜紫菀403石榴皮503浙贝母4艾叶104淡豆豉204花椒目304绵萆薢404石楠叶504浙麦冬5艾叶炭105淡竹叶205花蕊石305墨旱莲405石上柏505浙木芙蓉叶6菝葜106当归206滑石粉10g306牡丹皮406石韦506蒸五味子7白矾107党参207化橘红307牡丹皮炭407莳萝子507蒸萸肉8白果仁108地耳草208淮小麦308木瓜408柿蒂508知母9白花蛇舌草109地枫皮209槐花炭309木蝴蝶409首乌藤509枳椇子10白及110地肤子210黄柏310木槿花410秫米510制草乌11白毛藤111地骨皮211黄连311木通411熟大黄511制草乌3g12白茅根112地锦草212黄毛耳草312木香412熟地黄512制川乌13白前113地骷髅213黄明胶313木贼413水红花子513制川乌3g14白头翁114地榆炭214黄芪314南方红豆杉414水牛角514制狗脊15白薇115灯心草215黄芩(野生)315南沙参415水杨梅根515制关白附16白鲜皮116丁香216黄芩炭316牛膝416丝瓜络516制何首乌17白芷117冬瓜皮217黄山药317糯稻根417苏木517制黄精18百部118冬瓜子218黄药子318藕节炭418娑罗子518制天南星19百合119豆蔻219火麻仁319胖大海419锁阳519制吴茱萸20柏子仁120豆蔻3g220鸡矢藤320炮姜420太子参520制玉竹21败酱草121独活221鸡血藤321佩兰421檀香521制远志肉22板蓝根122煅磁石222积雪草322枇杷叶422烫水蛭522肿节风23半边莲123煅蛤壳223急性子323片姜黄423藤梨根523重楼24半枝莲124煅龙骨224荠菜花324蒲公英424天冬524猪苓25薄荷125煅牡蛎225姜半夏325蒲黄10g425天花粉525竹沥半夏26薄荷5g126煅青礞石226姜厚朴326蕲蛇426天葵子526竹茹27北柴胡127煅人中白227姜黄327千里光427天龙527苎麻根28北沙参128煅瓦楞子228降香328千年健428天麻528紫贝齿29贝母花129煅阳起石229焦六神曲329牵牛子429天竺黄529紫草30荜茇130煅赭石230焦栀子330前胡430甜叶菊530紫花地丁31荜澄茄131煅珍珠母231绞股蓝331芡实431葶苈子531紫石英32萹蓄132煅自然铜232金蝉花332茜草432通草532紫苏梗33瘪桃干133莪术233金果榄333茜草炭433透骨草533紫苏叶34槟榔134鹅不食草234金莲花334羌活434土贝母534紫菀35冰片135鹅管石235金钱草335秦艽435土茯苓36蚕砂10g136番泻叶236金荞麦336秦皮436土圞儿37草豆蔻137防风237金雀根337青黛437菟丝子38草果仁138防风炭238金银花338青风藤438威灵仙39侧柏炭139防己239金银花炭339青蒿439乌梅40蝉蜕140肺形草240金樱子340青葙子440乌梅炭41燀苦杏仁141凤尾草241筋骨草341苘麻子441乌药42燀桃仁142麸白芍242荆芥342瞿麦442无花果43炒白扁豆143麸炒白术243荆芥炭343全蝎443蜈蚣44炒苍耳子144麸炒苍术244九节菖蒲344忍冬藤444五倍子45炒车前子10g145麸炒山药245韭菜子345肉苁蓉445五加皮46炒川楝子146麸炒薏苡仁246酒当归346肉桂446五灵脂10g47炒椿皮147麸木香247酒地龙347三七粉447西青果48炒党参148麸枳壳248酒女贞子348三七粉3g448豨莶草49炒稻芽149麸枳实249酒乌梢蛇349三七花449细辛50炒蜂房150佛耳草250桔梗350三七片450夏枯草51炒葛根151佛手251菊花351三叶青451仙鹤草52炒槐花152茯苓252卷柏352桑白皮452仙灵脾53炒黄柏153茯苓皮253决明子353桑寄生453仙茅54炒黄芩(野生)154茯神254苦参354桑椹454香茶菜55炒鸡内金155浮海石255昆布355桑叶455香附炭56炒蒺藜156浮萍256老鹳草356桑枝456香薷57炒芥子157浮小麦257荔枝核357沙苑子457香橼58炒九香虫158附子258连钱草358砂仁458小春花59炒莱菔子159附子5g259连翘359砂仁3g459小茴香60炒路路通160腹水草260莲子360山慈菇460小蓟61炒麦芽161覆盆子261莲子心361山豆根461小蓟炭62炒蔓荆子162甘草262灵芝362山柰462小青草63炒牛蒡子163甘松263凌霄花363山香圆叶463薤白64炒桑螵蛸164干蟾264羚羊角粉0.3g364山药464辛夷65炒酸枣仁165干姜265刘寄奴365山楂炭465徐长卿66炒土鳖虫166高良姜266六一粉10g366蛇床子466续断67炒王不留行167藁本267六月雪367蛇六谷467续断炭68炒紫苏子168葛根268龙齿368蛇莓468玄参69车前草169葛花269龙胆369蛇蜕469玄明粉70沉香170功劳叶270龙葵370射干470旋覆花10g71沉香曲171钩藤271龙眼肉371伸筋草471血余炭72陈皮172枸杞子272漏芦372升麻472寻骨风73赤芍173谷精草273芦根373升麻炭473鸦胆子74赤石脂174骨碎补274芦荟374生白芍474鸭跖草75赤小豆175瓜蒌皮275鹿角片375生白术475亚麻子76茺蔚子176瓜蒌子276鹿角霜376生侧柏叶476岩柏草77楮实子177贯众277鹿衔草377生大黄477盐巴戟天78川贝母(松贝)178贯众炭278罗汉果378生地黄478盐补骨脂79川牛膝179广藿香279络石藤379生地黄炭479盐杜仲80川芎180广金钱草280穭豆衣380生地榆480盐橘核81穿破石181鬼箭羽281葎草381生槐花481盐益智仁82穿山龙182桂枝282麻黄382生鸡内金482羊乳83垂盆草183海风藤283麻黄根383生姜483野菊花84刺猬皮184海金沙10g284马鞭草384生姜皮484野葡萄根85刺五加185海螵蛸285马齿苋385生橘核485叶下珠86楤木186海桐皮286麦冬386生款冬花486一枝黄花87醋鳖甲187海藻287芒硝387生龙骨487益母草88醋龟甲188诃子288猫人参388生麦芽488薏苡仁89醋没药189诃子炭289猫爪草389生牡蛎489茵陈90醋乳香190合欢花290玫瑰花390生晒参490银柴胡91醋三棱191合欢皮291梅花391生山楂491银杏叶92醋香附192荷包草292密蒙花392生酸枣仁492淫羊藿93醋延胡索193荷叶293蜜白前393生瓦楞子493余甘子94大腹皮194红花294蜜百部394生玉竹494鱼腥草95大黄炭195红景天295蜜麸僵蚕395生赭石495玉米须96大蓟196红芪296蜜麸青皮396生栀子496郁金97大蓟炭197红曲297蜜麸肉豆蔻397生枳壳497郁李仁98大青叶198厚朴花298蜜甘草398石菖蒲498预知子99大血藤199胡黄连299蜜黄芪399石膏499皂角刺100大枣200胡芦巴300蜜款冬花400石斛(一等)500泽兰四、商务要求1.▲资质条件:(1)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及规范。(2)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备案)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认证或许可(备案)证明。未经认证、许可(备案),或者虽经认证、许可(备案)但相关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作无效。(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饮片。2.业绩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已实施的同类业绩。3.服务期限:3年。一年一签,期满经考核评价满意的,可以续签1年。4.人员配置:提供满足项目实施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含社保)及其合格证书;包括符合依法执业资质要求的岗位人员、应急配送服务人员。结合管理方案,明确组织架构,落实管理任务和职责分工。5.供货保障: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品种目录、年产量情况以及服务范围等说明;提供经营饮片品种目录及相关资质文件;提供房产租赁证明、仓储场地照片;结合管理方案,明确供货计划,包括供货、人员配置、验收方式,分析重点问题并落实解决措施。6.加工能力:提供自有直接口服饮片加工车间、毒性饮片仓库和毒性饮片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以及配备的饮片加工设备名称、数量及用途等证明材料。7.质量保证:提供投标人所在地药检所自2022年1月起至今抽检的有关饮片质检报告认定(如果有);提供药品出厂检验有关检验项目、检验流程及其检验设备设施资料,质检人员简介;提供饮片质量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提供饮片质量保证承诺书。8.配送能力:提供配送服务组织架构、配送交通工具及配送计划,包括配送时效管理措施,并且说明全过程抗风险能力,如发生货源紧张、天气影响等情况时的应对措施;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分支机构至采购人所需路程时间导航截图;提供配送服务承诺书,同时明确普通药品、急救药品送达时效。9.服务方案:完整阐述售后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应服务承诺;包括缺、退货处理方案、节假日供货保障及应急供货预案等,包括突发事件、不良事件的处理预案等。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中药特色加工服务(含膏方、浓缩剂等)、临方加工服务等承诺。10.履约能力:针对本项目履约管理的需要,提供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服务措施或服务承诺,包括新增特色服务、本地化服务能力或者优惠措施等。11.▲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折扣率,%)。以绍兴市医保局招采信息公布的最新中药饮片批发价为报价基准,填报百分比折扣率(%)。12.▲本项目折扣率报价上限为100%(最高限价)。13.▲投标报价系指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材料、机械、人工、管理、利润、税金、保险以及履约验收、招标代理服务等一切费用。14.▲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没有附加条件的;服务期内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设施、专用工具等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如有问题应在中说明;缺漏项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15.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且不超过标项年度预算金额的1%;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中标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一个月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承担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6.付款方式:本项目适用“单价合同”,按照“中药饮片批发价×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货到入库验收合格且收到合规发票后6个月内付款或者签约时具体协商确定。17.▲合同结算价格:本项目合同结算价格实行统一价,且以所有中标供应商的最低折扣率为准,即“合同结算价格=绍兴市医保局招采信息公布的最新中药饮片批发价×最低中标折扣率”。投标人就本项目递交了投标文件即表明其已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要求,否则视为报价包含附加条件,投标无效。18.▲特别说明:本采购需求内容为同一采购品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采购实施计划和风险控制要求,分为4个标项:标项1承担中药代煎、部分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服务;标项2、3、4承担部分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服务。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得兼中,投标人可选择所有标项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含关联公司)最多只能成交一个标项;同一投标人(含关联公司)的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所投标项)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提供备选方案而被拒绝。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和标项顺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后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第一名为中标人;但若经过评审,标项2的第一名与标项1的中标人为同一供应商,则推荐第二名为标项2的中标人;后续标项以此类推。19.合同授予: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改变中标结果。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1.秉承优质优价的原则,投标人所供中药饮片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及《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年版的质量标准(合同期内有新版药典或炮制规范推出则按规定执行新版质量标准)标准,且经医院验收小组检验合格,满足医院中药房用药要求。2.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合法生产、经营;有严密的质量管控体系和制度,所供产品质量有保障且经营品种齐全,保证货源及质量稳定;提供备案经营的中药饮片基本目录(>500种),并保证此目录内的饮片在采购周期内可以持续供货,缺货率低于1%。3.投标人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中药煎药管理规范》和《浙江省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提供加工服务且满足采购人的煎药质量管理要求,煎药用饮片需与送医院饮片质量保持一致。4.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饮片目录(534种),投标人需提供“饮片供货清单”并注明产地/生产企业、质量等级/标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改。5.投标人应当交付优质的中药饮片,所供饮片质量不得低于投标样品的质量;所供饮片需标明品名、规格、批号、产地、分装日期、生产企业、执行标准;每个批次的饮片都需提供检验报告单且报告单上批号需与实物完全对应;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品种还需标明批准文号;饮片名称需与品种目录内名称一致,服务期内不得更换品种(如中标为海桐皮不得更换为浙海桐皮)。如不能正常供货,必须说明理由,同时提供解决方案。根据采购人临床用量需求,所供饮片的常用品种批号应在半年以内,不常用品种批号应在一年以内。如果批号不符要求的,应当免费退换货。6.中药饮片包装要求:①饮片的标签注明经营或生产单位;②标签产品合格证需注明产品名称、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③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④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⑤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⑥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7.▲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供货保障能力,所供药品须达到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534种饮片品种的满足率达到100%;(2)供货价格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批发价及最低折扣率执行,不得擅自修改;(3)提供书面书承诺,保证供应量满足医院的日常临床需求,不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拖延或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8.采购人已实行SPD集中供应配送管理模式,投标人应当通过现场踏勘并确认适应SPD管理要求,不得因此提出任何附加条件或者费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采购中标人经营品种目录外的饮片,双方采用价格谈判机制,中标人不得拒绝供应,应积极调拨货源,在1周内组织到货,市场上确无货源的除外。9.特殊中药饮片管理要求: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品种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核准证。10.配送服务要求:(1)中药代煎配送:浙江省内具备代煎服务中心,当日11:30前收到的采购订单,当日16:00前送达医院;当日11:30后收到的订单,次日10:40前送达医院。送药上门服务:当日11:30后收到的医院处方,次日15:30前送达患者家中并签收回执;急煎药2小时内送达患者家中并签收回执。(2)中药饮片配送:投标人应保证及时响应且完成采购人订货送货的服务需求,当日11:30前收到的采购订单,次日14:00前送达医院;急需用药随叫随到。快递邮寄的,必须电话通知签收。(3)代煎及配送服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计入投标报价(包含在合同价格中)。11.投标人应当提供中药特色加工服务,具备临方加工服务能力,同时提供服务承诺书。12.验收:①交货前,供应商按出厂规定检验方法提供产品检验记录并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采购人到货签收和使用的技术依据;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结果应随中药饮片一起交付采购人。②外包装验收: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进行现场检验并书面签收。③入库验收:采购人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以及本采购需求载明的药品验收标准(附件1)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双方书面确认检验合格的验收单,作为最终验收结果。13.遇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向其他企业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由中标人承担:(1)中标商所供饮片存在质量问题;(2)采购人饮片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3)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中标商无法供应或者不能及时交付多种中药饮片;(4)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14.质量问题的处理:(1)因供应商所供饮片存在质量(包括包装质量)问题而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如果双方对饮片质量发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送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2)采购人在经营供应商提供的饮片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供应商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供应商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3)采购人的药品验收标准和中标商的投标样品(附件2),作为饮片入库验收的依据;如果所供饮片质量明显低于投标样品质量的,则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并书面要求进行整改;如果3次整改后所供饮片质量仍然低于投标样品质量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经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因饮片质量不符合国家、部颁、地方标准而作出处罚,均由中标人承担;如因饮片及其质量原因而引起的医患纠纷或异常情况,均由中标人负责协助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果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后续评估后再行处理;如对采购人造成重大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5.服务考核评价:(1)服务期内,如果发现实际货物与验收标准不符、实际供货的饮片生产企业与投标时注明的生产企业不符,或者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的,退回所供饮片,同时要求进行整改。(2)服务期内,因特殊原因造成饮片积压,供应商应当承诺给予退换货。(3)服务期内,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并在每季度末对中标商进行服务考核评价(附件3),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饮片采购量或决定合同是否存续的依据。16.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针对本采购需求,配备管理实施人员、编制管理方案和服务方案、落实质控措施、提供合理化建议或者措施等,以便于采购人评估和组织验收。17.本采购需求涉及绍兴市医保局招采信息未发布批发价的饮片,双方确认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且不得高于行业或生产企业指导价的70%,其他未明确的事项,参照《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卫发[2012]226号)、《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医[2017]66号)、《关于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12号)等规定执行。18.▲政策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等要求,投标人所供饮片品种(以医保业务编码的中药饮片名称为准)入选“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品种目录”的,以挂网价格为基准进行结算。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当及时提供中选药品信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争议的,一律以绍兴市医保局招采信息公布的最新中药饮片批发价为基准;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则无条件按政策调整后执行;如中标人违反上述规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9.特别说明:本项目仅限于标项1涉及代煎配送服务,且要求投标人提供代煎药自动取药柜,负责相关配套软件及维修保养服务,并且根据医院业务需求予以增加;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处理代煎药自动取药柜。20.与本项目有关的附件及说明:附件1:药品验收标准药品名称外观性状要求黄芪片大,断面色黄白、味甜、有粉性;为类圆形厚片,直径大于1.0cm,无空裂片或空洞片,切面皮部黄白色,木部淡黄色,豆腥气浓。姜半夏药典 姜半夏 呈片状、不规则颗粒状或类球形,表面棕色至棕褐色。质硬脆,断面淡黄棕色,常具角质样光泽。气微香,味淡、微有麻舌感,嚼之略粘牙。炮规 姜半夏(浙) 为类圆形的厚片,直径0.8-1.5cm。表面白色至灰白色。断面白色,粉性。气微,味淡、微有麻舌感,嚼之不粘牙。炒酸枣仁粒大、饱满、完整、有光泽、种皮红棕色、种仁黄白色;为扁圆形或扁椭圆形,长5-9mm,宽5-7mm,厚约3mm,厚薄大小均匀;表面鼓起,微具焦斑,焦斑率占50%以上。太子参条粗、色黄白、无须根;呈长纺锤形,长4-10cm,直径0.3-0.6cm;大小均匀,较光洁饱满;无须根,表面黄白色,质硬而脆,断面平坦,淡黄白色或类白色。浙贝母鳞叶肥厚、质坚实、粉性足、断面色白;为厚片,中心片占25%以上,厚度均匀;粉性,切片微鼓起,淡棕色,无霉斑。味苦。茯苓白色细腻、黏牙力强;为0.6-1.2cm小方块(骰方),色泽均匀,大小均等,破碎者不得过5%;表面白色或类白色,无赤苓。党参直径大,质柔润;为类圆形的厚片或短段,厚片占85%以上,直径0.8—1.5cm,大小均匀,无须根;切面平坦,皮部淡黄白色至淡棕色,形成层环明显,木部黄色;香气特异,味微甜;嚼之无渣。当归片大油润、外皮色黄棕、肉质饱满、断面色黄白、气浓香;为纵切薄片,表面黄棕色,切面皮部厚,淡黄棕色,有裂隙及多数点状分泌腔,木部色稍浅,具放射状纹理。附子为纵切片,上宽下窄,长1.7-5cm,宽0.9-3cm,厚0.2-0.5cm。外皮黑褐色,切面暗黄色,油润具光泽,半透明状,并有纵向导管束。质硬而脆,断面角质样。气微,味淡。柴胡条粗、无须根;为三年生以上类圆形厚片,直径0.3-0.8cm,无地上茎或茎片,表面浅棕色或黑褐色,切面皮部薄易剥落,木部黄白色致密,具放射状纹理,质硬,气微香,味微苦;根头片不得过5%。蜈蚣体长大于14厘米,完整。生晒参类圆形薄片,切面淡黄白色或类白色,显粉性,形成层环纹棕黄色,皮部有黄棕色的点状树脂道及放射性裂隙。体轻,质脆。香气特异,味微苦,甘。炒党参参照党参,炒至表面深黄色,微具焦斑。麦冬个大、饱满、皮细、糖性足、木心细、内外淡黄白色;表面黄白色或淡黄色,大小均匀,无须根;直径大于0.4cm。枸杞子粒丰满、肉厚、籽少、色暗红、质柔韧、味微甜;大小均匀,无果梗、叶、未成熟果实,每50克小于260粒。全蝎干燥,长约6厘米,背面绿褐色,覆有梯形背甲,末节有锐钩状毒刺,外表偶见白霜,气微腥,味微咸。醋延胡索为不规则扁球形,直径大于0.5cm,断面黄褐色,质较硬,光泽不明显,微具醋味。 赤芍切面粉白色,粉性大者为优;为类圆形厚片,直径0.6-2cm,大小均匀,表面棕褐色,切面粉白色或粉红色,小于0.6cm大于2cm不得过3%。麸炒白术呈不规则的厚片。表面黄棕色,偶见焦斑。略有焦香气。黄连条粗壮,质坚实,断面红黄色,无残茎毛须,为薄片,切面木部鲜黄色至橙黄色,具裂隙,味极苦;直径大于0.4cm,无地上茎。白及呈不规则扁圆状,多有2-3个爪状分枝,长1.5-5cm,厚0.5-1.5cm。表面灰白色或黄白色,有数圈同心环节和棕色点状根痕,上面有突起的茎痕,下面有连接另一块茎的痕迹。质坚硬,不易折断,断面类白色,角质样。气微,味苦,嚼之有黏性。山药片大、质坚实、粉性足、色洁白;为厚片,直径1.6-3cm,大小均匀,表面黄白或淡黄色,浅棕色外皮残留极少,片型整齐无破片,切面白色,质坚脆,粉性,气微,味淡、微酸。五味子直径6-8mm,果皮紫红,果肉厚、柔润,种子表面有光泽;无果梗和杂质;醋蒸后色乌黑油润有光泽。防风粗壮、质松软、断面皮部色浅棕、木部色浅黄、“菊花心”明显;为类圆形厚片,厚2-4mm,超过或不足部分小于10%,直径0.5-1.2cm,大小均匀,根头片、碎片小于3%。麸枳壳外皮色棕褐、果肉厚、质坚实、香气浓,为不规则弧状条形薄片,直径3-5cm,中果皮厚0.6-1.2cm,表面有颗粒状突起,呈深黄色,偶有焦斑。山慈菇表面黄棕或黄褐色,无变色甚至变黑,直径0.6-1.5cm,超过或不足部分小于5%,大小均匀,饱满,无碎屑。蝉衣体形完整、黄亮色;无泥屑等杂质,断脚、翅膀等小于2%。川贝母呈类圆锥形或近球形,直径0.3-0.9cm,类白色,鳞叶2瓣,怀中抱月,质硬而脆,富粉性。气微,味微苦。生白术本品呈不规则的厚片。外表皮灰黄色或灰棕色。切面黄白色至淡棕色,散生棕黄色的点状油室,木部具放射状纹理;烘干者切面角质样,色较深或有裂隙。气清香,味甘、微辛,嚼之略带黏性。天麻呈不规则薄片。外表淡黄色至黄棕色,有时点状排成横环纹。切面黄白色至淡棕色。角质样,半透明。气微,味甘。金银花为棒状花蕾,上粗下细,略弯曲;色淡、质柔软、气清香;开放花朵,黄条、苞片不得过1%,无叶片、黑头、黑条。砂仁长约1.5-2cm,直径1-1.5cm,密生刺状突起,将种子分成3瓣,每瓣有种子5-26粒。种子呈不规则多面体,外被淡棕色膜质假种皮,胚乳灰白色。气芳香而浓烈,味辛凉、微苦。丹参条粗壮、色紫红;圆厚片,直径0.4-1.2cm,大小均匀,表面红色,切面皮部红色,木部黄白色,不空枯。生薏苡仁长6-8mm,宽4-6mm,饱满,色白,完整体质似糯米,大小均匀;无核壳等杂质。重楼为薄片,直径1.2-3.5cm,大小均匀,质坚实,断面色白、粉性足。远志条粗、皮厚;为圆柱形的段,直径0.3-0.8cm。长短、粗细均匀,不得带地上茎;表面黄棕色,切面中空,味微甜。三叶青为厚片,直径0.6-4cm,片型大小均匀,表面棕红色至棕褐色,切面类白色或粉红色;过直径为5mm的筛无粉末等药屑。 覆盆子为聚合果,小核果,呈圆锥形,高0.6-1.3cm,直径0.5-1.2cm。表面黄绿色或淡棕色,顶端钝圆,基部中心凹入,每个小果呈半月形,背面密被灰白色茸毛,两侧有明显的网纹,腹部有突起的棱线。体轻,质硬。气微,味微酸涩。肉苁蓉呈不规则形的厚片。表面棕褐色或灰棕色,有的可见肉质鳞叶。肉苁蓉片有淡棕色或棕黄色点状维管束,排列成波状环纹。气微,味甜,微苦。麸白芍切面黄色,微具焦斑,折断面略显黄色,略有焦香气,焦斑率占50%以上;直径1-2.5cm,大小均匀,小于1.2cm以下及大于1.8cm以上不得大于3%;空裂片和破片少于3%。川芎片大饱满、质坚实、断面色黄白、油性大、香气浓;为圆厚片,直径2.5-7cm,2.5cm以上不低于80%;切面黄白色,具波状环纹或不规则多角形纹理。猫爪草由数个至数十个纺锤形的块状簇生,形似猫爪,长3-10mm,直径2-3mm,顶端有黄褐色残茎或茎痕,表面黄褐色或灰黄色,微有纵皱纹,并有点状须根痕和残留须根。质坚实,断面类白色或黄白色,空心或实心,粉性。气微,味微甘。郁金为椭圆形或长条形薄片,直径1.0-1.8cm,质坚实。蜜麸僵蚕略呈圆柱形,长3.5-5cm,直径0.5-0.7cm,表面黄棕色,被有白色粉霜状的气生菌丝和分生孢子。可见焦斑,闻之麦麸样气味,无麦麸等杂质。菟丝子灰黄,颗粒饱满;类球形,直径1.2-1.5mm,表面灰棕色或黄棕色;质坚硬,不易被指甲压碎。猪苓呈类圆形或不规则的厚片。外表皮黑色或棕黑色,皱缩。切面类白色或黄白色,略至颗粒状。气微,味淡。芡实多为半圆球形破粒,完整者直径5-8mm。表面有棕红色或红褐色内种皮,一端黄白色,约占全体1/3,有凹点状的种脐痕,除去内种皮显白色。质较硬,断面白色,粉性。气微,味淡。龙骨为不规则的碎粒或粉末。表面类白色、灰白色或土黄色,有的具纹理与裂隙,或具蓝灰色或棕色花纹和斑点。质硬,断面不平坦,有时可见蜂窝状小孔,具吸湿性。气微、味淡。山茱萸片大、肉厚、柔软、色紫红;无果核、果梗;长1.2-1.5cm,宽0.6-1cm。梅花呈类球形,直径3-6mm,有短梗。苞片数层,鳞片状,棕褐色,花萼5,灰绿色或棕红色,花瓣5或多数,黄白色或棕红色。过筛。气清香,味微苦,涩。焦六神曲为均匀的小方块,表面焦褐色,断面棕褐色,气焦香。过筛。佛手广佛手片以片大而薄、黄皮白肉、气味香甜者为佳;切丝,长6-10cm,厚0.2-0.4cm炙甘草不粘手;直径1.0-2.0cm,大小均匀,外皮红棕色或灰棕色,微有光泽,切面黄至深黄色。具焦香气,味甜。黄芩以内外鲜黄的子芩为佳,无中心枯朽状或中空的枯芩;质坚实,直径1.0-2cm,外表黄棕或棕褐色,切面黄棕或黄绿色,味苦。小于1.0cm大于2cm不得过3%。炮穿山甲全体膨胀成卷曲状,黄色,质酥脆,易碎。柏子仁成长卵形或长椭圆形,长4-7mm,直径1.5-3mm。表面黄白色或淡黄棕色,外包膜质内种皮,顶端略尖,有深褐色的小点,基部钝圆。质软,富油性。气微香,味淡。天龙长于6cm。百合瓣均肉厚、质硬、筋少、色白、味微苦;呈长椭圆形,长2-5cm,宽1-2cm,中部直径1.3-4mm,表面黄白色或淡棕黄色,无黑瓣。北沙参呈段状,直径0.6-1.2cm,0.7cm占比80%以上,大小均匀,质坚,根茎残基不超过1%。残存黄棕色外皮者不超过5%。生白芍切面类白色或微带棕红色,形成成环明显,大小均匀,小于1.2cm以下及大于1.8cm以上不得大于3%;空裂片和破片少于3%。气微,味微苦,酸。首乌藤呈圆柱形的段,直径4~7mm;外表面紫红色或紫褐色;切面皮部紫红色,木部黄白色或淡棕色,导管孔明显,髓部疏松,类白色。气微,味微苦涩。白花蛇舌草成2—4cm段状,花小,单生或成对生于叶腋。茎叶完整、色灰绿、具果实,无泥沙等杂质。小于2cm的段状不得大于3%。炒薏苡仁长6-8mm,宽4-6mm,微鼓起,表面微黄色,具麦麸样香味,饱满,大小均匀;无焦糊粒、夹生粒。甘草外皮细紧、红棕色、质坚实、体重、断面黄白色、粉性足、味甜;为圆厚片,直径0.8-1.2cm,大小均匀,无根茎片及破片;表皮红棕色,切面黄白色,形成层环明显,味甜特异。牛膝为长圆柱形的段,直径0.6-1cm,肉肥、皮细、黄白色,断面略呈角质样而油润,味微甜而稍苦涩。续断为类圆形或椭圆形的厚片,直径0.5-2cm,外表灰褐色至黄褐色,有纵皱,质较软,切面墨绿色或棕色,1.0cm以上占比60%。桔梗片大、色白、味微甘而后苦;为马蹄形厚片,传统加工,厚2-4mm,超过或不足部分少于10%,直径0.8-1.8cm,大小均匀,碎片小于2%。连翘色绿、不开裂;长1.5-2.5cm,直径0.6-1.3cm。表面绿褐色,无突起的灰白色小斑;质硬;种子黄绿色。气微香,味苦。连翘心、柄等不得过1%。蒲公英叶绿褐色、带花序、干燥,无泥沙等杂质;气微,味微苦。碎末(脱落花)过筛。皂角刺无枝梗、色紫棕、切面髓部疏松淡红棕色;为圆柱形的段,段占85%以上;表面光滑、色紫,有光泽;主刺直径0.4-0.8cm,大小均匀;枯枝少于1%,无其它杂质。益智仁种子集结成团,中有隔膜将种子团分成3瓣,每瓣有种子6-11粒。种子呈不规则的扁圆形,略有钝棱,直径约3mm,表面灰褐色或灰黄色,外被淡棕色膜质的假种皮。质硬,胚乳白色。有特异香气,味辛,微苦。巴戟天圆柱形,直径为0.5-2cm,质韧,断面皮部厚,紫色或淡紫色,气微,味甘而微涩。生地黄块大、体重、断面乌黑油润、味甘;厚片,直径2.0—4cm,2.8cm以上不少于50%,切面棕褐色或棕灰色,微有光泽,具黏性,没有沙粒感。桑寄生为厚片或不规则短段。茎枝直径0.2-1cm,表面红褐色或灰褐色。叶多卷曲,具短柄;叶片展平后呈卵形或椭圆形,表面黄褐色,幼叶被细茸毛,先端钝圆,基部圆形或宽楔形,全缘;革质。气微,味涩。酒地龙长条状薄片,弯曲,长3~5cm,宽1~2cm,无泥屑等杂质,具酒香味,偶见焦斑,质轻,略呈革质,不易折断。制黄精为厚片,直径0.6-1.5cm,大小均匀,表面棕褐色至黑色天冬条粗壮,色黄白,半透明;无茎基、须根、光木心(中柱)等杂质;直径0.6-1.5cm,表面黄白色至淡黄棕色,半透明,质硬或柔润,有粘性,断面角质样,气微,味甜、微苦。前胡本品呈类圆形或不规则形的薄片。外表皮黑褐色或灰黄色,有时可见残留的纤维状叶鞘残基。切面黄白色至淡黄色,皮部散有多数棕黄色油点,可见一棕色环纹及放射状纹理。气芳香,味微苦、辛。夏枯草穗长、色棕红、摇之作响;呈圆柱形,略扁,长大于4cm,直径0.8~1.5cm;体轻;气微,味淡。牡丹皮直径0.5cm-1.2cm,厚0.2-0.4cm,切面淡粉红色,粉性。条粗、皮厚、无木心、断面粉白色、粉性足、亮银星多、香气浓;炒车前子长约2mm,宽约1mm,粒大、色黑、籽粒饱满、微有光泽;无杂质。天花粉根肥大、色白、质坚实、粉性足、横断面筋脉点少;为2.5-5.5cm类圆形或类方块厚片,小于3.0cm的少于5%,厚0.2-0.4cm,无外皮,切面粉白色或淡黄色,略粗糙,质坚实,气微,味微苦。蕲蛇翘鼻头,方胜纹,连珠斑。红花花冠长、色泽均匀、鲜艳、质柔软、气香;为不带子房的管状花,长1-2cm,红黄色或红色。余甘子呈球形或扁球形,直径1.5-2cm,干燥、饱满,无果柄,味酸涩、回甜;过筛。黄柏片状或浅槽状,厚1-6mm。外表面黄褐色或黄棕色,平坦或具纵沟纹,有的可见皮孔痕及残存的灰褐色粗皮;内表面暗黄色或淡棕色,具细密的纵棱纹。断面纤维性,呈裂片状分层,深黄色,气微,味极苦,嚼之有黏性。桂枝呈长圆柱形,多分枝,长30-75cm,粗端直径0.3-0.6cm。表面红棕色至棕色,有纵棱线、细皱纹及小疙瘩状的叶痕、枝痕和芽痕,皮孔点状。切片厚2-4mm,切面皮部红棕色,木部黄白色至浅黄棕色,髓部略呈方形。有特异香气,味甜、微辛,皮部味较浓。制乳香呈不规则小块状,表面黑褐色,有光泽。质坚硬或软而韧。制没药呈不规则块状和颗粒,多黏结成大小不等的团块,表面棕褐色或焦黑色,不透明,有光泽,不透明,有光泽,质较疏松,有特异香气,味苦而微辛。徐长卿根茎直径2~4mm。根直径1~1.5mm。表面淡黄白色至淡棕黄色或棕色,具微细纵皱纹,并有纤细须根。质脆,易折断,断面粉性,皮部类白色或黄白色,形成层环淡棕色,木部细小。气香,味微辛凉。麸炒苍术茅苍术直径1~2cm。表面灰棕色,质坚实,断面黄白色或灰白色,散有多数橙黄色或棕红色油室,暴露稍久,可析出白色细针状结晶。气香特异,味微甘、辛、苦。北苍术直径1~4cm。表面黑棕色,质较疏松,断面散有黄棕色油室。香气较淡,味辛、苦。地骨皮呈筒状或槽状,长3-10cm,宽0.5-1.5cm,厚0.1-0.3cm。外表面灰黄色至棕黄色,粗糙,有不规则纵裂纹,易成鳞片状剥落。内表面黄白色至灰黄色,较平坦,有细纵纹。体轻,质脆,易折断,断面不平坦,外层黄棕色,内层灰白色。气微,味微甘而后苦。独活呈类圆形薄片。质较硬,受潮则变软,断面皮部灰白色,有多数散在的棕色油室,木部灰黄色至黄棕色,形成层环棕色。有特异香气,味苦、辛、微麻舌。葛根长方形厚片或小方块,厚0.5~1cm。切面黄白色至淡黄棕色,有的纹理明显。质韧,纤维性强。气微,味微甜罗汉果本品呈卵形、椭圆形或球形,长5~8.5cm,直径4~6cm。表面褐色、黄褐色或绿褐色,有深色斑块和黄色柔毛,有的具6~11条纵纹。体轻,质脆,果皮薄,易破。味甜。刺猬皮炮规 呈类方形的块状,向内卷曲。外表面密生硬刺,刺长1.5~2cm,错综交叉,刺尖已枯焦、弯曲,棕黄色至棕褐色;内表面粗糙,黑褐色。质松而韧。气微腥,味微苦土鳖虫地鳖 呈扁平卵形,长1.3~3cm,宽1.2~ 2.4cm。前端较窄,后端较宽,背部紫褐色,具光泽,无翅。腹面红棕色,头部较小,有丝状触角1对,常脱落,胸部有足3 对,具细毛和刺。腹部有横环节。质松脆,易碎。气腥臭,味微咸。燀桃仁呈扁长卵形,长1.2~1.8cm,宽0.8~1.2cm,厚0.2~0.4cm。表面浅黄白色,一端尖,中部膨大,另端钝圆稍偏斜,边缘较薄。子叶2,富油性。气微香,味微苦。大枣本品长2~3.5cm,直径 1.5~2cm。表面暗红色,略带光泽,有不规则皱纹。外果皮薄,中果皮棕黄色或淡褐色,肉质,柔软,富糖性而油润。果核纺锤形,两端锐尖,质坚硬。气微香,味甜。烫水蛭为扁圆形的段或碎块。表面微鼓起,焦黄色至焦褐色,或被有白色粉霜。体表有细密横向环纹,头、尾各有吸盘一个。质松脆,断面灰白色或焦黄色。气腥臭,味微咸。炮姜本品呈不规则膨胀的块状,具指状分枝。表面棕黑色或棕褐色。质轻泡,断面边缘处显棕黑色,中心棕黄色,细颗粒性,维管束散在。气香、特异,味微辛、辣。丝瓜络药典【性状】表面黄白色。体轻,质韧,有弹性,不能折断。横切面可见子房3室,呈空洞状。气微,味淡。【炮制】除去残留种子及外皮,切段。炮规【性状】为长1~5cm的段块,全体黄白色,维管束交织呈网状。切面3室,呈洞状。质韧,弹性。气微,味淡。【炮制】取原药,除去杂质,压扁,横切长1~5cm的块。或以棉线扎成定量小把。土茯苓药典 土茯苓 本品呈长圆形或不规则的薄片,边缘不整齐。 切面黄白色或红棕色,粉性,可见点状维管束及多数小亮点; 以水湿润后有黏滑感。气微,味微甘、涩。炮规 土茯苓(浙) 为长圆形、类圆形或不规则的薄片或厚片,直径2~5cm。表面黄棕色或灰褐色。切面类白色,有时略显淡红棕色,粉性,散生筋脉点状维管束,具多数小亮点。质略韧,折断时有粉尘飞扬。以水略煎煮后有黏滑感。气微,味微甘、涩。郁李仁小李仁 呈卵形,长5~8mm,直径3~5mm。表面黄白色或浅棕色,一端尖,另端钝圆。尖端一侧有线形种脐,圆端中央有深色合点,自合点处向上具多条纵向维管束脉纹。种皮薄,子叶2,乳白色,富油性。气微,味微苦。 大李仁 长6~10mm,直径5~7mm。表面黄棕色。钩藤为圆柱形的段。表面红棕色至紫红色,具细纵纹。部分枝节具对生或单生下弯的钩;钩略扁,先端渐尖,基部宽。切面髓部黄白色或中空。质坚韧。气微,味微涩。注:另需参照国家药品标准、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附件2:中药饮片样品目录序号名称序号名称序号名称1阿胶珠11白 及21全 蝎2熟地黄12黄 芩22炒苍术3钩 藤13皂角刺23肉 桂4金银花14红景天24绿梅花5蝉 蜕15炒白芍25蜈 蚣6茯 苓16砂 仁26酒地龙7炒酸枣仁17枸杞子27黄 连8甘 草18薄 荷28郁 金9丹 参19炒白术29川牛膝10天 麻20土茯苓30制狗脊注:样品制作及标准要求等详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3:考核评价范本(合同期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新昌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评估表供应企业:评估时间:年月总分:一、供应商资质(9分)项目评分标准得分证照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每项1分,不符合者不得分。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质量保证协议书廉洁协议书经营范围中药饮片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麻醉药品(罂粟壳)野生动物经营许可二、饮片质量(55分)项目评分标准备注次数得分饮片质量吸潮每项3分,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结块泛油粘连虫蛀发霉含水量超标上级部门抽检满分1分,有一批次不合格者不得分生产加工片形不符包装不符炮制不符掺杂质装量差异破包连包颜色不符无生产批号名称不规范药检报告未全检三、服务质量(36分)项目评分标准备注次数得分来货正确率货品漏发每项3分,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货品错发货品多发未先进先出票据情况价格错误数量错误票据缺项票据滞后送货缺货质检单未及时送达送货不及时退货不及时注:1.季度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正常供货。2.季度考核结果低于90分的供应商,每扣一分处罚1000元。3.季度考核结果低于85分的供应商,每扣一分处罚2000元。4.季度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供应商,每扣一分处罚3000元。5.一次季度考核结果在75分以下或某一项评分值扣完的供应商,接受约谈。6.二次季度考核结果在75分以下或某一项评分值扣完的供应商,终止合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标项1序号评分内容评审标准分值1同类业绩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已实施的中药饮片供货合同或销售票据(扫描件加盖CA签章);每提供1家医院中药饮片供货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2分2企业经营饮片基本目录企业经营饮片基本目录品种数:≥600种得3分,550种≤品种数<600种得2分,500种≤品种数<550种得1分,品种数<500种不得分。(提供企业经营饮片基本目录及其相关资料并加盖CA签章)3分3仓储面积仓储面积≥3000m²的得3分,2000m²≤仓储面积<3000m²的得2分,1000m²≤仓储面积<2000m²的得1分,仓储面积<1000m²的不得分。(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和仓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CA签章)3分4质检报告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药检所2022年1月至今所有饮片抽检质检报告:所有饮片抽检质检报告均合格的得5分;无质检报告但投标单位所在地药检所证明无抽检记录的得3分;不合格率每5%扣1分(不足5%按5%计算),不合格率达到30%及以上或者无质检报告且未提供药检所证明材料或者质检报告检测出安全性指标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药检所2022年1月至今所有饮片抽检质检报告单)5分5出厂检验提供药品出厂检验有关检验项目、检验流程及其设备设施资料,包括检验人员专业背景、技术经验等情况,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0.5/1/1.5/2)。2分6代煎服务能力提供代煎服务方案,包括煎药场地、煎药机、包装机、煎药人员匹配资质、管理人员资质、操作流程等相关资料,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1/2/3/4/5)。5分7明确提供中药代煎服务且符合中药代煎质控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建立健全煎药质量的电子跟踪、追溯、监控体系,设立视频监控网络,视频传输至医疗机构,并保留一个月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与医院合作的中药代煎服务协议书、饮片代煎各环节的追溯方案,否则不得分)3分8提供中药代煎配送方案:(1)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中药代煎配送方案,包括组织架构、交通工具及配送计划等,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0.5/1/1.5/2/2.5/3)。(2)提供煎药配送服务承诺书,包括中药代煎流程优化与技术措施、标准作业时间节点、投标人所在地或分支机构至采购人所需路程时间导航截图以及投标人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租房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保证煎药配送时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四部分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中10.配送服务要求:当日11:30前收到的采购订单,当日16:00前送达医院;当日11:30后收到的订单,次日10:40前送达医院)得3分;否则不得分。(承诺送达但与实际材料不符的,不得分)6分9代煎中药提供送药上门服务方案:(1)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代煎送药上门服务方案,包括送药上门范围、服务方式及措施等,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0.5/1/1.5/2/2.5/3)。(2)提供代煎送药上门服务承诺书,包括从审方、调剂、煎煮到包装的标准作业时间节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保证送药上门服务时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四部分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中10.配送服务要求:当日11:30后收到的医院处方,次日15:30前送达患者家中并签收回执;急煎药2小时内送达患者家中并签收回执)得3分,否则不得分。(承诺送达但与实际材料不符的,不得分)6分10样品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基源、水分进行综合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11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形状、大小进行综合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12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质地、断面特征进行综合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13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色泽、气味等进行综合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14供货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包括供货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供货方式、人员配置、质量控制措施、检测验收等内容,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1/2/3/4/5)。5分普通药品在24小时内到货得3分,在36小时内到货得2分,在48小时内到货得1分,在48小时后到货不得分。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未提供或承诺与实际材料不符的不得分。3分15急救药品送达时效性15分钟内送达的得4分,20分钟内送达的得2分,30分钟内送达的得1分,30分钟后送达的不得分。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分支机构至采购人所需路程时间导航截图及投标人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租房合同扫描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未提供或承诺与实际材料不符的不得分。4分16可溯源品种数溯源品种≥500个得3分,400≤溯源品种<500个得2分,300≤溯源品种<400个得1分,溯源品种<300不得分。需提供企业溯源管理方案、可溯源饮片名称及溯源码,否则不得分。3分17退换货方案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退换货方案及承诺,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0.5/1/1.5/2)。2分18特色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特色服务承诺书,包括中药特色加工服务能力(含膏方、浓缩剂等)、临方加工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19突发情况处理预案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突发情况处理预案(包括应急或突发事件情况下药品配送及时性、饮片质量保证措施等),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20价格分:(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分*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同时加盖CA签章。适用于标项2、3、4序号评分内容评审标准分值1同类业绩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已实施的中药饮片供货合同或销售票据(扫描件加盖CA签章);每提供1家医院中药饮片供货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2分2企业经营饮片基本目录企业经营饮片基本目录品种数:≥600种得5分,550种≤品种数<600种得3分,500种≤品种数<550种得1分,品种数<500种不得分。(提供企业经营饮片基本目录及其相关资料并加盖CA签章)5分3仓储面积仓储面积≥3000m²的得5分,2000m²≤仓储面积<3000m²的得3分,1000m²≤仓储面积<2000m²的得1分,仓储面积<1000m²的不得分。(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和仓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CA签章)5分4质检报告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药检所2022年1月至今所有饮片抽检质检报告:所有饮片抽检质检报告均合格的得5分;无质检报告但投标单位所在地药检所证明无抽检记录的得3分;不合格率每5%扣1分(不足5%按5%计算),不合格率达到30%及以上或者无质检报告且未提供药检所证明材料或者质检报告检测出安全性指标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药检所2022年1月至今所有饮片抽检质检报告单)5分5出厂检验提供药品出厂检验有关检验项目、检验流程及其设备设施资料,包括检验人员专业背景、技术经验等情况,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1/2/3/4/5)。5分6样品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基源、水分进行综合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7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形状、大小进行综合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8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质地、断面特征进行综合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9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色泽、气味等进行综合打分(分值0/0.5/1/1.5/2/2.5/3)。3分10供货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包括供货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供货方式、人员配置、质量控制措施、检测验收等内容,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1/2/3/4/5)。5分普通药品在24小时内到货得5分,在36小时内到货得3分,在48小时内到货得1分,在48小时后到货不得分。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未提供或承诺与实际材料不符的不得分。5分11急救药品送达时效性15分钟内送达的得5分,20分钟内送达的得3分,30分钟内送达的得1分,30分钟后送达的不得分。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分支机构至采购人所需路程时间导航截图及投标人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租房合同扫描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未提供或承诺与实际材料不符的不得分。5分12可溯源品种数溯源品种≥500个得6分,400≤溯源品种<500个得4分,300≤溯源品种<400个得2分,溯源品种<300个的得1分。需提供企业溯源管理方案、可溯源饮片名称及溯源码,否则不得分。6分13退换货方案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退换货方案及承诺,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1/2/3/4/5)。5分14特色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特色服务承诺书,包括中药特色加工服务能力(含膏方、浓缩剂等)、临方加工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1/2/3/4/5)。5分15突发情况处理预案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突发情况处理预案(包括应急或突发事件情况下药品配送及时性、饮片质量保证措施等),由评委独立评审并打分(分值0/1/2/3/4/5)。5分16价格分:(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分*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标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标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0%的,应当提交成本核算、报价明细等报价情况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者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减少采购标的、降低质量标准、违反技术规范、改变交付期限、增加付款要求或签约条件等);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但中标人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供参考。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可作出必要的调整修订,或者自行采用经法务审定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4合同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本合同所约定的总价还包括与执行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关于付款的相关约定以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准。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可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届时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修改);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可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届时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且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合同标的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总价50%费用。1.5.2/1.5.3 /1.6.2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总价50%费用,合同期过半15日内支付30%费用,剩余部分合同期满后15日内支付(最后支付部分需严格根据考勤实际人员,进行全年结算)。1.7.11年1.7.2甲方指定地点1.7.3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现场服务1.7.4.1/1.7.4.2/1.7.4.3/1.8.7/1.9.1/1.9.2甲方所在地2.3.2/2.5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总价50%费用,合同期过半15日内支付30%费用,剩余部分合同期满后15日内支付(最后支付部分需严格根据考勤实际人员,进行全年结算)。2.11.315个工作日内2.11.415个工作日内,15个工作日内2.15.1招标文件明确的验收方式2.15.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共同确认的内容2.20肆份药品物资设备采购廉政协议(参考)甲方:乙方:为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杜绝采购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甲乙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自愿签订采购廉政协议,并将共同遵守。一、甲方在采购活动中将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二、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要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和收受贿赂。如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钱物、有价证券;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考察活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代报销甲方人员开支的发票等,不得以各种名目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境内、外旅游。四、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终止采购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五、本协议与物资采购合同一并签订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刻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中药饮片质量保证协议(参考)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中药饮片质量保证协议: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MP(GSP)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印章。二、乙方若首次向甲方供货或乙方的销售业务人员变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其公司法人代表签章的中药饮片销售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的包装、标识、合格证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还需标明批准文号。四、乙方供应中药饮片的同时,须提供中药饮片质量检验报告书。供应进口中药原材料时,须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及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盖章。五、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若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双方对中药饮片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六、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七、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时,因甲方保管不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八、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双方合议为准。九、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中药煎药质量保证协议(参考)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医院中药煎药质量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中药煎药质量保证协议: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中药饮片。二、乙方从事处方调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中药学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中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三、乙方的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处方调剂给付规定进行调剂,对未按规定书写中药饮片处方的应由处方医师修正后再给予调剂。对有特殊炮制要求的中药饮片,调剂时应临方炮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按处方准确无误调配齐全药品,认真复核处方与所配药品是否相符,发现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马上联系乙方,由处方医师修正后再给予调剂。四、乙方的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等患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五、乙方在煎药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煎药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浓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医嘱操作。外用药应在每小包及包装袋上显要处贴上外用标签。六、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煎煮液若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双方对中药煎药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七、甲方在传输完处方后,乙方应查看处方是否清晰可辨,传输内容是否完整,并联系甲方进行再次确认。八、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煎煮液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九、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煎煮液时,因甲方保管不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十、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双方合议为准。十一、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中药代煎协议(参考)甲方:乙方:乙方单位煎药房由主管中药师、执业中药师担任车间主任;中药师、高级技师担任组长。车间实行“干湿分离”措施:配方、煎药、浓缩、灌装严格分开,实现内部的GMP管理,配方、煎药、浓缩、灌装的人员都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接方人员先审核发现有疑问及时同院方沟通确认,认真负责。配方人员根据处方准确计量,然后由复核员复核后,交煎药间人员,进行浸泡处理后再上煎药机煎煮。调整压力和时间确保煎药质量。同时随方附在药机上进行查对确认无疑后开始操作。同时监控人员进行巡查。煎好的药液根据处方的要求浓缩或做成膏方等等。监控人员再复核进行灌装成品,同时随附处方一道流入外包装。在每件外包装上粘贴标签,标注清楚医院、病人的姓名、门诊号、时间等有关信息,并且有多名复核人员全程检查。乙方公司按内控质量标准进行全程煎药监控,以确保煎药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质量管理。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双赢的原则。现就乙方代甲方煎药业务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乙方向甲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GMP(GSP)证书(如果有)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质量标准规定。3.甲方的煎药处方传送给乙方,乙方收到处方之后负责免费代煎。4.乙方必须保证煎药中所用饮片的质量,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制作,不得对缺药品种进行随意更换,以确保煎药的质量。5.乙方提供的药品如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但应暂代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协助乙方处理后续工作。6.中药代煎配送:浙江省内具备代煎服务中心,当日11:30前收1.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及其伴随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