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专辅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2025)



光明街道专辅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光明街道专辅劳务派遣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SZ-20250477GMGK
2.项目名称:光明街道专辅劳务派遣服务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08,800.00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光明街道专辅劳务派遣服务,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则自成立时间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不得为同一人、属于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投标人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网上购买注意事项详见: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可接收现金、微信、支付宝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的电子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北环路星兆晨集团大厦1栋二楼开标室;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4.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3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5.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北环路星兆晨集团大厦1栋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5年12月11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达我司或原件扫描发送至我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4.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sz.com/),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755-2909912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联系方式:0755-23401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0755-23401810
九、采购文件: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各供应商若需要查看采购文件,可到我司查看。采购文件具体内容以报名响应后获取的文件为准。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
采购文件.docx

招标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为保障街道工作延续和劳务派遣人员稳定,进一步提升专辅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光明街道拟开展专辅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工作,向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购买不超过337个(员额)劳务派遣人员服务。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范围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专辅劳务派遣服务。(二)服务内容1.服务单位根据光明街道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到岗工作;同时在光明街道招录人员后,由服务单位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其派遣到光明街道工作;2.服务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劳资、社会保险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劳务派遣人员应服从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如派遣人员经培训后仍未能胜任工作的,服务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及时更换劳务派遣人员,并处理服务期内派遣人员合同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3.服务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派遣人员和经采购单位核准的发放标准,按时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和其他福利。支付周期按月计算,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非经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4.服务单位为新入职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人员安全意识。5.其他服务内容参照合同及相关协议执行。(三)人员要求1.劳务派遣人员数量:派遣人员不超过337人,派遣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和调度;2.劳务派遣人员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5)保守国家秘密;(6)法律法规或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3.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福利需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执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含社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商业保险)和公积金。(四)项目管理团队要求项目管理团队要求不少于7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处理日常事务人员2人、工资核算人员3人、心理辅导人员1人。(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应急处理预案、配套服务管理方案。三、商务需求(一)服务期限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执行年限由用工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认,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有关政策变化、项目调整、机构改革、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工单位可单方变更或终止相应部分的服务,按中标方实际提供的已履行的服务量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法律责任,因变更或终止合同导致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二)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88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本项目服务费以不超过200元/人/月的标准,根据用工单位实际人数核算。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3.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6.除非采购单位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7.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8.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四)付款方式费用按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合同约定支付,经采购单位确认后,由中标服务单位出具正式发票,采购单位按财政支付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实际产生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中标服务单位指定银行账户。(五)违约责任如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完成相关任务,导致采购方无法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采购方可停止继续支付合同价款,并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支出等),采购方有权追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辅劳务派遣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