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招标公告(枣庄市商务局2025)



枣庄市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16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581
项目名称:枣庄市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 万元
最高限价:20.00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A
行业规划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
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甲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目的竞争; 4、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2-05 09:00:00至2025-12-11 17: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16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12-16 09:30:00
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商务局
地 址:枣庄市民生路616号
联系方式: 3342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4楼C区
联系方式:0632-3155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文龙
电 话:18806326695

1204磋商文件.pdf

枣庄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581采购人:枣庄市商务局代理机构: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总则2.2磋商文件2.3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2.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2.6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2.7纪律和监督2.8质疑与投诉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1相关要求3.2评审过程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4.1签订合同4.2追加合同金额4.3质量与验收4.4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提供服务的期限5.1服务期限5.2服务地点5.3服务成果验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7.1报价文件7.2商务文件7.3技术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581项目名称:枣庄市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最高限价:20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价A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详见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目的竞争;4、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2025年12月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00分止(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以资格后审时评审小组审查结论为准。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1)现场开标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北二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新城民生路西,和谐路东,永兴路南,文体中心体育场北)(2)网上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商务局地址:枣庄市高新区民生路616号联系方式:马科长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188063266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经理联系人电话:1880632669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指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本项目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2.1.1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枣庄市商务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枣庄市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4★项目内容详见第六章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2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的竞争;6★投标人资格要求4、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8提出答疑时间2025年12月12日12时前。9答疑、澄清时间2025年12月12日17时前。1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1投标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方式:网上递交: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15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16★开标时间、地点、方式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网上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6★开标时间、地点、方式(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现场开标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北二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新城民生路西,和谐路东,永兴路南,文体中心体育场北)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开启。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并确保系统能正常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17唱标顺序电子唱标18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1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0中标服务费等其他费用1、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同比例下浮20%。单包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定额计费。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费。收款人户名: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枣庄分行营业部账号:16050306192001424652、公证费(如有)由中标人缴纳。21成交供应商确定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规划完成并出具最终报告经26★付款方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余款一次性付清。27★服务期限满足甲方要求。28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9★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不予以认可)须制作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0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1履约保证金无32说明1、本采购文件中所有对项目的描述仅供投标单位在投标中参考,其目的是使投标单位对项目概况有一个相对充分的了解,实际的情况可能发生出入。因此,本采购文件中有关项目的描述不能成为今后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赔的依据。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成本变动的各种因素。3、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33投标文件编制环节防范参与同-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3投标文件编制环节防范(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大篇幅高度雷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六)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七)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1.2当事人2.1.2.1招标人:系指枣庄市商务局。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建的临时组织。2.1.2.4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1.3招标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投标人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2.1.4.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8投标答疑2.1.8.1投标人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2.1.9偏离招标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2.1.10其他条款2.1.10.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2.1.10.2磋商文件载明转包或者分包:本项目不分包2.1.10.3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1.10.4除非有特殊要求,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磋商文件2.2.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招标公告;2.2.1.2投标人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6)评标、中标、定标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2.2.1.3评标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2.2.1.5提供服务的期限;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7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投标人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2.2.2.2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公告后,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2.2.2.4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5投标人自澄清公告发布时间起24小时内,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2.3磋商文件的盖章要求2.2.3.1磋商文件必须加盖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处加盖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磋商文件。2.2.3.2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发售磋商文件,投标人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2.2.3.3发售的磋商文件(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的不一致的,以网上发布的为准。2.3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2.3.1投标报价2.3.1.1本项目有两次报总价机会,供应商的首次和最终报价(系统填写最终报价)均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技术资料以及磋商要求进行报价,并对所报单价、合价和总价负责,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不再公开,且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最终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在枣庄市网上开评标系统中发起二次(多次)报价指令,代理机构将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互动交流栏通知各供应商开始二次(多次)报价,报价时间总时长约30分钟(具体时间根据系统要求),各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进行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其公开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磋商、谈判二轮报价操作流程。2.3.1.2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2.3.1.3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2.3.1.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2.3.1.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2.3.1.6电子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3.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3.4.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日期等。2.3.5.2响应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3.5.3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2.3.6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2.3.6.2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3.6.3商务文件(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后附证明材料);(6)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8)财务状况;(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0)商务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2.3.6.4技术文件2.3.6.4.1技术文件的组成1、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见附件);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见附件);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1)规划大纲(2)实施方案(3)人员配备方案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2.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4.1投标人按照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2.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2.5.1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5.1.1方式:网上递交: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2.5.1.2投标人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2.1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2.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3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必须按时开标。2.5.4开标地点:同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2.6.1开标程序开标会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读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按照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6)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的缴纳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注:本项目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网上使用不见面开标的程序进行开标,(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2.6.2开标2.6.2.1开标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2.6.2.2解密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携带CA锁对其报价文件进行解密。2.6.2.3唱标。唱标顺序:实行电子唱标,按照顺序进行。投标人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6.2.4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2.6.2.5开标和唱标:实行电子唱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2.6.2.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6.3评标委员会2.6.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6.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6.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2.6.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6.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6.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7)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2.6.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2.6.4评标程序(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3)资格性审查;(4)符合性审查;(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6)澄清有关问题;(7)比较与评价;(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9)编写评标报告。2.6.5评标2.6.5.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公磋商文件中事先规定。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计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2.6.5.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得分都相同的由评委抽签决定。2.6.5.3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2.6.6澄清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6.2评标委员会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2.6.7定标2.6.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6.7.3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2.6.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2.6.8.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9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签署、盖章、密封;(4)未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5)响应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的;(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7)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9)超出经营范围投标;(10)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1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2)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3)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4)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文件;(15)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6)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8)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9)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0)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21)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2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定。2.6.10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2.6.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2.6.11.1评标活动终止(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前期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回避。(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6.11.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2.6.11.3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12违法违规情形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6.1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6.13违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枣庄市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2.6.14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招标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磋商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2.7纪律和监督2.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竞争性磋商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8质疑与投诉2.8.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3)提出质疑的日期。2.8.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2.8.1.4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1.5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2.8.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2.8.2.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1相关要求3.1.1“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3.2评审过程3.2.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招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3.2.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本次招标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3.2.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2.3.1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审查投标人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文件评审。3.2.3.2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文件评审。技术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商务文件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3.2.3.3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3.2.3.4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其他。3.2.4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高低排列。3.2.5中标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投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若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90分)规划大纲(60分)投标人规划大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详尽完备、流程合理、规划是否科学等,进行综合分析由专家比较打分:满分60分,每有一方面存在缺陷扣减1分,扣完为止。若此项缺项不得分。实施方案(15分)结合项目需求及采购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项目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项目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法阐述、项目实施进度及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项目增值服务,满分15分。每有一方面存在缺陷扣减1分,扣完为止。若此项缺项不得分。人员配备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包括组织结构、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职责分配情况,经评委综合评审,最高得满分15分。每有一方面存在缺陷扣减1分,扣完为止。若此项缺项不得分。注: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评审报价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不享受此价格优惠政策)(1)政府采购仅针对所投产品中属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3)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投标人所投产品非投标人制造的,响应文件中另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监狱企业证明。(6)响应文件须列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标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响应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4)本办法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或提供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原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的认证证书,环境产品标志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5)优采政策加分方法:节能产品优采加分:加分=价格分(技术分)×4%×[所投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的产品价格在响应报价中所占比例]。环境标志产品优采加分:加分=价格分(技术分)×4%×[所投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价格在响应报价中所占比例]。若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种的进行优采加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不予加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4.1签订合同4.1.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2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1.4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4.1.5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4.3质量与验收招标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4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中投标服务明细表一致)。四、合同金额(与投标文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五、付款方式六、供货期限、地点1、供货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地点:,。七、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九、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日,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诉讼。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四、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市(县、区)财政部门份。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其他服务内容:。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第五章提供服务的期限5.1服务期限:满足甲方要求5.2服务地点地点:枣庄市,。5.3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招标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验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内容及需求:进一步促进枣庄辣子鸡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好“一产延伸、二产联动、三产增值”的枣庄辣子鸡全产业链生态圈,为产业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能。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枣庄辣子鸡产业现状的分析、规划思路与发展目标、全产业链升级与产业集群培育规划、质量安全与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文旅融合与品牌提升、国家级行业组织与研究机构建设规划、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高端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应用规划、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建设、品牌塑造、实施步骤及创新点(如数字化养殖、电商渠道拓展等)等,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人员配置及资源投入计划,确保具有可落地性。规划时间区间:2025年12月1日-2030年12月1日,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月日7.1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文件格式自拟)。附件: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价格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服务期限满足甲方要求磋商文件认同程度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7.2商务文件商务文件目录(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后附证明材料);(6)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8)财务状况;(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0)商务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招标人):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枣庄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采购人):(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5、响应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系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双面)投标单位:,(盖单位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部门:,职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职工人数管理人员数技术人员数营业执照1、注册号;2、经营范围;3、发证部门单位资质1、证书编号;2、资质等级;3、发证部门注册地址联系方式成立时间固定资产净值年产值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总监开户银行1、开户行;2、账号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业务范围本表后附营业执照等相应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辣子鸡产业发展规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