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招标公告(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各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财资〔2025〕137号)、《天津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评估机构选聘及评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4〕15号)、《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各所属国有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滨国资发〔2021〕45号)的要求,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集团”)拟组建2026-2027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备选库的资产评估机构将为我集团相关经济行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现将资产评估机构选聘事宜通知如下,诚邀各评估机构积极参与:
一、入库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掌握我集团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与集团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3、评估机构具备健全、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系统,近3年在我集团对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中无不良记录;
4、熟悉我集团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二、评估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附件1);
2、机构情况简介,包括业务特长、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等;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5、资产评估师名单,包括姓名、证书编号、执业年限、后续教育情况等;
6、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
7、近两年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评估项目清单及评估业务收入情况;
8、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承诺函(附件2)并将相关佐证资料一同附上。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页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各资产评估机构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材料审核贯穿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始终,一经发现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我集团可以直接取消该机构申报资格,即使入选资产评估机构备,我集团也有权将其移除。
三、工作安排
1、请各评估机构在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我集团资产经营管理部,我集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执业质量、执业信誉、技术特长、区域分布等因素,对申报的评估机构进行综合比选,并将确定入选我集团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的评估机构在我集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如评估机构有意愿加入我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请将评估机构盖章版协议(四份,附件3)连同上述申请材料一同邮寄至我集团资产经营管理部,我集团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后,将集团盖章版协议寄回;如未入选我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我集团将未盖章的原协议销毁。
3、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集团资产经营管理部联系。联系电话:66223605;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809室;邮箱:liwx@bhjt.cn。
附件1.申请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协议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5日
申请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申请加入贵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依法合规为贵公司相关经济行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特此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章)2025年**月**日承诺函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以下事项: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二、我公司向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章)2025年*月*日资产评估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财资〔2025〕137号)、《天津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评估机构选聘及评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4〕15号)、《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各所属国有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滨国资发〔2021〕45号),双方就乙方加入甲方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提供资产评估有关服务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甲方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资产评估机构库,与甲方签署本协议,承诺对甲方所委托评估的事项,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审慎进行评估,合法维护甲方权益,不得为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当熟知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保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的执业记录。3.乙方应当掌握甲方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的市场信息,且具有与甲方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4.乙方应当熟悉甲方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二、违约责任(一)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书面告知甲方,并制定整改措施在3个月完成整改:1.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2.未能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派出足够数量、相应职业能力的资产评估师执业的;3.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的;4.资产评估项目接受相关政府部门检查时,不配合相关工作的;5.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业务的;6.受到行业协会警告、限期整改惩戒的。如乙方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未按本款约定时间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乙方移除甲方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并将该事项报告相关部门。(二)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乙方移除甲方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1.履行评估程序严重不到位的;2.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评估报告的;3.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4.受到行业协会行业内通报批评惩戒的。甲方解除本协议后一年内乙方未再出现上述情形的,甲方调整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时,可再次邀请乙方提交入库申请。(三)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乙方移除甲方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1.以欺诈、利诱、强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评估业务的;2.与评估项目相关单位串通作弊,出具虚假或具有误导性评估报告的;3.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出具的评估结果严重偏离评估标的客观价值的;4.泄露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的;5.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业务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6.受到行业协会公开谴责惩戒的;7.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后,未及时告知甲方的;8.其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乙方三年内不再出现本款约定的上述情形后,甲方调整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时,可再次邀请乙方提交入库申请。(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守约方均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即送达)甲方、乙方之日解除。三、通讯方式甲方: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806室联系人:李卫星联系电话:022-66223605电子邮件:liwx@bhjt.cn乙方: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四、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经双方可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六、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七、本协议仅确认乙方入围甲方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不承诺一定有评估业务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评估业务的,双方另行书面确认。(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