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篮租赁 挂篮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2025)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天门S213东环线新增立交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挂篮租赁询价邀请函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05

投标截至时间:2025-12-10 17:00:00

询价编号:CR1101-XJ-2025-767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挂篮
35+60+35

2
单套挂篮约重130吨

2
挂篮
35+60+35

4
单套挂篮约重85吨

说明:
1、表中租赁日期为6个月,超出租期的按照实际天数进行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6个月收租。
2、表中挂篮不含防护及兜底。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租金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租金、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承租方应及时组织点货验收,出租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出租方按规定要求交出货物中主要型材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承租方拿着相关检测报告通过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出租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出租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出租方不及时开具发票,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出租方不得因此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出租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出租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2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0%(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3)全部供货结束后的12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20%,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20%,依次类推;
(4)扣除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商业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中行融易达;其他票据支付方式。票据贴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出租方应当配合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承租方有权单方调整,出租方不得因此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出租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出租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出租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图纸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天门S213东环线新增立交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屈强
联系电话:18792959297
邮箱:1149562191@qq.com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天门S213东环线新增立交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5年12月0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挂篮租赁 挂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