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招标公告(新疆医科大学2025)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XJ258675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420000
最高限价(元):44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保障智慧校园平台能继续平稳运行,保障学校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对智慧校园支撑平台的服务开展采购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一次采购三年使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期满后,在保证中标价不变,不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政策,经甲方对中标人考核合格后,考量是否继续签订后续服务年份的服务合同。(采购单位根据当年供应商服务及时情况、抽检情况、服务态 度和服务质量情况、售后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学生投诉、服务态度恶 劣、售后响应服务不及时、不配合采购单位工作等情况,采购单位有权终止签订后续服务年份的服务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投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
联系方式:13999862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
联系方式:1307998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鑫
电 话:13079986963
附件信息:
公开文件+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定稿)1205.doc1.1M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724-2531XJ258675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联系人:赖晓军电话:13999862052-----------------------------------------------------------------------------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周鑫、阿米娜·托汗、赵梓杰、张峪凡电话:0991-4664267、13079986963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3504室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一、项目基本情况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31一、评标办法31二、评审标准31三、评标程序33第四章合同附件格式及条款41第五章用户需求书55一、采购内容55二、技术条款要求56三、商务条款要求(以下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要求,负偏离将否决投标)5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4一、自查表76二、资格文件79三、符合性文件85四、商务部分92五、技术部分100六、价格部分104第一章招标公告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24-2531XJ258675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4420000最高限价(元):4420000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最高限价(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4420000为保障智慧校园平台能继续平稳运行,保障学校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对智慧校园支撑平台的服务开展采购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一次采购三年使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期满后,在保证中标价不变,不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政策,经甲方对中标人考核合格后,考量是否继续签订后续服务年份的服务合同。(采购单位根据当年供应商服务及时情况、抽检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情况、售后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学生投诉、服务态度恶劣、售后响应服务不及时、不配合采购单位工作等情况,采购单位有权终止签订后续服务年份的服务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投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医科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联系人:赖晓军联系方式:139998620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联系方式:0991-46642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鑫、阿米娜·托汗、赵梓杰、张峪凡电话:0991-4664267、1307998696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24-2531XJ258675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新疆医科大学联系方式:13999862052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991-4664267、13079986963招标范围为保障智慧校园平台能继续平稳运行,保障学校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对智慧校园支撑平台的服务开展采购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节“用户需求书”。服务期本项目服务一次采购三年使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期满后,在保证中标价不变,不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政策,经甲方对中标人考核合格后,考量是否继续签订后续服务年份的服务合同。(采购单位根据当年供应商服务及时情况、抽检情况、服务态 度和服务质量情况、售后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学生投诉、服务态度恶 劣、售后响应服务不及时、不配合采购单位工作等情况,采购单位有权终止签订后续服务年份的服务合同)。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成立不足一个年度的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承诺满足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供应商出具说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2澄清或修改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如有表述不清晰、缺页、漏页、损页或疑问等,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做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补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函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澄清或补齐;澄清或补齐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形式在规定的发布渠道(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书面发布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留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并及时在发布的网站自行下载获取相应的文本文件获取即可,无须回签确认收到的函。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发布渠道的网站下载的,视同已收到。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方将在规定的发布渠道书面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1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即可,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3.2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规定的盖章或签字处,逐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投标文件方为有效。3.3最高限价(1)最高限价:4420000元(人民币肆佰肆拾贰万元整)。(2)供应商报价应为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人工费、差旅费、技术服务费等必不可少的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费等所有费用。3.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3.5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金额:44000元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账号:991903098610801附注:(项目编号后6位数+保证金)注:1.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出手续办理时间、在途时间、资金到账时间等,准确有效安排投标保证金提交,确保投标保证金准时或提前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2.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采购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融资优惠、政采贷、电子保函相关政策,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投标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金融服务,可登录【政府采购网】-顶部通栏【信用融资】、【办事指南】模块查看。 3.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7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8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26 日 11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线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4.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6.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6.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2.2评标及定标(1)由资格审查小组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格性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在商务、技术等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3)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通过了审查,乃至已确定了中标供应商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或存在虚假资料的,仍可废除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7.2.1中标公示对中标结果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7.3付款方式按年支付1.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2.合同履约半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3.所有服务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8.2重新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9.1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投诉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0.3中小微企业投标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属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之规定的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财库〔2020〕46号文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之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进行经济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规模类型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温馨提示:1、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一、代理服务费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财库[2018]2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50%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支付。2、中标供应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3、具体费用详见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第六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二、付款方式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第二条,将计价格[2002]1980号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就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另有约定的,根据财库[2018]2号文件从其约定的要求,经各方一致同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付款义务。2、中标供应商于中标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三、责任认定1、中标供应商应如实向招标代理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中标供应商的付款金额以前款约定的协议金额为限;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向招标代理公司按时付款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或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向其全额追偿。2、协议履行过程中,招标代理公司不得以中标供应商未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费用为由,拒绝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在协议履行期间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及争议均由招标代理公司与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依据: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10.3.3。10.5特别提示1. 供应商应须充分知悉并保证:凡因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技术成果、商业数据、设计方案、书面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软件源代码等知识产权载体),其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均自完成之日起永久性、排他性地归属于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确保其提交的成果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若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导致采购人遭受诉讼、索赔或其他经济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和解赔偿及行政机关处罚等。采购人有权在全球范围内行使上述知识产权的使用、修改、许可及再开发等权利,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供应商须履行严格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前述成果。2.主要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评审得分三项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签到,(本项目解密时长为:30 分钟,签名时长为:10 分钟); 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 (用“项目采购 - 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或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为同一个 CA。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供应商须知》正文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1.1.6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定义1.2.1“采购代理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1.2.2“采购人”系指新疆医科大学。1.2.3“潜在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5“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保修、保养、提供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合格的供应商1.3.1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要求中的各条要求。1.3.2供应商应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1.3.3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1.3.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3.6一个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1.4联合体1.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投标费用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资料、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中标服务费等)均由供应商自理。1.5.2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财库[2018]2号文件下浮50%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收取。1.6踏勘现场投标前答疑会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投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6.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6.3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1.6.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6.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6.7本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投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进行澄清,以书面方式在规定的发布渠道通知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一)招标公告;(二)供应商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价格结算标准;(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十二)投标有效期;(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十五)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2.1.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2.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将不标明澄清问题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只对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因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供应商认为该澄清影响到对投标文件的修编,造成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修编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足,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要求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采购人应按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否则,采购人仍将按原投标截止时间执行。2.2.4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5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供应商认为因招标文件的修改影响到对投标文件的修编,造成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修编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足,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要求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以保证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采购人应按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否则,采购人仍将按原投标截止时间执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2.6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7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明了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发布的渠道,供应商应自行留意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以及与之有关的文本文件,并及时按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明澄清、补充或修改通知发布的渠道获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无须回签确认收到的函。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发布渠道的网站下载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包括开标时间、地点的变更等)通知的,视同已收到。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须知附表)。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投标报价表格。3.2.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招标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且每一合同包的投标总(单)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3.投标文件语言3.2.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4.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计划、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4.3供应商须编制由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必须采用A4幅面纸张(图页除外)进行胶装。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如有不一致的,则以正本为准。(电子标不适用)3.4.4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逐页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与开标时到场的授权委托人相一致)。否则,其投标无效!(电子标不适用)3.4.5投标文件的全部副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也可以用正本的全套完整复印件/扫描件(A4幅面,图页除外)并胶装,但副本封面的签字、盖章应与正本一致,不得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电子标不适用)3.4.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供应商章。(电子标不适用)3.4.7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3.4.8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可以是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组成,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3.4.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写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无法辨认其价格、关键参数或指标等的,其投标无效。3.4.10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4.11供应商可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标段)或几个包(或标段)的货物进行投标;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不得将一个包(或标段)中的货物拆开投标。3.5.投标有效期3.5.1投标文件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3.5.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3.6.2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6.4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形式交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3.6.5未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其投标无效。3.6.6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说明(1)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所提供的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等信息退还,予以原额退还中标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请相关供应商按上述说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的自行承担责任。3.6.7在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退还。注:退还时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电子版。3.6.8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3.6.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证明材料;(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修改其投标文件;(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6)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电子标不适用)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记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4.2.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标不适用)4.2.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4.1条的规定递交。4.2.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4.2.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或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4.3.3投标文件一经递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一律不予退还。5、开标5.1.开标5.1.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5.1.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监督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要参与的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线上参加开标会,并签到。5.1.3开标程序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3条5.1.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政采云平台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1.5开标过程由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5.1.6开标时,各供应商代表需在“开标会供应商签字表”上签字确认开标时间。5.1.7开标大会结束后,各供应商代表需在“开标价格记录汇总表”或“开标一览表”上在线签字。5.1.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政采云平台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6.1.2招标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标。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2.评标6.2.1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6.2.2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6.2.3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6.2.4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6.3.投标文件的初审6.3.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6.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6.4.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6.4.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6.5.投标文件的澄清6.5.1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6.5.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政采云平台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6.5.2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6.比较与评价6.6.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6.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6.3经评审后,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7、定标与授予合同7.1.定标准则7.1.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7.1.2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通知7.2.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2.2中标公告发出后,将向未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7.2.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7.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具体退款手续详见本须知第3.6.6条。7.2.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已中标的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条件是已交纳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具体退款手续详见本须知第3.6.7条。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供应商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8、重新招标和其他方式采购8.1重新招标8.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废标后重新招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价格结算标准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1.2如果排名第一、二的中标候选人,直至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结果,本次招标宣布失败。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8.2其他方式采购8.2.1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采购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1)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4)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9.2.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2)在知道自己为评委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3)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监督检查9.5.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5.2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质疑10.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1.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0.1.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1.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款第10.1.1条、第10.1.3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10.2投诉10.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0.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10.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10.2.4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0.3其他10.3.1供应商出席开标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2通讯联系,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3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0-15发布)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供应商资格,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第四条采购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第五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采购人的技术、质量要求。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采购人强制指定采购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第十一条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第十二条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工规定履行监督职能,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履行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第十五条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计委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费率 服务类型成交金额N(万元)货物类采购服务类采购工程类采购N≤1001.5%1.5%1.0%1001.1%0.8%0.7%5000.8%0.45%0.55%10000.5%0.25%0.35%50000.25%0.1%0.2%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本次评标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资格审查表》序号内容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扫描件。)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成立不足一个年度的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承诺满足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5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7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8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检查: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做出响应。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投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投标报价:1)未高于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单价以及最高限价总价;2)对本项目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投标时,根据供应商《开标一览表》评审)3投标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投标时,根据供应商《投标函》中的投标有效期评审)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时,根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中的投标有效期评审)5“用户需求书”中标记“★”的核心参数无负偏离(投标时,根据供应商《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应答及技术支持资料评审)6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7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做出响应。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作进一步综合比较与评价。2.3评审因素2.3.1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并以记名方式进行评分。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2.3.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规定标准进行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3.1.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符合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1.3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澄清3.2.1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3.2.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政采云平台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第6.5.2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3比较与评价3.3.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评审。(1)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对商务、技术和投标价格进行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3.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4经评审后,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3.4评分标准与分值构成综合评分法将按商务技术和投标价格两个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商务技术部分满分为90分,价格部分满分为10分,合计总分100分。3.4.1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90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计算方法:将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部分每个项目的评分,采用算术平均方法分别计算有效供应商在商务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序号 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企业业绩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加1.5分,满分3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提供业绩合同残缺不全、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3分2服务团队为保证后续维护服务质量,现网云平台云基础运维服务提供厂商需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并配备原厂维护工程师,工程师具备云计算相关认证高级等级证书,每配备一名得2分,最多得8分。注: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维护工程师名单,人员证书,劳动合同或其他在职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0-8分3投标人服务团队需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通信类专业)、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0-6分4技术参数响应程度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中技术参数标记为“”的为重要参数,无标记的为一般技术参数,满足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中“2.1云平台服务内容”全部参数的得25分;标记为“▲”的重要参数(共5条)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2分,无标记的一般参数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0.5分,最低得0分,本项不设负分。(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技术条款响应表》,并按照“2.1云平台服务内容”要求并逐条响应,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未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以《技术条款响应表》应答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佐证或应答的,视为负偏离,予以扣分。)0-25分5接入服务需接入现网云平台运维和管理,实现(现网云平台统一监控管理、现网云平台日志统一管理、现网云平台后台统一管理、现网云平台云资源统一管理、现网云平台服务统一管理)要求,每有一项满足的得3分,满分15分;注: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0-15分6服务承诺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中标后15日内与学校现有原厂(云平台、数据治理数据中台)完成服务对接,确保服务期内7×24小时原厂技术支持响应,得5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5分7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服务技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涉及云平台基础服务,包含云服务器基础运维、云存储基础运维、云网络基础运维的技术方案、②涉及云平台安全、数据仓库服务,包含云安全基础运维、数据仓库基础运维的技术方案、③涉及数据中台服务,包含数据治理底层基础运维、数据标准基础设计服务、贴源层数据开发服务的技术方案、④涉及数据中台服务,包含标准层基础数据开发服务、标准层基础质量检测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服务的技术方案、⑤涉及大数据应用平台支撑服务,包含技术服务内容理解、智能数据画像能力、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2 分,(不足(缺陷)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不完整)、与对应单项的要求缺少重要节点(如仅有框架或标题、单项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无重点);单项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或语言描述出现有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等情形。),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0-20分8巡检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巡检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流程合理规范;②文档齐全详细;③管理制度完善;④巡检人员配置;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提供无缺项的得 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0.5 分,(不足(缺陷)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不完整)、与对应单项的要求缺少重要节点(如仅有框架或标题、单项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无重点);单项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或语言描述出现有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等情形。),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0-4分9应急处理方案投标人针对服务提供的:①应急管理制度;②故障响应流程;③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等保障方案;④保障人员变动风险的防范机制。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提供无缺项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0.5 分,(不足(缺陷)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不完整)、与对应单项的要求缺少重要节点(如仅有框架或标题、单项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无重点);单项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或语言描述出现有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等情形),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0-4分合计90分3.4.2价格部分评审标准(10分)评分项目评分因素评审内容分值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合理低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和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分3.4.3供应商得分供应商总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注:以上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3.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5.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人,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3.5.2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3.5.3同品牌处理办法:综合评标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评审得分三项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3.6.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人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3.6.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6确定中标供应商3.6.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6.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3.6.3本次招标经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前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履约或放弃中标的,由得分排名第二名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第四章合同附件格式及条款(此合同为模板,具体签订合同依照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为准)新疆医科大学项目(信息化服务)类采购合同书买方:新疆医科大学卖方: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律审编号:二〇二年月甲方(买方):新疆医科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乙方(卖方):地址:电话:新疆医科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安装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在此供应的产品,乙方同意做如下保证:一、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及其组件(包括但不限于代码、算法、数据库、界面设计)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含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乙方需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开源代码合规声明(如涉及开源组件)及第三方授权文件(如使用第三方技术)。二、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乙方需确保产品符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甲方数据安全。三、若产品为定制开发,产品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须将源代码提交至甲方,并保证甲方在乙方破产、违约或终止合作时的使用权和解密权限。四、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在不涉及任何担保、留置权、专利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交付与本合同规定完全相同的产品。所供产品均须符合相应技术要求与规范,并且不涉及任何侵权行为或任何索赔。不能将甲方全部或部分付款看作是对有权利瑕疵或不合格产品的认可。五、甲方有要求乙方延迟一段合理时间再行交付的权利。六、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进行交付。乙方同意偿付甲方可能因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付而引起的所有额外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七、在项目终止或甲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本项目合同终止时,甲方经书面通知可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不作违约处理。八、因乙方所交付产品的权利瑕疵、质量瑕疵等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鉴于上述缺陷导致甲方面临索赔争议或诉讼,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直至索赔争议得到解决或乙方提供令甲方满意的赔偿为止。九、因乙方全部或部分违约导致双方发生的诉讼/仲裁或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的诉讼/仲裁,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鉴定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十一、乙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授权代表已获得法人授权可代表其签署合同。十二、甲方作为提供本合同的一方,已经郑重提醒乙方注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且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每一条款均予以了说明。本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应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标的1、产品乙方提供的服务产品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合同签订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的有效版本。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注: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产品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2、采购项目(1)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学校分散采购(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邀请招标¨其他:(3)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4)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5)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6)合同标的及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单价(元)总价(元)有效期限12备注产品功能清单:在附件中明确产品模块、用户权限、并发数限制、部署方式(本地/云端)、接口标准等。3、本协议项下的产品规格、参数等内容,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规格、参数等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准。二、合同价款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包含增值税。以上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给、安装、使用、质保、升级、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明确,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的上述款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及款项。2、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材料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中的名称、规格、材质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三、质量标准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若因此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高校政治意识形态等内容,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一经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款项。造成甲方名誉受损和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随附文档的功能说明,并符合招标、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要求及服务承诺。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验收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是属于其自有知识产权或合法合规产品,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甲方因以上原因支出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的付款、诉讼或仲裁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调查费用、聘请律师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在安装完毕3个工作日内派出工程师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系统的安装、部署、调试、使用操作培训等,保障甲方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的应用和常见问题的处理。确保技术人员能对进行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确保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操作。四、交付(或安装)时间、地点1、交付地点:。2、交付方式:乙方上门安装。3、交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将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安装调试及开通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其他备注说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安装或延期安装,交货期限可后延,乙方同意顺延交货日期。4、在交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操作、质保、运维服务)、质保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姓名:,电话号码:;双方明确,除该指定接收人外,其他任何人员(包括甲方的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签署的接收单,甲方均不予认可。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安全及往来、材料运输路途安全等行为,严禁不规范操作及其它原因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确保文明交付,安全交付,杜绝发生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管理责任事故、违法违纪事故等)。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无条件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五、验收1、验收主体:甲方负责验收。2、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产品详情进行验收。3、乙方原因致使产品未通过系统整体验收,未到达甲方要求的建设标准,乙方应继续完善直至排除故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30个工作日,直至产品系统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4、乙方提供的产品等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行业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同时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其他指标。否则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5、乙方向甲方承诺以上产品系经严格测试、成熟稳定、无病毒及重大缺陷的产品。6、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六、售后服务乙方的售后服务应为甲方解决问题为宗旨,为甲方提供以下三种方式的技术支持服务。1、电话服务: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产品服务,并提供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和服务,对系统出现的一般问题,乙方应在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对重大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在48小时内解决;2、远程质保:实现远程网络质保,作为现场质保的补充;3、现场质保响应:合同签定后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派驻至少1名云计算工程师,每周5*8小时驻场负责现场应用运维服务,解决相关问题。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每学期提供一名不少于30天的数据中台专业技术工程师,每周5*8小时驻场负责现场应用运维服务,解决相关问题。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每学期提供一名不少于30天的大数据应用专业技术工程师,每周5*8小时驻场负责现场应用运维服务,解决相关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及时到达现场质保和服务或虽到达现场却不进行质保和服务或处理不了问题故障的,甲方或使用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聘请第三方进行维服和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第三方维服或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质保期内乙方负责:(1)负责所提供产品服务期内的正常运行。(2)对发生的数据错误、混乱进行调整。(3)因甲方使用产品版本升级不当所产生的调整工作。(4)及时对甲方提出的功能不足之处进行修改。(5)及时了解甲方系统的使用情况,做好质保服务,每月进行电话回访。(6)公司发布新版本时,免费为甲方提供版本升级。(7)根据甲方需求远程提供项目改进的分析思路、建议。(8)负责处理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系统运行过程的技术服务问题。(9)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行业惯例,乙方应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5、如乙方没有按本合同履行系统售后服务或在质保期内免费升级或在质保期内没有提供相关运维服务的,由此造成相应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不少于次线上或线下培训,培训内容可根据甲方具体情况进行定制安排。7、上述产品的质保期为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年;免费更换时间为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年。8、乙方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七、合同价款的支付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含保函):¨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履约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收取履约保证金(保函)金额:。履约担保期限:。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二次付款:合同履约半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3.所有服务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其他:2、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3、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相应的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状态或信息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使甲方获悉,否则甲方不对乙方迟延收到或未能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八、产品有效期限本合同产品有效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永久有效。有效期内甲方校本部、异地校区及所有附属医院内部网IP范围将根据本合同获得产品的使用权,该等使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应用系统的运行环境支持与“智慧新医”等系统无缝对接。九、违约责任1、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上门进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如有逾期,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含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系统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规格、版本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招投标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调换并重新安装,乙方承担因调换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乙方不能调换、安装或重新调换、安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4、在质保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承诺的,不能及时响应提供质保服务并解决故障,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在质保期内,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期间,因乙方产品自身原因出现无法修复的严重故障,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需尽全力解决并保证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已付款项,并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6、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十、可分割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包含的任何一项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项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十一、商业秘密本次交易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信息拥有方的许可,信息获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发生泄密事件,信息拥有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本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为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以及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终止(无论任何原因终止)之日后直至甲方公开宣布解密之日一直有效。十二、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十三、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的文本及生效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采取线上签约方式,则不涉及此条款)。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五、其他约定事项1、和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往来函件(包括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无效。2、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合同附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从其规定。3、双方明确: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如任何一方修改均为无效条款,该条款应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招标文件未约定以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为准。4、本合同中所载的书面通知方式仅指当事人亲自送达、挂号信、EMS方式。一方采取当事人亲自送达方式的,另一方有积极配合签收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而使另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如以EMS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如无相反证据证明,自寄送之日起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5、本合同首部双方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均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如有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当日向对方书面通知,如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相对方按合同尾部地址送达的,视为送达成功。(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1:技术参数清单附件2: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对于贵单位采购项目,我公司在售后服务方面做如下承诺:一、我公司所有供应产品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所需的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我公司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二、合同签订后,按时交货;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标签标识方面的管理规定,保证产品外包装符合要求;三、本公司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调试达到合同指标,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如因我公司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造成验收不合格,我公司将及时整改直至合格为止,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四、我公司在调试期间负责对贵单位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并能独立操作;对于贵单位的技术咨询,随时给予解答;五、在交付设备时,本公司向贵单位交付以下资料: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等;对系统出现的一般问题,乙方应在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对重大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在48小时内解决;六、我公司所有供应产品如经贵单位按合同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对涉及该指定产品的使用性能和质量指标的生产厂家、配方、生产工艺等不作随意更换。七、我公司供应产品的保质期绝不低于产品标注的保质期,如因我方供应产品质量问题,我方自愿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八、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在贵单位投入使用之前,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单位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为共同确保质量安全,我公司特向贵单位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遵照执行;本承诺书在我司供货质保期内有效。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附件3: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为建立廉洁自律的工作纪律,本公司作为新疆医科大学的供应商,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各项业务,杜绝发生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各项工作,并自愿向贵校承诺如下:第一条廉政内容(一)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贵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和廉洁自律;(二)正确行使权力,不在贵校的管理、招投标活动和业务合作中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谋取不正当利益和损害贵校的利益;(三)不以权谋私,不从事任何损害贵校利益的业务,不利用条件上的便利从事有偿居间活动;不利用条件上的便利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任何利益;(四)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绝不向贵校的工作人员及其家人行贿或变相行贿,不以任何形式向其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报销、提成、回扣等方式给予任何费用;(五)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如出现相关人员吃、拿、卡、要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并向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进行反映;(六)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新疆医科大学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七)本公司指定业务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学校、学院、科室等推销任何产品,不得借故到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第二条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承担如下责任(一)如因本公司的相关行为给贵校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剩余未结款项全部归贵校所有,如不足以弥补贵校损失的,本公司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二)如本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贵校有权直接报案,依法追究本公司的全部法律责任;(三)本公司自愿接受被贵校列入员工黑名单的制裁,该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四)授权贵校在任何媒体对本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曝光,相关费用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五)授权贵校将本公司的上述行为作为反面案例,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进行广泛宣传。第三条本公司将认真执行上述承诺事项,自愿对上述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刑事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一、服务内容2019年随着雪莲山新校区的建设,我校在雪莲山校区行政综合楼C区一楼数据中心机房建成了智慧校园支撑平台。该平台自建成以来已经平稳运行五年时间,有效支撑起我校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智慧校园支撑平台采用云平台为底座,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内容如下:1.1包含6534vCPU、31.57TB内存、274.97TB高IO存储、128.66TB超高IO存储、332TB对象存储、6台裸金属服务器等IaaS资源,以及云服务器备份、虚拟云平台、弹性公网IP、云专线等8种IaaS服务;1.2包含云数据库、云数仓、云数据搜索、云数据迁移、云容器引擎、分布式消息、分布式缓存、应用管理与运维平台、应用与数据集成平台、大数据、智能数据湖运营平台等10+项PaaS服务;1.3包含云主机安全、云数据库安全、云WAF、云备份、云监控、云审计、云日志等8项云安全服务。智慧校园支撑平台运维服务已经到期。为保障智慧校园平台能继续平稳运行,保障学校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需要立即展开在原有智慧校园支撑平台基础上的服务续保工作。为提升我校数据管理水平,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将继续在原有数据治理、数据中台基础上对原有应用系统、新增应用系统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包括数据标准化与整合、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工作内容。序号支撑服务分类数量最高限价(元/年)1云服务器基础运维1项5712492云存储基础运维1项5841343云网络基础运维1项2351004云安全基础运维1项5469005数据仓库基础运维1项13156176数据治理底层基础运维1项617000数据标准基础设计服务1项贴源层数据开发服务1项标准层基础数据开发服务1项标准层基础质量检测服务1项数据分类分级服务1项数据治理服务1项数据资产管理1项数据安全风险评估1项7大数据服务底层基础运维1项550000大数据应用1项二、技术服务要求2.1云平台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大类支撑服务分类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限服务描述1华为HCSOnline云平台云服务器基础运维▲1、弹性云服务器通用计算增强型C3实例-每主机运维服务*48台;弹性云服务器超高IO型I3nl实例-每主机运维服务*10台;2、弹性云服务器通用计算增强型C3PRO实例-每主机运维服务*12台;支持制作符合学校要求的服务器操作系统镜像服务;裸金属服务器通用X86计算实例-每主机运维服务*6台;1项3年支撑服务2云存储基础运维1、对象存储软件-每TB容量运维服务*332TB;云硬盘超高IO-SSD盘-每TB容量运维服务*129TB;▲2、云硬盘高IO-SATA盘-每TB容量运维服务*480TB;云备份服务-每TB容量运维服务*132TB;1项3年支撑服务3云网络基础运维1、云解析服务(内网域名)-每套运维服务*1套;虚拟私有云终端节点服务-每套运维服务*1套;云容器引擎服务-每套运维服务 *5套;网络地址转换(NAT)网关服务-每套运维服务*1套;云网络标签管理服务-每套运维服务*1套;云专线端口服务-每套运维服务*1套;1项3年支撑服务4云安全基础运维▲1、安全服务-Web应用防火墙(WAF)-每套运维服务*2套;漏洞扫描服务-每套运维服务*1套;安全服务-云堡垒机600资产-每套*1套;安全服务-主机安全-每主机*600云主机;1项3年支撑服务5数据仓库基础运维1、微服务应用平台服务&分布式消息服务-每套*1套;数据集成服务(200个连接 )-每套运维服务*2套;分布式缓存服务DCS集群许可-每GB运维服务*256GB;数据库-云数据库MYSQL-每vCPU运维服务*192vCPU;安全服务-数据库安全服务-每套运维服务*1;MRS融合数据湖-每vCPU运维服务*180vCPU;DAYU数据湖管理平台-每套运维服务*1套;DWS标准云数据仓库-每vCPU运维服务*192vCPU;1项3年支撑服务6北京希嘉、数据中台数据中台数据治理底层基础运维▲1、数据中台基础运维:故障排查:针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包括数据库故障、产品故障、数据接口故障、运行环境故障)进行相应排查和修复。确保数据环境及产品的稳定性、实时性、正确性。2、备份恢复:提供数据库备份和恢复服务,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保障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3、环境优化:提供服务器资源优化和数据库优化服务,通过进程管理、内存优化、磁盘优化、网络优化以及慢查询优化、索引优化、存储优化、参数优化等措施,全面提升系统和数据库的性能及响应速度。4、数据保障:提供已纳入数据仓库的业务系统的数据加工服务,根据上层应用需求组合底层数据并提供数据接口发布服务,同时依据数据规则进行数据完整性检查,确保数据分析产品的数据准确性。5、安全保障:提供安全漏扫处理、渗透测试处理和等保核查处理服务,通过漏洞修复、安全策略更新和系统安全加固,全面提升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防护能力,确保符合等保和审计要求。6、关键守护:提供人工巡检、预警监控和产品咨询服务。针对产品、数据库和应用环境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通过钉钉、微信、邮件推送通知;在特殊时期如开学季、重大事件期间提供人工巡检服务并出具巡检报告。此外,还提供产品使用指导和日常咨询服务。补丁升级: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补丁升级服务。巡检:每日对数据中台资源使用率、数仓存储空间、数据完整性、数据一致性、数据时效性、数据接口状态、任务调度进行巡检,每周提交1份巡检报告。1项3年支撑服务数据标准基础设计服务1、数据标准基础设计服务:输出数据标准规范(由标准数据集、标准代码二部分组成)。遵守国家标准、参考教育部标准,兼顾学校原有标准,对学校业务系统数据进行梳理,考虑各个标准之间的兼容性、一致性以及可扩展性,结合学校的数据现状,最终输出将多源数据进行集成,构建贴源层数据资源的开发服务。当前1.0版本已无法满足教育数据安全与业务协同需求,需升级至2.0版本及以上版本。形成校级数据标准2.0。1项3年支撑服务贴源层数据开发服务1、贴源层数据开发服务: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原有系统及新上线业务系统),通过数据开发工具进行数据识别、数据抽取、数据加载、数据注释补充与规范等工作。(数据识别范围为标准数据范围,未识别数据通过后期增量数据识别服务进行补充)符合学校实际需求的数据标准规范。1项3年支撑服务标准层基础数据开发服务1、标准层基础数据开发服务:参照设计的数据标准,构建标准层数据资源的开发服务。根据数据标准,设计标准数据模型,将在贴源层中集成的各业务系统的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清洗与转换,开展符合数据标准需要的规范化处理 ,成果数据加载进标准层。1项3年支撑服务标准层基础质量检测服务1、标准层基础质量检测服务:对标准层数据进行规则性质量检查的服务。根据项目建设需求,设计和配置质量检测规则通过数据质量工具对进入标准层的源系统数据进行数据质量检查,最终生成相关数据质量报告,推动业务数据源头的数据质量的持续改进。1项3年支撑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服务1、数据分类分级服务:对已梳理和识别的数据,新增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的设计和配置服务。按照内容属性分为机构数据、人员数据、业务数据三类,并按学校要求可调整。按照重要性、精度、规模、安全风险等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级。形成学校核心数据资产。以《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框架,融合新疆医科大学业务场景特征,系统化扩充现有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文档,形成数据安全与利用的平衡治理模式,为教育信息化场景提供合规、高效的数据治理支撑。1项3年支撑服务数据治理服务▲1、数据治理服务:对原有业务系统及新增业务系统依据学校需求进行数据采集(包含补充完善采集)、标准制定与推广、数据清单发布、接口运维等: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包括数据元标准、代码标准、格式标准、命名规范等,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每年2次,定期组织开展数据标准的培训和推广工作。对原有业务系统及新增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数据质量管控: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及时性等进行定期评估。针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建立数据质量追溯机制。2、主数据管理:识别主数据,如学生主数据、教职工主数据、课程主数据等,实现主数据的统一管理、同步和共享。确保主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为各业务系统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3、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制定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策略,明确数据在产生、存储、使用、归档、销毁等各个阶段的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按学校需求检查数据中台的各类数据采集接口,针对运行状态异常的接口需进行技术排查并进行接口恢复,保障数据同步任务流的正常运行,同时针对运行时间较长的接口进行SQL语句和源头数据排查,确认是源头数据读取瓶颈还是SQL语句运行时间超长,源头瓶颈问题需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促进源头整改,SQL问题需进行SQL调优,保障数据同步时效性。1项3年支撑服务数据资产管理1、数据资产管理:数据资产梳理与盘点:对数据中心内的所有数据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和盘点,明确数据资产的名称、来源、存储位置、格式、所有者、使用范围等信息,建立数据资产台账。对数据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如按照业务领域、数据类型等进行分类,便于数据资产的查询和管理。2、数据资产目录建设与管理:构建数据资产目录。数据资产目录应具备查询、检索、统计等功能,方便快速找到所需的数据资产。建立数据资产目录的更新和维护机制,确保目录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数据资产共享与服务:建立数据资产共享机制,明确数据资产共享的范围、条件、流程和权限等,促进数据资产在高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共享和流通。基于数据资产目录,提供数据查询、数据下载、数据接口等服务,满足各部门对数据的需求,提升数据资产的利用价值。4、数据资产安全与保密管理:在数据资产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数据安全和保密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数据资产的安全。建立数据资产安全审计机制,定期对数据资产的访问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面向新上线业务系统,依托学校现有数据中台,对服务过程中新增采集及治理的数据实施资源发布,扩展校内数据资源目录架构以供数据需求方使用。支持API接口、数据库只读账号、文本文件及ETL任务、前置机数据双向读取等多种发布模式,同步提供共享交换接口运行维护服务,通过健康状态监测、异常预警及故障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接口持续稳定运行,保障数据资产的有效供给与安全共享。1项3年支撑服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1、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流转过程安全评估:跟踪数据在产生、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流转过程,评估每个环节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到位。重点关注数据存储过程中的访问控制以及数据使用过程中的权限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与流程评估:审查高校数据中心现有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完善、合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评估安全事件响应机制、应急处置流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2、风险分析与报告编制: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风险等级,评估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编制详细的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概况、风险清单、风险分析结果、整改建议等,为数据安全防护策略的制定提供依据。3、明确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数据共享政策,明确哪些数据可以共享,哪些数据需要保密。4、建立数据共享和使用的信任机制:通过数据保密协议,在厂商系统建设及数据申请过程中明确数据提供方和使用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数据共享和使用的信任机制。5、健全数据安全管理手段:事前:针对敏感数据进行数据加密、数据脱敏;针对用户群体进行IP黑白名单配置;针对数据使用频率进行超限管理与访问周期控制;事后:采用日志文件记录数据调用过程,包括调用人IP、时间及内容以及危险操作,但数据出现非法调用时能及时溯源与整治。6、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对数据的访问、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数据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也要对数据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1项3年支撑服务7南京诚勤、基础能力支撑平台、学生成长陪伴支撑平台大数据应用平台支撑服务大数据服务底层基础运维1、大数据分析平台基础运维、数字驾驶舱8个专题基础运维、数据标签工厂基础运维、学生成长陪伴基础运维,基本支持服务:现场服务,电话服务,7x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远程服务:7x24小时远程支持指导服务系统健康检查服务:按照季度为频率,对系统进行健康检查。2、运维保障服务:协助用户对系统升级进行规划以及实施。系统安全检查与设置:协助用户设计系统的安全使用规范以及对系统账户进行安全审计与检查。3、现场问题的诊断与分析:对与现场环境有密切关系的系统问题予以诊断并解决问题,最终将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如BUG等。基础优化配置和性能调整:对系统进行基本的优化配置以及性能调整。4、软件BUG的修复:软件产品提供免费的离线BUG修复。BUG修复后,提交软件修复包并指导更新或远程处理。5、补丁包升级:免费享有对所购买产品升级/打补丁的权力,根据需求提供当前支持的具有新增功能的升级软件产品以及软件修复包。6、紧急故障处理:对于突发性系统遇到的一些非物理结构损坏故障而引起业务的中断,为保证业务的正常,而对该故障进行紧急处理。7、基础环境变更响应:根据需求,进行初步分析,确认后进行详细的方案设计、验证测试和发布工作,并最终确认变更结果。典型基础环境变更如下:因更换硬件设备或硬件故障导致的重新部署或安装;对IP地址调整、域名重新解析、端口映射等配置进行修改;非计划断电,不按规范中断/重启系统,造成物理结构损坏,致使系统无法运行;架构拓展、系统迁移、版本升级等工作;超出约定范围的验证、恢复测试等工作。8、巡检:每日对大数据分析平台、数字驾驶舱8个专题、数据标签工厂、学生成长陪伴平台的资源使用率、存储空间、数据完整性、数据一致性、数据时效性、数据接口状态、任务调度进行巡检,每周提交1份巡检报告1项3年支撑服务大数据应用1、底座平台维护开发、学院画像应用开发、教师画像应用开发、学生画像应用与预警开发:整合成绩、消费、考勤数据,识别学业困难学生并自动触发干预机制。支持AI驱动大数据分析等。1项3年支撑服务注:因运维服务需基于现有IT架构开展,现明确服务对象核心信息见上表。供应商需提供与该平台及同等水平平台兼容适配的运维服务方案,未明确排除任何符合适配要求的潜在供应商。2.2支撑平台服务要求(1)供应商安排专业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为用户提供质保服务,以保证本项目相关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质保期服务内容如下:(2)技术支持服务:在服务期内提供一名云计算中级,5*8小时专业技术支持现场驻场人员。每天安排专业的技术支持人员轮岗值班,提供7*24小时的电话/QQ/微信群支持服务,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技术咨询、答疑等服务;可提供群组答疑和一对一答疑两种服务方式;(3)现场支持:当用户需要其他现场支持服务时,供应商本地常驻工程师立即响应,以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如果依然无法解决问题,供应商根据问题类型在48小时之内派出相应的技术专家或研发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每学期提供一名不少于30天的数据中台专业技术工程师,每周5*8小时驻场负责现场应用运维服务,解决相关问题。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每学期提供一名不少于30天的大数据应用专业技术工程师,每周5*8小时驻场负责现场应用运维服务,解决相关问题。(4)巡检:服务期内云平台、数据中台、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分别提供每天不小于1次的巡检服务及巡检报告,对平台系统、接口执行、任务调度等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测,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针对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使用问题、技术反馈等进行收集,并最终以书面形式告知用户处理结果。在学校重保期间、开学季、毕业季等加强运维、巡检工作并出具相关巡检服务报告。2.3项目要求2.3.1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应满足其要求。2.3.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技术要求仅为基本要求,无论招标方有无提及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所有因投标人疏忽或对本技术要求理解偏差造成的漏项,均视为投标人免费提供。2.3.3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技术说明、使用手册等。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2.3.4投标人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条款有偏差或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在偏差表中列出。投标人的偏差或异议在征得招标人认同以后,方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人的意见为准。2.3.5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工程服务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2.3.6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软件负全责,招标人不承担专利权版权商标权使用等引起的所有责任。2.3.7投标人对本技术规范书的严格遵守并不意味着可以解除其对本技术规范书涉及到的各系统的正确选材、制造等以及满足规范的工艺技术要求的责任。投标人应根据其经验进行合理的选材、制造并提供一整套能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和材料。2.3.8对本技术规范书中未提到的内容,但为了实现系统功能、技术性能和系统完整的目的,而必须配置的设备、软件等,投标人有责任向招标人提出建议和说明,并补充所需的配置及相关工作内容,以满足项目要求。2.3.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运前,投标人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2.3.10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招标人不论在任何一处的文字表述中或其它表示方法中已说明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但它处的文字表述中或其它表示方法中未提到,均是投标人的负责范围。2.3.11本技术规范书所涉及到的各系统的运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投标人在整套系统的集成、施工上要充分考虑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兼容性,并详细说明保证系统安全的各项措施。投标人最终提供给招标人一套可直接使用并达到全部功能要求的完整系统。附表: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项目年度服务评价表一、云平台服务序号评价项标准分值得分1云平台服务可用性(三选一)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99.9%1599%≤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99.9%1390%≤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99%102云平台升级每年提供至少1次云平台服务升级,提升更优服务能力和性能体验。153专属技术服务经理由云服务资深技术专家担任,作为华为云售后技术服务统一接口,熟悉客户云上架构,提前预知技术风险并提供优化建议,指导或配合客户制定最佳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贴身,更主动的技术服务。5帮助客户了解和使用华为云产品,指导客户在服务期间正确的使用华为云产品,并解决服务期间客户使用华为云产品的疑问,达到客户熟练操作使用云平台的目的,提高云产品使用的便捷性。54快速响应核心生产系统不可用 < 10分钟5生产系统异常 < 3小时5一般性指导 < 16小时5生产系统不可用 < 30分钟5系统异常 < 8小时55电话专线服务时间:7*24小时支持专属热线电话专线快速接入,享受更专业贴心的售后工程师电话服务,同时享有接入优先级最高特权56IM企业群支持服务时间:7*24小时华为云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专属企业IM群,实时快速响应客户的故障处理、业务咨询等问题47企业优护主要服务内容:1.客户专属技术服务经理定期调研客户业务云上运行痛点并提供优化建议方案,保障客户业务在华为云上持续高效运转。42.对于业界突发事件如操作系统漏洞、重要的第三方软件漏洞、病毒爆发、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等引起的)骨干网故障等,除例行发送邮件、短息、订阅消息通知外,服务经理第一时间对接客户,协助客户制定处置方案。43.华为云在任何平台变更前,若经专家团判断对客户业务有影响(SLA承诺范围内),服务经理第一时间对接客户,协助客户评估影响并制定处置方案。44.华为云在重大产品或特性发布后,服务经理若判断能够帮助客户提升业务竞争力或客户可能关注,则第一时间对接客户进行新产品或特性的赋能。48企业服务月报每个自然月的10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相应天数)向客户的华为云注册邮箱和客户要求的其他邮箱发送上月服务月报。月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概要;2.服务总结;3.资源概况;4.服务工单;5.安全防护;6.优化建议;10合计注: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二、数据治理服务评分:非常满意(10分)、满意(8分)、一般(6分)、不满意(4分)、非常不满意(0分)1、对数据治理服务的总体满意度□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2、驻场服务人员到位情况□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3、服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4、服务人员的沟通表达能力□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5、问题的响应速度□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6、问题处理的质量□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7、问题处理的及时率□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8、巡检执行情况□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9、数据治理任务完成情况□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完全不满意10、对培训效果的满意度□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合计得分注:合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三、大数据应用服务 评分:非常满意(10分)、满意(8分)、一般(6分)、不满意(4分)、非常不满意(0分)1、对大数据服务的总体满意度□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2、驻场服务人员到位情况□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3、服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4、服务人员的沟通表达能力□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5、问题的响应速度□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6、问题处理的质量□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7、问题处理的及时率□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8、巡检执行情况□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9、大数据任务完成情况□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10、对培训效果的满意度□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合计得分四、加权总计得分服务项评分权重实际得分加权总得分HCSO云服务50%数据治理服务30%大数据服务20%四、意见及建议对产品、服务及公司的意见或建议备注: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顺延年(服务生效起始日起向后顺延12个月)。服务周期总时间:指云平台服务运行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服务不可用:指依照云运维系统中日志显示,因云平台软件原因连续超过十分钟云平台服务不可用,云平台管理面无法访问且数据面无法通信。对于低于十分钟的不可用时间不计算在内。服务不可用时间:指一个服务周期内服务不可用的时间的总和。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条款要求(以下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要求,负偏离将否决投标)1.服务期:本项目服务一次采购三年使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期满后,在保证中标价不变,不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政策,经甲方对中标人考核合格后,考量是否继续签订后续服务年份的服务合同。(采购单位根据当年供应商服务及时情况、抽检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情况、售后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学生投诉、服务态度恶劣、售后响应服务不及时、不配合采购单位工作等情况,采购单位有权终止签订后续服务年份的服务合同)。2.服务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3.付款方式:3.1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3.2合同履约半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3.3所有服务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4.人员保障和要求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服务期内提供一名云计算中级,每周5*8小时云平台专业技术支持现场驻场人员。在服务期内,每学期提供一名不少于30天的数据中台专业技术支持现场驻场人员。在服务期内,每学期提供一名不少于30天的大数据应用专业技术支持现场驻场人员。5.培训服务:乙方工程师需按照业主要求安装相关软硬件并进行操作方法培训。6.服务响应要求6.1供应商应建立运行维护团队,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6.2服务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对由于系统设计或服务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提供解决方案并解决。6.3在服务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中标人须调查故障原因并上门免费修复直至满足性能和工作要求。6.4每年按业主需求进行巡检,加强软件系统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一、自查表二、资格文件三、符合性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六、价格部分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一、自查表1.1资格自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合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扫描件)□通过□不通过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通过□不通过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成立不足一个年度的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通过□不通过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承诺满足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通过□不通过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通过□不通过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不通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时,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通过□不通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供应商出具说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通过□不通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2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人民币元整( ¥元)(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银行信息正确,提供转帐、汇款底单复印件/扫描件)□通过□不通过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未高于本项目的规定的最高限价单价以及最高限价总价2)对本项目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3) 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通过□不通过投标有效期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通过□不通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通过□不通过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通过□不通过其它实质性技术参数(★条款)未有影响服务质量的负偏离□通过□不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通过□不通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校园云平台支撑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