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化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弋阳县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
弋阳县集成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弋阳县集成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弋阳县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自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弋阳县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弋阳县城区;
2.2
规
模:本项目新建城市地下管沟
35.228
公里
,
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管沟主体工程、结构工程,端部井、吊装口、进风口、排风口、管线分支口等附属构筑物工程,综合管沟电气、通风、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监控及标识系统等。本次招标金额约
21941.48
万元,(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0
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
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
[2020]5
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弋阳县人民政府公开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弋阳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当月前连续
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栏中对询标内容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认可评审专家的意见,放弃本次解释说明的权利。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具体操作详见新点系统提供的:“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手册。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如中标候选人遭到否决,则项目重新招标。
7.3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一经发现存在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7.4
按弋府办字
[2017]132
号文件与弋府办字
[2017]133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实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必须是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
7.5
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投标。
7.6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
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
2020
】
45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
本批次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7.9
有关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本项目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弋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弋阳县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弋阳县南岩街道招贤路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
:
186793033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
19907937607
地
址:弋阳县
2025
年
12
月
05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成化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