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5)



[政采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H-2025-C000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法律服务,采取“打包”形式法律顾问服务的范围:协助我局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帮助我局审核各类协议、合同及相关法律事务文书;帮助我局解决所涉及的法律纠纷问题;协助我局清理遗留债权、债务活动;受我局委托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件,接受我局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出具律师函;对我局对外拟进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办理我局委托的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等诉讼或者非诉讼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提供一年相关法律顾问服务(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 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以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 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 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 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 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 南, 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货物二十群:35547618 (如已加入 1-19 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 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 CA 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 件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与“ 商务及技术文件 ”两部分合并成一册。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签字或盖章 10.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 11.投标人须提供备份的投标文件,后缀为.bfbs。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
地 址:外环路186号
联系方式:15999137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8699187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阳
电 话:18699187202

附件信息: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招标文件.docx125.3K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GH-2025-C0003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委托单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采购代理: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A说明10B磋商文件10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1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4E磋商程序14F授予合同22G磋商失败条件23第三部分服务需求25第四部分合同文本(仅供参考)26第五部分响应文件范本格式32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项目编号:XJGH-2025-C0003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以加密电子标书的形式前来磋商。1、项目概况采购内容:采购法律服务,采取“打包”形式法律顾问服务的范围:协助我局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帮助我局审核各类协议、合同及相关法律事务文书;帮助我局解决所涉及的法律纠纷问题;协助我局清理遗留债权、债务活动;受我局委托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件,接受我局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出具律师函;对我局对外拟进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办理我局委托的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等诉讼或者非诉讼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服务期限:提供一年相关法律顾问服务(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预算金额:250000.00元。2、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审批。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和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供应商的纳税记录为零申报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承诺函);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供应商可从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日00:00时~23:59时(北京时间)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6、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7、磋商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采购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联系人:杨文泽联系电话:1599913716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1103室电子信箱:577128266@qq.com联系人:李明阳电话:1869918720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序号内 容说 明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项目编号:XJGH-2025-C00032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1103室邮编:830000电话:18699187202邮箱:577128266@qq.com4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数额:2000.00元(贰仟元整) 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收款账号:0801280000011526保证收款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支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注意事项:在汇款附言(或银行摘要)中,标明项目编号、包号(如分包)。每个项目须按照分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jinrong.zcygov.cn/),申请办理投标电子保函,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磋商语言:中文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6供应商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和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供应商的纳税记录为零申报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响应文件份数:成交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二副)(包括电子版:光盘和 U 盘各1份)。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国家规定的非现金形式9磋商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响应无效)10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5 日11:00时(北京时间)12磋商开始日期:2025年 12 月 15 日11:00时(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13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各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在政采云平台自行解密文件。14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如实进行填写,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15(1) 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文)规定执行;(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4)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中“中、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产品名称、制造商、型号并备注是否属于中、小企业。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 , 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电子开评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 自行承担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启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 以便开启时解锁。6. 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 ,也可在 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 , “ 项目采购 ”—“ 操作流程- 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 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 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 1-9 群, 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 ,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启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授 予 合 同17质疑电话:18699187202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中标的金额为基准进行计算,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A说明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买方、采购人”系指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成交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3.1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为合格的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4.供应商资格(废标因素)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条”。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B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服务需求;(4)合同一般条款;(5)响应文件范本格式。6.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澄清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至质疑截止时间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通知将同时在政采云平台发布,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8.2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10.磋商语言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书、报价一览表;(2)资格证明文件;填写供应商简介表一份(3)所投服务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包括服务方案);(4)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合同特殊条款中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5)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情况表;(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1.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成册,并制作目录。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书、开标一览表。13.磋商报价13.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格式标明拟提供服务的报价等内容。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3.2磋商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13.2.1磋商报价应包括实施该项目涵盖的所有费用。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3.1当以小写表示的金额与大写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13.3.2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3.3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磋商担保。14.磋商货币14.1人民币报价。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条”。供应商必须按照资格审核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或签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和其它签字或签章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16磋商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1)服务方案。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采购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磋商的有效期17.1磋商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磋商无效)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8.1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18.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8.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19.磋商保证金19.1金额:2000.00元(贰仟元整)19.2本次磋商可接受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9.3.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磋商无效。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9.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9.5.2.1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19.5.2.2按须知第32条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9.5.2.3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标记20.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1)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3)项目编号:(4)供应商单位名称:21.磋商截止时间2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5年12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21.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21.3出现第8.2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2.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2.3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E磋商程序23.磋商23.1本次采用网上评标系统,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并保持网络通畅,随时答复评标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23.2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23.3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23.4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3.5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23.6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3.7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23.7.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23.7.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23.7.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23.7.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4.磋商过程24.1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24.2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3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监督人员将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确定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内容是否满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和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供应商的纳税记录为零申报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承诺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审查结果24.4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如果确定供应商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磋商。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实质性响应审查序号审核内容1供应商名称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一致2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整提供3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4报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合同条款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6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7服务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规定8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9重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若存在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10其他磋商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处理。出现重大偏差的标记“×”,没有出现重大偏差的标记“√”。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5.2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26.2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26.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10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占90分。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评分项目评审内容详细评审分值价格部分报价得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报价金额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基准价为1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10序号评审项评审内容分值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 2022 年1月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 5 分,最多得 10分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10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有连续 10 年工作经验,得 5 分。备注:提供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职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 2022 年至今完成过类似法律顾问项目业绩,每提供 1项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0-103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1. 满足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服务质量保障体系;2. 团队管理方案;3.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分析并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的困难点、风险点,并能够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陷的得 18 分,上述 3 项内容中每缺少一项的扣 6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必要步骤缺失,前后不一致,语句有歧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形)的扣 2 分,直到扣完。0-184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打分,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拟组成的服务团队中有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 不少于 1 个(含 1 个)得 1 分,多 1 人多加 1 分,本项累计最多得 3分;2.供应商拟派律师服务团队人数在 3 人以上(含 3 人)得 2 分,每增加 1 人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3.根据拟委派本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专业类型,搭配的合理性进行赋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所提供资料能证明该律师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未提供不得分):1)有政府法律顾问相关经验的律师 1 人,得 2分,每增加 1 人得1 分,最多得 3 分;2)有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法制部门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律师 1 人,得 3分,最多得 3 分;2.3)有行政应诉相关领域经验的律师 1 人,得 2分,每增加 1 人得1 分,最多得 3 分。0-165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 内容需明确但不限于:培训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时长、培训时间、培训时间次数、培训内容。评分因素内容包括:1、培训目的 2、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3、培训时长、培训时间、培训时间次数。以上三项内容满分得 9 分。每缺少一项扣 3 分; 以上三小项中,每一项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完整)的扣 1 分,未提供不得分。0-96保密制度和措施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全面保证采购人信息不泄密,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保密组织机构及责任制健全;2.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完备;3. 日常保密管理措施健全;4.保密检查工作完善且合理。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12 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3 分;每存在一项明显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完整) 扣 1 分,扣完为止。0-127管理体系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1.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2.人员岗位职责;3.操作规程;4.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并符合法律要求,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2 分;每缺一项内容,扣 3 分; 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合理性可行性差或未针对本项目的扣 1 分, 扣完为止。0-128服务承诺承诺开展法律普及宣传活动,根据为采购人每年开展不少于 4 次的法治讲座,现场培训每年不少于 4 次的,得 3 分(格式自拟),未承诺不得分。0-3合计90说明:投标产品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中非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提供一项国家正规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评审价格扣除0.5%。投标产品为《国家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中的产品,提供一项国家正规机构出具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评审价格扣除0.5%。26.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5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方。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7.1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27.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F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28.2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8.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按规定的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1.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32.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33.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届满且无违约事由验收合格30日内无息退还33.采购代理服务费33.1成交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3.1.1成交方须向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3.1.2在宣布成交后一周内,成交方须按第33.1.1条规定的标准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4.1供应商在成交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方案》新财购〔2022〕17号。34.2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5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5.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5.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5.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详见《评标方法》(如涉及)。G磋商失败条件36.1无效磋商条款36.1.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6.1.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36.1.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6.1.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6.1.5未通过实质性响应检查的。36.1.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6.1.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1.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6.1.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36.1.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3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中若有信息安全产品的,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磋商的情形。36.1.13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方案经专家评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未包含高空作业防护、压力管道操作规范等)的;关键维修设备(如焊接设备、压力检测仪器)未取得国家强制认证且无法提供替代方案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6.2废标条款:3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3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36.2.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乙方须协助甲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1.协助甲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2.帮助甲方审核各类协议、合同及相关法律事务文书;3.帮助甲方解决所涉及的法律纠纷问题;4.协助甲方清理遗留债权、债务活动;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出具律师函;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管理活动中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提供法律依据;7.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甲方对外拟进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8.应甲方要求,参加经济项目磋商、谈判、审查,或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9.优先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委托的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10.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的非诉讼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第四部分合同文本(仅供参考)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住所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黑甲山后一巷15号乙方: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指派律师(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具备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授予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律师(电话:)作为主协调律师,负责同甲方管理层的整体沟通工作;律师、(电话:、)负责日常法律服务及与甲方日常事务的联络、文书传递、信息传达工作。甲方指定杨文泽同志作为甲方法律日常事务、信息沟通和资料管理的第一联系人,授权其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法律文件和资料,接受乙方送达的法律文件。双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二)如被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为履行职务。乙方亦可根据甲方法律事务的不同类型,另行指派非法律顾问团成员的本所其他专业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第二条:基本职责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责是,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职业标准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在甲方的管理事务、经营活动中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的范围乙方须协助甲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1.协助甲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2.帮助甲方审核各类协议、合同及相关法律事务文书;3.帮助甲方解决所涉及的法律纠纷问题;4.协助甲方清理遗留债权、债务活动;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出具律师函;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管理活动中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提供法律依据;7.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甲方对外拟进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8.应甲方要求,参加经济项目磋商、谈判、审查,或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9.优先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委托的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10.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的非诉讼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第四条:甲方的义务(一)全面、客观和及时地提供与履行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履行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如与履行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二)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时应当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三)乙方律师到甲方办公地处理法律事务时,甲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四)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第五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指派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保证及时完成委托事项;(二)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三)乙方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应当妥善保管,并在个案结束后及时移交甲方;(四)乙方代表甲方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程及状况;(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六)乙方应当定期追踪律师顾问团法律服务质量并搜集甲方反馈意见;(七)乙方应当定期归类整理甲方法律事务往来材料,建立甲方法律服务工作档案,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当年末进行第一次归档,以后按自然年度每年度归档一次,以备查。第六条: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一)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微信沟通、乙方律师赴甲方处登门服务、在乙方事务所约见等有效方式。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彼此的工作成本,以及便于对工作能够给与客观评价,双方倡导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沟通,甲方可将有关法律方面的咨询要求以电子邮件、微信或传真方式送达乙方律师,乙方律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予以回复。(二)乙方也可应甲方要求不定期指派律师到甲方住所地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同甲方负责法律事务的人员就日常法律事务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各项法律问题并以书面方式记载备查。双方往来事项及相关函件应自行登记备查。(三)每年度同甲方就乙方提供上述所列服务的效果和影响进行沟通,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工作内容并以书面方式记载备查,半年或一年以书面形式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四)对于典型或对甲方有影响意义的诉讼案件,乙方应及时总结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法律问题,并以书面形式给甲方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第七条: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一)甲方按基础顾问费、专项法律服务费(含诉讼)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1、年度法律顾问费:采取“打包”形式,即在提供日常合同审核、各类法律事务咨询的基础上,对我局所有涉诉案件不论标的大小均由其代为诉讼,费用25万元。法律顾问费服务范围为: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的范围所涉的内容。(二)付款方式1、年度法律顾问费的支付:甲方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支付本年度顾问费人民币元整(元整)。2、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正规发票。第八条:其他费用的支付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一)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查档费、诉讼费、执行费等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费用;(二)异地办案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三)依法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第九条:保密(一)乙方及乙方律师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内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二)根据甲方授权,乙方及乙方律师可以将甲方秘密向与案件有关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或其他关联方(非利益冲突方)披露。第十条:利益冲突乙方及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就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甲方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撤销对乙方及其律师的授权;乙方有权做出回避的安排或解除本合同。在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利益冲突发生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丧失执业资格的;2、因乙方违约或失误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到期的顾问费。(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3、甲方逾期60日未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律师因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二)甲方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三)甲方逾期6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的法律服务费用,并有权中止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工作。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其它乙方因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而制作的有关甲方的文件或办理甲方的各类案件,甲方同意在删除目标名称、财务数据的前提下,由乙方用于案件讨论、教学等用途。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乙方:签订日期:第五部分响应文件范本格式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1、磋商响应书致新疆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2、报价表(第一次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总价(万元)响应有效期服务期限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3.2、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公章:年月日注: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本公司参加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的磋商活动,并声明: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已清楚磋商文件所有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如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本公司参加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的磋商活动,并声明:本公司参加本磋商项目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6、服务需求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7、近三年的业绩表(格式自拟)8、资格证明文件1、内容见“供应商须知”。2、其它一切有利于服务和供应商的证明材料。9、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体方案、法制宣传与培训、项目实施保障、保密制度措施、法律信息更新与提示等内容,格式自拟)10、(一)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年龄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从事本专业时间职 称执业资格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本人主要成果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采购人及联系电话说明:本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执业资格、相关服务过类似的项目业绩(例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证书岗位从事该岗位时间123…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11、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招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3、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中,保证做到: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保证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有效的.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给与有关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3、如果我公司成交,将严格按投标承诺履行合同如有违反,用户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应责任。4、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予的处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保密承诺书(项目编号:XXXXXX)我了解国家、自治区保密法规和保密工作各项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为保守秘密,本单位庄重承诺:一、认真遵守国家、自治区制定的保守秘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保密义务;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各级保密组织的保密审查;三、不违规记录、存储、谈论、携带、复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秘密载体;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晓的秘密;五、未经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和本行业不便公开内容的文字等;六、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并签订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投标单位(供应商):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