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招标公告(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盘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银行金融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印发<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金〔2024〕9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市创业担保贷款银行金融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银行金融机构遴选项目。
(二)服务内容:中选银行金融机构将作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政策宣传、贷款申请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核发放、贷后监管、贴息申请、风险管控、到期催收、逾期追偿等工作。
(三)合作期限:暂定三年,具体以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合作期满可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续约。
(四)服务区域:盘州市行政区域内。
二、遴选原则
(一)对报名参与遴选的银行金融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最终按照总评分从高到低择优选取3-5家承办我市创业担保贷款业务。
(二)遴选上的银行金融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双方合作协议,对合作协议内容有异议且协商无果,最终未签署合作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次遴选。
(三)目前合作的银行金融机构须报名参与遴选,若未参与本次遴选或遴选未通过的不能再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
三、申请机构资格要求
(一)在盘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服务区域内设有营业网点,具备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网络和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依法纳税,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金融风险,财务状况良好。
(四)愿意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创业担保贷款的各项政策规定,并承诺按照要求履行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五)能够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高效的审批流程、便捷的还款方式。在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重点群体创业方面有较好的业绩和社会声誉。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材料
(一)公开遴选盘州市创业担保贷款银行金融机构报名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构简介材料:围绕“申请机构资格要求”内容撰写。
(四)授权委托书、廉洁承诺书、承诺函(附件2至附件4)。
(五)申请机构2025年末经营状况指标情况、申请机构在盘州市营业网点情况表(附件5至附件6)。
以上报名材料申请机构应准备1份正本、1份副本,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材料必须保持一致且需打印装订,由申请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报名材料正、副本装入封套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申请机构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于封口处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五、遴选步骤
(一)提交报名资料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9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过时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3室(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联系电话:0858-3635871。
(二)综合评审
报名结束后,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方法,最终按照总评分从高到低择优选取3-5家银行金融机构承办我市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工作。
(三)结果公示
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签订合作协议后,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
(二)年终依据“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金融机构的考核与退出管理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的退出合作。
(三)申请机构须自行承担参加遴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四)无论遴选结果如何,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附件:1.公开遴选盘州市创业担保贷款银行金融机构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3.廉洁承诺书
4.承诺函
5.申请机构2025年末经营状况指标情况
6.申请机构在盘州市营业网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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