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服务招标公告(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环卫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环卫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3272025000123
项目名称:城市环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94,519.3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8,194,519.32元/年
2.监督部门:炉霍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732695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炉霍县新都镇秋日路1号
联系方式:0836-7322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联系方式:028-83130617-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28-83130617-615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城市环卫服务采购项目.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城市环卫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炉霍县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10:30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
¥819.4519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130617-615
采购单位
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炉霍县新都镇秋日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6-7322780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83130617-615
附件:
附件1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194,519.32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194,519.3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3050100清扫服务城市环卫服务采购项目1.00(项)8,194,519.32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城市环卫服务采购项目1.00(项)8,194,519.32总价本项目最高限价(8,194,519.32元)为一年服务的最高限价★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15页-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城市环卫服务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炉霍县县城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中北部,是康北地区的交通枢纽和重要的物资集散地,东连道孚县,西接甘孜县,南邻新龙县,北靠色达县,东北与阿坝州毗邻。G350、G317两条国道在县城交汇,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随着炉霍县县城的发展,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城区日产生垃圾量的增加,市政环卫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打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县城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与居民生活品质,优化环卫作业流程,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加强环卫管理与监督,推动环卫工作的高效开展,实现县城环境卫生的全面提升。本项目共一个包,为城市环卫服务采购项目。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工作职责承担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城市环境整洁。对城区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做到日产日清。管理和维护好城区的环卫设施。监督和指导区域内各单位、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促进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提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二)人员情况环卫人员151人,其中环卫清洁人员133名,驾驶人员13名,卫生管理人员5名。1.环卫清洁人员:道路及人行道按照每8300平方米配备1名清扫保洁人员的标准,共需配备92名清扫保洁人员(包含轮岗、请假休息等),绿化区域按照每2500平米配备1名清扫人员,共需配备15名(包含轮岗、请假休息等),公共厕所配备固定保洁人员13名;配备13名垃圾收集人员,负责上门收集和垃圾收集点的管理。2.驾驶人员:13名垃圾运输驾驶员,负责驾驶垃圾运输车辆、工具车、扫地车、抑尘车等。3.卫生管理人员:配置5名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环卫服务工作,监督作业质量,处理突发事件等。★(三)设备情况1.环卫车辆13辆,其中11辆中转垃圾,洒水车2辆。(1)清扫设备:2辆洒水车用于主干道日常洒水工作。(2)垃圾收集运输设备:垃圾车运输车11辆用于日常垃圾收集、清理及运输到指定垃圾站。注:以上基础车辆设备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负责垃圾车和洒水车的维修、保险、检修、清洗等费用,负责所有车辆油费、清运费等费用。投标人自行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垃圾收集袋等。2.设施维护设备:投标人按照环卫作业服务辅助用品表按时提供足量的辅助用品,满足环卫设施、公共厕所等日常的维护和清洁需求。环卫作业服务辅助用品-第17页-2★实质性要求序号辅助用品名称工作内容描述备注1扫帚(小)1.全区域内日常环卫服务所需扫帚(小)环卫人员每2月更换一次扫帚2扫帚(大)1.全区域内日常环卫服务所需扫帚(大)环卫人员每月更换一次扫帚3撮箕1.全区域内日常环卫服务所需撮箕环卫人员每人3把撮箕4扬铲1.全区域内日常环卫服务所需扬铲环卫人员每人3把扬铲5口罩1.日常维护所需口罩所有人员每日2个口罩6手套1.全区域内日常环卫服务所需手套所有人员每月更换一次手套7垃圾袋1.日常需要垃圾袋日常需要各类垃圾袋8夏季工作服1.全区域内日常环卫服务夏季工作服环卫人员夏季工作服2套9冬季工作服1.全区域内日常环卫服务冬季工作服环卫人员冬季工作服2套10反光背心1.全区域内日常环卫服务夜间加班反光背心所有人员夜间加班反光背心1套11锥形桶1.日常维护期间所需锥形桶日常路面清扫时所需锥形桶12消毒器具1.全区域内日常环卫服务所需消毒器具垃圾箱、垃圾收集点消毒器具13消毒防护服1.全区域内日常消毒所需防护服垃圾箱、垃圾收集点消毒防护服14消毒液(专用消毒液)1.全区域内日常垃圾箱、垃圾收集点消毒所需消毒液垃圾箱、垃圾收集点、公厕所需消毒液15清洁剂1.日常维护所需清洁剂日常公厕维护所需清洁剂16清洗刷1.日常维护所需清洗刷日常维护所需清洗刷,环卫人员每人每月一把17毛巾1、日常维护所需毛巾环卫人员每月更换一次日常维护所需毛巾18垃圾桶(小)1.日常清理垃圾配备垃圾桶环卫人员每半年更换一次垃圾桶-第18页-★(四)环卫工作范围1.道路清扫保洁范围:环城路、商业街、建设路、玉锦大道,出城大道、霍尔大道沿线(含新建延长线)、望果大道沿线、望果大道东干段、317线绕城段沿线(苗圃大桥-森工局大桥-望果大桥)、入城大道、团结路、步行街、明珠路、沿河东西街沿线、章谷路、灵龙路、郎卡杰路、锦江路、霍尔广场、317线-觉日寺路段、秋日路(住建局至水厂)、新都一二三村指定区域。2.河道清扫保洁范围:秋日河、达曲河、鲜水河河道上街及**排洪渠(含沉砂池清掏)。3.垃圾收运范围:城区规划区及道路已设垃圾收运点(各街道指定区域)、新都一二三村指定区域、各单位及居民小区院内垃圾收集点、达曲河沿线317国道(七湾村至苗圃大桥)、车站至月亮湾沿途垃圾收运、寿灵寺、武警四大队、看守所、武警中队、上罗科马镇镇区。4.市政维护范围:机非隔离栏清洗;灯具、灯杆、配电箱清洗保洁;果皮箱、集中垃圾箱、垃圾桶按位摆放、定期清洗、牛皮癣清理、河道维护清理(含水体保洁),沉沙池定期清掏;沟渠、排水管网定期清掏,保障通畅。5.环卫保洁面积:县城道路清扫面积约63.55万平方米、人行道及空地面积约12.44(五)服务目标万平方米、公共厕所13座。上罗科马镇镇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垃圾中转站做到服务范围的日常路面清扫、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及灭“四害”(蚊、蝇、老鼠、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管理、环卫机械车辆日常维修维护等。、蟑螂)等工作;沿路雨水井口、排水明渠及有排水孔且具有活动盖板的暗渠口的清掏、喷药;果皮箱的清洁和维护以及城区保洁范围内乱张贴、乱涂画等城市“牛皮癣”的清理;同时将日常产出的垃圾转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厂)处理等。(六)服务内容及标准1.清扫保洁工作(1)道路清扫:对县城道路实行分时段清扫,主干道每日凌晨6:00-7:00进行全面普扫,白天7:00-21:00安排专人巡回保洁(清扫人员根据实际自行安排休息时间3小时),确保路面无垃圾、无尘土、无积水;次干道每日凌晨7:00-8:00普扫,白天8:00-19:00巡回保洁(清扫人员根据实际自行安排休息时间3小时),保证道路整洁。(2)人行道及空地清扫:人行道及空地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各清扫一次,及时清理烟头、纸屑、牦牛粪便等杂物,保持地面干净。(3)绿化区域清扫:每周对绿化面积约36400平方米的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清除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枯枝落叶等,避免垃圾堆积影响绿化景观和植物生长。(4)公共场所清扫: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根据人流量动态调整清扫频率,在人流量较大的时段增加巡回保洁次数,确保场地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2.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1)收集:在城区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配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实行定时定点收集。居民生活垃圾每日7:00-9:00、18:00-20:00两次上门收集;商业区、办公区等区域根据垃圾产生量适当增加收集频次,确保垃圾不堆积、不外溢。-第19页-19水管1.路面清洗所需水管日常路面冲洗路面、绿化浇水时所需水管19水管1.路面清洗所需水管(2)运输:配备专业的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方式,防止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洒落、渗漏造成二次污染。运输路线科学规划,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运输车辆每日完成运输任务后进行清洗、消毒。(3)处理:将收集运输的生活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定期对垃圾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保障处理过程安全、高效。3.环卫设施管理和维护(1)公共厕所管理:13座公共厕所实行专人管理,每日早、中、晚各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包括地面、墙面、洁具的冲洗,定期进行消毒、除臭处理,确保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及时补充卫生纸、洗手液等用品,保障设施正常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厕所内的水电设备、门窗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其他环卫设施维护:对垃圾桶、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施。保持垃圾桶外观整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对垃圾转运站的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和检修,确保转运站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七)作业与管理考核细则为加强清扫保洁工作、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环卫设施管理和维护作业质量的管理,健全检查考评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卫作业质量,根据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要求,结合炉霍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第一节、环卫作业质量考核细则一、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细则(一)道路清扫和保洁1.道路清扫:对县城道路实行分时段清扫,主干道每日凌晨6:00-7:00进行全面普扫,白天7:00-21:00安排专人巡回保洁(清扫人员根据实际自行安排休息时间3小时),确保路面无垃圾、无尘土、无积水;次干道每日凌晨7:00-8:00普扫,白天8:00-19:00巡回保洁(清扫人员根据实际自行安排休息时间3小时),保证道路整洁。人行道及空地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各清扫一次。考核要求:提前下班每次(人)扣0.5分。2.保持作业路段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考核要求:局部路面不清扫扣0.5分,清扫作业范围外可视范围内有白色垃圾每次扣0.25分。3.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Ⅰ级道路(县城区域)整体清洁无成片垃圾、污渍、积水。人行道、公共广场(场所)、河堤、桥面的果皮、纸屑、塑膜≤4处,烟蒂、痰(涕)≤6处,乱弃垃圾(袋)及其它污垢≤1处;Ⅱ级道路,整体清洁无成片垃圾、污渍、积水。人行道、公共广场(场所)、河堤、桥面的果皮、纸屑、塑膜≤6处,烟蒂、痰(涕)≤7处,乱弃垃圾(袋)及其它污垢≤1处;Ⅲ级道路(背街小巷)道路和公用通道道路上的果皮、纸屑、塑膜≤8处/座,烟蒂、纸痰(涕)≤8处,乱弃垃圾(袋)及其它污垢≤2处。考核要求:每超1处按0.25分递增,成片垃圾、果皮、纸屑、塑膜5分钟没有清-第20页-理的1处扣0.25分。4.下雨和洒水车冲街后应及时扫水;街面和人行道的季节性落叶要及时清扫;保洁范围内的雨水箅子经常清理清掏,排水管道、排水沟要及时疏通。考核要求:积水不扫或扫不净每次扣0.25分,雨水箅子不及时清理扣0.25分,排水管道或排水沟堵塞不及时清理清掏扣0.5分。5.人行道、果屑箱脚下、路沿石定期进行保洁、冲洗,无积尘、污迹。考核要求:人行道、果屑箱脚下有积尘、污迹每处(次)扣0.25分。6.桥梁、河堤护栏、栏杆(隔离栏)随时保洁,无积尘、蛛网、污迹。考核要求:有积尘、蛛网、污迹每次扣0.25分。7.河堤两岸每周清理1次,每2天保洁1次,无白色垃圾、竹筐、纸箱、畜禽尸体等。考核要求:有白色垃圾、竹筐、纸箱每5个扣0.25分递增,有畜禽尸体每个扣0.25分递增。8.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撮,不得久堆不撮(20分钟内)。考核要求:5分钟不撮每处扣0.25分。9.城区道路下水道水箅子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1处。考核要求:每超1处每次扣0.25分。10.垃圾倾倒在指定的收集桶内,不得倾倒和扫入河道、水箅子、绿地内。考核要求:未按规定的每次扣0.5分。11.被严重污染的路面,应及时进行清扫、清洗,恢复原貌。考核要求:未恢复每次扣1分。12.街道两旁果屑箱应保持完好,及时更换。考核要求:未上报更换或超过1天未更换每次扣0.5分。13.对规定清扫范围内的小广告等清除应及时、彻底。考核要求:未清除1处,每处按0.25分递增。14.垃圾收集点每半月用清水冲洗1次,做到无积尘、无污垢。考核要求:未达标每次扣0.25分。(二)果屑箱(清掏、擦洗)、垃圾桶(擦洗)1.果屑箱、垃圾桶每天擦洗,做到无痰(涕)迹、无灰尘、无污垢;清洗完后应摆放整齐,盖好门和盖子。考核要求:未清掏、清洗或未盖好门和盖子等每处扣0.25分。2.果屑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满溢和撒落,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洒、存留垃圾。考核要求:满溢、有撒落等,连续3个以上每个(处)扣0.25分。3.街道两旁果屑箱按规定更换垃圾袋,并保持桶内垃圾袋完好。考核要求:箱体内未套垃圾袋,连续3个以上每个(处)扣0.25分。(三)规范作业要求1.上班穿(戴)环卫工作服(帽),衣着干净,规范着装。考核要求:未按规定着装每次扣0.5分。2.使用环卫车辆应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无乱堆乱挂。作业工具及车辆摆放规范、-第21页-3技术要求隐蔽,不得影响交通和有碍观瞻。考核要求:未按规定保持每次扣0.25分。3.工作期间不打堆、串岗、离岗、久坐、闲聊等;不拾捡废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要求:违反规定每项扣0.25分。二、垃圾收集、清运考核细则(一)垃圾收集桶定位设置,便于使用和清运,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摆放整齐。考核要求:未及时更换每次扣1分。(二)清运车辆按时到达收集点,不得迟到、早退,清运装车结束后应将收集点清扫干净。考核要求:未按规定按时收集扣1分,未清扫扣0.25分。(三)街面垃圾桶每日9:00前必须收集完毕进行清运,下午在20:00前收集完毕进行清运(需增加工作量中午13:00清理1次,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将垃圾桶复位,收集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考核要求:未按规定每项扣1分。(四)清运车按合同要求清运,不得漏运和遗留垃圾。考核要求:未按规定,1次扣1.5分。(五)清运时应加盖密闭运输,遮盖严实,并及时排放污水收集箱污水,不得抛、冒、滴、漏,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的垃圾场(站),不得乱倾乱倒。考核要求:违反规定车辆(站)每次(辆)扣1分。(六)城区清扫范围内垃圾桶做到维修及时,箱体每天擦拭干净,管理到位。考核要求:未按规定每处扣1分。(七)每天定时定点标识牌清洗及时到位,做到无灰尘、无污垢。考核要求:违反规定每处扣0.25分。(八)每天清运返回时对垃圾车箱体及底盘进行冲洗,做到无积水、无垃圾、无遗漏。考核要求:违反规定每处扣1分。(九)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不得随意操作车辆和车载设备、机具,不得丢甩垃圾桶,车辆行驶中不得坐于箱顶、箱内。不得翻捡垃圾和废品、容留拾废人员。考核要求:违反规定每项或每人次扣1.5分。(十)车容整洁,无污物、灰垢,无乱堆乱挂,乱停乱放,并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况良好,礼貌文明行车,遵守《交规》。考核要求:违反规定每项每辆扣1分。三、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考核细则(一)机械清扫要按规定时间出车(检查、考评等活动增加班次),限速行驶,喷雾清扫,不扬尘。考核要求:未按规定时间作业每次(辆)扣2分。(二)洒水、路面冲洗时应鸣报信号,限速行驶。洒水均匀、压尘彻底;冲刷到位、干净,做到路面、路边、路口、隔离带周围无泥沙和积水。应做到每日洒水(冬-第22页-3技术要求天预防结冰,部分地段可视情况而定),温度高于30度时,每天降尘洒水不少于两次。考核要求:违反规定每项扣1.5分。四、垃圾填埋处置考核细则(一)垃圾场地面和道路无垃圾堆放和溢流污水。(二)倾倒场区,现场有专人指挥车辆倾倒垃圾。(三)按推平、压实、覆土、再压实的程序作业。考核要求:(一)、(二)、(三)项细则未按规定作业每次扣2分。(四)当天进场垃圾,当日下午填埋完毕,垃圾裸露面≤20㎡,无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考核要求:每超过1次扣3分。(五)场区定期消杀、灭菌、除臭,控制乌鸦数量10只内。(六)污水泵房设备功能完好,运转正常,污水(包括渗沥液)每天回喷或集中收集,不外溢。(七)实验室器材、设备专人保管;分析实验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数据按规定记录存档。(八)场内基础设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到位,防止安全和意外事故发生。考核要求:违反(五)、(六)、(七)、(八)项细则每项扣0.5分。(九)如不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当地村民阻工等情况发生,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扣5分。五、公厕管理考核细则(一)制度、责任内容上墙。考核要求:违反规定扣0.5分。(二)公厕四周3-5m以内环境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阴沟、下水口、粪便管道畅通。(三)公厕内外墙面、天花板、窗台整洁,门窗和隔板无乱贴乱画、无蛛网、尘埃、污迹≤2处/座。(四)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纸屑、积水、污迹、果屑、烟头等垃圾,≤2处/座。(五)便池畅通,槽内无积粪,小便槽(斗)无尿垢、杂物,沟眼、管道畅通,管道无破损,≤2处/座。(六)公厕内用水通畅。照明及各种配套设施齐全、完好,无积灰、污垢。清洁工具按规定摆放整齐,无乱牵乱挂、乱搭乱放,≤2处/座。(七)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和放置蚊(檀)香,无蝇≤3只/座,无臭。考核要求:每项扣0.5分。(2、3、4、5、6、7条每次检查抽查3座,超出规定范围2处扣1分,每超1处按0.25分递增。)六、其它遇重检查、考评等或接到通知后落实不力,未按时完成,造成较大影响的,经核查属实当月考评为不达标,或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县住建局批评一次扣0.5分,分管县长批评一次扣1分,县委书记、县长批评一次扣1.5分,州级以上领导批评一-第23页-次扣2分。七、考核办法检查考核实行日检查、周通报、月考评、年总评。(一)日检查:每日巡查考核评分按照《炉霍县住建局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执行,满分100分实行倒扣分制。(二)周通报:每半月通报1次,在第2、4周周四下午四点前,由住建局环卫处将两周各项检查情况(扣分、扣款等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局领导审批,次周星期一通报,并抄送办公室作为扣款依据。(三)月考评:每月进行考核一次,作业考评总分均为100分,采取百分制倒扣分形式(清扫部门:日常巡查含其它检查占本月总分30%,专项检查占70%,其它业务部门:日常检查:70%,其它检查:20%,综合检查:10%)。考核成绩≥90分为作业质量达标,低于90分为作业质量不达标。月底根据考评成绩兑现当月服务费。(四)年总评:年终(12月份最后一个星期),由住建局将全年考评成绩进行汇总平均,对作业部门作业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第二节、奖惩办法一、每日巡查考核扣分实行累计制,按50元/分扣款。二、月考评成绩≥90分为达标;月考评成绩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不达标;每降低1分当月扣款2000元/分。三、连续三个月考评成绩或全年有连续三个月考评成绩不达标的,由考核考评领导小组对承担服务公司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对工作予以限期整改,没有按时达标的给予10000元罚款并继续整改。四、连续三个月或全年有五个月考评成绩不达标的,取消承担服务资格。五、年终考评低于85分的,取消继续承担服务资格。六、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应于合同期满30个工作日内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年度考评不合格,双方可终止合同。七、附则(一)作业区域内相同质量问题在整改时间内重复2次发生,按双倍扣分;局领导检查发现作业严重质量问题,按三倍扣分;新闻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指出作业区域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核查属实的,按四倍扣分,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处理。(二)如遇特殊情况当月考评按考评小组研究决定执行。(三)本办法自作业公司进场三个月后正式施行(前三个月为适应期),由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其他要求(一)为保障项目质量,投标人具备相关履约经验及综合实力,为本项目制定相关的技术实施方案【技术实施方案包括:分析方案(①项目作业范围及相关要求理解分析;②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对应解决措施)、环卫作业方案(①道路洗扫作业实施方案;②河道清扫,沉沙池、沟渠、排水管定期清掏实施方案;③牛皮癣清理、牲畜粪便清理实施方案;④果屑箱清洗实施方案、绿化带管护方案;⑤下水道清掏实施方案;⑥机非隔离栏清洗实施方案;⑦垃圾收集转运(含垃圾前端清运)实施方案;⑧公厕维护清理、公厕清扫保洁实施方案;⑨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管理、车辆运行维护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方案(①车辆安全保障方案;②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方案;③安全事故处理保障方案;④安全知识培训方案)、应急预案(①大雾、雨雪冰冻、重污染天气作业预案;②重大迎检活动保障预案;③突发事故处置、防汛抢险、防震救灾预案)、质量保障方案(①人员管理制度;②劳动风险管控措施;③问题整改方案)】等。(二)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接到投诉后,相关人员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在24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2其他要求(三)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运输及时,无垃圾堆积、外溢现象。(四)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公共厕所正常开放率达到100%。(五)根据甘孜州人民政府【甘府规〔2025〕1号】公示,炉霍县最低薪资标准为2200元/月,环卫服务所有人员薪资不低于本标准。所有环卫清洁人员(共133名)最低薪资不低于3420元(包含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卫生管理人员(共5名)最低薪资不低于4600元(包含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驾驶人员(共13名)最低薪资不低于4500元(包含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投标人负责劳务关系(合同)的签订、派遣、工资的发放、五险的缴纳与各工作人员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等,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与用工人员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投标人配置的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有兼职从事投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抽调与更换工作人员。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确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称职者,有权要求投标人另行选派。(六)安全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若发生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和设备的人身安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为本项目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一切保险。(投标时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七)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3报价要求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人工费、各类保险费、人员加班工资、交通费、机具费、辅助用品费、税费、材料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4其他相关事宜本项目自成交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全部成果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方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相应直接或间接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其他相关事宜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但投标人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现场勘察,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炉霍县(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验收方式:项目履约完成,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投标人双方皆应派员参加。②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2、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3、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4、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5、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6、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7、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8、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9、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0、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1、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2、进度款,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①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②如因投标人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如投标人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支付金额和提出解除合同。(2)争议解决办法①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③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26页-3.4.其他要求采购包1:若投标人有向采购人递交质疑函的情况,具体邮寄信息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的2.8询问、质疑和投诉相关事宜,并须在邮寄后电话告知相关当事人(此条无需投标人进行响应)-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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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卫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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