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适配信息化服务招标公告(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5)



项目概况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适配信息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5992025CGK00443
项目名称: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适配信息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525006.95
最高限价(元):4525006.9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4525006.9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区文博路北段366号)东二楼(备注:请评委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CA电子章)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无需代理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晋城市文昌东街1626号
联系方式:0356-2217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晋城市文博路3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483室)
联系方式:0356-221843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军
电 话:0356-2218438

附件信息:

1-招标文件.doc473.8K

情况说明.pdf1.6M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5992025CGK00443项目名称: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适配信息化服务项目招标人: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2月6日投标重要事项告知尊敬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各潜在供应商顺利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我们对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投标文件制作及有关事宜,现将重要事项告知如下:一、标书制作方面1.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第六项“其他补充事宜”进行编制操作。请认真研读相关要求,避免由于制作失误造成投标文件无效。2.编制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投标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文件及资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法人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在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进行制作。对于不允许在开标时进行补正的内容要特别注意,避免由于某一项内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而导致不具备投标资格。4.在编制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制作。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将导致投标无效。5.对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投标文件中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尤其是要特别注意的重点和关键,投报的相关产品必须提供与品牌型号对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二、电子投标方面1.为避免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出现差错,各潜在供应商可以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过“采云直播”查看系统操作流程的视频,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操作。2.如采购项目非远程开评标,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提前到达开标现场,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未按时提交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在电子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操作或技术问题,请致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解决,咨询电话:95673。三、其他事项方面1.招标文件中标黑或加粗的位置及描述,为潜在供应商特别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请认真阅读,仔细研究,慎重对待。2.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文件中描述不清、理解不明以及存在疑义或认为需要修正的内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及时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统一更正。3.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以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侵害到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时,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2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6三、投标文件1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五、开标21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1七、签订合同25八、服务费26九、保密和披露26十、询问和质疑2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3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4第七部分合同文本41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6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5992025CGK00443。2.项目名称: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适配信息化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452.500695万元。4.最高限价:452.500695万元。5.采购需求:共1包,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二、投标、开标方式及评审方式1.投标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3.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审。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审。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2日。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5.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7.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6日10时00分。四、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用文字办公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1.2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另存为PDF格式文件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投标文件编制”-“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模块化拆分、上传和标书关联;1.3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电子签名”,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工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模块化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1.4投标人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投标文件上传”,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2.特别注意事项: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2.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主体库注册登记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4.数字证书办理4.1山西CA办理地址:晋城市兰花路汉通大厦B座911室;电话:19935689388;15364569120。4.2北京CA办理地址:晋城市白水东街鑫超财富广场A座1709室;电话:0356-3030006。4.3数字证书(CA)生效时限以主体信息生效时限为准,主体信息生效时限为在“山西省统一主体库”完成主体注册且通过现场核验后第二日上午9时起。5、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95763。6、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51-7731616;95763五、基本信息1.招标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1626号联系电话:0356-22172932.集采机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四楼联系人:**军联系电话:0356-2218438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无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否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15%5.本项目是否允许再分包: 否2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人上传一份经投标人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评标,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3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2.投标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若涉及)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涉及)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及)说明:1.第3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2.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格式见第八部分)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对服务方案要求的响应内容。4.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5.投标人业绩(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格式见第八部分)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招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投标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集采机构将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2.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3.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8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贰万伍仟零陆元玖角伍分(¥:4525006.95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贰万伍仟零陆元玖角伍分(¥:4525006.95元)9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组织有关现场踏勘1.潜在供应商可在投标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信息。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供应商自己负担;2.潜在供应商及其人员(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项目现场,但潜在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方及其人员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供应商应对由此现场踏勘而造成的人生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所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3.采购人只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潜在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现场踏勘地点:XXX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现场踏勘时间:XX年 XX月XX日XX点 XX分(北京时间)。采购人不会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5.各潜在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的现场踏勘时间在采购人代表的指引下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在现场踏勘时,如对项目现场有不清晰、不明确的地方,可以现场向采购人代表进行询问答疑,采购人代表向各供应商的答疑是一致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答疑会。6.潜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己投标需要决定是否参加现场踏勘,未参加现场踏勘不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但引起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己承担。þ不组织10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在解密自身投标文件后,保持投标终端网络畅通、联系方式畅通即可。如评审委员会需发起询问、澄清或告知,均会通过“政采云”系统发起或通过电话通知。11样品\演示þ提交¨不提交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招标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9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10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投标人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因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投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保证金6.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本项目须缴纳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投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存款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投标人在交付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6.3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集采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集采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3)集采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到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4)中标通知书发出35天内,集采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未查看到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的,将在第35天自动退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5)因重大变故招标人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集采机构恶意串通的;(5)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7.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7.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7.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1.3.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四条规定执行。10.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10.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投标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提供服务至交付的最终价格。11.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1.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1.5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6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1.7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1.8报价依据(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3)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其他因素。11.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2.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2.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4.投标文件的签署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中相关声明、承诺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以及招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处,必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五、开标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7.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7.2开标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将导致投标无效。17.3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系统在30分钟后默认为开标结果已被投标人确认。17.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1.5.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8.项目组织18.1集采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8.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19.投标人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0.组建评标委员会20.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20.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21.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2.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的话)(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2.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23.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比较与评价2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进行商务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4.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5.评审复核25.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恶意串通的;(2)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3)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8)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9)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26.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6.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6.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8.评标过程保密招标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采购项目废标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9.2废标后,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1.6.七、签订合同30.中标通知30.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集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10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3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1.7合同分包(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中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中标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31.8合同转包(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2.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招标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招标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八、服务费33.服务费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九、保密和披露34.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5.披露35.1集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5.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6.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3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口头提出询问。3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单位”,向采购人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6.4投标人对采购程序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7.询问和质疑的线上答复37.1向“采购单位”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代理机构(以下表述为集采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37.2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3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集采机构终止质疑处理。37.4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属于采购人答复的,采购人应当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将质疑答复内容和重新确定的采购结果函告集采机构,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集采机构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发布结果变更公告。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根据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单位信息化工作实际情况申请立项建设,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数字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等工作部署,加快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进程,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指引,围绕“数据资源体系、平台支撑体系、管理新机制、服务新模式、监管新局面、安全新防线”为发展要点,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信、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数字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平台,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创新,重构核心业务,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在保证信息系统基于安全可靠的基础软硬件环境下,持续为缴存人、缴存单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助力晋城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二、项目实质性要求(一)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2.服务地点: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付款条件:签订正式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且财政资金拨付后,支付总金额30%,系统上线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50%,系统完成整体验收后支付总金额的20%。4、履约保证金:þ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额2%的履约保证金。(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不得限制缴纳的形式。(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5.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人员的基本保险(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二)项目(包)强制性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拟配备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做出承诺: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保证在开标截止日时,项目经理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保证主要技术人员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如有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三、验收标准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的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晋城市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19〕4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来执行。四、服务要求:★(一)人员管理要求所有参与项目人员需遵守采购方考勤、保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泄露项目相关数据、技术文档、业务信息及采购方内部管理信息;供应商需建立人员考核机制,采购方有权对人员服务态度、专业能力、在岗情况进行日常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要求限期更换,更换期间不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二)运维期运行服务响应时效:免费运维期内供应商需配备 2 名驻场技术人员,作息时间与中心同步。均需熟悉本项目建设内容,具备系统操作、故障排查能力。提供7×24小时远程+驻场运维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一般故障 4 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如系统宕机、数据异常、核心业务中断)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修复;特殊复杂故障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确保不影响公积金核心业务办理。运维内容:包括系统缺陷修复、数据错误维护、历史数据问题处理、突发事件诊断排除、业务咨询指导、系统性能优化、安全漏洞修复等,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满足缴存人及缴存单位业务办理需求。定期巡检与优化:每周开展1次系统全面巡检,每月5日前提交运维报告(含系统运行状态、故障统计、优化建议);每季度开展1次系统性能优化及安全加固,每年配合采购方完成等保三级测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三)业务连续性要求为确保数据完整,业务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必须充分理解现有系统框架、系统设计、数据库库表结构,保障数据完整性与业务连续性。明确涉及原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商技术配合、数据对接等事宜,由供应商自行协商解决,产生的全部费用(含技术服务费、对接费)由供应商全额承担,确保不影响本项目进度及业务连续性。(四)培训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制定针对性培训方案,建设期间至少组织3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覆盖采购方业务科室、管理部工作人员及运维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操作流程、业务办理规范、故障排查方法、日常运维技巧等。五、服务需求:序号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及标准单位数量1业务支撑应用1.升级改造业务对支撑应用平台升级改造业务,该平台应具备对组织中的业务进行数字化描述能力,提供业务调研流程与标准定义、对象规划与定义标准、业务解码与业务分类定义标准、业务管理标准定义、任务项描述与事项定义标准、事项及数据展示易用性标准定义、组织与业务解码分析标准定义标准定义。套12风险支撑应用1.对集成风险支撑应用平台升级改造,该平台应满足提供业务风控、运行风控2个服务能力,实现对风险的类别定义、识别、分析、预警、处理全流程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及风险快速处置能力。套13数据支撑应用1.对数据支撑应用平台升级改造,该平台应满足对数据进行定义、汇聚、存储、分类、汇总的工具,提供数据定义、数据管理、数据应用、数据共享能力,通过数据+算法赋能业务,通过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对接获取公安、民政、不动产、房产、银行等机构数据,实现数据资源有效运用。套14技术支撑应用1.对技术支撑应用平台升级改造,该平台应具备集合平台技术能力,需提供网关、OCR识别、敏感词检测、事项管理器、分布式存储服务、分布式任务调度、数据交换中心、统一配置中心、报表引擎、身份认证、服务注册与发现、消息服务、电子合约等技术服务能力,实现业务办理安全、合规、合法,业务服务自动化、智能化。套15归集业务管理★1.该系统应覆盖以下主要功能:单位账户管理、个人账户管理、职工调动、汇补缴业务、缴存变更、利息结算、统计查询。(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2.此次归集系统升级改造应满足优化用户体验、提高业务管理效率和加强数据互通,包括解决浏览器兼容性问题,确保单位网厅登录顺畅;优化业务流程,确保业务挂在正确的单位账号下并实现经办人变更时的业务同步转移;优化业务档案限制以适应不同需求;简化界面设计以提升用户体验;改善信息推送和数据对接功能,与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对接;建立欠缴单位查询,确保资金到账;改进个人主动封存线上办功能。优化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托收业务功能,优化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改进调比例、缓缴和降比例业务功能以提高操作便捷性;优化单位和个人在封存/启封时的流程,避免业务被卡;改善业务流传错误和清册操作提示机制,降低业务处理错误率;通过公众号或短信提醒单位经办人业务状态;确保提交业务后能被正确处理,防止数据丢失。(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3.此次改造应需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撑应用,基于业务支撑应用事项管理功能,实现快速配置上述所有归集业务流程及事项规则,并实现线上业务智能化办理。(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6提取业务管理★1.该系统应覆盖以下主要功能: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死亡提取、还贷提取、离退休提取、销户提取、大修提取、提取明细查询等。(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2.此次提取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应满足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优化用户体验增强系统功能,包括增加提取到账银行卡校验功能以减少转账失败情况,增加智能定时批量结算功能以应对高峰时段的业务处理需求。增加提取到账银行卡绑定及信息维护模块,使职工能够方便地管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并通过线上刷脸认证进行办理。针对特定业务,增加系统自动审批运行功能,包括每日批量签约提取生成及结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业务等。增加系统智能关联功能,以确保归集、贷款及提取业务之间的合理关联,对于提取辅助审批功能,加强审批界面的规则提示和注意事项,优化系统自动校验功能,减少人工核算次数。增加其他业务登记功能,对非常规提取业务进行系统登记留痕,以便于电子档案管理和业务统计工作。(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3.此次改造应需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撑应用,基于业务支撑应用事项管理功能,实现快速配置上述所有提取子业务流程及事项规则,并实现线上业务智能化办理。套17贷款业务管理★1.该系统应覆盖以下主要功能:开发商管理、项目管理、合作单位管理、贷款受理、贷款审批、批后管理、贷款回收、贷后管理、逾期管理、结账管理、贷款利率管理、个贷统计查询等。(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2.此次贷款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应满足提高放款处理效率、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和增强信息准确性等方面,包括提高放款失败处理的效率和准确度,修改扣款设置以确保账户余额充足时能正常划扣,增加容缺资料选项的提醒功能以优化审批流程,优化贷款申请和担保录入流程以确保操作便捷性,增加亮码可办接口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3.此次改造应需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撑应用,基于业务支撑应用事项管理功能,实现快速配置上述所有贷款业务流程及事项规则,并实现线上业务智能化办理。套18财务核算管理★1.该系统应覆盖以下主要功能:支持生成自定义报表,提供更灵活的数据分析功能;提供科室领导查询权限,增强管理的便捷性和透明度;支持生成银行电子流水凭证,提高档案管理的便捷性和安全性;提供年结等一键控制按钮,简化资金结算和业务处理流程;细化权限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合规性;改善系统界面设计,提高用户体验。(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2.此次改造应需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撑应用,基于业务支撑应用事项管理功能,实现快速配置上述所有财务业务流程及事项规则,并实现线上业务智能化办理。套19资金实时结算★1.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业务改造工作,资金管理业务包含的主要子业务有资金划转、定期管理、计划管理、手续费管理、资金账户管理等。(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2.此次改造应需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撑应用,基于业务支撑应用事项管理功能,实现快速配置上述所有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及事项规则,并实现线上业务智能化办理。套110行政执法管理★1.行政执法业务应包含主要功能:有失信名单管理、个人冻结、个人解冻、个人续冻、有权机关扣划、个人冻结查询。需求主要集中在强化内部稽核和风险防控功能,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提升统计分析功能,为业务决策提供更全面的数据支持;完善行政执法数据管理和报送功能,提高数据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改进银行考核和协同处理功能,以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协同性。(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2.此次改造应需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撑应用,基于业务支撑应用事项管理功能,实现快速配置上述所有行政执法子业务流程及事项规则。套111区块链应用服务1.以“统一规划、安全可靠、节省成本、充分利旧”为原则,搭建授权机制下“数据可审计、责任可追溯、服务可监管”的跨区域、跨机构数据可信流转通道,有效解决可信数据共享与智能管控,构建公积金领域涉及的人、企业、银行、政务之间的“互联、互通、互认、互信”机制,彻底解决信息共享中的多方互信、数据确权、信息安全等难点、痛点以及顾虑,确保数据全流程追溯、不被篡改,明确责任主体和授权边界,消除数据共享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同时为行业监管审计、大数据分析和利企便民服务提供基础能力。套112综合服务管理1.综合服务平台作为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电子渠道业务的扩展,其核心是综合服务管理系统。集中响应电子服务渠道的查询,咨询和业务处理请求。根据信息创新适配要求,对接业务信息管理组件,支持新渠道的快速接入,业务的快速部署以及各渠道间的相互协作。有助于实现服务管理、用户管理、渠道管理的统一化与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套113运行绩效1.各服务渠道数据展示、渠道指标、中心指标、服务查询、柜台/互联网渠道数据统计分析。套114网上服务大厅1.升级改造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开发商网上服务大厅,为缴存职工、开发商提供互联网统一服务入口,通过改造系统连接公积金中心数据。★2.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可以实现政策宣传、通知公告、互动交流、投诉建议、公积金查询、贷款查询、提取办理、贷款办理、还款办理、电子证明等个人公积金业务。(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3.开发商网厅实现宣传互动、项目申报、楼栋申报、保证金返回申请、贷款申请等开发商业务。(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4.单位版网厅实现个人开户、个人启封、个人封存、个人信息变更、缴存人基数调整、缴存单位比例调整、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调整、缴存单位补缴办理、缴存人超龄缴存登记、同城转移、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缴存单位缴存证明申请、单位缴存信息登记。(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15手机公积金APP升级1.通过升级手机APP缴存人实现查看中心最新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内容;实现查询中心服务网点、合作楼盘,计算贷款额度等便民服务信息;实现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缴存、提取、贷款信息,分别为购买住房提取、偿还贷款提取、租房提取、大、离退休提取、出境(国)定居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银行账户新增、贷款结清证明、贷款签约对冲还贷、贷款还款账号变更、贷款还款计划、贷款计算器、贷款试算器、贷款提前还款。实现办理提取、贷款、还款、手机号码变更、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缴存单位经办人实现办理单位汇缴核定业务、查询单位账户、单位业务流水信息功能。(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16微信业务渠道拓展1.微信即微信小程序和微信公众号,是通过跨通信运营商提供综合性和交互式公积金服务的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服务,分别为购买住房提取、偿还贷款提取、租房提取、大、离退休提取、出境(国)定居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17稽核审计系统★1.配备本地部署的便捷化电子稽查工具,对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贷款、财务核算业务数据进行筛选、校核、甄别,检查找出中心存在的风险隐患,对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分类整理,建立完整的跟踪疑点数据整改进度体系,对确定的疑点数据进行任务分派、疑点整改、整改跟踪、整改反馈及整改审核、合规判定审核、白名单过滤、实现详细化的整改说明,整改过程全程跟踪,整改反馈结果详细展现说明。提供系统配置、风险检查、问题下发整改、白名单管理、整改查询、统计分析、用户权限管理、检查结果导出和检查指标设置等功能。(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18领导决策平台1.基于中心内部业务数据与共享数据,建设公积金中心的监督管理服务“领导驾驶舱”系统,支撑公积金中心更科学统筹管理应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2.★系统以缴存、提取、贷款业务为核心,围绕组织、财务、档案、风控、事项、运营、服务、互联互通为观测维度进行展示,为中心提供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和专户资金流动数据的全面监管,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提高数据质量,降低资金风险,提升监管效率,有助于中心对未来公积金政策研判分析起到数据支撑的作用。(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19移动业务受理平台1.平台应具备业务协同服务、移动审批办公、日常业务处理功能,同时具有集成第三方服务能力。根据角色配置权限,设置不同岗位体系之间、不同层级之间的分层管理页面,实现功能权限分离,全体职工各司其职,完成分工与协作。套120绩效考核管理1.面向委托银行的绩效考核系统,★包括系统指标维护、日常指标打分和绩效核算三大模块,强化受托银行业务经营管理能力,挖掘银行潜力,实现对外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帮助中心更好地服务群众。(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21风险防控系统★1.主页展示、初始化设置、黑名单管理、事前风险设置、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检查、专项审计。(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22运维监控一体化平台1.使用全过程、全流程数字化技术手段,通过链路跟踪分析平台实现对网络、安全、容器平台、应用、数据库和业务监控的闭环管理。提供自定义化监控配置、问题定位分析,异常报警信息推送,实现监控信息集中管理和一体化展示。套123业务信息整合平台1.基础信息管理、运行管理、报表统计、监控管理、资源管理、工单管理、可视化大屏、个人授权授信、整合数据固化存证。套124电子档案管理系统★1.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应扩大档案管理范畴,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纳入管理范围,开展无纸化办理,并对业务办理过程、数据共享过程、环境影像采集等内容固化归档,打造档案证据链条,对业务过程链条进行固化归档,全面保障业务办理留痕、可追溯、防抵赖,确保中心业务管理与服务合法合规、法有所依。涉及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权利质押证明等重要物品及单证,作为中心重要资产,需要单独进行管理。具体包括对档案形成与收集、档案整理与归档、档案保管及保护、档案鉴定与销毁、档案利用与开发、档案统计与移交的需求。(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25AI边聊边办1.依托DeepSeek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在对话流中无缝集成业务办理功能,支持“咨询- 核验- 办理”一站式服务,实现业务引导边聊边办,通过语义分析与逻辑推理,实时匹配公积金政策法规及业务指南,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精准的业务办理指引,在交互过程中完成业务办理行为,提升用户使用体验。套126AI智能审批1.利用AI对业务规则合规性及提供材料进行核验审批,自动退回不合规业务,降低人工干预风险,减少中心错漏业务的发生,提高审批效率和准确性。套127住建部结算平台接入改造升级★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新版接口标准的通知》规定,规范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各支付结算银行间及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提高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结算效率、统一中心资金支付结算通道,满足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实时结算业务的要求,实现与中心结算数据的实时交互,提供资金管理水平。(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28电子回单★1.通过对接住建部平台,实现电子凭证单笔查询和电子凭证批量推送。(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29对接住建部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本息提取★1.按照住建部相关要求,通过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缴存职工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提取本地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功能。本次项目业务模式主要包括报销式(先还贷后提取)模式。(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30“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改造★1.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部署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退休一件事、个人身后一件事、员工登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的高效办理。(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31商业密码改造★1.根据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中的密码应用要求,结合系统现状进行商业密码改造,实现中心信息系统对国产密码算法的支持及业务平滑过度,保障用户身份真实性、访问控制、重要数据传输、存储、以及重要信息资源安全标记,切实提升中心基础设施保护水平,提升信息化安全防御能力。(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32基础数据贯标★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3〕42号)的要求和最新《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系统改造。(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套1说明:服务需求描述前加‘★’号的要求或事项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在需求响应时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要求或事项为一般性技术指标,作为评分考量内容。六、其他投标人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内容齐全。2投标函《投标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填写,仅提供承诺书即可。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说明:“政采云”资格审查要求说明中针对本项信用承诺的各项“证明材料”即为《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3 号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格条件符合要求,影印件清晰。(如不涉及,可不填写)5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6投标主体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如不涉及,可不填写)7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根据要求单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如不涉及,可不填写)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其中第5项允许在开标室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其余各项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需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项目(包)强制性标准及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注“★”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需求”中标注“★”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投标报价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说明: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法细则如下:序号评分标准分值一、价格部分(20分)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备注:投标基准价是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0~20二、商务部分(20分)1投标人提供截止投标之日止近3年以内(近三年是指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自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结算凭证指对应业绩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对应款项银行回单)的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案例得(1分),最高得(4分)。备注:证明材料不完整、不符合以上要素要求或相关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0~42提供投标人自身有效的质量服务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包括住房、信息化相关认证范围)、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0~4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信创集成项目管理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的,得(6分),缺少任意一项证书扣(1分),扣完为止;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项证书扣(0.5分),扣完为止;项目团队成员具备信创规划管理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高级大数据分析师证书的,每有一名符合其中一项证书要求的人员得(0.5分),最高得(1分)。(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0~94提供由国家版权局核发的有效公积金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内容需与公积金管理、服务相关,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0~3三、技术部分(60)5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性能指标,得(8分);带“★”项为主要技术指标,不能提供主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主要技术指标的,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一般性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一般技术指标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为准。投标人客观真实体现偏离情况。投标人对自述内容的真实性付法律责任。如有虚假,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0~86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分析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需求分析,②现有业务系统现状分析,③技术路线,④架构设计等内容。以上方案完整的得(8分),以上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方案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不利于本项目实施)0~87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系统建设原则,②系统功能设计,③国产化改造及国密改造方案,④提供基于国产化环境和商密改造的公积金管理系统软件等内容。以上方案完整的得(8分),以上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方案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不利于本项目实施)0~88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计划,②质量管理,③应急预案,④风险管理等内容。以上方案完整的得(8分),以上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方案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不利于本项目实施)0~89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服务方式,③售后服务流程,④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以上方案完整的得(8分),以上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方案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不利于本项目实施)0~810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体系,②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③培训考核等内容。以上方案完整的得(6分),以上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方案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不利于本项目实施)0~61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低代码开发技术能力及业务系统灵活配置能力进行评价,需提供对应功能截图,未提供不得分:①通过业务分类定义工具,对业务的管理组织、管理角色、管理指标进行可视化配置,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②通过任务项定义工具,对任务项名称、流程、执行组织和执行角色进行可视化,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③通过事项定义工具,对事项的内容、证明材料、OCR、事项摘要、办理规则、打印、指标、业务提示语、事项唤起、审批意见、审批关键属性、按钮、事项评价、算法等要素进行可视化配置,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④通过事项规则定义工具,对业务的业务冻结规则、业务处理规则、资金处理规则、会计核算规则、服务调用规则、跨对象更新规则、订单处理规则进行可视化配置,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0~412产品功能演示(10分)1、公积金数据综合分析与应用演示按角色权限划分展示维度,涵盖业务分类、项目关联的指标数据、业务执行数据、系统运行数据、业务账户数据、银行资金数据、会计核算数据及档案管理数据,通过多维分析直观呈现业务运行趋势,为管理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① 指标分析:展示核心指标计划值完成情况,支持多维度拆解分析及同比、环比数据对比展示; ② 业务执行:业务查询清册具备分组汇总统计功能,支持向下钻取查看业务详情及关联画像; ③ 运行数据:支持按部门、办理渠道、操作员、任务项等维度对全量业务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④ 业务账户:展示账户金额,支持钻取查看账户交易明细及关联任务画像; ⑤ 任务画像:完整展示任务项名称、发起人信息、业务摘要、所属项目、核心内容、业务附件、执行规则、办理流程、打印功能、资金结算情况、任务结果、项目核算数据、档案归档状态等信息。(评分标准:每完整演示1条内容得(1分),展示不清晰,存在缺陷,偏离实际业务需求、交互体验繁琐的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 2、业务灵活配置功能演示以公积金提取业务为示例,通过对象定义、业务分类定义、任务项定义、事项定义等工具,灵活配置以下功能: ① 基础属性配置:快速完成事项上线渠道、业务记录与材料分屏展示设置、撤销功能启用、材料容缺受理、区块链对接、规则算法关联等属性配置,同步演示证明材料关联、打印模板配置功能; ② 业务规则配置:快速设定事项办理规则、配置业务办理评价流程及评价维度; ③ 个性化配置:快速关联指标变化规则、自定义审批页面提示语内容。 (评分标准:每完整演示1条内容得(1分),展示不清晰,存在缺陷,偏离实际业务需求、交互体验繁琐的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 3、运维一体化功能演示① 数据库监控:演示平台对多类型数据库运行指标的实时监测功能,支持异常原因分析定位、监控信息集中处理与一体化展示,具备多维度数据分析能力;②全链路监控:演示通过全局仪表盘识别慢服务、慢接口,依托链路追踪定位问题根源,实现对高负载、低满意度、慢响应应用及接口的全链路可视化监控。(评分标准:每完整演示1条内容得(1分),展示不清晰,存在缺陷,偏离实际业务需求、交互体验繁琐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演示要求: 1.功能演示视频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录制,时长需严格控制在30分钟以内,格式采用MP4、AVI等通用可播放格式。视频录制完成后须存入独立U盘,评标当日供应商需自备适配的播放设备,在评标现场(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二楼)完成演示播放。2.所有需演示的功能必须在同一系统内实现,演示时通过单一账户登录系统后,全程完成全部操作流程,严禁通过切换多个系统、更换登录账户等方式进行演示,演示结果视为无效。0~102.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甲方:乙方:乙方在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XXXXXX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按照该项目的中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履约位置:二、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服务内容。三、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四、服务内容质量和考核验收标准详见甲方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的“验收标准”部分。五、合同价款服务费年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服务费计算依据投标人相关报价明细为准。其中:第年度(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服务费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每月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月);根据服务内容的增减,服务费可进行调增调减。六、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3.专项服务费用:4.其它费用:七、付款方式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服务费用支付手续。甲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八、项目承接验收1.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方案,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2.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3.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4.乙方承接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等。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责任。九、使用与维护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3.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违反本临时公约和服务区域内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5.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服务用房。6.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十、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本合同文本;2.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4.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十一、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遵守以下约定:十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乙方工作人员配置、在岗状况、持证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员工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3.合同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设备。4.必要时,就服务范围内事宜协调属地管理部门;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根据与甲方的协商结果获取合同外服务的合理费用。2.必须严格实施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投标文件承诺的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3.乙方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与投标文件所报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应调整。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的同意。4.严格履行合同文本(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工序工艺,保障业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院区内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和正常运行使用。5.科学、完整、连续地编制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并按时移交。(1)编制周、月、季度服务档案报告。(2)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同意合同提前终止,或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合同提前解除时,在日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约定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6.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合理合法地处置,杜绝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十四、甲方违约责任具体是:十五、乙方违约责任具体是:十六、索赔甲乙方违约时,当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对方未能予以答复,应视为已被对方接受。十七、责任免除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可免除违约责任。十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九、合同终止、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此范本仅做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主)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页码2、投标函……………………………………………………………………………………页码3、《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页码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若涉及)………………………………………………………页码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页码7、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涉及)………………………………………………………………页码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及)……………………………………………………………页码(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二)投标函格式投标函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招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中相关声明、承诺及我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5.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10.我方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1.我方如果在投标文件解密后规定的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不予退回我方提交的保证金。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5.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7.我方承诺投标项目若涉及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从我方基本账户上转出。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交的保证金是从我单位/本人基本账户转出;8.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9.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备注:供应商对信用承诺书中所涵盖的资格性审查材料要进行认真自检。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仅提供信用承诺书即可,不另提供对应的具体凭证材料;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具备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供应商对所提交的信用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影印件)(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需要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集采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最终入账信息为准)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人自行在线办理;“政采云”系统投标时提供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集采机构财务部门加盖“投标保证金业务专用章”的回执单扫描件。不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审核此项内容,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招标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法人电子印章):乙方(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服务文件目录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页码2、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页码3、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页码4、投标人业绩情况………………………………………………………………………页码(一)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开标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报价说明后附《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报价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服务事项数量单位单 价小 计服务期限其他1大写:小写:2大写:小写:3大写:小写:...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1.项目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2.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内容3.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4.对服务方案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自拟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响应格式资料: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序号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服务需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服务需求投标文件服务需求响应偏离情况备注说明: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需求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指标的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③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格式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中标,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保证在开标截止日时,项目经理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保证主要技术人员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如有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特此承诺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附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联系方式……说明:本表拟投入的管理人员包含在服务人员数量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如果不能到岗履约,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主要技术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联系方式……特种行业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特种行业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联系方式……说明:如本项目涉及的话,需如实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备使用年限已使用时间设备来源本单位所有租赁其他1…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材料名称品牌供应厂家单价/单位月消耗量小计备注1……(三)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四)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情况格式(若有的话)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合同金额项目结算凭证类型结算凭证金额 1      2       3       ……       说明:①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等影印件。②投标人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④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关于“晋城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紧急采购事宜的函/晋城市财政局:“晋城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是我市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保障资金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关键意义。该项目已于2025年4月由我单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首次发布采购意向。目前已完成财政评审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4日重新发布采购意向。本次采购意向中的核心内容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包括系统信创适配改造、电子档案贯标、“高效办成一件事”、基础数据贯标等关键建设任务。鉴于项目建设任务的重要性和时间的紧迫性,参考2024年政府采购系统于2024年12月1日至31日关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功能,为确保项目采购工作高效推进,及时完成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切实履行好全市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特向贵局对“晋城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请紧急采购。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11月21日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适配信息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