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周宁县第一中学2025)
项目概况
周宁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商铺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ZMT[2025]ZFCG-041
项目名称:周宁县第一中学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1(项)
0
否
0
3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 3 年(1+1+1),合同 1 年 1 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商铺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商铺2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商铺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须填写购买登记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第一中学
地址: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龙潭村龙潭街51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593-2158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一中路 18号福州正大广场C区1611单元
联系方式:小邓/小钟/18050367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小钟
电 话:18050367252
(中闽通)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合同包1购买时间2025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是否联合体报名否报名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全称(与提供的营业执照一致)供应商地址报名联系人手 机公司电话传 真E-mail(以QQ邮箱为主)其他相关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须知1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按采购文件要求(若有图纸另售),售后不退。供应商也可通过异地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并填写本表后连同标书费用电汇凭证回单扫描件一并发送至fjszmtzb@163.com。2、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登记表,需付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领取采购文件及全部资料,供应商所登记的信息必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若供应商与汇款人名称不一致时,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字迹不清等情况,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二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代理公司公司提出,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