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其他运输服务招标公告(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税率
单位

其他运输服务

6000.0
3%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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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政预制小构件运输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筑构件厂市政预制小构件发运工程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专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永川区陈食镇陈食街道万寿路188号。
工作内容:市政预制小构件运输。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市政预制小构件运输工程分包。
包件划分:1个包件。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3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新采购子平台的合格供应商库中的合格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选择中标人的方法确定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新采购子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ma.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8日18时至2025年12月10日18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18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万寿路建筑构件厂
联系人:孔伟
电话:18716352304
电子邮件:471523845@qq.com
网址:   /   
2025年12月01日

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构件厂市政预制小构件发运工程分包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2月0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65.投标文件的递交66.投标相关事宜67.评标办法78.发布公告的媒介79.联系方式7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8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8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8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8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9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人须知正文211.总则212.招标文件243.投标文件264.投标305.开标316.评标327.合同授予338.纪律和监督34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3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37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38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39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40附表五:开标记录表41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42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43附表八:中标通知书44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45附表十:异议函46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4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64评标办法前附表64评标办法正文671.评标方法672.评审标准673.评标程序6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21.工程量清单说明722.投标报价说明723.其他说明734.工程量清单73第六章图纸(另册)74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75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76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77投标文件78目录79一、投标函80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1(一)授权委托书8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2三、联合体协议书83四、投标保证金84五、施工方案88六、现场管理机构89七、资格审查资料9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0(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91(三)近年财务状况92(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3(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94(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95(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96(八)拟投入本包件的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表97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8九、其他资料99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市政预制小构件运输工程分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筑构件厂市政预制小构件发运工程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专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永川区陈食镇陈食街道万寿路188号。工作内容:市政预制小构件运输。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市政预制小构件运输工程分包。包件划分:1个包件。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2.3其他: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必须是新采购子平台的合格供应商库中的合格单位。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选择中标人的方法确定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3.6其他要求: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新采购子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ma.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8日18时至2025年12月10日18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18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万寿路建筑构件厂联系人:孔伟电话:18716352304电子邮件:471523845@qq.com网址:/2025年12月01日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要求有一定的施工资质,且有相关经验,提供附件证明材料;(2)企业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管理能力及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分包企业财务要求(1)不满三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以来到投标月份财务报表,按年度提供,如不满一年需整体财务报表。成立三年以上公司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2022年—2024年);(2)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可接受招标方在资金不充足时延期付款或以同等价值资产抵付工程款的条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分包企业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所施工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并且有良好信誉;(2)具有相关施工业绩(新成立公司除外),需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具有近三年以来与中交单位合作优先考虑,需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近三年以来,受中交系统表彰或奖励者优先考虑。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分包企业信誉要求(1)投标人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规范条例;(2)投标人严禁为列入我集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标黑名单的企业;(3)自2021年7月以来投标人及相关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近3年未涉及主要诉讼案件;(4)除上述要求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已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②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④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招标人认定会对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管理人员2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相关经验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司机4具有相关证书安全员1具有相关证书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运输车辆/辆4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2工期目标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目标质量验收通过率100%1.3.4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1.4.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3.5款规定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 1日前(如有)1.11.1专业工程分包专业工程分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增值税税率3%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 https://scpma.iccec.cn/ 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5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2%,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中3.2.7最高投标限价□无☑有,包件1最高含税限价为6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3.2.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无 3.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日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其他:(4)其他要求: / 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围标、串标的。(4)其他情形: /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 年至 2024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时间要求: 近3年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具有类似业绩(新成立公司除外),需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近3年与中交单位合作优先考虑,需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5.4投标人信誉要求分包商信誉要求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规范条例;投标人严禁为列入我集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标黑名单的企业;自2022年7月以来投标人及相关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近3年未涉及主要诉讼案件。3.5.5主要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具有丰富的运输工程管理相关经验。3.5.6拟投入本包件的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的证明材料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另行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份数:1份 ,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5.1组织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地点:投标系统线上开标。5.2.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分包商管理专家库随机抽取。☑从分包商管理专家库直接确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 3 个7.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少于 1 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不少于 1 日7.7.1履约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_______(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其他:8.5.1监督部门督部门:审计纪检法律部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电话:023-49836789传真:023-49836789邮政编码:402160 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包采购管理办法》等企业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包件专业分包进行招标。1.1.2本招标包件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3本招标包件名称: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4本包件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2招标包件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包件的资金已落实。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2本包件的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3本包件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包件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包件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录;(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录;(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录;(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录;(5)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录;(6)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录;(7)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录。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不得与本包件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包件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包件的监理人;(7)为本包件的代建人;(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为本包件“采购共享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共享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专业工程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施工方案和现场管理机构不够完善;(2)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采购共享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如有);(4)施工方案;(5)现场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本包件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或发布澄清、修改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若出现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包件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包件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若招标人要求单独列项的,投标人必须在单独列项中列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金额。安全生产费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的,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的,申请开立电子投标保函前,投标人需在交建云商平台开通“交建保”应用。电子投标保函开立成功/失败反馈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提前申请开立电子投标保函,若因电子投标保函开立影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申请开立电子投标保函需支付手续费。电子投标保函手续费发票,联系电子投标保函联系人开具。采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绝对免赔率为0.00%,保险期间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上级单位欠该投标单位的往来款做抵押担保,必须是书面正式文件,文件中必须在单位往来款项中足额扣除该投标单位应付款项金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及活期利息的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设备等要求。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其他情况依此类推。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人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主要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投入本包件的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表”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制作(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采购共享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采购共享平台”中的帮助文档。3.7.4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时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会自行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采购共享平台”,选择所投包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递交时间以系统通过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采购共享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采购共享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登录“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包件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采购共享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参与开标;(6)读取投标文件内容;(7)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8)开标结束。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采购共享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打开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4特殊情况的处置5.4.1因“采购共享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4.2因“采购共享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5.4.3“采购共享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2)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4)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日内,在“采购共享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在“采购共享平台”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和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且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协议、节能减排协议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包件名称) (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是否加密附表五: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最高投标限价(元)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招标人代表:主持人:监标人: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采购共享平台”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1、......2、......(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八: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安全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分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果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十:异议函异议函编号:(招标人名称):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文件(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1.……2.……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式。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异议答复函编号:(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文件(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评分标准②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运输方案10分总体运输计划及进度规划2分总体运输计划及进度规划合理得满分,不完全合理酌情扣分。运输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运输质量保证体系完整、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得满分,不完全合理酌情扣分。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及保障措施3分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完整、合理,保障措施可行得满分,不完全合理酌情扣分。运输风险预测与防范,重大运输事故应急预案2分事故应急预案完整、合理得满分,不完全合理酌情扣分。2.2.4(2)主要人员5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1分项目负责人有完整负责过1个及以上的项目并附上相应证明得满分,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持证上岗2分各类人员能满足施工需要且持有相关证书得满分,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项目专职安全员任职资格与业绩2分拟委任专职安全员满足要求得2分,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2.2.4(3)评标价70分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系数(0.95、0.97、0.99):在评标时,评标组长从此处设置的三个中随机抽取一个从而计算评标基准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如果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70分(2)如果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70-偏差率×100×E1(3)如果投标人报价财务能力5分资金能力2分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可接受招标方在资金不充足时延期付款或以同等价值资产抵付工程款的条件。近三年财务报表2分财务报表齐全得满分,缺失则得0分。银行开户许可证1分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得满分,缺失则得0分。业绩5分近三年来业绩证明5分具有类似施工的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履约信誉5分信用评价及诉讼情况5分近3年未涉及主要诉讼案件得满分,否则扣分,直至扣完为止。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1)评标价确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有一项情形存在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1.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3.5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通过“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3.4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5评标结果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5.3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5.4对于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3.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其它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分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发包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分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分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分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3.其他说明无4.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暂估工程量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含税合价不含税合价备注1市政预制小构件运输M36000合计元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清单编号清单名称施工内容计价规则1市政预制小构件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使用、燃油液压油润滑油等费用、司机工资、各类保险、各类规费、修理费、空车返回等发生的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进行计算。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投标保证金四、施工方案五、现场管理机构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八、其他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3.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日历天。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包件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包件的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附录4,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招标人名称):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包件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第3.4.4项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汇款凭证的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投标保证金(保函)附:保函的复印件备注: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提供的保函格式,但保函担保的内容、金额、期限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保证金(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附: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的复印件备注:投标人采用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采用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提供的电子保函格式,但电子保函担保的内容、金额、期限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附:保险单的复印件备注:招标人采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险单的扫描件。绝对免赔率为0.00%,保险期间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四、运输方案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方案(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1.总体运输计划及进度规划2.运输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及保障措施4.运输风险预测与防范,重大运输事故应急预案5.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五、现场管理机构拟为分包本包件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注册资本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技工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三)近年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 年 年 年一、 注册资本万元二、 净资产万元三、 总资产万元四、 固定资产万元五、 流动资产万元六、 流动负债万元七、 负债合计万元八、 营业收入万元九、 净利润万元十、 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1. 净资产收益率%2. 总资产报酬率%3. 主营业务利润率%4. 资产负债率%5. 流动比率%6. 速动比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7)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8)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9)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10)其他:。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条所列任一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公司的投标行为。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姓名年龄拟在本包件工程任职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注: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附录5的要求。(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身份证号学历技术职称拟在本包件工程任职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毕业学校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经 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备 注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六)中所列人员相一致。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扫描件。(八)拟投入本包件的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数量(台)预计进场时间小计其 中自有新购租赁注:1.本表填报的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附录6的要求。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八、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运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