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管理业务外包招标公告(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5)



投标邀请书

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涪陵高新区玉屏公园管理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年)
服务期(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涪陵高新区玉屏公园管理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249
2
3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9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五)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0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30
(七)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以扫码支付形式,递交响应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1.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开标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3.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账号:2417010120010023891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咨询电话:023-72240077。

六、
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招标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18325075599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鹤凤大道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怡力
电话:13996878234
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三)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
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答复;对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及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向代理机构咨询或提出质疑。
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代理机构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3、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政策法规”板块下载)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

附件:涪陵高新区公园管理考核细则.docx

(12.5)涪陵高新区玉屏公园管理业务外包项目.doc

涪陵高新区公园管理考核细则附件一:《涪陵高新区城市公园养护考核管理办法》附件二:《涪陵高新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附件三:《高新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附件四:《涪陵高新区公园秩序维护员人员配置及管理标准》附件五:《公园秩序维护员人员考核细则》附件六:《安全生产责任协议》附件七:《廉政协议书》附件一:涪陵新城区城市公园养护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建立长效稳定的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监督和考核机制,采取科学高效的激励约束措施,切实加强对绿化养护公司的监督管理,巩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护经费的使用效益。二、考核依据(一)《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质量标准》(渝园林发2010〔169〕号);(二)《重庆市道路绿地养护质量要求》(DB50/T460-2012);(三)《涪陵新城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四)《涪陵新城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五)《涪陵新城区公园绿化管护服务合同》。三、考核对象管护区域内的劳务外包单位。四、考核内容项目绿化养护公司所承担的管护区域内的市街绿化、公园绿化、闲置地绿化、行道树、景观大树、桩头和水体均在考核之列。五、考核的组织及评分办法(一)考核的组织。新城区公园管护考核工作,由新城区市政园林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二)评分办法。养护公司月考核总分由常规考核得分、巡查考核得分、社会监督考核得分、专项考核得分和人员到位考核得分五部分组成。1.常规考核。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新城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组织。按照《涪陵新城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分值按常规考核评均分值的50%计入管护公司月考核总分。2.巡查考核。每月由新城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组织进行三次不定时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涪陵新城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扣分,并通知养护公司限期整改。分值按三次巡查考核评均分值计分,巡查考核得分占养护公司月考核总分的15%。3.社会监督考核。根据各级领导检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情况进行考核。因养护公司管理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况扣分。社会监督考核得分占管护公司月考核总分的5%。4.专项考核。新城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每周指定养护公司的重点专项工作,根据专项工作的完成质量进行评分。专项考核得分占养护公司月考核总分的20%。5.人员到位考核。养护公司应严格执行《涪陵新城区公园管护合同协议》对管护人数的要求,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人员到位考核占养护公司月考核总分的10%,具体考核要求按照《涪陵新城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执行。(三)考核得分的运用涪陵新城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的基准分为95分。1.养护公司月考核总分值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管护费;2.养护公司月考核总分值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每低于基准分(95分)1分,扣减当月管护费的1%,以此类推。3.养护公司月考核总分值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时,管护费按月应付管护费的60%计算,并由新城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书面通知限期整改。累计两次月考核总分值在90分以下或单月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新城区市政园林公司有权终止养护合同,且不向管护服务承包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一)落实一线责任。养护公司应对所管护区域内的公园园林绿地负全责。1.养护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每日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好每日巡查记录,随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2.发现绿化设施损坏,应在30分钟内上报相关部门。发现绿地内有违章搭建及其它破坏绿化等现象,必须当场制止,并将情况立即报告新城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3.如遇第三方开挖,养护公司应主动检查其开挖审批手续,并跟踪其开挖活动,避免绿化材料缺损。如开挖方无法出具有效的开挖审批手续,养护公司应及时制止其开挖行为并通知市政园林有限公司。4.因养护公司措施不力而造成的苗木缺损、死亡,绿地设施设备被破坏,绿化景观效果下降等一切后果由养护公司承担,并视情况在月考核中给予扣分。(二)落实人员到位。1.养护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齐养护人员和必需的养护设备。因养护人员、设备不到位导致养护工作不能有效开展,造成苗木缺损、景观破坏的,新城区市政园林公司有权终止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公司承担。2.各养护公司的绿化养护人员工作时须穿戴印有明显公司标识的统一服装,涉及到道路绿地养护的人员须穿反光背心,如日常检查中发现养护人员未按要求统一着装的,按缺勤处理。(三)落实统计报表制度。1.养护单位在每周星期五上报当周养护作业统计表和下周养护计划表。2.养护单位的养护管理人员组成网络表应随月度养护工作计划一并上报。附件二:涪陵新城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一、说明1.1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渝园林发2010〔169〕号)文件,结合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撑、绿地容貌、水体维护、设施维护(包括树池、树圈、花台、花架、亭廊、座椅、照明、栏杆、小品、果屑箱等)。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化、景观大树和桩头、水体等。1.4本标准适用于重庆涪陵新城区公园绿化养护服务。1.5本标准特殊用语说明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管护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1.5.2行道树是指沿道路旁栽植的乔木,一般成行等距离栽植。1.5.3景观大树是指胸径在35cm以上的大树。1.5.4桩头是指经过修剪,盘扎达到良好景观的苗木,主要有榕树桩头、九重葛桩头等。1.5.5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1.5.6竹类植物是指琴丝竹、凤尾竹等观赏竹类植物。1.5.7地被植物是指株型低矮、枝叶盛茂,并能较完整地覆盖地面,可保持水土、防止扬尘、改善气候,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草本、木本植物都可以作为地被植物。1.5.8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1.5.9水生植物是指栽植于水体中的观赏植物。1.5.10立体绿化是指利用除地面资源以外的其他空间资源进行绿化的方式。包括棚架绿化、墙体绿化、堡坎护坡绿化、轻轨立柱、隧道口立体绿化等。1.5.11市街绿化是指市街的两旁及分隔带内种植树木和绿篱、布置花坛、林荫步道、街心花园以及建筑物前的绿化等。1.5.11公园是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城市绿地。1.5.13闲置地绿化是指利用闲置的土地建设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市容景观的绿化。1.5.14水体是指水景、喷泉等一系列由水组成的景观节点。1.5.15分级养护管理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1.1市街绿化、公园绿化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1植物养护A.乔木、景观大树、桩头、行道树:1.苗木修剪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疏密得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乔木及景观大树一年修剪2次,有害生物防治4次,除草2次,施肥1次。桩头一年多次修剪,使其保持固定的景观形态。2.死亡树木应及时清除,适宜栽植季节补栽工作应在48小进内完成,且不能更换为其他品种,不适宜栽植的季节应在下一适宜栽季节进行补栽,但应在24小时内清除死亡树木,保证绿地内无死株。3.树干无蘖芽滋生、无寄生性藤本植物,树池内无杂草。4.苗木枝叶不遮挡交通信号灯、监控器等市政安全设施,苗木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小垂直距离符合要求。5.开花苗木适时开花,着花率高,不出现落花落蕾现象。B.灌木(含花灌木、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藤本植物):1.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新梢超过8厘米应及时修剪。花灌木应植物生物特性进行修剪。球形植物修剪应保持重心。一年修剪4次,有害生物防治5次,除草4次,施肥4次。2.花灌木适时开花、着花率高,不出现落花落蕾现象。3.色块植物、绿篱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亮角、不露捆扎物。4.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修剪轮廓清晰、线条整齐流畅、层次明确。5.各类灌木、藤本植物无徒长枝、病虫枝、老化枝及枯死枝。C.竹类植物:1、竹林内无枯死枝条、无杂草、修剪合理。2、竹林内无死株、病株和倒伏株,生长良好。3、竹类植物郁闭度合理、无枝条杂乱、通风透光性好。4、造景竹林修剪轮廓清楚、线条美观、能体现景观效果。D.草坪及地被植物:1.草坪及地被植物的覆盖率在98%以上,无空秃。一年修剪8次,有害生物防治6次,除草12次,施肥3次。2.草坪及地被植物的杂草控制在5%以下,无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3.草坪及地被植物的有害生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4.结缕草坪留茬高度保持在6-8cm,其它地被植物按照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翻种。剪草应平整,边角无遗漏。E.盆草花及水生植物:1.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无缺株少苗。2.花坛整洁美观、植株整齐一致、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3.盆栽草花适时开花,花多色艳。F.浇水灌溉1.植物浇灌及时,不出现旱情。2.灌溉系统完好,出现故障12小时内修复完成。3.植物冲洗及时,积尘不超过2mm。G.病虫害防治1.乔木有害生物危害率不超过5%,单株受害率不超过5%。2.花灌木、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地被、花丛每百平方米有害生物危害率不超过5%。3.草坪每百平方米有害生物危害率不超过8%。H.药害、肥害药物防治和施肥措施得当,无药害和肥害。I.抗旱、防寒在夏季伏旱和冬季低温天气到来前应采取措施,做好植物保护准备,避免植物因高温干旱、冬季低温而死亡。J.支撑、扶正1.倾斜度超过8度的树木,必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期进行。扶正前应前疏剪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存活。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在同一路段和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撑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撑着力点应超过树高三分一以上,支撑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撑要及时加固,对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1.1.2绿地容貌A.绿地卫生1.绿化垃圾不乱堆、乱放。2.绿地中清理出的生活垃圾、绿色垃圾日产日清。3.各类植物冠下或隐蔽面无石块、土块、生活垃圾。4.严禁在绿地内焚烧垃圾。B.意外处理1.绿地中出现人、车等非自然原因损毁绿地及园林设施的,应在30分钟内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2.在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到来前,应对乔木采取保护措施;对强对流天气造成的树木倾倒应在24小时内扶正,并采取措施加强养护。3.对外界占绿情况应在12小时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1.1.3园林设施维护1.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管护面积内的花台、水管、树圈在自然条件下发生损害的,养护单位应在24小时内及时负责维修、更换;其他园林设施发生损坏,养护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2.座椅、果皮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不低于一次,水池每周换水一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3.保持园林设施的清爽、整洁。1.1.4内部管理A.安全管理1.养护单位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定,确保安全生产。2.养护单位要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在道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员工必须着反光衣。B、整改、配合1.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落实及时完成。2.对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任务应积配合、不推诿、不找借口。1.3行道树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3.1行道树冠形完整,无缺株,应保持线路上乔木的整体形态和植物层次(含器皿栽种),绿地内无枯死株。1.3.2修枝及时,排危修枝不得超出12小时,补栽及清理现场不得超出24小时,与架空线间距基本合理,长势旺盛,树圈内无积水,树圈完好率95%以上。1.3.3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一般乔木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A.行道树的树型、冠幅、分枝点高度及冠下缘线应一致,相应参数应符合行道树的有关标准。B.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C.交通路口和指示牌的树冠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D.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附件三:新城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序号考核项目分值单项分评分细则得分一、植物养护(63分)1乔木、景观大树、桩头15分3分1.苗木修剪凌乱、内膛有枯死老枝的、没有达到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修剪、除草等)和要求的,每株扣0.2分,扣完为止。 3分2.死树清理、补栽不及时的,每株扣0.3分,扣完为止。换为其它苗木品种的,每株扣0.5分,扣完为止。3分3.树干有蘖芽滋生、有寄生性藤本植物、树池内有杂草的,每株扣0.2分,扣完为止。2分4.出现遮挡情况或与架空电力线路最小垂直距离不达标的情况,每处都扣0.5分,扣完为止。2分5.开花乔木着花率低、落花落蕾严重的,每株扣0.2分,扣完为止。2分6.乔木修剪不整齐、树冠、分枝点、下边缘线明显不一致的,每株扣0.1分,扣完为止。2灌木(含花灌木、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藤本植物)10分2分1.未按要求修剪的、没有达到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修剪、除草等)和要求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2分,扣完为止。 2分2.花灌木着花率低、落花落蕾严重的,每株扣0.2分,扣完为止。2分3.色块植物、绿篱出现缺株断行的,没有达到相应的养护标准的,养护区域每平方米或每米扣0.2分,扣完为止。每处亮角明显的,养护区域扣0.2分,扣完为止。2分4.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修剪轮廓模糊、线条曲折断裂、无法体现设计层次的,每平方米或每米扣0.3分,扣完为止。2分5.发现徒长枝、病虫枝、老化枝及枯死枝的,每平方米或每株扣0.1分,扣完为止。3人员考核10分5分1.作业人员未统一着装,每人扣除0.5分;不文明、不安全作业,每处扣除1分;扣完为止。2分2.建立绿化班组养护作业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五定(定区段、定面积、定人员、定形式、定职责);对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作业和技能作业培训。未建立责任制扣0.5分,不完善的每项每次扣0.1分;未执行安全作业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的每人每次扣0.2分,执行不到位的每人每次扣0.2分。3分3.园林绿化专业人员绿化专业技术人员,每少一人扣0.5分;园内管护人员,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4草坪及地被植物10分3分1.养护区域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低于98%,每平方米扣0.1分;有1m2以上空秃的、没有达到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修剪、除草等)和要求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3分2.养护区域草坪及地被植物杂草率超过5%的,每平方米扣0.1分;发现大型、恶性、缠绕性或影响景观面貌杂草的,养护区域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2分3.养护区域草坪及地被植物有害生物受害率超过10%的,每平方米扣0.1分,扣完为止。2分4.草坪及地被植物修剪不及时的,每平方米扣0.1分;修剪不平整、边角未修剪的,养护区域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5浇水灌溉4分1分1.植物出现明显旱情,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2分,扣完为止。 1分2.养护区域灌溉系统出现故障,12小时内未及时修复的,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2分3.养护区域植物冲洗不及时,造成植物积灰尘超过2mm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6病虫害防治4分4分乔木、灌木、草坪等病虫害超过规定控制指标,养护区域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1分,扣完为止。 7药害、肥害2分2分植物出现明显药害、肥害,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2分,扣完为止。 8抗旱、防寒4分4分因养护单位养护措施不到位,造成植物因高温干旱、冬季低温死亡或生长势明显下降的,根据植物受害程度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5分,扣完为止。 9支撑、扶正4分1分1.苗木倾斜度超过规定控制指标,未进行及时扶正的,每株扣0.1分,扣完为止。 3分2.新栽大树或者扶正后的大树,未用支撑的,养护区域扣0.2分;支撑材料未统一,养护区域扣0.1分;未达到支撑着力点规定范围,养护区域扣0.1分;支撑明显损害了树皮,养护区域扣0.1分,扣完为止;二、绿地容貌(17分)1绿地卫生9分2分1绿化垃圾乱堆、乱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分2.各类植物冠下、隐蔽面发现石块、土块、生活垃圾等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3分3.在绿地内焚烧垃圾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2分4.水面有漂浮物、杂质,水质不清净,有臭味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2意外处理8分2.5分1.绿地中出现人、车等非自然原因毁损绿地及园林设施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的,养护区域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5分2.在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前未采取措施,造成植物倾倒的,养护区域每株扣0.1分;倾倒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扶正的,每株扣0.5分,扣完为止。3分3.外界占绿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三、园林设施维护(10分)1园林设施10分3.5分1.园内设施(包括围栏、果皮箱、座椅、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照明等)在自然情况下发生损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的,养护区域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5分2.其它园林设施发生损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3分3.座椅、果皮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低于一次,每处扣0.3分,水池每周换水低于1次,水面有漂浮物的养护区域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四、内部管理(10分)1安全管理5分5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此项不得分。发现不按规范危险作业的现象,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整改、配合:5分2.5分1.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整改不到位每处扣0.5分。无法完成整改任务的,此项不得分。 2.5分2.对主管部门临时安排的任务推诿、不配合的,每次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此项不得分。注:对前一次整改提出的问题,未能及时的整改的加倍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考核成绩: 考核人员(签名): 考核日期: 附件四:涪陵高新区公园秩序维护员人员配置及管理标准为积极维护公园秩序,制止不文明行为,保障游客安全,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一、秩序维护员职责1、做好朱家沟公园内全天候安全巡查及保卫(24小时),根据《游园须知》、《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等劝导游客行为,维护公园内秩序;看管公共设施如园灯、音响、指示牌、宣传栏等公共设施,如因看管不善造成损坏,由当前绿化管护公司负责照价赔偿;2、控制各类车辆出入及危险物品进入公园;3、控制公园各类公有物品进出;4、负责对停车场各类车辆规范管理;5、协助公园进行水面安全管理;6、对公园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和处理,且及时上报相关问题;7、协助处理发生在公园内的紧急突发事件;8、负责亮化设施、音乐、喷泉水景等设施的维护和开关,确保公园亮化、音乐、喷泉等系统的正常运作;9、公园内大型活动及节假日期间,临时安排的应急性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10、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游客及园内进行防控劝导和管理。二、秩序维护人员基本要求1、秩序维护队长:男性,年龄18岁-50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体貌端正,无犯罪前科,高中以上文化,具有基础设施及亮化设施维护能力及保安证,持证上岗,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秩序维护人员:年龄18岁-55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体貌端正,无犯罪前科,初中以上文化,具有初级以上保安证,有相关工作经验。三、秩序维护人员相关要求1、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认真执勤,尽职尽责,对责任区发生的刑事案件及灾难事故,应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秩序,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及时报案,积极协助调查处理;2、定期对秩序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安全教育等并能适应公园安保工作需要。确保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交予我司;对于秩序维护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缺勤的,及时向我司报备并做好相关人员调配;秩序维护人员上岗换岗必须做好岗位登记,上岗秩序维护须佩戴相关工作证件上岗;对确实不适应秩序维护服务需要的人员,予以及时调整。3、秩序维护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标志和执勤证;必须服从甲乙双方的双重领导,认真学习业务和法律知识,尽职尽责,为公园提供高质量的秩序维护服务;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门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事故现场,应先行保护事故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4、我司有权根据相关制度对现场秩序维护人员进行督查和考核。四、秩序维护管理措施(一)行为规范1、工作规范(1)依法制止在公公园域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上报领导和公安机关,但无权拘留、关押、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利。(2)对发生在公公园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做好案发现场保护、维持现场秩序,提供相关情况。(3)遵照公园规章制度,制止未经许可进入公公园域的车辆、人员。(4)对出入公园的可疑车辆、人员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进行查验。(5)对进入公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及时上报或跟公安机关取得联系。(6)对违反公园规定破坏公园公共设施的人员以及其他不文明游人,进行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责令损坏者根据公共物品损坏情况予以赔偿,不得发生辱骂、殴打等侮辱游人人格的行为。(7)游人有需要时,第一时间给予帮助,不得私自收取费用。(8)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超过限度或伤及无辜。(9)对公园不间断的做好巡查工作,记录巡查期间发生的各类问题,做好总结并及时汇报。(10)对在水域附近有涉水危险的区域做警示标志,对有涉水行为的游人加以劝阻,对已发生的危险事件及时报警并上报。(11)配合公园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因素,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各部门及时整改。(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公园举办的各类活动期间的秩序维护、安全保障工作。(13)定期配合水电工做好公园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14)保证水电设施维护正常,对水电故障维修、排除及时,达到“小故障不过天(12小时),大故障不过夜(24小时)”标准,确保亮化效果。(15)保证喷泉、音乐、路灯、水景等控制系统运作正常,出现问题及时修复。(16)所有秩序维护员当班期间遇人遇事都要文明服务,采用文明用语,例如“请”、“你好”、“不客气、不用谢”等。(17)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2、秩序维护人员仪容仪表(1)举止文明、大方、端庄。(2)男性秩序维护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前帽檐外不得露头发,后帽檐外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女性秩序维护不得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3)执勤中不准吸烟(吸烟可到规定地点或隐蔽处)、看书报、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吹口哨,勾肩搭背,聚众闲聊,无急事不得长时间聊电话。(4)当班期间统一着制服,保持整洁,穿衬衫系领带,齐全佩戴、肩章等。(5)禁止披戴外套、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6)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7)不准戴饰品,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8)上班前四个小时内禁止喝酒,当班期间要保持精神饱满。(二)考勤、请假制度1、秩序维护人员的任何请假行为应事先提出,突发事件者应及时上报并提交相关的文件证明。2、秩序维护人员工病、事假一天以内者,应上报管护公司批准,且由管护公司上报我司备案,同时,事假一月内不得超过一次。3、秩序维护人员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应上报主管,并由主管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我司批准。4、秩序维护人员请假经批准后,其管护公司应妥善将工作安排好,决不允许出现漏岗现象。5、秩序维护人员经审批同意的病,病假一天以上者需提交医院开据的相关诊断及病假条,若身体不能胜任其岗位,管护公司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或换岗,或劝其退工。6、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三)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前,交班人需填好值班记录,做到当班情况、交接问题、物品清点心中明白,记录清楚。2、交接班时,交班人需向接班人详细说明本班次执勤巡逻情况及接班人当班期间需要注意的事项,接班人做到接办事情,物品清点、接班记录清楚。(四)对讲机监控设备管理制度1、对讲机使用管理(1)对讲机必须始终保持开机状态。(2)使用公园统一规定频率,严禁乱调乱按。(3)严禁使用对讲机呼叫对方三次无应答。(4)严禁使用对讲机开玩笑或谈论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呼叫方结尾加问“收到请回答”,接收方以“收到,请讲”开头,在呼叫方传达呼叫内容,接收方完全明白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等口令。(6)对讲机损坏时,管护公司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好,确保其功能当天恢复使用。2、监控室管理(1)当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维护,每天按时打扫,保持地面和监控设施清洁。(2)各种通信设备要时刻处于畅通状态,以备应急情况下使用,严禁用电话、对讲机聊天。(3)当班人员收到报警信号后应及时确认,根据情况紧急和严重程度上报领导或公安机关。(4)当班人员负责电池的充电工作,8小时更换充电池一次,保证当班人员的正常轮换使用。(5)严禁值班人员串岗、脱岗、睡岗、酗酒、吃零食。(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监控人员以外人员操作监控设备。(五)例会制度1、根据需要,每周或每半月一次,由管护单位组织召开全体秩序维护例会,并做好例会记录,做好总结和后期工作安排,保管好会议记录以备查验,反馈下级意见,及时总结上报相关部门。2、公园月例会管护公司负责人与现场负责人要严格到会,不得缺席、迟到和早退。(六)秩序维护岗位职责1、秩序维护队长岗位职责(1)在配合现场工作的前提下,主持召开部门会议,准确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带领本部门员工做好治安、消防、车辆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并作好相关记录。(3)负责部门日常事务处理、检查,纠正本部门人员值勤中的违规行为。(4)熟悉本部门各岗位职责和任务,掌握管理区域内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律和特点。(5)安排本部门员工上班班次,并实施考勤、考核等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报上级领导。(6)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按计划认真落实。(7)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调度人员到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领导和相关部门。(8)带领本部门员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9)迅速有效的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2、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1)热爱本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负责管理区域内保卫工作,保障公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2)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如发生火灾、盗窃、凶杀等突发事件,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公园派出所。(3)坚持预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进行经常性治安防范巡视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4)严禁外来形迹可疑人员进入管理区域内,询查后,准许后方可入内。(5)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管理区域内,严禁贮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公园。(6)做好各项登记及交接班记录。(7)做好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8)熟悉责任区内的各类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位置、状态,巡视中注意检查、发现可疑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报告上级。(9)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巡视,发现公共区域内的管线问题或水浸等现象,立即报告维修部门处理,并做好记录和复查工作。(10)巡逻时发现可疑声响或闻到异味,应立即查明原因,报告上级后按要求采取紧急措施。(11)发现打架斗殴或流氓、偷盗等行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发扬大无畏的精神和采用灵活机智方式,积极阻止并协助***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12)与游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注意收集游人对公园管理的各种意见及时向上级反映,对于游人的疑问,尽量做好解释工作。(13)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注意团结,发挥团队精神。3、门岗岗位职责(1)维持人员进出秩序,阻止车辆进入(特殊车辆除外),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使门前畅通无阻;(2)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管区,发现进入者劝离此地,必要时报警处理;(3)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事情后应及时处理并迅速报告领导;(4)认真履行质量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中所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5)坚持执行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出入制度,确保公园公共财产安全;(6)积极配合其他秩序维护岗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把好大门关;(7)维护本岗位卫生及“门前三包”情况;(8)爱护公共财产。五、巡逻岗巡逻范围和方式1、巡逻范围秩序维护人员巡逻的范围为整个公园内的区域。2、巡逻方式安全护卫人员巡逻的方式主要有定时巡逻和不定时巡逻、白天巡逻和夜间巡逻、定线巡逻和乱线巡逻等方式。六、水面安全管理1、建立防范机制。在水域边缘较为显著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对损坏的防护栏、护坡等防护设施及时修复完善,确保不留安全隐患。2、完善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间断加强巡查,密切关注整个水域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有有涉水行为的游人,及时制止。对已发生的危险事件及时报警并上报。3、健全救护措施。制定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险情后能够迅速救助。4、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在公园醒目位置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强化社会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5、当发现有人溺水,大声呼救,应尽快投入救生圈或用救生棒将溺水者拉往岸边,同时拨打120急救七、公园消防管理1、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2、成立义务消防队,全体秩序维护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以安全管理队伍为主;3、成立灭火应急小分队,保证在岗期间发生火灾时能够随时扑灭火灾,保障游人生命财产安全;4、定期进行消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有:水带的抛收训练、一枪一带、一枪两带、逃生训练、疏散训练、抢救训练、灭火训练、综合消防演习等;5、日常检查:应急灯、指示灯、消防标识、灭火器、消防栓、消控设备设施等是否处于最佳状态,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更换或修缮。6、遇火灾及时报火警“119”,火灾发生后报警时必须报告:所在区域、详细地址、燃烧物资、火势程度、报警者姓名、电话并在明显位置增设安全护卫人员迎接消防车的到来,选捷径、以最快速度到达着火点进行扑救工作;八、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情况的处置秩序维护员在值班、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1、纠正违章时,要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2、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上级汇报。3、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若遇到个别游客蛮横无理,打骂秩序维护人员,可由管护公司出面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社会上的人员故意捣乱,应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九、发现斗殴现象的处理1、执勤中发现有人在争吵、斗殴的现象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灵活制止,在无法控制对方情绪时,拨打110电话或用对讲通知其他人员报警。2、秩序维护人员合理利用秩序维护工具保护自己和重要设备,利用相机等收集相关证据。3、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十、精神病人的处理精神病患者有丑疯子(花疯子),经常裸露身体,追逐异性,伤风败俗;武疯子经常拦截车辆,横冲直撞,甚至行凶打人;还有政治疯子,经常呼喊反动口号,涂写反动标语。在执勤中,发现精神病患者,不同患者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1、丑疯子:一旦发现特别是裸露身体的,要想方设法让其穿上衣服;并设法与其家人取得联系或送当地派出所处理。2、武疯子:特别是正在行凶打人、滋事的,立即协助公安机关将其制服。3、政治疯子:一旦发现政治疯子乱涂乱画,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将所写的胡言乱语抹刷干净,同时将患者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十一、醉汉的处理醉汉是酒后失去正常人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乱发狂言,甚至滋事损毁财物,调戏妇女等,在执勤中发现醉汉,要妥善处理。1、对醉酒的醉汉且尚未完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可好言相劝,或者约束到适宜的地方,待酒醒。2、醉汉不听约束,还手舞足蹈甚至谩骂行人,引来群众围观,妨碍交通和治安秩序,闯入公共场所大发酒疯、打人骂人,毁坏公私财物,甚至调戏妇女,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3、因酒精中毒严重,面色苍白,口吐泡沫,有可能出现生命危险的,应立即送往医院。十二、遇急症病人或人员受伤的处理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2、立即通知上级部门。3、将病者或伤者安置在适当地方休息,并设法通知其单位或家属。4、妥善保管好伤者或病者的财物。5、唯有受过急救训练者,方可急救伤者。6、如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电话号码120)。7、将详细情况记录后,尽快报告上级部门。十三、触电的处置1、关闭电闸或用木棒、竹竿、塑料棒等不导电的用具将电线、电器挑开或将触电者拖离触电处,抢救触电的关键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2、切勿用身体接触接触触电者,以免自身触电。十四、抢险总原则:时刻保持镇静,不要慌乱,在救险中注意安全,疏导相关人员,未接到指示各自坚守岗位,做好周围人群的疏散与疏导,维持秩序工作。附件五:公园秩序维护人员考核细则序号内 容分质得分备注1当班时着制服干净、整齐,制服外衣、衣领、袖口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如笔、纸、手机、钥匙扣等),每违反一扣0.5分;52不得敞怀、挽袖、穿拖鞋、戴歪帽,男性秩序维护不得留长发,女性秩序维护头发应编扎整齐,每违反一例扣1分;53上班时跨立或立正姿势正确,不蹲坐。每违反一例扣0.5分;54举止文明,不讲粗话、脏话 ,不准与游客争吵打骂,每有一例扣2分;55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擅自不到岗或离岗,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每有一例扣0.5分;56规范交接班程序,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好上班期间特殊情况记录,及时报告,不隐瞒或谎报情况;认真做好车辆、人员、物品出入的登记。每违反一例扣0.5分;57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迅速,严格执行公园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每违反一例扣0.5分;108当班期间严禁喝酒、睡觉、打牌、下棋、看电视、闲谈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违反一例扣1分;59在游客提出要求、帮助时,能主动、迅速为其解决困难,不推诿。每违反一例扣1分;1010确保公园内财物和公用设施完好无损。如因看管不善造成损坏,除予以赔换外,每有一例扣0.5分;1011禁止车辆进园,对符合要求进入公园的车辆应指引其在指定区域停放;对出入车辆应做好必要的检查,然后再放行。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公园内有擅入车辆或车辆乱停放的,每有一例扣1分;1012做好水面安全管理。对在水域附近有涉水危险的区域做警示标志,对有涉水行为的游人加以劝阻,对已发生的危险事件及时报警并上报。因责任心不强对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水面安全事故不予处理的,每有一例扣1分;1013监控室运作正常,人员尽责,与各岗点秩序维护高效联动。因疏忽大意造成公园内安全事故或车辆擅入等未及时发现的,每有一例扣2分;1014喷泉、音乐、路灯、水景等控制系统运作正常,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不良影响,每有一例扣1分;10考核成绩考核人员备注1、考核扣款标准参照《涪陵新区朱家沟公园劳务人员派遣协议》第七条考核评分标准与考核结果应用的第二款考核结果运用执行;2、若发现好人好事或助人为乐等行为的当月奖励当事人100元/次。附件六: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劳务人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查验乙方劳务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等上岗证书原件。2、申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违规操作等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严重讳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进行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3、提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度,组织乙方人员学习。4、对乙方的违章指挥权进行制止,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音见和充足的理由。5、对乙方使用的安装设备进行抽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乙方立即整改。6、审核乙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提出要求。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讲第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做好“三级”教育,建立安全台帐,同时按工程进度如实填写安全管理资料。2、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凡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乙方对所承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现场管理责任。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并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同时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4、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协助甲方工作。乙方技术负责人应编制各项切实可行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同意后出项目部实施。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现场设置警戒线利檠示牌,派出专职人员担任警戒。5、乙方入场一天内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仟事敌山乙方全部承担。6、所有秩序维护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将证书原件提供给甲方查验。7、乙方应为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8、乙方所使用的器材必须具备国家相关合格证书,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乙方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活动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生产记录。10、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未按要求施工,每违反一次扣罚200元罚款。11、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域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12、乙方要培训操作使用机具设备的相关人员,严禁非机手等人员违规操作,并学会日常维护保养机具。13、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备专业驾驶员驾驶电动巡逻车,严禁非驾驶员驾驶电动巡逻车,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1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三、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四、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七:廉政协议书甲方:乙方:为加强涪陵新区公园劳务外包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人员廉洁自律性,圆满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达成如下廉政协议:一、甲方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收受乙方单位或个人所送的钱物,更不得索取。2、不准到乙方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擅自向乙方单位或个人借用交通工具、通迅工具等。3、不准接受乙方单位或个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宴请等。4、不准参加由乙方单位或个人支付费用的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如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和不健康活动(如色情服务、打麻将、斗地主等)。5、不准接受乙方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已收或拒收不成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上交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如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项目承包等。7、不得合谋损害甲乙双方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二、乙方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向甲方单位和个人行贿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拉拢腐蚀甲方人员。2、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如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和不健康活动(如色情服务、打麻将、斗地主等)。3、不得向甲方单位和个人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4、不得合谋损害甲乙双方单位和个人的利益。5、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私自降低质量标准,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物资供应单位必须保证物资品牌、质量等,不得以次充好。6、对甲方单位或个人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现象,乙方单位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配合调查。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1、甲方单位及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乙方单位及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按其违纪金额、情节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二至五倍的经济损失,并中止合同、取消业务往来;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四、本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与主合同一并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方单位: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招标文件项目号:CR-WYL-G2025015招标项目名称:涪陵高新区玉屏公园管理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投标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招标项目概述-6-三、招标项目服务要求-6-四、招标项目人员标准及要求-6-五、安全责任-8-五、其他要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服务地点-10-二、报价要求-10-三、考核标准-10-四、付款方式-11-五、知识产权-11-六、培训-1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2-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2-二、评标方法-13-三、评标标准-14-四、无效投标条款-15-五、废标条款-1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6-一、投标人-16-二、招标文件-16-三、投标文件-16-四、开标-18-五、评标-18-六、定标-18-七、中标-19-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0-十、交易服务费-21-十一、签订合同-21-十二、项目验收-21-第六篇采购合同-22-一、采购合同(格式)-22-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9-一、经济文件-30-二、服务文件-31-三、商务文件-33-四、其他-36-五、资格文件-37-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涪陵高新区玉屏公园管理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年)服务期(年)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涪陵高新区玉屏公园管理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249231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98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6日。(四)投标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五)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30(七)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3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以扫码支付形式,递交响应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1.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开标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3.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账号:2417010120010023891(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咨询电话:023-72240077。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招标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蔡老师电话:18325075599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鹤凤大道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怡力电话:13996878234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三)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答复;对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及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向代理机构咨询或提出质疑。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代理机构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3、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政策法规”板块下载)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服务期(年)涪陵高新区玉屏公园管理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2二、招标项目概述投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管理业务外包服务,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岗前及安全培训、入离职办理、工资发放、保险办理、工伤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服务工作内容。本项目服务期内外包人数不低于79人。结算时,采购人根据与投标人共同确认的人员数量和考核情况进行结算。三、招标项目服务要求(一)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将公园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违反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三)投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按月按时支付人员费用,包含工资、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四)投标人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区域内有关公园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采购人和公园使用人的监督;(五)在承接公园管理服务时,应当对公园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六)结合本公园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公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编制公园突发事件维修保养计划,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七)制止本公园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八)应当做好本公园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秩序维护人员在维护本公园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九)非经采购人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公园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人员配置,积极配合公园管理人员,合理调配使用秩序维护员、保洁、绿化养护人员,做到公园环境卫生整齐划一。四、招标项目人员标准及要求(一)项目负责人,其服务标准及要求1.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工作联系和沟通,负责对所有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并接受采购人日常监督、管理;2.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其服务标准及要求1.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负责各项工作的进度管理和实施质量,及时处理日常管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人员进行实施,同时接受项目负责人和采购人日常监督、管理;(三)秩序维护员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服务标准及要求1.年龄要求:男63岁以下,女58岁以下,工作时间为6:00--22:00,其中监控室为24小时值班。2.保安队长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投标时无需提供,承诺进场前提供证书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格式自定),3.消防监控岗人员不少于2人,须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秩序维护队员统一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秩序维护员不定时对园内进行巡视。5.秩序维护员队员应掌握物业服务基本法则,熟悉园区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6.按公园管理条例文明劝导,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防范服务。7.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事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练、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8.每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好当班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四)保洁人员的服务标准及要求1.保洁服务标准:提供干净、卫生、安全、美观的环境。2.保洁服务要求:(1)园区车道、人行过道、休闲亭及休闲地方、绿化地、恒大超充站等垃圾随时清理,每天全面清扫一次,座椅靠背及护栏擦洗每天一次,园内边沟清扫一次,随时保持干净。栏栅、室外垃圾桶随时保持清洁,并随时保洁,绿化地白色垃圾清理干净,做到日产日清。(2)垃圾篓内垃圾每天更换1次。(垃圾多时不限次数)(3)经常清洁池内垃圾等杂物。(4)园区宣传栏、牌无污迹、无明显积尘、无乱张贴,玻璃明亮,每周擦抹1次并保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无乱张贴。(5)负责公园内公厕打扫,保持公厕全天候清洁,公厕保洁员需驻守值班。(五)绿化养护人员的服务标准及要求1.采购人安排投标人在公园进行绿化养护的工作(含中科大厦前2颗罗汉松的养护),包含但不限于浇水、施肥、整形修剪(含高空作业)、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扶正、防护与涂白、切边、培土、复壮、防灾处理、绿地内垃圾清理、绿地绿化垃圾转运规范处理及时不乱堆放等所有绿化工作;质量标准是,植物生长良好,同种植物区域内无其他植物混杂,绿地景观性好,无白渣、枯枝和落叶堆积情况、无垃圾乱堆放;乔木地上地下无病虫害,无枯枝枯叶,乔木形态美观;灌木和草坪修剪时机、修剪频率及保留高度合适,开花木本及草本植物水、肥适宜,花大、色艳、量多且整齐度好,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现场代表安排为准。具体服务标准详见考核细则。2.投标人的岗位、职责及质量要求,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执行。3.投标人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4.因采购人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投标人不能胜任岗位时,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调配。5.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天提供工人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工人数量并严格考勤。6.投标人须指派一名绿化技术顾问,对公园绿化进行技术指导。五、安全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重庆市、涪陵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投标人在任何时候都应制定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四)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三级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六)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采购人或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七)投标人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全权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工作,秩序维护员、保洁、绿化养护等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在管理期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全部负责。五、其他要求(一)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的基本配置数量和投标响应情况进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二)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有效期内(非采购人要求)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接替人员的技术专业条件不得低于原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本篇注:招标文件本篇中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实质性响应且完全满足,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服务地点(一)服务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进场,服务期2年(一年一签)。(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涪陵高新区玉屏公园。二、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总价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员工工资、各类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烤火费、劳保、节日慰问、服装费、体检费、通讯费)、日常维修维护的人工费(材料费由比选人承担)、应急处置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含安全管理费;安全措施、税费、其它费(项目办公费、企业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和各种风险、以及不可预见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通过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在履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再另外追加任何费用。(二)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最新国家有关规定及政策为全体员工足额缴纳保险,人员保险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如果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没有及时为投入员工购买保险,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补缴保险费用并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三)投标人承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须提供岗位人数及工资金额,基本工资须单列,其他格式自定),如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视为无效投标。(四)采购人可根据公园实际情况对进场人员进行增减,增加和减少岗位人数不超过预算岗位的10%。三、考核标准(一)考核细则合同期内,采购人严格按照《涪陵高新区公园管理考核细则》等对投标人进行考核。(二)考核评分标准与考核结果应用1.考核评分标准采购人每月度组织一次对投标人进行工作考核,按巡查考核、社会监督考核、专项考核、秩序维护员人员考核等进行评分,考核评分标准按照附件《涪陵新城区城市公园养护考核管理办法》、《涪陵新城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公园秩序维护员人员配置及管理标准》执行,如有新规定,按新规执行。2.考核结果运用涪陵玉屏公园综合管理考核满分为100分。1.投标人月考核得分分值在95以上(含95分),全额发放当月服务费。2.投标人月考核得分分值在95分以下且在90分以上(不含95分),分值每扣减一分,扣减当月1%服务费,以此类推。3.投标人月考核得分分值为90分以下时(不含90分),服务费按当月应得服务费的60%计付,采购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月考核得分总分值在90分以下或每年累计三个月考核得分总分值在90分以下或单月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前15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一年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时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人: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涪陵支行账号:7422010182600083945(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有效期满后,中标人无违约责任,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三)本项目结算金额为月结,采购人在次月5日前完成对投标人上月的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当月服务费,向采购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本篇注:招标文件本篇中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实质性响应且完全满足,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全部。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全部。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65%)项目管理方案(5分)项目管理方案(5分)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为本项目的本项目整体设想策划、服务理念、服务定位、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以及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管理方案(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入场、员工的管理、培训、教育、考评机制)等。优5分,良4分,中3分,一般2分,差0-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绿化服务方案(15分)绿化服务方案(15分)根据现场踏勘并结合每个季节的管护特点和公园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结合比选人管理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绿化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整形修剪、植物换补栽计划、水肥管理计划、除草计划、防冻抗旱计划查反馈计划等。优10-15分,良7-10分,中4-6分,一般2-3分,差0-1分,未提供不得分。秩序维护员服务方案(15分)秩序服务方案(15分)根据现场踏勘并结合公园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结合比选人管理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秩序维护员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安保服务理念、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管理制度、作业服务标准、品控管控措施、考核管理细则等。优10-15分,良7-10分,中4-6分,一般2-3分,差0-1分,未提供不得分。保洁服务方案(15分)保洁服务方案(15分)根据现场踏勘并结合每个季节的管护特点和公园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结合比选人管理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洁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为公园保洁服务(道路、公厕及水域)、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四害消杀措施和细节、巡查反馈计划等。优10-15分,良7-10分,中4-6分,一般2-3分,差0-1分,未提供不得分。应急处置及日常维修维护方案(15分)应急处置及日常维修维护方案(15分)比选人管理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内控管理机制,是否拥有完善的事件通报机制,是否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拥有完善的服务持续性保障能力,是否具备妥善的业务连续性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应对措施及日常维修维护方案等。优10-15分,良7-10分,中4-6分,一般2-3分,差0-1分,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部分(15%)类似业绩(15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劳务外包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相关服务或绿化相关服务或秩序维护相关服务等,1个得5分,最多得15分。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履约期间的任意一次发票及收款凭证复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服务采购标准的80%执行(计取金额低于5000元,按照5000元计取。),在计算后的金额上增加1200元: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采购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采购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合计收费=(1.5+3.2)×80%+0.12=3.88(万元)账户名称: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号码:123916230910704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涪陵新区支行。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涪发改委发〔2023〕673号文件执行。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212130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采购合同一、采购合同(格式)××公园管理业务外包协议甲方:乙方:根据涪陵高新区玉屏公园管理业务外包比选文件,确定XX公园管理业务由XXXX公司外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完成甲方管辖的公园安全保卫、保洁、绿化养护、恒大超充站保洁等工作,特签订本协议。一、公园服务范围:乙方负责甲方管辖公园的安全保卫、保洁(道路、公厕及水域、恒大超充站)、绿化养护等工作。二、服务标准及要求:乙方需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与甲方对接工作事宜。(一)项目负责人,其服务标准及要求1.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负责与比选人进行工作联系和沟通,负责对所有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并接受比选人日常监督、管理;2.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二)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其服务标准及要求1.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负责各项工作的进度管理和实施质量,及时处理日常管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人员进行实施,同时接受项目负责人和比选人日常监督、管理;(三)秩序维护员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服务标准及要求1.年龄要求:男63岁以下,女58岁以下,工作时间为6:00--22:00,其中监控室为24小时值班。2.保安队长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3.消防监控岗人员不少于2人,须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员。4.秩序维护队员统一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秩序维护员不定时对园内进行巡视。5.秩序维护员队员应掌握物业服务基本法则,熟悉园区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6.按公园管理条例文明劝导,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防范服务。7.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事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练、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8.每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好当班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四)保洁人员的服务标准及要求1.保洁服务标准:提供干净、卫生、安全、美观的环境。2.保洁服务要求:(1)园区车道、人行过道、休闲亭及休闲地方、绿化地等垃圾随时清理,每天全面清扫一次,座椅靠背及护栏擦洗每天一次,园内边沟清扫一次,随时保持干净。栏栅、室外垃圾桶随时保持清洁,并随时保洁,绿化地白色垃圾清理干净,做到日产日清。(2)垃圾篓内垃圾每天更换1次。(垃圾多时不限次数)(3)经常清洁池内垃圾等杂物。(4)园区宣传栏、牌无污迹、无明显积尘、无乱张贴,玻璃明亮,每周擦抹1次并保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无乱张贴。(5)负责公园内公厕打扫,保持公厕全天候清洁,公厕保洁员需驻守值班。(五)绿化养护人员的服务标准及要求1、甲方安排乙方在公园进行绿化养护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浇水、施肥、整形修剪(含高空作业)、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扶正、防护与涂白、切边、培土、复壮、防灾处理、绿地内垃圾清理、绿地绿化垃圾转运规范处理及时不乱堆放等所有绿化工作;质量标准是,植物生长良好,同种植物区域内无其他植物混杂,绿地景观性好,无白渣、枯枝和落叶堆积情况、无垃圾乱堆放;乔木地上地下无病虫害,无枯枝枯叶,乔木形态美观;灌木和草坪修剪时机、修剪频率及保留高度合适,开花木本及草本植物水、肥适宜,花大、色艳、量多且整齐度好,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现场代表安排为准。具体服务标准详见考核细则。2、乙方在养护期间苗木成活率保证100%,养护期内因养护不到位导致苗木死亡,需对已死亡的苗木进行同规格、同品种更换,若不能更换,赔偿苗木相应的购买金额。3、乙方的岗位、职责及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4、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5、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6、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每天提供工人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工人数量并严格考勤。7、乙方需指派一名绿化技术顾问,对公园绿化进行技术指导。三、双方权利(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以下权利:(1)审定乙方拟定的公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编制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维修养护计划,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2)制订公园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3)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4)对公园的秩序维护员、保洁及清漂人员的人数确认以文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员配置;(5)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对各岗位人员人数的安排以文件形式通知乙方;(6)监督乙方实施公园服务的其他行为。2、甲方应履行的义务(1)协助乙方因维修公园设施设备,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施工方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2)听取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3)协助乙方做好公园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的权利:(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公园服务、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公园服务费用和其他应收费用;(3)可以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4)经甲方授权,可以将公园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5)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违反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2、乙方应履行的义务:(1)履行合同、提供服务;(2)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按月按时支付人员费用,包含工资、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3)乙方及时向甲方通告本区域内有关公园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和公园使用人的监督;(4)在承接公园管理服务时,应当对公园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5)结合本公园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公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6)制止本公园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7)应当做好本公园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秩序维护员人员在维护本公园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8)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公园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9)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人员配置,积极配合公园管理人员,合理调配使用秩序维护员、保洁、绿化养护人员,做到公园环境卫生整齐划一。四、安全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重庆市、涪陵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3、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制定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三级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施工现场如出现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象时,一旦出现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相应全部责任。5、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甲方或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7、乙方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全权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工作,秩序维护员、保洁、绿化养护等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在管理期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五、考评细则合同期内,甲方严格按照《高新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六、价格确定和结算方式合同总服务费元(大写:),月平均费用为:元(大写:),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员工工资、各类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烤火费、劳保、节日慰问、服装费、体检费、通讯费)、日常维修维护的人工费(材料费由甲方承担)、应急处置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含安全管理费;安全措施、税费、其它费(项目办公费、企业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和各种风险、以及不可预见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甲方在次月5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月的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出当月服务费,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七、考核评分标准与考核结果应用(一)考核评分标准甲方每月度组织一次对乙方进的工作考核,按巡查考核、社会监督考核、专项考核、秩序维护员人员考核等进行评分,考核评分标准按照附件《涪陵新城区城市公园养护考核管理办法》、《涪陵新城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公园秩序维护员人员配置及管理标准》执行,如有新规定,按新规执行。(二)考核结果运用涪陵新城区公园业务管理考核满分为100分。1.乙方月考核得分分值在95以上(含95分),全额发放当月服务费。2.乙方月考核得分分值在95分以下90分以上(不含95分),分值每扣减一分,扣减当月1%服务费,以此类推。3.乙方月考核得分分值为90分以下时(不含90分),管护费按当月应得服务费的60%计付,并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月考核得分总分值在90分以下或每年累计三个月考核得分总分值在90分以下或单月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八、临时突击用工(一)工作内容:公园突击养护1、甲方安排乙方在公园进行突击养护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现场代表安排为准。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每天提供工人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工人数量并考勤计工日,每天轮流值班看守现场道路是否干净,如有泥土、垃圾等,需及时清理干净。(二)劳务外包费用及结算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乙方每月产生的费用,乙方提供相关用工现场手续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当月结算相关费用。九、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2年(合同1年1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达不到甲方考核要求,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服务合同,不予以任何赔偿费用。2、本合同的签订时间在乙方中标后,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本合同下乙方的进场时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因前述两项时间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十、违约与违约处理1、乙方若连续两个月的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下每年累计三个月考核得分总分值在90分以下的或单月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甲方则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若甲、乙双方任何方违约,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经济损失。十一、其他1、经双方协商同意,协议中若有未明确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2、甲方因国家有关规定或主管部门要求、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需提前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3、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5、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附件:公园管理考核细则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年月日涪陵高新区公园管理考核细则附件一:《涪陵高新区城市公园养护考核管理办法》附件二:《涪陵高新区公园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附件三:《高新区公园管护百分考核评分细则》附件四:《涪陵高新区公园秩序维护员人员配置及管理标准》附件五:《公园秩序维护员人员考核细则》附件六:《安全生产责任协议》附件七:《廉政协议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响应承诺函(二)其他服务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投标报价(元/年)(小写)合计(元)(小写)2年投标报价(大写): 合计(大写):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服务文件(一)服务响应承诺函服务响应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我方承诺完全响应并满足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全部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响应承诺函商务响应承诺函(采购单位):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我方承诺完全响应并满足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全部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理业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