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招标公告(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
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JSZC-321302-SQHS-T2025-004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1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02-SQHS-T2025-0046
项目名称: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3297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33297.82元。
采购需求:
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清单及设计图纸另附(详细内容见本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日历天; 工程质保期(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2-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市区市区开标二厅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2963292。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南海路8号众安建设大夏
联系人:周波
联系电话:18360061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城区凯林瑞浙江大厦商业办公(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号
联系人:耿荣晨
联系电话:17327577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荣晨
电话:17327577521
附件:
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控制价.xls
【施工图】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pdf
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清单.xls
JSZC-321302-SQHS-T2025-0046采购文件.doc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说明2025.12.5.doc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品目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行政区域
宿城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10:0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53.329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耿荣晨
项目联系电话
17327577521
采购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南海路8号众安建设大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360061143
代理机构名称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宿城区凯林瑞浙江大厦商业办公(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耿荣晨
\n\n\n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n\n\n\n\n\n工程\n\n招 标 控 制 价\n\n\n\n\n\n招标控制价(小写):\n1533297.82\n\n\n (大写):\n\n\n壹佰伍拾叁万叁仟贰佰玖拾柒元捌角贰分\n\n\n\n\n\n\n招 标 人:\n造价咨询人:\n\n\n\n(单位盖章)\n\n(单位资质专用章)\n\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n\n(签字或盖章)\n\n\n\n(签字或盖章)\n\n\n\n编 制 人:\n\n\n复 核 人:\n\n\n\n\n\n(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n\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n编 制 时 间:\n\n2025年11月03日\n\n\n复 核 时 间:\n2025年11月03日\n\n\n\n\n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表\n\n工程名称: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单项工程名称\n金额(元)\n其中:(元)\n\n暂估价\n安全文明\n施工费\n规费\n\n1\n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n1533297.82\n24000.00\n23596.80\n33505.82\n\n合 计\n\n1533297.82\n24000.00\n23596.80\n33505.82\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n工程名称: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单位工程名称\n金额(元)\n其中:(元)\n\n暂估价\n安全文明\n施工费\n规费\n\n1\n埠子镇\n371272.03\n6000.00\n5710.42\n8113.08\n\n2\n中扬镇\n525915.77\n8000.00\n8097.67\n11492.38\n\n3\n陈集镇\n371012.33\n6000.00\n5706.35\n8107.41\n\n4\n龙河镇\n265097.69\n4000.00\n4082.36\n5792.95\n\n合 计\n\n1533297.82\n24000.00\n23596.80\n33505.82\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汇总内容\n金额(元)\n其中:暂估价(元)\n\n1\n分部分项工程费\n310067.76\n\n\n1.1\n人工费\n61972.57\n\n\n1.2\n材料费\n206007.86\n\n\n1.3\n施工机具使用费\n27697.33\n\n\n1.4\n企业管理费\n8981.72\n\n\n1.5\n利润\n5408.28\n\n\n2\n措施项目费\n16435.70\n\n\n2.1\n单价措施项目费\n5425.00\n\n\n2.2\n总价措施项目费\n11010.70\n\n\n2.2.1\n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n5710.42\n\n\n3\n其他项目费\n6000.00\n\n\n3.1\n其中:暂列金额\n\n\n\n3.2\n其中:专业工程暂估\n6000.00\n\n\n3.3\n其中:计日工\n\n\n\n3.4\n其中:总承包服务费\n\n\n\n4\n规费\n8113.08\n\n\n5\n税金\n30655.49\n\n\n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甲供材料费_含设备/1.01\n\n371272.03\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3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n\n 杨元村杨罗路(570*3)\n\n\n\n\n\n\n1\n040101001001\n挖一般土方\n1、清表38cm,清除路面及杂填土、杂物等,含土方开挖、装车、弃置,弃置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n2、含路基整平压实,压实系数满足设计要求\nm3\n717.82\n14.22\n10207.40\n\n\n2\n040103001001\n路肩土回填、压实\n1、路肩土方回填、整理、压实\n2、土源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nm3\n285\n11.82\n3368.70\n\n3\n040202002001\n石灰稳定土\n1、含灰量:12%\n2、厚度:20cm\n3、消解石灰\nm2\n1889\n26.98\n50965.22\n\n\n4\n040203007001\n水泥混凝土\n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n2、厚度:180mm\n3、含面层养护、刻痕、伸缩缝处理,嵌缝材料满足设计要求等\n4、含模板制作安装拆除\n5、道路伸缩缝设置拉杆及传立杆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nm2\n1718\n89.40\n153589.20\n\n\n5\n040205003001\n路名牌\n1、路名牌40*20cm,1cm白底瓷砖定制图案文字\n2、具体做法详见设计图纸\n块\n2\n50.00\n100.00\n\n\n分部小计\n218230.52\n\n\n\n 水泥渠\n\n\n\n\n\n\n\n6\n040101001002\n挖一般土方\n1、土壤类别:综合土\n2、挖土深度:满足施工要求\n3、弃置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nm3\n286\n13.17\n3766.62\n\n\n7\n040103001002\n回填方\n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n2、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n3、土源及运距由投标单位勘察现场自行考虑\nm3\n284.8\n17.81\n5072.29\n\n\n本页小计\n\n\n\n\n\n\n227069.43\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n\n\n标段:\n\n\n\n\n第2页 共3页\n\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n\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n\n\n\n\n\n\n\n\n\n\n暂估价\n\n8\n040305005001\n护坡、护底\n\n1、材料品种:C30混凝土护坡\n2、厚度:10cm\n3、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n4、含伸缩缝处理等\nm3\n86.32\n782.78\n67569.57\n\n\n分部小计\n76408.48\n\n\n 1-φ1.0m涵洞\n\n\n\n9\n040101001003\n挖一般土方\n1、土壤类别:综合土\n2、挖土深度:满足施工要求\n3、弃置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nm3\n70.61\n13.17\n929.93\n\n10\n040103001003\n回填方\n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n2、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nm3\n66.76\n15.50\n1034.78\n\n\n11\n040501001001\n管道购置、铺设\n1、管道材质:预制钢筋混凝土II级承插管\n2、管道规格:DN1000\n3、接口形式:胶圈\n4、具体做法详见大样图\nm\n5\n470.39\n2351.95\n\n\n12\n040501001002\n管道基础\n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360°C20混凝土\n2、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nm3\n4.93\n352.65\n1738.56\n\n\n13\n040501001003\n管道基础\n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20cm级配碎石\nm3\n3.66\n322.95\n1182.00\n\n\n14\n010504004001\n端墙底板\n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商品砼\n2、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nm3\n3.9\n483.97\n1887.48\n\n\n15\n010504004002\n端墙\n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商品砼\n2、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nm3\n5.7\n692.93\n3949.70\n\n\n本页小计\n\n\n\n\n\n\n80643.97\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n\n\n标段:\n\n\n\n\n第3页 共3页\n\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n\n\n\n\n\n\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n\n\n\n\n\n\n\n暂估价\n\n16\n040203007002\n水泥混凝土\n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n2、厚度:180mm\n3、含面层养护、刻痕、伸缩缝处理,嵌缝材料满足设计要求等\n4、含模板制作安装拆除\n5、道路伸缩缝设置拉杆及传立杆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nm2\n13.2\n89.40\n1180.08\n\n\n17\n040901001001\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C12@10cm\nt\n0.235\n4996.93\n1174.28\n\n\n\n\n分部小计\n\n\n\n\n15428.76\n\n\n\n\n分部分项合计\n\n\n\n\n310067.76\n\n\n1\n041106001001\n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n1、机械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需要自行考虑\n项\n1\n3925.00\n3925.00\n\n\n2\n041104003001\n施工护栏\n1、护栏类型及高度满足规范及施工要求\n项\n1\n1500.00\n1500.00\n\n\n\n\n单价措施合计\n\n\n\n\n5425.00\n\n\n本页小计\n7779.36\n\n\n合 计\n\n\n\n\n\n\n\n\n315492.76\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2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费率(%)\n金额(元)\n调整\n费率(%)\n调整后\n金额(元)\n备注\n\n1\n041109001001\n安全文明施工费\n\n100.000\n5710.42\n\n\n\n\n1.1\n\n基本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1.500\n4732.39\n\n\n\n\n1.2\n\n增加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1.3\n\n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310\n978.03\n\n\n\n\n2\n041109002001\n夜间施工\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3\n041109003001\n二次搬运\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4\n041109004001\n冬雨季施工\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5\n041109005001\n行车、行人干扰\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6\n041109006001\n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7\n041109007001\n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8\n041109008001\n临时设施\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1.650\n5205.63\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编制人(造价人员):\n\n\n\n\n\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n\n\n\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n\n\n标段:\n第2页 共2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n计算基础\n费率(%)\n\n金额(元)\n\n调整\n费率(%)\n调整后\n金额(元)\n备注\n\n9\n041109009001\n赶工措施\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10\n041109010001\n工程按质论价\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11\n041109011001\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030\n94.65\n\n\n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n\n12\n041109091001\n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13\n041109015001\n智慧工地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n\n合 计\n\n\n\n\n11010.70\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编制人(造价人员):\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n\n\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金额(元)\n结算金额(元)\n备注\n\n1\n暂列金额\n\n\n\n\n2\n暂估价\n6000.00\n\n\n\n2.1\n材料暂估价\n\n\n\n\n2.2\n专业工程暂估价\n6000.00\n\n\n\n3\n计日工\n\n\n\n\n4\n总承包服务费\n\n\n\n\n合 计\n\n6000.00\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暂列金额明细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计量单位\n暂定金额(元)\n备注\n\n合 计\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材料编码\n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n计量单位\n数量\n暂估(元)\n确认(元)\n差额±(元)\n备注\n\n投标\n确认\n单价\n合价\n单价\n合价\n单价\n合价\n\n合计\n\n\n\n\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n\n\n\n\n\n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工程名称\n工程内容\n暂估金额(元)\n结算金额(元)\n差额±(元)\n备注\n\n1\n招标代理费\n\n6000.00\n\n\n\n\n合 计\n\n\n6000.00\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n\n\n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n\n\n\n\n工程\n\n招标工程量清单\n\n\n\n\n\n招 标 人:\n造价咨询人:\n\n\n\n\n(单位盖章)\n\n\n(单位资质专用章)\n\n\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n\n(签字或盖章)\n\n\n(签字或盖章)\n\n\n\n编 制 人:\n\n\n\n复 核 人:\n\n\n\n\n\n(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n\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n编 制 时 间:\n\n2025年11月03日\n\n复 核 时 间:\n2025年11月03日\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3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n\n 杨元村杨罗路(570*3)\n\n\n\n\n\n\n1\n040101001001\n挖一般土方\n1、清表38cm,清除路面及杂填土、杂物等,含土方开挖、装车、弃置,弃置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n2、含路基整平压实,压实系数满足设计要求\nm3\n717.82\n\n\n\n\n2\n040103001001\n路肩土回填、压实\n1、路肩土方回填、整理、压实\n2、土源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nm3\n285\n\n3\n040202002001\n石灰稳定土\n1、含灰量:12%\n2、厚度:20cm\n3、消解石灰\nm2\n1889\n\n\n\n\n4\n040203007001\n水泥混凝土\n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n2、厚度:180mm\n3、含面层养护、刻痕、伸缩缝处理,嵌缝材料满足设计要求等\n4、含模板制作安装拆除\n5、道路伸缩缝设置拉杆及传立杆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nm2\n1718\n\n\n\n\n5\n040205003001\n路名牌\n1、路名牌40*20cm,1cm白底瓷砖定制图案文字\n2、具体做法详见设计图纸\n块\n2\n\n\n\n\n分部小计\n\n\n\n 水泥渠\n\n\n\n\n\n\n\n6\n040101001002\n挖一般土方\n1、土壤类别:综合土\n2、挖土深度:满足施工要求\n3、弃置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nm3\n286\n\n\n\n\n7\n040103001002\n回填方\n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n2、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n3、土源及运距由投标单位勘察现场自行考虑\nm3\n284.8\n\n\n\n\n本页小计\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n\n\n标段:\n\n\n\n\n第2页 共3页\n\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n\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n\n\n\n\n\n\n\n\n\n\n暂估价\n\n8\n040305005001\n护坡、护底\n\n1、材料品种:C30混凝土护坡\n2、厚度:10cm\n3、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n4、含伸缩缝处理等\nm3\n86.32\n\n\n分部小计\n\n\n 1-φ1.0m涵洞\n\n\n\n9\n040101001003\n挖一般土方\n1、土壤类别:综合土\n2、挖土深度:满足施工要求\n3、弃置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nm3\n70.61\n\n\n10\n040103001003\n回填方\n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n2、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nm3\n66.76\n\n\n\n\n11\n040501001001\n管道购置、铺设\n1、管道材质:预制钢筋混凝土II级承插管\n2、管道规格:DN1000\n3、接口形式:胶圈\n4、具体做法详见大样图\nm\n5\n\n\n12\n040501001002\n管道基础\n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360°C20混凝土\n2、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nm3\n4.93\n\n\n\n\n13\n040501001003\n管道基础\n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20cm级配碎石\nm3\n3.66\n\n\n\n\n14\n010504004001\n端墙底板\n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商品砼\n2、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nm3\n3.9\n\n\n\n\n15\n010504004002\n端墙\n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商品砼\n2、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nm3\n5.7\n\n\n\n\n本页小计\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n\n\n标段:\n\n\n\n\n第3页 共3页\n\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额(元)\n\n\n\n\n\n\n\n\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n\n\n\n\n\n\n\n暂估价\n\n16\n040203007002\n水泥混凝土\n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n2、厚度:180mm\n3、含面层养护、刻痕、伸缩缝处理,嵌缝材料满足设计要求等\n4、含模板制作安装拆除\n5、道路伸缩缝设置拉杆及传立杆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nm2\n13.2\n\n\n\n\n17\n040901001001\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C12@10cm\nt\n0.235\n\n\n\n\n\n\n分部小计\n\n\n\n\n\n\n\n\n\n分部分项合计\n\n\n\n\n\n\n\n1\n041106001001\n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n1、机械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需要自行考虑\n项\n1\n\n\n\n\n2\n041104003001\n施工护栏\n1、护栏类型及高度满足规范及施工要求\n项\n1\n\n\n\n\n\n\n单价措施合计\n\n\n\n\n\n\n\n本页小计\n\n\n\n合 计\n\n\n\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2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费率(%)\n金额(元)\n调整\n费率(%)\n调整后\n金额(元)\n备注\n\n1\n041109001001\n安全文明施工费\n\n\n\n\n\n\n\n1.1\n\n基本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1.500\n\n\n\n\n\n1.2\n\n增加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1.3\n\n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0.310\n\n\n\n\n\n2\n041109002001\n夜间施工\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3\n041109003001\n二次搬运\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4\n041109004001\n冬雨季施工\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5\n041109005001\n行车、行人干扰\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6\n041109006001\n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7\n041109007001\n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8\n041109008001\n临时设施\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编制人(造价人员):\n\n\n\n\n\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n\n\n\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n\n\n标段:\n第2页 共2页\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n计算基础\n费率(%)\n\n金额(元)\n\n调整\n费率(%)\n调整后\n金额(元)\n备注\n\n9\n041109009001\n赶工措施\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10\n041109010001\n工程按质论价\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11\n041109011001\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n\n12\n041109091001\n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13\n041109015001\n智慧工地费用\n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编制人(造价人员):\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n\n\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金额(元)\n结算金额(元)\n备注\n\n1\n暂列金额\n\n\n\n\n2\n暂估价\n6000.00\n\n\n\n2.1\n材料暂估价\n\n\n\n\n2.2\n专业工程暂估价\n6000.00\n\n\n\n3\n计日工\n\n\n\n\n4\n总承包服务费\n\n\n\n\n合 计\n\n6000.00\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暂列金额明细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计量单位\n暂定金额(元)\n备注\n\n合 计\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材料编码\n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n计量单位\n数量\n暂估(元)\n确认(元)\n差额±(元)\n备注\n\n投标\n确认\n单价\n合价\n单价\n合价\n单价\n合价\n\n合计\n\n\n\n\n\n\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n\n\n\n\n\n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工程名称\n工程内容\n暂估金额(元)\n结算金额(元)\n差额±(元)\n备注\n\n1\n招标代理费\n\n6000.00\n\n\n\n\n合 计\n\n\n6000.00\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n计日工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编号\n项目名称\n单位\n暂定数量\n实际数量\n综合单价\n合价(元)\n\n暂定\n实际\n\n一\n人工\n\n\n\n\n\n\n\n人工小计\n\n\n\n二\n材料\n\n\n\n\n\n\n\n材料小计\n\n\n\n三\n施工机械\n\n\n\n\n\n\n\n机械小计\n\n\n\n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n\n\n\n总 计\n\n\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n\n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项目价值(元)\n服务内容\n计算基础\n费率(%)\n金额(元)\n\n1\n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n\n\n项目价值\n\n\n\n2\n发包人供应材料\n\n\n项目价值\n\n\n\n\n合 计\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n\n\n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n\n工程名称:埠子镇\n标段:\n第1页 共1页\n\n序号\n项目名称\n计算基础\n计算基数(元)\n计算费率(%)\n金额(元)\n\n1\n规费\n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n\n100.000\n\n\n1.1\n社会保险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n2.000\n\n\n1.2\n住房公积金\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n0.340\n\n\n1.3\n环境保护税\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n0.100\n\n\n2\n税金\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n\n9.000\n\n\n合 计\n\n\n\n\n\n\n\n\n【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n\n\n\n\n\n编制人(造价人员):\n\n\n\n复核人(造价工程师):\n\n\n\n\n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02-SQHS-T2025-0046(工程类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5日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21第四章采购需求52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5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8第一章谈判邀请受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JSZC-321302-SQHS-T2025-004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项目概况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302-SQHS-T2025-00462.项目名称: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预算金额:1533297.82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33297.82元。5.采购需求(简介):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清单及设计图纸另附(详细内容见本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日历天;工程质保期(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9日9:00至2025年12月11日17:30(北京时间)。2.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3.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六、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2963292。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4.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七、本次谈判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微山湖路众安建设大厦11楼联系人:周波联系方式:183600611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联系人:耿荣晨联系方式:0527-88818669/17327577521八、其他1.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更正公告。2.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谈判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谈判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以下第4.2.3种方式执行4.2.1无需支付;4.2.2采购人支付,具体方式及标准为:/。4.2.3中标人支付,具体方式及标准为: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支付方式可以通过转账或数字人民币等方式。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构成6.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谈判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期5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发布的更正公告视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8.3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谈判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谈判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已报价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谈判响应函等部分。10.3响应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10.4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即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进行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10.5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不一致,请以“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为准。10.6成交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4份。注:(1)响应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供应商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苏采云”系统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谈判小组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响应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1、证明谈判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谈判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11.2谈判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工程量清单:12.2谈判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不公开;以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应是招标范围内其所投标段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根据。供应商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规费、保险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13、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谈判文件中的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5、谈判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谈判响应函。16、谈判有效期16.1谈判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17、谈判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8.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webfile/jiangsu/202311/1699268553318052447.pdf)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6.3.1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谈判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谈判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谈判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1.4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6.2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的。26.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或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在“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27、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27.1谈判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谈判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谈判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1.3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谈判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成交原则27.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7.2.2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7.2.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付期短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27.2.4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7.2.5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4.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情形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28.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邮寄或现场送达采购人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360061143/17327577521通讯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微山湖路众安建设大厦11楼/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4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2.不允许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第(1)方式确定履约保证收取方式。(1)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按采购合同总价的5%计取。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供应商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供应商存款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按以下第c种方式实行:a、货物类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b、服务类项目,项目履约期满评价合格,出具履约评价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c、工程类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出具完工证明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本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关于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33、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对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34、验收及付款34.1验收34.1.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4.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4.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4.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2付款34.2.1按照以下工程类项目确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1)货物类项目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进度款:/。(2)服务类项目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进度款:/。(3)工程类项目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保函(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进度款:路面浇筑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2年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注: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关于采购供应商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在履约过程中,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采购人依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补偿救济。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工程地点:详见工程量清单;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5.工程内容: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施工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澄清通知)及答疑、响应文件及附件;(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双方有关工程的合同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手册》等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及配套图集;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全套施工图贰套,如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可自行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本合同工程内容相关的图纸,承包人收到图纸后应认真核对,如发现有明显错误或遗漏,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15.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进场总计划、甲供材及设备进场计划。进场施工前提供材料计划,材料投标品牌,按发包方及监理方要求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发包人供材料清单、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根据施工现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贰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加盖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资料后七天。1.5.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五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项目负责人员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只有项目施工人员办理许可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能在施工现场,如果擅自进入现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场地内和本项目有关的道路。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备。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8.2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一切事宜。1.8.3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如有,将由承包人承担。1.8.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如有,将由承包人承担。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审批权;工程变更的确认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款的审查权和支付权;特殊及重要施工工艺和材料发包;合同的解释;等等。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如施工现场有障碍物,承包人应当避开。其他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必须施工。关于材料场地及办公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水、电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作内容要求,分别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竣工图纸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汇总为完整的建设项目竣工资料一式五套报发包人。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五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及电子形式(均有)。(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泥浆(或淤泥)等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或确认后)的地点放置。②承包人应与所有施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并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应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承包人需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③未经发包人确认的分包项目,发包人可拒绝验收此项分包工程或将分包单位清除出场,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④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样板引路,采取挂牌标识,严格质量责任,严密质量管理体系;⑤自觉接受发包人及委托管理、监理的监督管理,参加发包人、管理和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及时报告工程情况,并接受整改要求;⑥协调处理好各种公共关系,承担因承包人责任引发的民事纠纷的损失和处理工作,包括因承包人违反有关规定而导致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⑦负责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仓储保管工作;⑧及时办理有关签证和确认手续。⑨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在施工区域内提供和维护有利于工程和公众安全和方便的灯光、护板、格栅等警告警示信号和警卫;负责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内及周边的所有建筑物进行保护;负责施工期间因施工材料或设备运输对场内道路的日常保洁与及时维护,做到发现污损及时清扫及修复;⑩标识:所有照明开关、插座、配电箱等均需标注回路、用途、箱/柜编号,标识应耐久、可靠、明显、清晰。电缆/导线的色标应按供电部门的规定执行;⑪承包人应按给定的封闭方案和发包人要求购置临时设施或围挡、告知、疏导用具等。⑫施工现场临近的路面、管道、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由于本工程原因导致开裂损坏的均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响应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要求其本人每周在工地工作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每天在工地工作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特殊情况下需离开时需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遵守发包人考勤、考核制度。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次支付违约金30元;擅自离岗超过2小时的,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擅自离岗超过4小时的,每次支付违约金800元;发包人并有权采取终止合同、停止支付工程款等措施。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收取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并有权另行追究承包人因此导致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如有变更,也必须执行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5〕580号文件中规定的变更程序。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应当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经发包人通知仍不整改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五大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工地需经发包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若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在工地的,承包人同意按每天1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发生任何一个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连续5天不在工地,且又无发包人可以接受的理由,则发包人有权采取终止合同、停止支付工程款,并要求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承包人同意违约赔偿金在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扣除,且承包人不存在任何异议(判定承包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的条件以监理日志为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如无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擅自更换,发包人有权收取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并有权另行追究承包人因此导致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300元;擅自离岗超过2小时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擅自离岗超过4小时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800元;发包人并有权采取终止合同、停止支付工程款等措施。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合同价款的5%计取,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退付时间为项目完工后,交易中心将履约保证金退付到招标人账户,由招标人退付至中标人账户。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及工程保修阶段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信息、合同管理;安全监督;现场协调、工程资料管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工程变更的确认权按通用条款执行;(2)签证权按通用条款执行;(3)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按通用条款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GB50300—2001),并达到招标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2、材料质量要求:符合国际现行的产品标准规定,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过期材料和附件。无论总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总监。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时,设计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无论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自行供应或是由发包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3、谈判文件和有关规范规定的各种材料检验、工艺试验等必须按规定实施,由承包人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合格证书,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果承包人不通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而自行隐蔽,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剥离或开孔,且不论最终验收结果如何,发包人均不承担损失和顺延工期。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不服从质量管理的,业主有权清退其出场,承包人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承包人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承包人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发包人无关,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负责保管水、电设施,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赔偿。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的《安全施工协议》。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由承包人按规范施工并对安全生产负全责,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安全管理方面除正常进行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外,同时应高度重视全部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安全措施要落实到位,应急措施要跟上,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周边设施的安全和第三方人身安全,并承担所有责任及相应赔偿费用。5、承包人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发生或因承包人施工活动有关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6、承包人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满足发包人、城管、卫生防疫、环保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另行协商。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一、施工安全(1)承包人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施工方案,要有安全施工管理系统,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车辆机械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将施工安全落到实处。(2)承包人要认真做好车辆机械的保养维护工作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车辆机械不得带病作业,不得违规操作,杜绝机械和车辆事故。二、施工噪音:工程施工期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必须满足国家和宿迁市有关法规要求。施工噪声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在选择施工设备及施工方法时,承包人必须考虑由此产生的噪声标准及对施工人员和周围单位和居民的影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施工噪声超标扰民事件,由承包人负责解决,业主予以配合。三、污水排放:所有的废水、污水应按批准的方法处理后排入排污系统,不得污染环境,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所有的施工垃圾应按照批准的方法运往批准的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应按照城市规定每天集中,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四、夜间施工:承包人应按宿迁市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中考、高考、节假日及城市有关部门重大活动等期间限制夜间施工而对工期造成的影响,由于施工可能对周围居民、企事业等单位造成影响,可能由此而引发各种争议,这些争议应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发包人尽可能予以协助。五、环境保护:现场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所有裸露土方等均需防扬尘洒水或采取全覆盖措施;土石方、建渣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等。六、文明施工:不要求创建。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工程付款按合同约定执行,不执行相关通用条款。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进场后7日内,向监理人提交4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规定的主体工程组织设计,对于工程的关键部位和环节,于施工7日前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以备审查批准。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资料七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组织设计施工,接受发包人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资料七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应提供修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工程开工前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虽有雨、雪、大风等不利的气候条件及不利的施工条件,视为有经验的承包人能合理预见到、不足以导致停工的,工期不得顺延且费用不得增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自愿支付违约金2000元,根据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能力(难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完成相应的工程量)或延期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九级及以上台风;(2)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mm;24小时积雪厚度大于200mm;(3)四级及以上地震。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满足现场要求。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设计变更需有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发包人现场负责人签字并由单位盖章。2、现场签证必须由发包人现场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确认方可有效。3、承包人不得对原有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的签证,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4、因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且符合价款调整条件的,必须在7日历天内将量、价申请报告报发包人现场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变更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任何后补签证的请求,发包人将不再接受。5、因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加,承包人提出顺延工期的申请,将不予批准。6、签证单上应明确签证的原因及工程量等相关内容,必须连续编号,无编号的签证不予结算。。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其价款调整的办法:设计变更、发包人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招标图纸以外新增加的工程项目调整方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具体调整办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关规定执行。(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仅作主要材料变换的,也仅对变更后发包人方指定产品的招标价差部分进行调整后并入结算价(含相关税费)。(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a依据投标报价中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及费用计取标准计算组成新增项目的结算价;b对于投标报价中相关价格、标准混乱或无法鉴别的,则按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相同的标准计算新增项目的预算价,以招标控制价下浮后确定新增项目的结算价,以预算价下浮后(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不含暂估价材料、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确定新增项目的结算价。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合理化建议后三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合理化建议后三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自行决定是否使用,与承包人无关。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1、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变动调整办法:a、主要建筑材料是指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的各类材料;b、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10%以下的各类材料,当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的各类材料,当施工期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c、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d、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反之由承包人承担。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错、漏项,结算时按实调整;国家及地方出台政策性调整文件,按调整文件执行;设计变更、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含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调整)以及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变动。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A、由发包人签发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会审纪要和会议纪要中有关牵涉到工程造价变化的部分,均按工程变更考虑。B、招标图纸以外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施工的其它工程内容按新增加的工程项目计算;C、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会议纪要及约定的材料暂估价项目;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保函(保险、担保)后。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保函(保险、担保)。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保函(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路面浇筑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2年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另行协商。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另行协商。(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并审核后7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并经发包人审核后15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合同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逾期未超过6个月的,不计算违约金。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予计算。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千分之三收取。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其他工作见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后一个月。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约定付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天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不承担。(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不承担。(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7)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未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未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的。如第一次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30%,如第二次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70%,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还应当另行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必须进行整改,其整改所需时间计算在合同总工期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前述有关条款处理。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人身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承包人须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发包人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受雇于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承包人须保障发包人免负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负费用、损失、索偿或诉讼等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发包人所引致的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必须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宿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补充条款20.1串通投标行为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一)承包人被举报或经核查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所列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情形的,发包人应书面告知承包人。(二)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告知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如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举证或其举证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均视同承包人存在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三)承包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为,被行政监管部门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不影响本合同违约责任履行,承包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四)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和备案合同约定派驻现场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并确保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常驻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需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应在进场施工前严格核对进场施工队伍,承包人擅自改变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一律不得进场施工。(五)实行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现场签到考勤制度。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每月出勤率不低于80%,否则,应向发包人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六)承包人存在合同违约行为的,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通过工程款结算方式,将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扣除,不得从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应同时将承包人违约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相关行政监管部门。20.2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下同)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施工企业保证不克扣和拖欠工资,不以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四)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建设方(发包人)须按时足额按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入工资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五)施工方(承包人)应主动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表报建设方(发包人)审定。建设方(发包人)应对施工方(承包人)实际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审查。(六)施工方(承包人)未按上述(一)(二)(三)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向建设方(发包人)支付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2倍的违约金。建设方(发包人)未按上述(四)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向施工方(承包人)支付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2倍的违约金。20.3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一)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二)转包、违法分包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经核查,发现承包人存在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转包、违法分包情形的,发包人应书面告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举证或其证明材料不足以排除承包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视同承包人存在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并视情况制止分包行为。承包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被行政监管部门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合同违约责任履行,承包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20.4环境污染行为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开工前,施工方(承包人)主动履行污染物排放申报制度,积极完善各项申报手续。(二)禁止违法夜间施工,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三)施工、作业现场采取隔离洒水、围挡、场地硬化、料场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四)商品混凝土、建筑物料、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进出施工现场进行冲洗,严防沿途抛洒、扬散。(五)项目建设方(发包人)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同时,应督促施工方(承包人)采取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施工方(承包人)应主动积极配合建设方(发包人)依法完善各项环保手续并规范施工,杜绝环境污染及扰民现象发生。施工方(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情形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建设方(发包人)支付1万元至5万元违约金。项目建筑物料供应、渣土运输等服务方在物料供应、运输服务过程中,违反本条规定情形,导致建筑物料、渣土等沿途抛洒、扬散的,每发生一次,应由施工方(承包人)向建设方(发包人)支付1万元至5万元违约金。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履约保函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24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由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1、保修费用: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2、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履约保函致:(下称受益人):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已在建设单位(下称招标人)组织招标的项目中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如下:一、本保函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二、本保函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我行提供本保函保障范围为:本项目谈判文件、合同约定的中标人(委托人)履约赔偿责任。受益人或招标人与被保证人对合同进行修订如加重我行担保责任的,应经我行书面同意,否则我行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四、受益人在向我行提起索赔时须提供书面索赔通知(书面索赔通知应有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需说明索赔金额及理由),无需再附加任何进一步的说明或者证明。我行在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以本保函担保金额为限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项。五、本保函有效期届满受益人未依法主张权利的,或我行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我行的保证责任免除。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及设定担保。保证人(盖章):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工程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简介本次采购内容为宿城区2025年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1533297.82元。(二)付款方式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保函(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路面浇筑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2年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注: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三)合同履约期限及地点工期:50日历天;工程质保期(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埠子镇、中扬镇、陈集镇、龙河镇范围内。(四)质量要求:合格。(五)验收标准:验收条件:项目竣工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验收时间:在满足合同验收条件情况下,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程序、内容及履约:由采购人、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如有)等组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当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签订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二、图纸、工程量清单:另附,详见附件。三、技术要求(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的要求。(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的要求。(三)相关标准工程建设以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为依据。四、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1.2如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等相关规定。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否则无效标处理。3.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4.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审。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响应声明及承诺函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信用信息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其他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三、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付期短者。(二)详细评审。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和比较。(三)评标结果。谈判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应以下序号为1、2、3、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如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等相关规定。是否采购进口产品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为准。2.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按以下第(1)项政策确定本项目落实的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否则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品目清单范围的,按以下条件优先采购:4.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四、法人授权书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响应及偏离表八、项目组人员九、企业业绩十、谈判所需其他材料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响应声明及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谈判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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