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常年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
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交通物资公司”或“公司”)公开选聘常年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规定、《蜀道投资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公开选聘项目。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比选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
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公开选聘项目
不超过16万元/年
JTWZ20251102
具体内容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服务内容
在比选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日常法律支持工作相关事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
(一)就日常经营、劳动人事等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针对询价人公司提出的法律问题,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包括:(1)提供法律解释;(2)阐明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法律责任。
(二)受询价人委托,对询价人制定和颁布的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法律意见。
(三)规范询价人公司管理中的法律流程,包括签署相关文件、决策等流程。
(四)拟定、审查或修改各种合同、协议、文件、规定、制度、办法、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五)应邀列席重大会议,如询价人党委会、三重一大会议、总办会、风控会、调解会等会议,就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六)受询价人委托,代表询价人与有关单位进行法律交涉,必要时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律师催告函等;
(七)协助询价人公司依法作出经营或其他决策。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与决策相应的法律依据、法律解释;(2)提供可行性分析意见,论证公司决策的必要性及可行性;(3)为公司决策提供风险预测及对策;(4)根据公司需要来公司沟通洽谈并就经营投资、项目合作、法律纠纷等事项应邀参与询价人与第三方的业务谈判;
(八)根据询价人要求,到询价人公司组织法律培训并完成其他法律事务。
(九)根据询价人要求,对经济事务及其他事项进行法律审核。
(十)根据询价人公司需求处理案件,包括:拟定案件起诉状、编制案件证据目录、拟定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提供与处理案件相应的法律咨询、指导或建议并协助立案,案件数量不超过5件(含)。
(十一)根据询价人要求,安排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跟随询价人外出进行项目的前期、中期或后期尽调、考察。
(十二)根据询价人要求,安排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到询价人公司坐班提供法律服务。
五、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从业资质(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分所或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唯一授权,须提供总所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可以一次授权或总体授权,同一个事务所的多家分支机构不可同时参加比选);
(二)人员要求:能在四川省内提供本地化服务,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律师团队,律师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3年以上,合法有效且年检合格;
(三)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及其执业律师最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的,请提供所有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5日9:00前。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udaowl.com/xwzx/jtyw/index.shtml)发布。比选申请人通过指定网站自行下载。
七、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递交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5日9:30至9:40(北京时间)。
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号楼A座6楼。
八、比选结果公示
将比选结果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udaowl.com/xwzx/jtyw/index.shtml)上公示,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九、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号楼A座6楼
联系人:练先生
联系电话:15928350882
比选人: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十、附件
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比选文件.docx
2025年12月8日
项目编号:JTWZ20251102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比选文件比选人: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二0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4第三章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9第四章比选申请书格式10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团队等相关要求27第六章评审方法29第七章主要合同条款(草案)32第1章比选公告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交通物资公司”或“公司”)公开选聘常年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规定、《蜀道投资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公开选聘项目。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三、比选项目简介:项目名称最高限价项目编号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公开选聘项目不超过16万元/年JTWZ20251102具体内容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4、服务内容在比选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日常法律支持工作相关事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一)就日常经营、劳动人事等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针对询价人公司提出的法律问题,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包括:(1)提供法律解释;(2)阐明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法律责任。(二)受询价人委托,对询价人制定和颁布的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法律意见。(三)规范询价人公司管理中的法律流程,包括签署相关文件、决策等流程。(4)拟定、审查或修改各种合同、协议、文件、规定、制度、办法、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五)应邀列席重大会议,如询价人党委会、三重一大会议、总办会、风控会、调解会等会议,就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六)受询价人委托,代表询价人与有关单位进行法律交涉,必要时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律师催告函等;(七)协助询价人公司依法作出经营或其他决策。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与决策相应的法律依据、法律解释;(2)提供可行性分析意见,论证公司决策的必要性及可行性;(3)为公司决策提供风险预测及对策;(4)根据公司需要来公司沟通洽谈并就经营投资、项目合作、法律纠纷等事项应邀参与询价人与第三方的业务谈判;(八)根据询价人要求,到询价人公司组织法律培训并完成其他法律事务。(九)根据询价人要求,对经济事务及其他事项进行法律审核。(十)根据询价人公司需求处理案件,包括:拟定案件起诉状、编制案件证据目录、拟定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提供与处理案件相应的法律咨询、指导或建议并协助立案,案件数量不超过5件(含)。(十一)根据询价人要求,安排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跟随询价人外出进行项目的前期、中期或后期尽调、考察。(十二)根据询价人要求,安排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到询价人公司坐班提供法律服务。五、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从业资质(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分所或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唯一授权,须提供总所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可以一次授权或总体授权,同一个事务所的多家分支机构不可同时参加比选);(二)人员要求:能在四川省内提供本地化服务,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律师团队,律师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3年以上,合法有效且年检合格;(三)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及其执业律师最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的,请提供所有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5日9:00前。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udaowl.com/xwzx/jtyw/index.shtml)发布。比选申请人通过指定网站自行下载。七、比选申请书的递交:1.递交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2025年12月15日9:30至9:40(北京时间)。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号楼A座6楼。八、比选结果公示将比选结果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udaowl.com/xwzx/jtyw/index.shtml)上公示,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九、比选人联系方式比选人: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号楼A座6楼联系人:练先生联系电话:15928350882比选人: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2月8日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比选人比选人: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号楼A座6楼联系人:练先生 联系电话:15928350882电子邮箱:jiaotongwuzi@126.com2项目名称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公开选聘项目3比选申请书的印制和签署比选申请书数量: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制作要求:比选申请书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申请书为准。比选申请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比选申请书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比选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比选申请书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除附加页或原件等其他资料外)。4最高限价不超过16万元/年5报价方式常年法律服务费以“元/年”为单位进行报价。该费用不包含:1、专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诉讼案件的出庭;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之外的异地完成工作所需的差旅费、外地出差服务费等各项费用。3、比选申请人律师因为比选人提供顾问服务的需要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如:工商、土地、房产等政府部门收取的调查费、查证费、复印费等)。6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7现场陈述本项目不组织现场陈述8评审方法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9关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释义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10参与比选活动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12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13签字盖章比选申请人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14比选申请书的装订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分别装订。15比选申请书封面的标注比选申请书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16比选申请书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响应时间,密封袋背面应贴上密封条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启”字样17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号楼A座6楼18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评审地点:同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19付款方式常年法律服务费用分两笔支付,在签订本合同后,比选人收到中选的比选申请人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后,10个工作日内比选人向中选的比选申请人支付第一笔常年法律服务费用(成交价的50%)。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比选人收到中选的比选申请人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后,10个工作日内比选人向中选的比选申请人支付第二笔常年法律服务费用(成交价50%)。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项目。2.有关定义2.1“比选人”系指本次比选活动的采购方。2.2“比选申请人”系指获取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活动和向比选人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3.合格的比选申请人6.1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4.比选费用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本次比选不组织现场陈述。5.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之日前,比选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书编制的,比选人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报名邮箱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之日。4.比选申请书的语言(实质性要求)4.1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书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就有关比选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简体中文。比选申请书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简体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将作为无效处理。4.2翻译的简体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简体中文版本为准。5.参与比选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参选机构应对比选报价进行严格的费用预算。所有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应充分计算和考虑其完成项目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使用人民币报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恶性竞争,最低比选报价并非中选的唯一条件。6.比选申请书格式比选申请人应执行比选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7.比选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比选有效期为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书中必须载明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书中载明的比选有效期可以等于或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比选申请书将作为无效处理。10.中选通知书比选人对确定的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未中选人不另发通知。中选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1.签订合同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中选人无故不签订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1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比选项目严禁中选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进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选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选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4.补充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比选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第三章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从业资质;如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分所或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唯一授权;证明材料1: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明材料2:提供总所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可以一次授权或总体授权,同一个事务所的多家分支机构不可同时参加比选(如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二、人员要求:能在四川省内提供本地化服务,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律师团队,律师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3年以上,合法有效且年检合格。证明材料1: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材料2:提供法律顾问团队的具体情况,包含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基本信息等。三、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及其执业律师最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证明材料:提供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证明。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财务报表无亏损;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的,请提供所有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第四章比选申请书格式说明:(1)比选申请人在制作比选申请书时可参考本章所附格式。(2)比选申请书应按规定签署、盖章。(3)本章所附格式大小只是范例,比选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比选申请书封面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比选申请书(项目编号:JTWZ20251102)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二、比选申请函致: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公开选聘项目”比选文件(项目编号:JTWZ20251102),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活动。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有关事宜。在此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括如下内容:(一)比选申请书;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附负责人授权书、负责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团队构成,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简介及其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三)服务方案;(四)比选报价;(五)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相关资质复印件;(六)本文件第三章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七)承诺函;(八)年度审计报告;我方已完全明白比选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我方决定参加此次比选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并已经实施全部有关服务的比选报价及详细预算。(二)我方了解并知悉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团队等相关要求”所列明的内容并进行完全/部分响应,其中项我单位无法响应(如有请列明序号)。(三)本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至比选截止日后天有效,如中选,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止。(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件(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五)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比选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比选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比选申请。(七)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比选文件以及比选文件修改书(如有)中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任务。(八)所有与本次比选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参选机构(律所公章)法定代表姓名:职务:授权代表姓名(签名或盖章)参选机构地址:日期: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比选申请书中提供(1)或(2)。(1)法定代表人证明(仅在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需出示此证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比选申请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时需出示此证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身份证号:)为本所(机构)委托代理人,以本所(机构)的名义参加“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公开选聘项目(项目编号:JTWZ20251102)”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所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权限:特别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日期:年月日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承诺函致: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单位自愿参加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公开选聘项目(项目编号:JTWZ20251102),保证选聘文件中所列举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如经查实下列承诺的内容事项及材料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本律所承诺如下:1.同意比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按照贵司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情况和资料等的真实性。2.本单位比选日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规、违约问题;比选日前两年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未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未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未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3.本单位如中选,保证按照比选文件的承诺与贵司签订合同。4.无论本次选聘中选或者落选,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充分保护贵公司利益,承诺严格对贵公司资料进行保密,未经贵司书面同意,不向第三人以任何形式泄露,并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进行保密。由于我所原因泄露材料致使贵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所愿意赔偿贵司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贵司有权对我所的违约追究其法律责任。5.本单位参与本次比选申请,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规行为。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五、比选报价表格式比选报价表常年法律服务费用(单位:元/年)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六、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比选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基本开户银行基本银行账户备注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七、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从业资质8、具有本地化服务及注册专职律师数量相关证明材料9、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证明)十、服务方案(包括团队构成及成员基本情况)叙述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含培训、案件处理、坐班的承诺以及以下人员情况介绍。一、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年龄类似工作经验年限拟任职务法律服务经验业绩二、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资历表姓名职务职称年龄拟任职参加工作时间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开始年份参加过的主要案件及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担任该项目的工作内容注:在本表后应附其相关证件等。三、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团队人员资历表姓名职务职称年龄拟任职参加工作时间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开始年份参加过的主要案件及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担任该项目的工作内容注:在本表后应附其相关证件等。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十一、比选申请人获全国级荣誉、省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荣誉,其他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荣誉。十二、服务团队有为国企或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服务业绩的证明材料及经验简介。十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十四、比选申请人认为需附的其他资料(如有)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团队等相关要求一、项目需求比选人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为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保驾护航,引入法律支撑服务合作单位。二、服务要求1.就日常经营、劳动人事等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针对询价人公司提出的法律问题,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包括:(1)提供法律解释;(2)阐明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法律责任。2.受询价人委托,对询价人制定和颁布的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法律意见。3.规范询价人公司管理中的法律流程,包括签署相关文件、决策等流程。4.拟定、审查或修改各种合同、协议、文件、规定、制度、办法、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5.应邀列席重大会议,如询价人党委会、三重一大会议、总办会、风控会、调解会等会议,就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6.受询价人委托,代表询价人与有关单位进行法律交涉,必要时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律师催告函等;7.协助询价人公司依法作出经营或其他决策。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与决策相应的法律依据、法律解释;(2)提供可行性分析意见,论证公司决策的必要性及可行性;(3)为公司决策提供风险预测及对策;(4)根据公司需要来公司沟通洽谈并就经营投资、项目合作、法律纠纷等事项应邀参与询价人与第三方的业务谈判;8.根据询价人要求,到询价人公司组织法律培训并完成其他法律事务。9.根据询价人要求,对经济事务及其他事项进行法律审核。10.根据询价人公司需求处理案件,包括:拟定案件起诉状、编制案件证据目录、拟定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提供与处理案件相应的法律咨询、指导或建议并协助立案,案件数量不超过5件(含)。11.根据询价人要求,安排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跟随询价人外出进行项目的前期、中期或后期尽调、考察。12.根据询价人要求,安排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到询价人公司坐班提供法律服务。三、团队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忠于职守,依法维护比选人的合法权益。3.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4.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四、服务标准1、指派的律师团队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专业判断,向比选人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比选人的合法利益;2、指派的律师团队对委托办理的事项应当独立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比选人的法律文件应当妥善保管;3、指派的律师团队应当保守其在接受比选人委托代理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比选人明确表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第六章评审方法一、评审委员会1.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2.与本次比选申请人存在经济利益或亲属关系的成员应当自行回避。二、评审程序根据各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工作: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剔除无效比选申请书);按照比选人制定的《评审标准》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文件逐项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评审委员会将推荐1-3名作为中选候选人。三、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表评审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前附表第3项要求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前附表第3项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组有效报价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资格评审标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符合第三章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三章规定人员要求符合第三章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三章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三章规定结论“通过”或“不通过”响应性评审标准最高限价符合第二章前附表要求比选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二节总则 第7项规定承诺培训符合第五章规定承诺案件处理符合第五章规定承诺坐班符合第五章规定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详细评审表序号评标项目详细内容评标分值评分标准1履约能力(20分)事务所成立时间5成立5年以上(含5年)得5分;3至5年(含3年)得3分;3年以下得1分。事务所专职律师数量(不包括挂所律师)10专职律师50(含50人)人以上得10分;30至50人得(含30人)5分;30人以下得3分。事务所获得荣誉5比选申请人获全国级荣誉,每获得一项得2分;获省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荣誉,每获得一项得1分;获其他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荣誉,每获得一项得1分;获奖荣誉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2比选报价(20分)本次报价20以所有比选申请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20分。比选申请人报价高于基准价,报价每增加5000元(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算)减0.4分;比选申请人报价低于基准价,报价每减少5000元(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算)减0.2分。3服务方案(30分)服务方案认可度30针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整体法律服务方案是否完整、科学等进行综合打分。1.服务方案完整、详尽,服务措施完善、有操作性,得20-30分;2.服务方案较完整,服务措施较完善,有一定操作性,得10-19分;3.服务方案不够详尽,服务措施不够完善,操作性较差,得1-9分;4.服务方案中未包培训、案件处理、坐班承诺的比选申请书无效。4服务团队(30分)服务团队资历10服务团队律师执业年限和教育背景:三名及以上律师执业满5年或博士以上学历得8分,二名及以上律师执业满5年或博士以上学历得5分,一名律师执业满5年或博士以上学历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服务团队固定且不少于5人的律师顾问团队的得2分,3至4人得1分。未达条件比选申请书无效。服务团队服务业绩20服务团队有为国企或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服务业绩的,每一例得4分,最高不超过20分。合计100分如总评分相同,按比选报价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评分相同,且比选报价评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评分相同,且比选报价评分、服务方案评分均相同的,按团队服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评分相同,且比选报价评分、服务方案、团队服务评分均相同的,按履约能力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评分相同,且比选报价评分、服务方案评分、团队服务、履约能力评分均相同,名次由评审组抽签决定,评审组按上述排列顺序向比选人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第七章主要合同条款(草案)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甲方《中选通知书》,最终乙方中选甲方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基于此,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甲方为了规范经营管理,依法解决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诚意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法律顾问工作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第2条顾问团队乙方指派、、等律师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如下:(1)基础法律顾问服务:1.就日常经营、劳动人事等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针对甲方公司提出的法律问题,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给予解答。解答内容包括:(1)提供法律解释;(2)阐明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法律责任。2.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制定和颁布的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法律意见。3.规范甲方公司管理中的法律流程,包括签署相关文件、决策等流程。4.拟定、审查或修改各种合同、协议、文件、规定、制度、办法、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5.应邀列席重大会议,如甲方党委会、三重一大会议、总办会、风控会、调解会等会议,就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6.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有关单位进行法律交涉,必要时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律师催告函等;7.协助甲方公司依法作出经营或其他决策。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与决策相应的法律依据、法律解释;(2)提供可行性分析意见,论证公司决策的必要性及可行性;(3)为公司决策提供风险预测及对策;(4)根据公司需要来公司沟通洽谈并就经营投资、项目合作、法律纠纷等事项应邀参与甲方与第三方的业务谈判;8.乙方律师根据甲方公司要求,到甲方公司组织法律培训并完成其他法律事务。9.根据甲方要求,对经济事务及其他事项进行法律审核。10.根据甲方公司需求处理案件,包括:拟定案件起诉状、编制案件证据目录、拟定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提供与处理案件相应的法律咨询、指导或建议并协助立案,案件数量不超过5件(含)。11.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跟随甲方外出进行项目的前期、中期或后期尽调、考察。12.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到甲方公司坐班提供法律服务。第四条乙方服务方式(一)服务团队:甲乙同意由乙方律师担任甲方项目团队负责人,律师担任主承办律师共同组成项目服务团队。(二)服务时限:材料齐全后,一般合同审查和法律咨询1个工作日内,重要合同或规章制度或工作量较大的法律事务处理2~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突发事件或领导特别急要文件)加班紧急处理,不受上述时限限制,一般0.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超过1个工作日。(三)服务方式:日常文件、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完成服务沟通、工作交接,紧急或会议需要提前通知约定时间赴公司提供现场服务。第五条法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1年,具体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协商一致乙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大写)元整(小写:人民币元)。(二)上述第(一)项所列律师费不包含:专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诉讼案件的出庭;(三)本条所规定的律师费,不包括在成都市行政区域之外的异地完成工作所需的差旅费、外地出差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乙方律师因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的需要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如:工商、土地、房产等政府部门收取的调查费、查证费、复印费等),不包括在律师费之中,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由甲方据实报销。(四)常年法律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常年法律服务费用分两笔支付,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收到乙方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常年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含税大写)元整(小写: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后,甲方收到乙方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常年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含税大写)元整(小写:人民币元)。上述为含税价。乙方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发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201825359G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24号电话:028-85062867开户银行:工行成都盐市口支行账号:4402902009005201630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对于乙方的工作享有知情权,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二)有权对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限、质量提出具体要求;(三)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就所咨询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四)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五)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消除;(六)为乙方律师提供所咨询法律问题的证据和相关资料,以便律师提出恰当的法律意见;(七)乙方进行的顾问工作,如因故意或违法而出现重大法律失误,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并有权索回已付律师费。(八)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律师费,承担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事务到成都市以外地方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九)为便利乙方律师工作,甲方应指定固定的联系人并给予乙方其他必要协助。(十)对于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即使本合同已接触(终止),甲方的该项义务也不予免除;(十一)无正当理由乙方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付费用。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其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问题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面的证据材料;(二)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甲方有关员工的密切配合;(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四)乙方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同时担任对立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五)如乙方律师同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顾问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乙方应当进行调解,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代理任何一方。(六)如果甲方法律事务在与顾问律师其他工作冲突时,顾问律师应当优先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如遇开庭、出差在外或其他客观障碍确实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临时指派其他律师替代。(七)如乙方律师违反法律或本协议约定、职业道德造成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向甲方进行赔偿。(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服务期间内已支付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对乙方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事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向甲方进行赔偿。第八条补充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如果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时间及履行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为1年。第十一条其他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常年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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