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扎提升改造项目委托检测招标公告(新疆建咨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



招标编号: ZBRW-2025-019641
项目名称: 布拉克苏乡巴扎提升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 2025-12-09 15:39:54.0
联系人: 赵萍
联系电话: 13579800640
截止时间: 2025-12-13 10:00:00.0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ZBRW-2025-019641 
采购项目名称:布拉克苏乡巴扎提升改造项目委托检测采购 
采购项目概述及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ZBRW-2025-019641布拉克苏乡巴扎提升改造项目委托检验采购询比价情况说明.doc
报名所需提供文件: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开户许可证;
(如供应商入库已上传平台上述报名资料,无需重复提供)
报名地点:线上
报价截止时间: 2025-12-13 10:00        
询价文件领取:报名后线上领取。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投标人报名或投标IP地址相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兵团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管理细则》和相关法律,对存在IP重复的供应商进行拉黑处理:首次出现IP重复问题,列入黑名单3个月;连续2次出现IP重复问题,列入黑名单6个月;连续3次出现IP重复问题,永久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采购活动。
联系人:许建勋
联系电话:15160893699
联系人: 赵萍 
联系电话: 13579800640 

询比价情况说明布拉克苏乡巴扎提升改造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采购检测,具体情况如下:1工程地点:草湖镇第41团布拉克苏乡2询比价内容:检测序号材料名称型号单位数量税率单价合价备注1检测费用///6%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备注:1、砂、石骨料的颗粒级配、含泥量实验;2、水泥的物理性常规检测;3、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4、土方填筑干密度实验;击实试验、相对密度试验等;5、钢筋原材料及钢筋焊接件检验;6、图纸设计内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常规物理性能的检测项目备注:1.报价中注明为:含税(税率:6%),含运费。付款方式:1、本合同采取先货后款的方式,供方不得以需方未付资金停止供货,若因此需方可直接终止合同。2、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提供服务,服务结束后,应及时开具等额发票挂账后(6%增值税专票),在货到现场签收之日起算90日内付清全部挂账总货款。3.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4.其他要求:/需求组织:2025年月日《无商业贿赂承诺书》致:新疆建咨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方(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与新疆建咨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的业务合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贵集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1.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贵集团《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制度规定。2.遵守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的各项规定。3.不以任何形式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向贵集团员工、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提供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旅游、宴请、娱乐消费等财物或其他利益;(2)通过关联方、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变相输送利益;(3)虚开发票、虚构业务套取资金用于贿赂;(4)串通围标、泄露标底、操纵评标结果等舞弊行为。二、全面履行廉洁合作义务1.关联关系披露:(1)如我单位与贵集团员工、评标专家存在亲属、持股、任职等利益关联,将在投标/合作前主动书面申报。未如实披露视为严重违约。2.合规资金往来:(1)所有费用支付均通过公对公银行账户转账,确保交易可追溯;(2)不向贵集团人员支付“中介费”“咨询费”“感谢费”等任何合同外费用。所有涉及集团合作的往来及协议,均以双方签署正式合同及相关制度为准,不承担任何未依法或未书面约定的额外义务。三、接受贵集团监督与审查1.配合调查义务:如贵集团对合作过程存在商业贿赂合理怀疑,我单位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合理范围内配合贵集团调查,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必要证据材料,并接受现场审计。贵集团应对调查过程中获悉的供应商商业秘密及敏感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除依法应向监管机关披露外,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露。2.主动报告机制:若发现贵集团人员索取或收受贿赂,我(单位/本人)承诺在掌握合理证据后24小时内通过贵集团举报渠道((电话:18034880480)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应基于事实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因无法提供合理证据或恶意举报的,不免除自身责任,贵集团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四、违约责任的承担如经贵集团依照合法程序认定我单位违反本承诺书任一条款,我单位自愿承担以下全部责任:1.合同终止:贵集团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所有合作合同;2.经济赔偿:(1)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2)赔偿贵集团因供应商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合理调查费用;(3)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3.列入黑名单:根据违规情节,禁止参与贵集团及所属单位任何项目,期限一般为1-3年。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永久禁止参与。并接受贵集团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通报违规行为。4.法律追责:涉嫌犯罪的,自愿接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效力持续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承诺方签章:(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检测合同2025年月日建设工程(委托)检测合同甲方(委托人):乙方(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治区建设厅颁布的《工程检测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委托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造价:工程地址:工程性质:第二条检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1、砂、石骨料的颗粒级配、含泥量实验;2、水泥的物理性常规检测;3、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4、土方填筑干密度实验;击实试验、相对密度试验等;5、钢筋原材料及钢筋焊接件检验;6、图纸设计内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常规物理性能的检测项目第三条合同期限(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止。(二)合同延期该工程因停工、资金短缺等其他原因造成本合同期限延长,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仍按本合同执行,乙方视情况调整驻工地试验员人数,合同期限超出时间部分,甲方除按原合同价支付试验价款以外,对于合同延期超出十五日的部分甲方每日向乙方按/元另行支付检测费用(合同期限超出时间部分含冬季时间,按每年12个月计算时间)。第四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检测收费标准执行建设厅颁布的《工程检测服务收费标准》。(一)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1.本工程合同价的即此费用最终以结算价的建安费用的取费,本合同按检测项目单价,根据检测委托单按实际检测量分项计算检测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乙方提供检测项目单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合同价,工程完工后,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检测项目及费用计算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备注123452.本合同按总价包干计取检测费用,共计/万元。(二)收取检测费。。1.特殊检测项目如材料化学分析,及原材检测两次不合格后重新进行试验检测的,配合比经甲方委托已出具检测报告后变更原材料的等将单独收取检测费。。2.1、每月25号结算一次(以现场出具的结算单为结算依据),乙方应及时开具等额的发票挂账,账期15天,账期过后支付至已挂账金额的80%,剩余货款在合同签订及供货完毕后3个月内支付至已挂账金额的100%(以实际到货时间为准)。2、按照合同约定的供需双方签署的送货清单及对账单数量为准,合同单价不予调整。第五条检测报告的交付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叁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工程有关试验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甲方未获得乙方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不得强行施工。(二)甲方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其施工单位及时送检工程材料和检测;(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在开展检测活动之前,由甲方将本合同报送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登记。当本合同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四)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见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将发生的信息以书面告知乙方。在委托见证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填写检测委托单。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当场签字确认。(五)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方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施工现场的大型交通运输工具及辅助工作人员)。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及其附表的复印件。(二)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根据工作需要乙方拟派驻工地试验检测人员,根据工程需要增派试验员。工地常规试验检测仪器一批。(三)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四)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及时通知甲方。(五)乙方所检测的试验项目应准确规范并及时出据检验报告。(六)乙方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报告一切后果乙方承担。第八条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甲方对同一批材料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第九条违约责任(一)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二)甲方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逾期超过/月,乙方有权因甲方延期支付而停发检测报告,并撤离施工现场,待甲方余款付清后恢复检测并发放检测报告。乙方因甲方的逾期支付有权单方终止执行本合同。(三)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赔偿金额20000元(贰万元整)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原因除外。(四)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图木舒克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补充协议1、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巴扎提升改造项目委托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