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油招标公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25)



询比公告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分公司车辆用油

1.2 采购范围与说明:

东航厦门分公司外场车辆用油协议

1.3 参与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 3、供应商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近三年(自2022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9、需在厦门分公司办公地点(厦门市环岛东路2486号、福州市鼓楼区桥亭路10号、福州长乐机场)5公里范围内至少各一家加油站点。 10、福建省内主要高速公路途中加油站点不少于5个。

1.4 公司业绩要求:

1.5 采购清单:

清单-2025-12-09 09:05:40-1
报名后查看

2. 报名方式

2.1 平台使用费:

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2.2 采购项目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

2025-12-11 09:00

3. 采购项目文件

3.1 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下载

3.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

3.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2-11 09:00

4. 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4.2 联系人:

谢宇航

4.3 联系方式:

15569003322

5. 其他说明

暂无数据

6. 附件

附件下载:无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用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