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油招标公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25)
询比公告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分公司车辆用油
1.2 采购范围与说明:
东航厦门分公司外场车辆用油协议
1.3 参与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 3、供应商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近三年(自2022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9、需在厦门分公司办公地点(厦门市环岛东路2486号、福州市鼓楼区桥亭路10号、福州长乐机场)5公里范围内至少各一家加油站点。 10、福建省内主要高速公路途中加油站点不少于5个。
1.4 公司业绩要求:
1.5 采购清单:
清单-2025-12-09 09:05:40-1
报名后查看
2. 报名方式
2.1 平台使用费:
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2.2 采购项目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
2025-12-11 09:00
3. 采购项目文件
3.1 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下载
3.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
3.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2-11 09:00
4. 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4.2 联系人:
谢宇航
4.3 联系方式:
15569003322
5. 其他说明
暂无数据
6. 附件
附件下载:无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用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