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食材配送 食堂食材招标公告(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2025)
项目编号:JLP25C00135_130117562645086212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30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LP25C00135
项目名称: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6,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标的数量:3年 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按照超市每月最后一周任选一天以食品单品挂牌最低价为基价,以折扣率进行公开招标,服务期3年,共需约2628万元。 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按照超市每月最后一周任选一天以食品单品挂牌最低价为基价,以折扣率进行公开招标,服务期3年,共需约262
26,280,000.00元
3
项
最高限价总计:26,2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总额的6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的,应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实施的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6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实施的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36%。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格式自拟(盖双方公章),应明确相应比例金额等。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的,应分包给小、微企业实施的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36%。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格式自拟(盖双方公章),应明确相应比例金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9日 至 2025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13:3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范围
采购人电话:1990833162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汪亚运
代理机构电话:68788709
代理机构地址: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九龙广场大厦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亚运
项目联系人电话:68788709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本项目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采购[2016]11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JLP25C00135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2-一、招标项目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5-六、履约保证金-8-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八、投标有关规定-9-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0-十、交易服务费-10-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1-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6-※一、服务期-16-※二、报价要求-16-※三、产品质量保证、验收及质量售后服务-16-※四、考核办法-17-※五、每月结算金额、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险-2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3-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3-二、评标方法-25-三、评标标准-26-四、无效投标条款-29-五、废标条款-3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3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9-一、经济文件-49-二、技术文件-51-三、商务文件-53-四、资格文件-56-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按照重庆九龙坡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招标内容最高限价服务期投标保证金(元)成交人数量(名)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6280000元3年80000 1否批发业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6280000元,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总额的6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的,应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实施的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6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实施的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36%。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格式自拟(盖双方公章),应明确相应比例金额等。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的,应分包给小、微企业实施的不少于中标合同金额的36%。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格式自拟(盖双方公章),应明确相应比例金额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获取期限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6日。2.招标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3: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3:3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采用不报名投标方式。(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一:1.选择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应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项目名称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财政编号JLP25C00135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方式按项目或包按项目分包保证金子账号银行信息开户行账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9902001810556454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保证金退还方式3.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月30日13:30(以到账时间为准)。方式二: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相关机构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在项目唱标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如未递交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相关机构核验真伪,并在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2.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3.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虛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人资格的,取消中标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4.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相关机构协商。采购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同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相关机构协商。方式三:电子投标保函的缴纳方式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不密封)。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1.采购人负责对保函内容进行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元(人民币)。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电子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核验真伪,并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无效。 4.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应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申请的电子投标保函一致,否则该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无效。 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电子投标保函开展核验。六、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中标后签合同前,向采购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10%。如中标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中标人账户。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八、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https://www.cqggzy.com/jiulongpo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采购[2016]11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查询。十、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十一、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联系人:范老师电话:19908331625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二)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项目经办人:汪老师电话:68788709质疑经办人:黄老师电话:68788639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邮编:400050(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谭老师18315002442(节假日)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第二篇“※”标注的技术(服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供货内容※二、配送及食材质量要求品目内容描述肉类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等;禽肉(蛋)类兔子、鸡类、鸭类、鹅类等家禽;禽蛋类等;水产类鱼类、虾类、蛙类、黄鳝、贝类等;冻品类禽类、鱼类等;蔬菜类各类绿色蔬菜、瓜果等;米面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干副调料(含干货)类干货调料、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品目内容描述肉类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等;禽肉(蛋)类兔子、鸡类、鸭类、鹅类等家禽;禽蛋类等;水产类鱼类、虾类、蛙类、黄鳝、贝类等;冻品类禽类、鱼类等;蔬菜类各类绿色蔬菜、瓜果等;米面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干副调料(含干货)类干货调料、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1、配送范围:中标人作为采购人食堂食品物资主要供应商,主要配送肉类、禽肉(蛋)类、水产类、冻品类、蔬菜类、米面油类、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等。2、配送地点: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或采购人指定地点。3、配送时间及要求:每日所需全部食材于当日早上7时前送达。一般情况下,采购人应提前8小时将所需货物的数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中标人应在45分钟内将所需物资配送至采购单位,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供应采购单位所需物资。中标人应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将采购单位所需食品配送到指定地点。4、食材质量要求:4.1肉类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24小时以内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牛、羊等)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4.2禽肉(蛋)类4.2.1鲜鸡肉类禽类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0.85KG。4.2.2鹅/鸭类禽类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失血污、无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齐整,土番鸭重5-6斤左右。4.2.3禽蛋类禽蛋类新鲜,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光照试验: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蛋有暗影,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有振荡声。鸡蛋外壳需标明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要在7天内的。4.3水产类4.3.1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活鱼运输必须保证氧气充足。需要宰杀的,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4.3.2虾类: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4.3.3蛙类: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需要宰杀的,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4.3.4黄鳝: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在水中头朝上直立,捞离水后,挣扎有力,身上黏度较多,个体较大。需要宰杀的,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宰杀及运输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并至少保存72小时)。4.3.5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4.4冻品类国内冻品需在冰冻2个月以内,国外冻品需在冰冻3个月以内,无杂质、异味,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5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去根帮和老叶,去杂,洗净,农药残留限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6米面油类:4.6.1大米为优质粳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日期需在半年内)、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陈米、酸败及其它异味,口感好。符合GB/T1354-2018相关国家标准。4.6.2面粉为优质特制一等(精制级)小麦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日期需在半年内)、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86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4.6.3食用油为非转基因加工食用植物油,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日期需在半年内)、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产品应具有色泽及透明度、气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异物杂质、残渣,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GB2716-2018相关检测标准。4.7干副食类4.7.1干货调料品主要检查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生产日期需在半年内)、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干菜、大料、干货等散装的料品是否含有杂质,是否有发霉、变质现象。4.7.2干货调料、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QS标志。散装的料品在验收时注意检查干燥度、色泽的情况,里面是否含有杂质,以及是否有异味等。5、配套服务5.1中标人应针对采购人单位的特殊性,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按照45分钟内保障200人膳食所需物资的要求完成应急餐饮物资采购配送任务。5.2中标人根据采购人任务要求,承担相关餐饮食品代购和原材料配送工作。5.3采购任务增加或周末、节假日提供配送服务,不再另计费用。※三、配送方式要求1、供应方式:中标人按照采购方预约的货物数量、质量、时间按时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由采购方相关人员组织现场复称、验收、签字登记后入库。2、配送车辆及人员:中标人须配备配送人员2名,配送厢式运输货车1辆,实行专人专车配送,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投标时不提供配备人员的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和配送车辆的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只在技术需求条款差异表中应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采购人审核,如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配送过程中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和采购方管理制度,配送期间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与采购方无关,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4、投标人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如遇采购方单位人员外出执行公务,须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组织配送服务,中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配送服务。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明确列出(填写技术(服务)差异表,见格式),其中※条款必须满足本篇要求。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折扣率报价(超市特价商品除外),结算价=基准价×中标折扣率。折后结算价包括所有的原材料的食材价、食材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搬运费、人工费、服装费、仓储费、通讯费、培训费、验收费、保险费、利润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产品质量保证、验收及质量售后服务1、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收货人员在中标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可拒收配送物资、可拒绝支付该项不合格货物货款,中标人须无条件迅速、免费提供满足质量标准的替代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2、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无条件退换货处理。3、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4、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6、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所提供产品进行送检,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7、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8、中标人产生的违约金和赔偿款,采购人有权从支付给中标人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不足以扣除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款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9、中标人向采购单位提供的食品如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收货,中标人按合同送货金额的5倍以上支付违约赔偿金。10、中标人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供货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应按本次送货总金额的5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1、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换供应品名、调整数量、因客观原因需调整的,中标人提前告知,并取得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人出现私自更换产品品种的,不按约定数量供货的或者虚报价格的,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中标人应按本次配送总金额的5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2、中标人所供产品未达到食品安全标准或采购人合理要求的,中标人按本次配送总金额的5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3、因中标人供应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食用人员身体出现不良反应或食物中毒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按合同送货金额的5倍以上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采购人可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14、在供应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若有违反,中标人按合同送货金额的5倍以上支付违约赔偿金,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四、考核办法食堂食材配送考核办法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货品质量配送货物质量合格出现货物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并做退货处理;出现其他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出现以次充好、夹带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配送商以无货品、无利润为由,拒绝配送货物,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3次的扣2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4次及以上的,扣5分。冻品按照约定要求无冰或少冰,如含冰量超过总重量5%的,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并做退货处理。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QS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货物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QS标志、生产许可证号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5分。货物生产日期、保质期、宰杀时间未按合同要求的,每个单品每次扣3分。配送数量浮动标准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每个单品30斤以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肉类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特殊情况商请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抽检管理配送商应每周对配送的货品进行农残抽检(不低于2个品种)抽检结果报送管理方,缺少一次扣1分;管理方不定期对水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如不合格做退货(换货)处理,一次扣3分。服务质量配送时间每日所需物资须于约定时间前送达,应急(特别)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迟到30分钟内,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5分。漏送货情况,退换、补货情况漏送货在不影响开餐的情况下,每月第一次做警告提醒,第二次起每次扣1分,超过三个品种的每次扣2分;因漏送货、退货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因未补足货物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4分。订单处理配合价格确认接到管理部门定价表后如有异议,必须于24小时内按约定格式回复,不按照规定时间回复的,视为无异议,管理方将按照定价表执行;不按约定格式回复的,一次扣分1分。对账及结算对账及时准确,每月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核对清楚上月账目,因配送商原因延误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最多扣5分;每月对账确认后配送商应在核对账目清楚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开具发票,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1分。人员车辆管理个人卫生管理员工需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干净,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至2分。持有健康证,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配送车辆管理配送物流车必须干净整洁,外观破损或车内有明显异味一次扣0.5分,车内脏乱差一次扣1分。其他应急任务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4分。代购物资一般性物资,急需物资按采购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个单品逾期1天扣2分,最多扣10分;特殊保障物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如延误,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采购人提供代购物资样品的或指定采购地点的,配送商须按要求采购,未按要求采购的,一次扣2分。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因考核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3日内补交,延误一天扣2分,以此类推,每月最多扣6分。履行合同约定情况合同、招标文件、应标文件、供应商承诺书等约定或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完成一项每次扣2分。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使用情况(如有)供应商在每日送货时,应按照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中相关法律法规上传对应货品的票证,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疫证明、农残检测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等),实现采购流程阳光透明,操作数据完整可视,如发现未能及时上传相应票证,每1日扣5分,累计计算扣10分。其他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被通报一次扣5分;加分项目应急任务1个月内顺利完成30分钟内的应急保障任务,加2分;顺利完成45分钟以内应急保障任务,加1分。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合格等级”;2、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且低于85分的为“较差”等级,以8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每月支付金额5000元;4、达到75分(含75分)为“差”等级,以80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每月支付金额10000元。5、低于75分,取消当月支付金额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并终止合同。※五、每月结算金额、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险由采购单位付款,采购单位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一)结算价格、询价周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每月最后7天中任意一天的9-16点到永辉超市(巴国城店)、好又多超市(袁家岗店)、新世纪超市(九龙广场店)进行市场考察,取上述三家超市中同质同品食材挂牌最低价作为次月结算的基准价。按照结算价=基准价×中标折扣率;超市结算基准价的考察,由中标人代表1人、需求单位2人、采购单位1人、审计部门1人,共5人进行考察。(二)结算方式1、中标人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单位验收人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2、中标人送货当日开具送货单,每个月向采购单位申请付款(包含双方签字的供货单和对应发票);如有扣款事项,按扣减后的金额进行结算。3、采购单位对中标人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金额;4、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三)履约保证金、询价周期、食品安全保险、其他特殊情况声明1、本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10%,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缴纳凭证。服务期满后,无息一次性退还。2、每月定期询价1次,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提前进行,如遇疫情、猪瘟、洪灾、雪灾等突发事件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市场价格上涨,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询价次数,对价格涨幅大的产品做出合理调整,重新确定新的结算价格作为当月的结算单价。3、甲乙双方对结算单价如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市场询价并对价格进行复核,最终以甲方审定为准。4、如遇行政规划从采购人撤消相关部门或新战训基地开始使用,采购人不再支付相关部门食堂费用且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相关责任和费用。5、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如中标人未购买,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差异表中对以上条款明确列出,其中※条款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条款的要求。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1)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三、评标标准(1)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50%)5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折扣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报价折扣)×50%×100。注:投标折扣范围取值区间为(1%-99%)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分(10%)管理制度5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供应管理制度;2.质量管理制度;3.应急管理制度;4.安全管理制度;5.采购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全面、阐述详细,满足以上要求,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无瑕疵的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所要求提供的方案:1.内容缺项或表述不完整,2.内容不清晰或表述前后矛盾,3.内容无连贯性或存在逻辑漏洞等常识错误,4.内容出现不合理性,5.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特征制定,6.提出的内容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7、对本项目配送实现目标存在的风险,8、其他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的开展及表述内容。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均为1处瑕疵。服务实施配送方案3分服务实施配送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员工日常管理制度、日常物资配送方案(配送计划、配送路线、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务实具体,有利于实现项目目标。方案内容全面、阐述详细,满足以上要求,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无瑕疵的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2分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食品采购管理方案等。方案内容全面、阐述详细,满足以上要求,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无瑕疵的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40%)14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8000);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书(GB/T3195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每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1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12分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12分)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保险,从2022年开始连续三年购买的得4分,连续两年购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配送物资购买食品安全保险。保险额度在1亿元及以上的得4分;不足1亿元但大于等于5000万元的得2分;5000万元以下不得分。(投标时仅提供承诺函得分,中标后签合同前提供保险单;中标后未能提供的,按虚假应标处理。)3、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有1台得1分,最高得2分。4、参与本项目组的检测人员配备有食品安全检测员,有一人得1分,最多2分。1、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合同(单)复印件;2、提供设备照片、购买发票复印件;3、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4分业绩(4分)2022年1月1日以来有食堂食材供应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发票复印件(合同期内任意连续2个月),二者缺一不可。10分公司实力及质量保障(10分)1、投标人具备自有蔬菜基地的得2分,租赁蔬菜基地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2、投标人与屠宰加工单位合作的得1分。3、投标人与“干副调料类”供货单位(供货单位须为“调料类”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合作的,得1分;4、投标人具备自有仓储场地的得2分,租赁仓储地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5、投标人自有冷冻冷藏库房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使用“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的(自有或购买使用权),得2分。1、提供蔬菜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2.提供屠宰加工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屠宰证、投标人与屠宰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3.1提供“调料类”产品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销或代理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3.2投标人与“调料类”产品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签订的有效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4、提供自有或租赁仓储场地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5、提供自有或租赁冷冻冷藏库房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6、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使用“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说明: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者单价最高限价的;(五)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https://www.cqggzy.com/jiulongpo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参考第一篇第四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和下载流程;无论投标人在线获取和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电子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销电子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六)修正错误若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龙坡区)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截图证明(获取招标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截图);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甲方(需方)组织名称: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法定代表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联系电话:乙方(供方)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餐饮物资,订立本服务合同。一、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一年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配送范围及要求1、配送范围:乙方作为甲方食堂食品物资主要供应商,主要配送肉类、禽肉(蛋)类、水产类、冻品类、蔬菜类、米面油类、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等。2、配送地点: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或甲方指定地点。3、配送时间及要求:每日所需全部食材于当日早上7时前送达。一般情况下,甲方应提前8小时将所需货物的数量通知乙方,乙方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在45分钟内将所需物资配送至采购单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供应采购单位所需物资。乙方应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将采购单位所需食品配送到指定地点。4、食材质量要求:4.1肉类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24小时以内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牛、羊等)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4.2禽肉(蛋)类4.2.1鲜鸡肉类禽类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0.85KG。4.2.2鹅/鸭类禽类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失血污、无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齐整,土番鸭重5-6斤左右。4.2.3禽蛋类禽蛋类新鲜,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光照试验: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蛋有暗影,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有振荡声。鸡蛋外壳需标明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要在7天内的。4.3水产类4.3.1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活鱼运输必须保证氧气充足。需要宰杀的,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4.3.2虾类: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4.3.3蛙类: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需要宰杀的,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4.3.4黄鳝: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在水中头朝上直立,捞离水后,挣扎有力,身上黏度较多,个体较大。需要宰杀的,宰杀后六小时内送达(宰杀及运输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并至少保存72小时)。4.3.5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4.4冻品类国内冻品需在冰冻2个月以内,国外冻品需在冰冻3个月以内,无杂质、异味,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5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去根帮和老叶,去杂,洗净,农药残留限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6米面油类:4.6.1大米为优质粳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日期需在半年内)、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陈米、酸败及其它异味,口感好。符合GB/T1354-2018相关国家标准。4.6.2面粉为优质特制一等(精制级)小麦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日期需在半年内)、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86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4.6.3食用油为非转基因加工食用植物油,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日期需在半年内)、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产品应具有色泽及透明度、气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异物杂质、残渣,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GB2716-2018相关检测标准。4.7干副食类4.7.1干货调料品主要检查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生产日期需在半年内)、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干菜、大料、干货等散装的料品是否含有杂质,是否有发霉、变质现象。4.7.2干货调料、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QS标志。散装的料品在验收时注意检查干燥度、色泽的情况,里面是否含有杂质,以及是否有异味等。5、配套服务5.1乙方应针对甲方单位的特殊性,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按照45分钟内保障200人膳食所需物资的要求完成应急餐饮物资采购配送任务。5.2乙方根据甲方任务要求,承担相关餐饮食品代购和原材料配送工作。5.3采购任务增加或周末、节假日提供配送服务,不再另计费用。三、配送方式要求1、供应方式:乙方按照甲方预约的货物数量、质量、时间按时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相关人员组织现场复称、验收、签字登记后入库。2、配送车辆及人员:乙方须配备配送人员2名,配送厢式运输货车1辆,实行专人专车配送,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甲方相关规定。(投标时不提供配备人员的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和配送车辆的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只在技术需求条款差异表中应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乙方将相关证明材料报甲方审核,如未按要求提供,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3、乙方配送过程中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和甲方管理制度,配送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处理。4、投标人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如遇甲方单位人员外出执行公务,须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组织配送服务,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配送服务。四、结算价、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付款,采购单位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一)结算价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每月最后7天中任意一天的9-16点到永辉超市(巴国城店)、好又多超市(袁家岗店)、新世纪超市(九龙广场店)进行市场询价,取上述三家超市中同质同品食材挂牌最低价作为次月结算的基准价。市场询价由乙方代表1人、需求单位2人、采购单位1人、审计部门1人,共5人进行。(甲乙双方对结算价格如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市场询价并对价格进行复核,最终以甲方审定为准)甲方根据市场询价基准价和乙方中标折扣率________%来审定结算价。结算价格为:基准价×折扣比例。(二)付款方式1、乙方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单位验收人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2、乙方送货当日开具送货单,每个月向采购单位申请付款(包含双方签字的供货单和对应发票);如有扣款事项,按扣减后的金额进行结算。3、采购单位对乙方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金额;4、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三)履约保证金、询价周期及其他特殊情况声明1、本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缴纳凭证。服务期满后,无息一次性退还。2、每月定期询价1次,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提前进行,如遇疫情、猪瘟、洪灾、雪灾等突发事件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市场价格上涨,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询价次数,对价格涨幅大的产品做出合理调整,重新确定新的结算价格作为当月的结算单价。3、甲乙双方对结算单价如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市场询价并对价格进行复核,最终以甲方审定为准。4、如遇行政规划从甲方撤消相关部门或新战训基地开始使用,甲方不再支付相关部门食堂费用且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相关责任和费用。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需严格遵守并执行《食品安全法》各项条款,明确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检验检疫报告等,确保所供物资安全。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送品种,减少配送数量。因市场特殊原因,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3、乙方应不断拓展供应渠道,提高配送质量,保证甲方食材供应。4、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人员和车辆进出各单位食堂的相关手续。六、违约责任(一)为保证配送质量,合同期内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有权视情况进行处理,情节较轻且未造成损失的,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限时整改;情节较重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对甲方进行赔偿外,还应按本次配送总金额的一至五倍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甲方可视情况可以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且不支付任何赔偿。1、产品质量不合格的。2、擅自调整配送品种的。3、擅自缩减配送数量。4、采购食品虚报价格的。5、未按时送货的。6、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二)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送货金额的五倍以上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甲方直接解除合同,乙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配送物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2、配送伪劣假冒产品;3、配送物资以任何形式转包的。七、附则(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1、因项目灭失的;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3、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4、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15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甲方食堂的正常秩序,甲方应支付该期间费用。(三)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乙方在次月与甲方对账后出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资料及发票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采购物资费用。(四)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招标文件(含补遗等)、投标文件(含承诺、附件等)与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认真执行。(八)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格式)(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二、技术文件(一)技术实施及服务方案(二)技术(服务)条款差异表(格式)(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要求的所有材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格式)(三)第三篇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四)提供第四篇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所有材料(五)其他商务资料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果有,自附)四、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六)特定资格条件(七)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盖协议双方公章)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名称投标报价(折扣率)(小写)服务时间投标总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3.单价不能超过单价限价。二、技术文件(一)技术实施及服务方案(二)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其中※条款为必须满足项;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三)提供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证明报告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四)其他技术(质量)资料(如有)(五)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电子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电子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其中※条款为必须满足项;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三)第三篇中要求的相关的证明材料(四)提供第四篇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所有材料(五)其他商务资料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果有,自附)四、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若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七)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盖协议双方公章)(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 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