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烷基苯酚-10框架 辛烷基苯酚 丙烯酰胺水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2025)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120251203-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2026年度研究院辛烷基苯酚-10(OP)框架采购(三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辛烷基苯酚-10(OP),数量150吨(招标数量为估算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要求:(一)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按照买方需求数量15日内到货
(二)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4、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仓储中心
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20000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或制造内容(以评标时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2.在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云梦泽系统查询为准)。
3.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4.被列入《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5.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三)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响应,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内容和资料,不参与评审,不作为合同履约依据。
4、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日内提交样品(数量1份、500ml),招标方进行小试试验,使用样品所生产出的试验产品应满足《技术规格书》中“6. 技术要求”,结果以招标方小试试验为准,不接受对试验结果的异议,合格后发布中标通知书,不合格则项目终止,重新组织招标;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样品,按放弃中标处理。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产品于2021年1月1日后在大庆炼化公司聚丙烯酰胺装置工业化成功使用过,则不需要递交样品,直接发布中标通知书。
5、已在本项目进行试验且不合格的投标人三次招标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12-10 17:00:00至2025-12-15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和本项目标书费缴纳的2项工作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12-23 08:3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八、发票领取
8.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8.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8.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遇节假日顺延)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电子邮箱申请。
8.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5615712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吕鸣
电话:0459-5615713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技术规格书-新.pdf
PTS中国石油采购技术规格书PTS-DQLHKJ-02-2023辛烷基苯酚-10(OP)框架采购技术规格书张滋学编制人:年10月21日202S水倩无88之审核人:2025年10月21日2v审批人:2025年10月2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PTS-DQLHKJ-02-20231.总则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大庆炼化公司辛烷基苯酚-10(0P)招标采购,提出了该物资生产、检验、试验、验收、运输、试用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供货方应提供满足有关标准规范最新版本和本文件要求的全新产品。供货方所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报价中,供货方承担所提供的设计、制造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专利技术的法律责任。供货方保证所采用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引发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的法律纠纷,由供货方负全责。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交货期必须满足项目总体进度的要求。由业主或采购方签发的对本文件涉及产品的提议或建议,并不能免除供货方认可本文件的所有要求或履行承诺时的任何责任;相关承诺被认为是合同需执行的内容。本文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术语与定义下列名词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业主:所采物资最终使用单位。采购方:受业主委托采购物资的单位。供货方:为业主设计、制造、提供物资的单位。设计方: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设计或对所采物资设计负责的单位。施工方:承担现场施工、安装任务的单位。质保期:按采购合同约定,供货方对所供物资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更换、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3现场条件3.1使用场所该物料主要用于研究院聚合物组《功能型压裂液增稠剂研制及现场试验研究》项目、《低分抗盐聚合物工业化改进及现场应用》、《大庆油田三采用中分子量抗盐聚丙烯酰胺研制及工业化生产技术开发》项目及《新疆油田用抗盐聚合物的合成及工业化生产技术开发》项目工业化试验生产使用,使用场所为大庆炼化公司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装置。辛烷基苯酚-10(0P)作为功能单体的助溶剂参与聚合反应过程。产品送达后,业主在室内储存,储存温度5-35℃。3.2环境条件室内使用。1吴张PTS-DQLHKJ-02-20234遵循的标准、规范本文件所有标准、规范都以其最新有效版本和原始语言为准。其它未列出的与本产品有关的标准和规范,供货方有义务主动提供。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文件所列遵循的标准、规范与供货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则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供货方应对所供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本文件指定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范围:标准规范编号标准规范名称GB/T6368水溶液PH值的测定GB/T4472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测定GB/T6284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QSY13474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规定QSY13281物资仓储管理规范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5.供货范围及界面5.1供货范围本项目供货范围详见下表:表1序号物资名称【5497标准相应品类型号规格规范】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17020706辛烷基苯酚-10吨表2序号物资名称属性1属性2属性3属性4属性5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辛烷基苯酚-10品牌型号包装规格具体供货物资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限内的采购订单为准。供货方应按照采购订单内物资型号、规格、数2主吴张PTS-DQLHKJ-02-2023量、交货期等具体要求提供物资。如供货方对订单内容有异议,应及时向采购方或业主确认,并留存双方确认的依据。因供货方技术确认不到位导致到货物资运输、储存、使用出现问题的,由供货方承担退换货以及延迟到货违约赔偿责任。对属于使用过程中为满足使用需求,即使规格书中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供货方仍须在合同履行时补足。e6技术要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采购方提出的生产工艺条件,且产品质量必须满足采购方提出的指标要求:6.1技术指标辛烷基苯酚-10(0P)项目质量指标执行标准或方法外观无色至淡黄色液体目测辛烷基苯酚-10(0P)的质量分数,wt%>98%见附录1PH值(1%水溶液)2.2-6.8GB/T6368密度,×10kg/m²1±0.1GB/T4472溶解性25℃下,1g样品溶于100g25%丙烯酰胺水溶液,溶液澄清无色目测6.2性能保证对于在工业化生产过程中出现影响生产情况,物资采购部联系生产厂家进行协商处理或退货,产生费用由提供工业用辛烷基苯酚-10(0P)的厂家承担。7.检验和验收1)供货方应自行对每批次产品按照有关标准检验和验收,应按照制造厂标准进行出厂检查、试验、检验,并提供检定证书或合格证。2)货到达采购方指定库房后需要大庆炼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抽样化验,只有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业生产,如检验不合格需做退货处理,其中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3)货物到达采购方指定库房(或现场)后,供货方应派人员参加验收,验收结果由采购方、供货方3方吴张PTS-DQLHKJ-02-2023签字确认。供货商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到达现场,应承认采购方的验收结果。4)供货方发运货物至业主指定地点后,相关产品验收入库(核对证件资料、外观验收、数量验收、理化检验、技术资料保管与发放要求),质量检验依照Q/SY13474规定执行;合格品入库、验收问题的处置等依照QSY13281相关条款规定执行。8铭牌/标识1)供货产品应包装在塑料桶内中,每件外包装上应用清晰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联系电话、净含量。9.包装、运输和仓储要求9.1供货方直接运输或委托承运商运输,根据需要采用公路、水路方式运输,应保证运输工具状况良好,货物装载应予稳妥加固,采取适当的加固防护措施。9.2供货产品避免日晒,并做防淋、防雨措施。9.3应选择合理的装载、卸载流程及机具,并保证使用安全。9.4包装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且符合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之要求,辛烷基苯酚-10(0P)包装为25kg/桶。9.5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清洁,并保持有良好消防设施的环境中,应远离火源,防热,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贮存温度5~30℃。在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辛烷基苯酚-10(OP)原包装保质期为1年。大10.技术文件提交要求除非采购方根据需要另有规定,供货方所提供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所有提交文件和计算公式都应采用国际单位制10.1供货时提交文件4高吴张\n\n\n\n文件名称\n格式要求\n数量\n文件提交时间\n\n\n1.0\n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n满足GB/T17519标准要求\n一式五份\n货物进厂当日\n\n\n2.0\n安全标签\n满足GB15258标准要求\n一式五份\n货物进厂当日\n\n\n3.0\n产品质量检验单\n\n三份\n货物进厂当日\n\n\n4\n产品合格证\n\n一份\n货物进厂当日\n\n\n5\n合同复印件\n\n一份\n货物进厂当日\n\n\nPTS-DQLHKJ-02-202311.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1.1技术服务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的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应采购方要求,供货方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处理异常情况。11.2技术培训供货方应提供辛烷基苯酚-10(0P)应用及安全方面的免费技术培训。11.3质量保证1)供货方对所供产品质量提供担保,对产品的验收、复验及不合格品进行退换货处理。供货方必须对所提供的物资、服务等质量保证付全部责任。2)辛烷基苯酚-10(0P)产品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产品保质期内,供货方应保证所有产品指标符合本文件6.1条款要求、性能满足6.2条款要求。在质保期内,由于供货方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生产问题,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采购方相应损失,同时质保期将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超过质保期后发生的质量问题,双方协商解决。3)辛烷基苯酚-10(0P)产品使用寿命为1年。在物资寿命期内,供货方应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4)在保证和担保期内,如果出现任何缺陷或故障,供货方应免费提供更换、装运以及现场服务。之吴张5PTS-DQLHKJ-02-2023附录1辛烷基苯酚-10(0P)质量分数的测定1仪器1.1分析天平:感量0.0001g1.270mm×35mm称量瓶1.3通风烘箱2操作步骤在室温下,取干燥恒重(恒重误差±0.0003g)的称量瓶,称取式样10g(精确至0.001g)记为M称量式样与称量瓶重量记为M2,将称量瓶置于烘箱中,在100℃下烘干1h后,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迅速称量记为M1。3结果计算质量分数按下式计算:X=100-M,一Mx100M(1)式中:X——式样的质量分数,%;M——式样的质量,g;M2——烘干前称量瓶连同式样的质量,g:M1——烘干后称量瓶连同式样的质量,g。4允许差两次平行测定结果,取其算数平均值为试验结果,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平均值的0.5%。方关张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辛烷基苯酚-10框架 辛烷基苯酚 丙烯酰胺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