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粉煤灰处置 粉煤灰招标公告(安徽淮浙州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



招标单位 :
安徽淮浙州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
20251210132139673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12-12 12:00

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2025年12月份下半月(12.16-12.31)粉煤灰(细灰)处置

发布时间 :
2025-12-10 14:09

一、采购物资

序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材质/品牌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其他属性
需求单位
使用方向
备注
附件

1
01
粉煤灰(细灰)

1个标段

300

请按需求量选择报价标段数,如同时报价多个标段,以报价最大标段数价格及数量为准。

2
02
粉煤灰(细灰)

2个标段

600

请按需求量选择报价标段数,如同时报价多个标段,以报价最大标段数价格及数量为准。

3
03
粉煤灰(细灰)

3个标段

900

请按需求量选择报价标段数,如同时报价多个标段,以报价最大标段数价格及数量为准。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粉煤灰(细灰)底价-11元/吨,投标价格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偏离市场的报价,有权取消中标资格。询比报价为正价时,招标方开具税率13%销售税票;报负价时,中标客户开具税率6%处置服务税票。细灰量900吨为预估量(具体数量根据凤台电厂发电量及排放灰渣量核定)。共划分为3标段,1个标段300吨。

二、报名要求

交货地址
凤台电厂

报价是否含税
是,说明: 报价为正价时,招标方开具税率13%销售税票;报负价时,中标客户开具税率6%清运费服务税票。

物资报价备注
必须填写: 备注价格为正价或负价,未填写备注栏视为报价无效

物资报价要求
接受部分报价

发票要求
专票

报价有效期
不填写

是否上传报价单


经营模式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招商代理,其他

入供应商库要求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基本证件
营业执照

其他证件
终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终端销售合同,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终端营业执照,运输合同、运输公司营业执照、运输公司道路经营许可证,终端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环保协议

供应商邮箱
非必填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补充说明
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2万元(由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收取),履约保证金和环保责任保证金由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收取,详见处置公告附件。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最高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线上收取

保证金金额(元):

20,000.00

保证金汇款账号:

30205149642646

(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汇款账户户名: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账户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2时00分

2、报价方式:
(1)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报价须响应条件

序号
条件名称
条件内容

1
违约责任
如中标后未缴纳保证金及全额中标货款或未按时签合同的,列入黑名单。

2
交货时间
2025.12.16-2025.12.31

3
付款方式
中标客户与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月内按份额提货。

4
日台帐填报
按照凤台电厂要求每日填写报送日台帐,未按要求填写报送凤台电厂视情况考核。

5
无违法记录
近一年内未受到相关环保行政处罚。

6
报价方式
网上填写,一次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7
公告及合同
已确认并悉知附件:处置公告及格式合同

8
清洁运输
国六及以上、燃气及新能源车型拉运比例为100%

报价须知
细灰量900吨为预估量(具体数量根据凤台电厂发电量及排放灰渣量核定)。共划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300吨。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报价金额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报价超过两位小数,则最后计价时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按报价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单位。以“价高先得,同价先报先得”作为评审原则,每个中标单位最多中标3个标段,如同时报价多个标段则以最大标段数报价价格为准,如最后1名中标者报2个标段但剩余标段量不足2个时,中标量按剩余标段数计算。如询价成交量未超过询价总量的30%,则剩余灰量进行再次询价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0099-555;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淮浙州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桂集镇园艺村凤蒙路西侧(凤台电厂内)

联系人:夏龙祥

联系方式:17730150120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处置公告:2025年12月份下半月(12.16-12.31)粉煤灰处置公告.docx
格式合同: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综合利用合同.doc
甲方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环保协议.docx

采购物资表 :

序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材质/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附件

1
01
粉煤灰(细灰)

1个标段

300.00
请按需求量选择报价标段数,如同时报价多个标段,以报价最大标段数价格及数量为准。

无附件

2
02
粉煤灰(细灰)

2个标段

600.00
请按需求量选择报价标段数,如同时报价多个标段,以报价最大标段数价格及数量为准。

无附件

3
03
粉煤灰(细灰)

3个标段

900.00
请按需求量选择报价标段数,如同时报价多个标段,以报价最大标段数价格及数量为准。

无附件

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2月份下半月(12.16-12.31)粉煤灰处置公告安徽淮浙州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凤台电厂)2025年12月份下半月(12.16-12.31)粉煤灰(粗灰和细灰)进行处置。一、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凤台电厂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粉煤灰(粗灰和细灰)处置2、项目组织人:安徽淮浙州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二、项目概况1、方式:询比价2、项目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凤台电厂3、项目概况:粗灰量约20700吨,细灰量约900吨。4、发布媒体:(https://www.youzhicai.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项目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2时2、报价需上传资质审核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环保协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投标人为终端客户),运输合同、运输公司营业执照、运输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环保协议、终端销售合同、终端客户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投标人为承销商),未按要求上传资质审核所需材料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3、对投标人要求:(1)必须为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报价;(2)投标人应为水泥厂、混凝土公司以及新型建材公司等直接使用粉煤灰的终端客户或具有较强销售能力的承销商(承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粉煤灰经营或建筑材料等电厂固废销售处置资质);(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未受到相关环保行政处罚。(4)有以下情形将被视为串通投标处理: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人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为同一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标段划分:粗灰量约为20700吨,设为9标段,1个标段为2300吨;细灰量约为900吨,设为3个标段,1个标段300吨。具体数量根据电厂实际粉煤灰产量核算。5、底价:粗灰-30元/吨、细灰-11元/吨。6、报价规则:网上填写,一次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报价金额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报价超过两位小数,则最后计价时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填写报价前需确认报价金额是否填写正确(报价备注栏内备注价格为正价或负价,未填写备注栏视为报价无效),报价过程中如有客户对报价进行撤回,该报价作废,同时本次询比价不再接受该客户之后的任何报价。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环保责任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万元(粗灰及细灰各2万元,由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收取),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和48万元环保责任保证金。8、中标规则:粗灰和细灰询比价分开进行,以“价高先得,同价先报先得”作为评审原则,按照各家报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者。每个中标单位最多中标3个标段,如同时报价多个标段则以报价最大标段数价格及数量为准,如最后1名中标者报3个标段但剩余标段量不足3个时,中标量按剩余标段数计算。9、中标结果须经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有效,并由工作人员通知中标客户。10、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并缴全额中标货款,月内按份额提货。如中标后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环保责任保证金及全额中标货款或未按时签合同的,列入黑名单。11、中标客户根据凤台电厂安排,自行安排符合要求的罐车到凤台电厂粉煤灰库拉货,国六及以上、燃气及新能源车型拉运比例为100%,不足比例考核1000元并暂停下一周期参与招标一次,同时强化措施落实,对不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及运输行为限期责令整改,因不及时整改导致需其他单位来降低料位,所产生的费用由该公司承担,同时按照3倍的处置金额考核该单位,并有权解除合同。中标客户必须服从凤台电厂统一调度管理,保证厂区作业安全及文明生产。12、询比价过程中如有客户恶性报价,该报价作废,情节严重者将列入黑名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客户自己承担。13、因电网调度原因或电厂设备原因造成无法完成竞拍量的,工作小组有权减少中标供应量,按实际吨位结算粉煤灰款。14、按照凤台电厂入厂管理要求,中标客户需将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提交电厂备案后方可提货。15、现根据环保相关方面要求,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真实去向日台账,要求如下:①、日台账每5天整理一次,整理后发送至相关管理人员处。②、日台账按照标准格式填写,需提供真实去向,包括合法的大库等贮存地,每辆车至终端单位后需提供该终端单位的接收证明:终端单位过磅单,过磅单要信息完整(终端单位名称、车辆信息、过磅时间,涉及到相关商业机密的可隐藏掉)或水印相机定位照片,要求照片真实、清晰。③、日台账报送不及时,考核500元/次;日常检查中发现日台账填写信息不全、明显错误、照片或磅单与终端单位不符、照片造假等问题,第一次考核1000元,第二次考核2000元,并暂停该单位本标段装运,且禁止该单位继续参与招标三个月;拒不提供日台账的,考核5000元,并禁止该单位继续参与招标一年。16、中标方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石膏)综合利用需满足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条款。17、中标方在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石膏)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18、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价格为负数,中标方需向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开具6%清运费增值税发票(含税)。19、如本次询价成交量未超过本次询价总量的30%,则剩余灰量进行二次询价。20、除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外,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淮浙州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四、履约保证金及环保责任保证金汇款账号:单位名称: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行34050110613800000068(履约保证金、环保责任保证金及粉煤灰货款由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收取)。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综合利用合同甲方1(供货方):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甲方2(供货方):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购货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合理、互惠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粉煤灰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中甲方1、甲方2统称为甲方,甲方1、甲方2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1、产品的名称、规格粉煤灰,散装。2、产品的计量计量方式由甲方提供厂区地磅进行计量,双方核对确认。乙方运输车辆未经甲方地磅计量并书面确认不得出厂。乙方认可乙方的司乘人员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输企业的司乘人员在计量单据上的签字效力。3、产品的交货、运输、到货地点及供货起止时间3.1交货方法:乙方在甲方自行提取,粉煤灰装到乙方或其委托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后即完成交付。交付后,乙方承担粉煤灰损失或灭失的风险。3.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安排罐车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3交货地点:【凤台电厂内】。3.4供货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四、产品的数量、价格与货款的结算4.1产品数量:甲方根据乙方月度竞价中标量向乙方供货,粗灰预计约吨,细灰预计约吨。(因甲方停机、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等非人为因素影响销售数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最后以实际的装车量为准。)4.2产品价格:(1)粗灰价格元/吨(含税,税率【】%);(2)细灰价格元/吨(含税,税率【】%)。4.3货款的结算(1)结算数量:以甲方地磅计量数量(以磅单为准)作为结算数量。(2)计算方法:单价*月度统计数量=结算金额。(3)结算依据:乙方自提以甲方地磅计量数量为准。当甲方计量出现问题无法称重时,将按双方认可的计量方式为准。(4)货款结算:货款单价为正数表示每吨货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由乙方预付货款,甲方按月办理结算,并向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税率调整,按照不含增值税总价不变原则调整,下同);货款单价为负数表示每吨货物甲方补贴乙方相应的费用,由乙方开具6%清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按甲方管理规定发起支付申请流程,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支付申请单后在两个月内支付相应补贴费用。五、货物数量的分配及调度计划5.1按照甲方一、二期的当月粉煤灰产量和乙方认购的月度粉煤灰需求量,确定乙方粉煤灰销售份额。甲方统筹安排销售计划。5.2销售日计划排定。甲方调度根据电厂机组运行方式、负荷计划、灰库料位、乙方合同约定的销售份额编制调度计划,根据调度计划,乙方依次自行提取相应数量和品种的粉煤灰货物。5.3甲方每月根据销售总量、乙方计划量和完成量进行相应的考核。六、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6.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环保责任保证金48万元;合同预付款=单价*本合同约定数量。6.2合同签订前,乙方应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环保责任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环保责任保证金不计利息)。6.3本合同签订后,货款单价为正时,乙方在提货前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账户缴纳合同预付款(预付款不计利息),甲方根据乙方预付款的实际缴纳情况,统一安排销售计划。实际结算金额大于预付款金额时,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补齐差额,实际结算金额小于预付款金额时,由乙方发起预付款退款流程,甲方在收到合格的退款申请单后于一个月内完成预付款差额退还。乙方货款不足时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6.4本合同履约完成,且甲乙双方所有费用结算完成后,乙方可申请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环保责任保证金,由乙方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甲方在收到合格的退款申请单后于一个月内完成保证金退还。6.5保证金及货款由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收取。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户名: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行银行账号:34050110613800000068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7.1甲方责任和义务7.1.1甲方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并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方便乙方自提装运。7.1.2甲方在合同期内,公平调度,严格按合同比例份额排定销售计划,每月公布乙方完成计划情况。7.1.3甲方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并根据乙方表现调整比例。7.2乙方责任和义务7.2.1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货物预付款。7.2.2乙方按照自提调度计划及时有序组织车辆装运。7.2.3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各项管理规定。7.2.4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并遵守交通运输各项法律法规,自行按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出现异常情况自行承担。7.2.5乙方应确保运输车辆的状况适用于本项目固废运输,并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提前将车辆和司乘人员信息向甲方备案,并在合同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合同数量的粉煤灰及时运出,满足甲方安全生产和国家环保规定的要求,确保不发生因粉煤灰涨库而导致甲方机组停用或降出力事件。7.2.6当灰库灰位超过警戒灰位时,为了保证发电生产安全,甲方启动“应急预案”时,乙方需无条件按照“应急预案”配合甲方执行。7.2.7在甲方机组大小修、机组临时检修和突发性停机期间不能提供粉煤灰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7.2.8在粉煤灰处置过程中,确保不发生污染环境的事件,并对发生污染环境的事件负全责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政府罚款及政府对甲方的罚款)。7.2.9乙方固废运输车辆进出厂须做好严格密闭、清洁,物料不超出车沿四周,覆盖完整,运输途中不得抛酒,运输车辆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清洁运输(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气及新能源车型)固体废物量的比例须达到100%以上,如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要求执行。7.2.10如果乙方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应确保第三方具有相应的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并保证运输车辆满足上述需要并应要求承运单位按要求提前向甲方进行车辆和人员报备。因不符合要求以及甲方监管需要导致车辆无法入场,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7.2.11乙方运输车辆在装车、运输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不安全事件和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7.2.12乙方需按甲方或甲方委托管理方要求,提供粉煤灰等电力副产品去向统计台账记录。八、安全环保8.1乙方承诺具有合法开展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的能力,如乙方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以满足甲方需要时,乙方须委托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能力的分包单位开展相应工作,并对其固废利用(处置)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预审核。确保甲方委托乙方综合利用(处置)固废不会因固废接收单位不具有固废利用(处置)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而被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8.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下述文件以证明其具有相应技术能力:(1)营业执照;(2)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3)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4)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和运输单位运输能力的自评估报告。以上文件中的批复对象、证书主体、权利主体名称与乙方委托单位应一致。乙方在将文件交至甲方前,须进行初步审查,以确保内容无误。8.3乙方保证在临时处置期间内始终保持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的相应技术能力和条件,并定期将固废运输,利用、处置情况书面报告甲方。8.4甲方有权至乙方及其委托单位项目现场实地了解乙方及其委托单位的固废处置能力,乙方及其委托单位有义务配合甲方的了解核实。8.5乙方及其委托单位应协助甲方开展固废跨地区转移申报登记,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申报登记所需的所有资料。8.6乙方及其委托单位须做好固废台账管理工作,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全流程单据、台账资料至少保存5年。固废管理台账定期向甲方报备。8.7乙方需根据最新国家环保要求及税收政策合法合规进行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评价报告或相关资料。乙方及运输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合同规定及固废转移申报内容,向指定的终端接收单位运输转移固废,运输车辆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如乙方及其委托单位违反合同要求,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或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甲方有权根据该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程度、生态损害范围、经济损失金额及社会影响等结果的严重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相应扣减履约保证金和环保责任保证金,如因乙方及其委托单位上述违法行为导致的的全部损失总额超过50万元的,对于超出部分,乙方及其委托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8乙方及其委托单位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依法做好环保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在实施本项目的过程中因环境污染等原因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罚款、经济赔偿、税收优惠损失、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及其委托单位负责。8.9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签订环保协议。九、粉煤灰的验收9.1数量:以甲方地磅计量数量为准。9.2甲方产品一经乙方装车出厂后即视为质量合格,视为乙方已接受,在处置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十、考核10.1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预付款,甲方将停止对乙方供货,货物将由甲方协调处置,如额外产生处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10.2当非甲方调度原因,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时,甲方考核乙方,考核计算公式为:考核金额=(乙方当月计划总灰量-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灰量)*合同单价(若单价为负数则取绝对值),以及承担未完成转运灰量的处置费用。10.3乙方车辆服从现场管理,有序装货。如乙方固废车辆及驾驶员在甲方厂内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按照甲方相关考核标准执行。10.4禁止固废车辆在沿厂道路边停放,如发现考核200元/次,发生三次者,考核1000元,并根据情况予以停发。10.5乙方原则上完成发运计划,未完成则根据以下情形进行考核:结合乙方整体完成情况,当日计划未完成,整体完成情况良好的不予考核;当日计划未完成,连续两日计划未完成,未说明情况,考核500元;连续三日未按照发运计划完成,未完成车次吨数按30吨/车扣除,考核1000元;三日以上未按照发运计划完成,考核5000元,停止该单位装运,并禁止该单位继续参与招标。10.6乙方不得与厂内相关人员发生冲突,如有问题可随时联系相关负责人,不得越级汇报。如发生打架斗殴、报警等情况,视情节严重考核,并有权停止该单位装运。10.7在装运结束后,乙方需向甲方管理部门提供固废真实去向,并对提供报表的真实性负责,拒不提供的,禁止继续参与竞价。10.8若车辆损坏现场设施,乙方需无条件照价赔偿。10.9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每日填写并上报日台帐,日台账报送不及时,考核500元/次;日常检查中发现日台账填写信息不全、明显错误、照片或磅单与终端单位不符、照片造假等问题,第一次考核1000元,第二次考核2000元,并暂停该单位本标段装运,且禁止该单位继续参与招标三个月;拒不提供日台账的,考核5000元,并禁止该单位继续参与招标一年。10.10乙方清洁运输(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气及新能源车型)拉运比例不低于本合同总量的80%,不足比例考核1000元并暂停下一周期参与招标一次。同时强化措施落实,对不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及运输行为限期责令整改,因不及时整改导致需其他单位来降低料位,所产生的费用由该公司承担,同时按照3倍的处置金额考核该单位,并有权解除合同。10.11以上所有考核扣款甲方均有权从预付款或应付款中直接扣除,预付款或应付款不足的,乙方应在考核结束后5日内支付或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十一、违约责任11.1乙方合同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如未按时到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且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暂定金额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后续参与甲方粉煤灰竞价购买。11.2乙方不履行合同,停止或拖延装运粉煤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其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所有合同并拒绝乙方后续参与甲方所有产品的竞价购买,严重者追究乙方法律责任。11.3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国家及地**策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等。十三、其他1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13.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下列顺序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3本合同相关支撑文件将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3.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1:甲方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年月日1.11.21.31.4附件:外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和地**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终止,如有违约,按本协议规定的职责各自承担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承担法律责任。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条例,严格执行行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及建设工程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1.2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1.3甲方在乙方生产或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相关生产组织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生产运行规程(或施工作业指导书)等,参加较大及以上风险作业方案审查。1.4甲方要求乙方在生产或施工中应遵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行业规定及企业规章制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乙方主要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被交底方签名。1.5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抽取乙方人员进行考试或现场考问,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厂区出入证。乙方如为浙能集团系统内单位,甲方可不对其抽考,但必须提供盖乙方单位公章(或安监部门印章)的一年内安规考试合格证明。1.6生产、施工期间,甲方指定项目主管部门,并指派负责人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环境保护、防火、文明生产有关规定。甲方应经常联系乙方处理日常生产中有关的上述方面工作,预防事故发生。1.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对发生应投入而挪作它用的,可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从合同款中加倍扣除,情节严重的可令停工整顿。1.8甲方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乙方在生产或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火管理等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按情节轻重进行考核,并限期整改。当乙方有重复发生同类违章、事故隐患、不安全事件时,甲方有权提出加倍(2~5倍)考核;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生产、防火管理严重失控时,甲方有权作出停工停产整顿,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安监负责人、直到清退单位出场、终止合同的决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1.9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生产或施工活动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停工或停产整顿:————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发生直接经济5万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火险、火灾事故;————发生未遂事件;————屡发严重违反安全规程的违章行为;————违章积分达到凤电《反违章管理标准》规定要求;————上级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督查)发现问题,认为有必要停工整顿的。1.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配合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1.11在生产和施工中如需办理工作票的,甲方应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履行审批签字手续,执行相关安全措施。1.12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范围外的生产或施工任务。1.13及时协调解决乙方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1.14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风险辨识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1.15对乙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府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条例,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甲方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乙方不得将承包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承包项目,不得将承包项目的主要工作再次分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前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还应与其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告知甲方。2.1.1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转分包等情形,经组织调查,认定确实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事实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2.1.2分包单位、其他单位以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事实起诉至法院要求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对其进行管理考核。2.1.3分包单位、其他单位以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事实起诉至法院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提供的证据可以初步证明违法事实或者司法裁判文书确认了违法事实的,可以认定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事实,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对其进行管理考核。2.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2.3乙方应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重大危险作业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生产或施工临时供用电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等,有分包项目的承包单位,还应制订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制度。2.4乙方在生产或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生产或施工现场,拟订生产组织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生产运行规程(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向生产或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严格按生产组织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生产和施工。2.5乙方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2.6生产或施工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预防措施;2)项目典型作业的安全规程及作业要求;3)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置要求;4)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建立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授课人员、参培人员签名),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2.7生产期间,乙方指派本工程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指派本工程项目现场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火管理等工作。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处理生产和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文明、环境保护、防火管理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乙方更换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2.8乙方在生产或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甲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2.9工程(项目)中涉及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标准》),乙方除编制工程(项目)组织策划方案外,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工作现场设置监护人。2.10当甲方要求乙方暂停生产或施工活动,并形成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执行。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方可复工。2.11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工作。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工作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2.12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会同甲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2.13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乙方应取得设备和工器具借出方对借出的设备和工器具确实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的保证,并应取得设备、工器具使用特殊说明的书面资料。乙方对借入的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期间由其自备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或材料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由乙方自行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规处置,由于其违规处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2.14乙方人员对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乙方因工作需要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除,乙方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拆除,不得无故拖延。2.15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国家、省、市(地区)政府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证件,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具备电气、机械设备知识技能的相关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2.16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对甲方所做的安全措施要逐项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工。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终结手续。乙方对本企业批准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是否符合电力系统内企业要求的资格负责。2.1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动火规定,正确执行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2.18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乙方应向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向甲方明确施工方法。乙方应贯彻甲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2.19乙方在合同期内保证实现如下安全目标:——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设备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在用及在建设备设施损坏事件;——不发生火险、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二类障碍及以上事件;——不发生恶性未遂事件;——不发生有责任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群体事件。2.20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正确使用。进入工程项目现场人员应统一着装,着装符合安规要求。2.2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按甲方指定区域堆放并及时清理,如发生固体废弃物或其它工业垃圾违规处置由乙方承当一切后果。2.22涉及多个单位在同一地点或从事同一项工作的交叉作业,乙方应与交叉作业方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按照协议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2.23乙方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足额投入使用。2.24乙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配置及资质符合要求。2.2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26乙方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工作人员在承包项目工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2.27乙方各班组应每天召开班前会,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交代作业风险及相应的管控措施。乙方应认真开展作业前的风险辨识工作,按照甲方相关标准要求做好风险管控、风险报送等工作。2.28乙方应根据承包工程规模和风险,编制专项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2.29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应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乙方应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排查和消除隐患。乙方在进行吊装、高空、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2.30乙方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2.31乙方所有的车辆必须办理出入厂手续、登记资料信息,遵守凤电厂内机动车管理及限速要求,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厂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应按限速标志要求行驶。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驾驶非机动车辆时,必须佩戴头盔。2.32运载危险化学品以及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应按指定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2.33严格按照凤电《消防管理标准》相关要求执行,动火作业须严格执行动火许可制度,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防止引起火灾。乙方工作人员要注意做好对甲方生产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保护,禁止占用消防通道,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厂区内。2.34乙方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或者雇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或者雇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2.35乙方应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合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2.36乙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配置及资质符合要求。2.37乙方应当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38乙方施工项目所有人员均已经过乙方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已经过职业病(健康)体检并且合格,适宜所从事的生产或施工活动,无职业禁忌。2.39乙方承诺严格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实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等各项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等工作,有效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杜绝职业病的发生。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3.双方的责任3.1甲、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设备、环保等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其他方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乙方人员工作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3.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当发生有乙方责任的人身、设备、火灾、交通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有乙方责任的障碍、未遂、异常和违章事件及日常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时,除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由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相关扣款金额从合同款中扣除。3.3乙方应根椐合同的要求,落实安全设施、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投入,保证施工或工作中有充足、完善、规范的安全工作环境和安全保护用具。3.4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事件、违章行为及其他管理不力情况,将按照合同及甲方《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标准》相应条款对乙方进行考核,甲方针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根据情况清退违章人员,甚至约谈项目负责人,通报其上级单位,并可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3.5以上内容如遇有与国家和地**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环保协议甲方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环保协议甲方1: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甲方2: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丙方:1.本利用(处置)协议规定了甲方粉煤灰、炉渣、石膏在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环保管理事项。本协议长期有效。本协议中甲方1、甲方2统称为甲方,甲方1、甲方2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以满足甲方需要时,乙方须委托具备相应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的分包单位丙方开展相应工作,并对其固废利用(处置)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预审核。确保甲方委托乙方综合利用(处置)固废不会因固废接收单位不具有固废利用(处置)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而被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3.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套加盖乙方及丙方公章的下述文件以证明其具有相应技术能力。(1)营业执照;(2)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3)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4)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和运输单位运输能力的自评估报告。以上文件中的批复对象、证书主体、权利主体名称与丙方应一致。乙方在将文件交至甲方前,须进行初步审查,以确保内容无误。4.甲方收到并核对乙方提交的上述文件后,根据生产情况确定首批固废的交付日期,乙方未能提交上述文件的,甲方将拒绝交付固废。5.乙方保证在临时处置期间内始终保持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的相应技术能力和条件,并按月定期将固废运输、利用、处置情况书面报告甲方。6.甲方有权至丙方项目现场实地了解其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乙方及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了解核实。7.乙方应确保运输固废的车辆的状况适用于本项目固废运输,并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乙方应提前将车辆和司乘人员信息向甲方备案。8.如果乙方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应确保第三方具有相应的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并保证运输车辆满足上述需要,并应要求承运单位按要求提前向甲方进行车辆和人员报备。因不符合要求以及甲方监管需要导致车辆无法入场,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9.固废运输车辆进出厂须做好严格密闭、清洁,物料不超出车沿四周,覆盖完整,运输途中不得抛洒,运输车辆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清洁运输(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气及新能源车型)固体废物量的比例须达到80%以上,如甲方或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要求执行。强化措施落实,对不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及运输行为限期责令整改,不及时整改的,停止该车辆进厂。10.固废量计量方式由甲方提供厂区地磅进行计量。固废运输车辆未经甲方地磅计量并书面确认不得出厂。乙方、丙方认可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输企业的司乘人员在计量单据上的签字效力。11.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开展固废跨地区转移申报登记,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申报登记所需的所有资料。12.乙方及丙方须做好固废台账管理工作,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全流程单据、台账资料至少保存5年。固废管理台账定期向甲方报备。13.乙方每月至少开展4次“四不两直”全流程跟踪检查工作,确保运输车辆按要求将固废转移至指定地点。14.乙方、运输单位及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依法做好环保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在实施本项目的过程中因环境污染等原因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罚款、经济赔偿、税收优惠损失、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及其委托单位负责。甲方1: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签字:日期:甲方2: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签字:日期:乙方:代表签字:日期:丙方:代表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粉煤灰处置 粉煤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