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房屋零星维修招标公告(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2025)



2026年日常房屋零星维修项目

2026

年日常房屋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

2026

年日常房屋零星维修项目(包件名称)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DF25D-XB-GC-00067-01/DF25A3LHA0098

2026

年日常房屋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

1

次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日常房屋零星维修项目

1.2

采购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东风汽车纳米科技(襄阳)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2026

年日常房屋零星维修项目,具体详见技术任务书。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

1.7

其它(如有):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采购文件、技术任务书、采购答疑纪要等全部工程内容

2.2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

2.3

建设地点:

武汉地区(武汉区域工厂及东合中心办公区域)及襄阳地区(襄阳工厂)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付款方式:

项目费用由采购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东风汽车纳米科技(襄阳)有限公司)与供应商(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

)开发票与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单次支付金额超过

10

万元,则支付方式为

50%

现金加上

50%

银行承兑(承兑期限为

3

个月);未超过

10

万元则以全额现金方式支付。



2

)本合同为开口合同,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以审计报告金额为准。结算公式为:结算总价

=

全费用单价×工程量×折扣比例。



3

)工程量以发包方、承包方代表签字认可的《设施维修报修审批单》实际工程量为准。



4

)全费用单价见技术任务书附件

11.3

“年度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清单”,清单中没有相同的项目,则选取清单中相近或相似的项目全费用单价。清单中没有相近或相似的项目全费用单价,双方参照现行定额和取费标准,结合同期《武汉

/

襄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确定。



5

)技术任务书附件

11.3

“年度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清单”以外项目的结算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的

10%

,且合同结算总额不得超过全年预算。



6

)双方每季度对已完工的维修项目进行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经审计后的金额开具

9%

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财务审核无误后,

60

天内支付

100%





7

)在合同签订后,承包方须向发包方一次性交付

6

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或用保函替代质量保证金,待合同有效期满且

24

个月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方可返还。

保函要求如下:

①发包方认可的金融机构(详见以下注释)开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以下简称

"

保函

"

),作为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质量保证义务的担保。

②在保函有效期内,如若项目出现质量、安全等任何问题,且承包方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的,发包方有权凭保函原件及书面索赔通知,向担保金融机构直接索赔。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后,保函在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

注:认可金融机构包含工商银行、东风财务、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

2.6

其它(如有):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审现场查询内容,如评审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采购人在评审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仍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服务能力。

3.1.1.1

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以评审时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

)供应商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

以评审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

)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

)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以评审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https://zlaq.mohurd.gov.cn/

)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湖北省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报价时以评审时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https://hbjz.hbcic.net.cn/ythweb/index

)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

3.1.1.1

中规定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或不满足要求的,将被否决报价。

3.1.2

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

5

年(

2020



01



01

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

1

个类似建筑工程施工或维修

(

专业

)

业绩且合同金额

270

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

3.1.2.1

以下材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或截图,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

)若类似业绩可以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

)进行查询的,且供应商自查数据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正确的类似业绩项目名称并附查询截图(截图应能够清晰明确的显示

3.1.2

规定的业绩要求)。业绩认定以评审时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

)若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

)查询项目数据等级为

D

级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则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

其中,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施工方(实施人);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低于

3.1.2

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结算单金额不低于

3.1.2

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

注: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有权对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要求进行核查的,供应商有提供对应业绩资料原件的义务

3.1.3

人员要求:

3.1.3.1

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房建工程及其项目管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相关资料和信息要求如下:

3.1.3.1.1

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

)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评审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

)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

)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评审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https://zlaq.mohurd.gov.cn/

)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1.3.1.2

以下材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

)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2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

)开启会前

30

日内出具的项目经理

3

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3.1.4

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即

2022



-2024

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

1

年盈利)。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

3

年中最近

1

年盈利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

)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

)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2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

)被《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4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5

)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https://www.plap.mil.cn

)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6

)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

)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8

)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

)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

12



-



17

),以评审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

3.1.6

其他要求:

/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

接受联合体



3.3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报价,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其它原则: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etp.dfmc.com.cn/

)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

CA

(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

CA

(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

CA

(标证通)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

4.2

供应商在

2025



12



10



23



59





2025



12



15



23



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文件费用。

4.4

平台服务费

300



/

次。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平台服务费。

4.5 CA

证书(标证通)费用

400



/

年,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4.6

以上各项的费用支付方式: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内支持的任一方式(微信、支付宝、银联)。

4.7

供应商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时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文件购买错误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不退回供应商因此所产生的购标等相关费用。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为

2025



12



18



9



30





5.2

本次询比采购只接受电子响应文件,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且经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回复的《网上递交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5.4

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5

未按规定从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6

平台支持最大文件容量为

200M

(含附件),超出

200M

的文件,将无法递交。供应商应在保证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清晰的前提下,尽量避免文件大小超过

200M



5.7

本次采购

√不需要递交样品

/

需要递交样品



5.8

其他(如有):

/

6.

信息发布的媒介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结果通知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7.

注意事项

7.1

供应商可以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



//etp.dfmc.com.cn/

),在首页顶部菜单点击“帮助中心”(包含注册入库、手机

CA

(标证通)办理、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方案讲述、手机

CA

(标证通)绑定等全套流程资料),可查看操作指南。

7.2

凡首次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电子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可办理手机

CA

(标证通)(办理大约需要

2

工作日),办理手机

CA

(标证通)后,在开启响应文件前请及时将平台账号与手机

CA

(标证通)绑定。

7.3

供应商应办理手机

CA

(标证通)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澄清答疑、制作响应文件、加密递交响应文件及解密响应文件等业务。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手机

CA

(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

供应商电脑须安装

IE

或者

EDGE

浏览器最新版、正版

office

办公软件或者

WPS

、方案讲述相关组件

(

如需,见网站“帮助中心”

)

,方案讲述仅支持

windows

系统,开启会前请提前检测是否可以用标证通扫码登录平台的远程开启会大厅。

7.5

开启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必须使用手机

CA

(标证通)登录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手机

CA

(标证通)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7.6

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响应文件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7.7

供应商在使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供应商网上注册及手机

CA

(标证通)办理、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可通过以下方式与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1

)联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2

)点击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首页中的智能客服进行在线咨询;



3

)拨打客服电话:

027-84285518





4

)发送邮件至平台官方邮箱:

dfmc-etp@dfmc.com.cn



7.8

供应商在参与项目过程中如遇到业务相关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7.9

供应商电脑须安装“

360

压缩”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进行询比采购文件附件解压以及响应文件附件压缩等操作。进行响应文件附件压缩时,为避免软件原因导致的附件信息无法读取,请注意附件应尽可能只压缩一次,以防压缩包套压缩包的情形,未按此操作导致影响参与项目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10

本次采购

√不需要方案讲述

/

需要方案讲述



7.11

其它要求(如有):

/

8.

异议与投诉

8.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对采购文件的异议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8.2 若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8.3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向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8.4 异议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

采购监管机构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采购监管机构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8.5 异议与投诉通过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官方渠道进行。

9.

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

1969



联系人:

葛起安

电话:

027-84583233

电子邮件:

geqa@dfpv.com.cn

采购人:

东风汽车纳米科技(襄阳)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北特

1



联系人:

葛起安

电话:

027-84583233

电子邮件:

geqa@dfpv.com.cn

9.2

采购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

46

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项目负责人:

刘培培

电话:

18207195883

电子邮件:

lpp@dfmbidding.com

9.3

监管机构: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

联系人:

陈会丽

电话:

13657233673

电子邮件:

pvchenhl@dfpv.com.cn

监管机构:

东风汽车纳米科技(襄阳)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会丽

电话:

13657233673

电子邮件:

pvchenhl@dfpv.com.cn

10.

重要提示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规范参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询比采购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0.1

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有关关联关系认定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被否决、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选的供应商,其中选资格也将被取消。

10.2

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采购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将结果提交给评审小组。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审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响应文件;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

10.3

重要提示

供应商应避免使用非唯一硬盘系列号的电脑、公共场所电脑或者公共网络下载或者上传文件;出现电子交易异常信息的,将被否决;查实串通投标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罚。

供应商(参与人)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应填写全称,不得填写某先生、某女士或者拼音;身份证号应真实有效,避免错漏,否则将有被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

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否则其或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成交)的,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已进入合同履行阶段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同时,相关单位或个人需承担对业主和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参与相关采购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常房屋零星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