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招标公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5)



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鼎誉询价(货物)2025-042
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0.845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段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32109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备注:/
标项二:
标段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包二)
数量:/
预算金额(元):28736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留取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2个包进行投标报名,但不得就所投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特殊行业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总公司知晓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声明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询价通知书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联系方式:0977-8201848、联系人:宫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3号楼59-375号(萨尔斯堡西区三期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0971-8241868、联系人:韩先生、文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文女士
电 话:  0971-824186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椅凳类/办公椅,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网关,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终端机,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触摸式终端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终端控制器,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终端接入设备

采购单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4: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60.845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先生、文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71-8241868

采购单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7-8201848、联系人:宫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3号楼59-375号(萨尔斯堡西区三期北门东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8241868、联系人:韩先生、文女士

附件:

附件1
询价文件第4次.zip

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包二询价通知书采购编号:青海鼎誉询价(货物)2025-042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项目合同书第五章——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价公告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询价公告项目概况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鼎誉询价(货物)2025-042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608455.00元(其中,包一:321095.00元,包二:287360.00元)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标项一:标段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包一)数量:/预算金额(元):321095.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标项二:标段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包二)数量:/预算金额(元):28736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留取份额10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2个包进行投标报名,但不得就所投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特殊行业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总公司知晓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声明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0:00-24:00)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询价通知书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询价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地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项目联系人(询问):宫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77-82018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3号楼59-375号(萨尔斯堡西区三期北门东侧)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韩先生、文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71-82418682025年12月1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誉询价(货物)2025-0422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3采购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询价6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包二:287360.00元8项目分包个数两个包9采购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10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2个包进行投标报名,但不得就所投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特殊行业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总公司知晓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声明书。11保证金保证金:包二:(大写)伍仟元整 (小写)5000.00元收款单位: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33052169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科技支行行号:305851007028缴费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询价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12缴费方式(1)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企业账户汇(转)入上述规定的账户。(2)保证金保函: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附清晰的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13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所退还保证金不含利息。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所退还保证金不含利息。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1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8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询价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询价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澄清。19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包二共计6000.00元。(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银行帐号:972901972510000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1份原件备案。22询价有效期询价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询价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3其他事项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询价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适用于本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本次采购人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本次采购代理机构系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4、合格的供应商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4.2具备相应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4.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5、询价费用5.1无论询价过程及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二、询价通知书说明6、询价通知书的构成6.1本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此次询价项目的相关条款。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但不限于此):(1)询价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5)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公告、询价通知书、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询价通知书、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公告、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询价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询价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并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发布本次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重要提示:潜在供应商自在政采云获取询价通知书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的消息提醒,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该项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询价通知书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0.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0.3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10.4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0.5未中标人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人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10.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以保函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如果出现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其向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索赔。注:政府采购领域的投标保证保函,指政府采购活动中,为防止供应商无故撤销响应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担保凭证。供应商可利用青海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保函系统(模块),供应商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保函申请、递交、验收和索赔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融资便利度。政采云平台不向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积极响应和支持电子保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应用,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有关业务操作流程和手册可从“青海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查阅下载,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95763。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资格审查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保证金;11.1.2符合性审查部分(11)报价表;(12)分项报价表;(13)技术规格响应表;(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证明材料;(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1.2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2.1项“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2.1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1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响应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上传。12.1.2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12.1.3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1.4上传的响应文件不得超过政采云平台规定的大小。12.1.5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12.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编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12.3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网上投标13.网上投标13.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标号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13.3开启时的“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询价通知书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撤回允许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但提交响应文件之后不得撤回,否则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询价过程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组织询价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询价通知书中确定的为准。16.2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与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16.3询价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签字确认。16.4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未及时更新系统、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因填写,盖章不规范、导致无法解密、或上传的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五、询价程序和评定成交的办法17.询价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询价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询价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询价情况和询价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工作和询价结果。18.询价程序18.1响应文件开启解密阶段后,询价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8.2初步审查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2.1资格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2)未按第11.1.1款(1)-11.1.1款(1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资格审查部分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擅自修改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5)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6)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18.2.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第11.1.2(11)-11.1.2(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内容没有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内容的;(4)交货期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5)所投产品的技术标准有一项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6)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出现18.2.6的情况或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的;(7)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询价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3非实质性响应指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2.4资格审查、详审过程中,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询价结果。18.2.5询价小组可以根据询价通知书和询价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询价通知书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询价通知书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询价通知书的有效组成部分,询价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评审问题澄清函”形式发布。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变动情况和询价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时间(30分钟)作出响应,超过规定时间未响应的视为同意。18.2.6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环保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2.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2)适用范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需提供资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监狱企业证明资料)。3.价格评审优惠:(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小微企业的报价按相关规定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8.2.8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8.2.9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询价通知书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19.1答疑方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方式”。19.2询价小组在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询价小组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5)询价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20.串通投标的情形20.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采购人。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采购人:(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复印、加密或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8)从同一个供应商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注: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以上情形中的第(7)条、第(8)条的串通投标风险预警的,代理机构应向评审专家进行说明,要求询价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做相应处理。21.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4章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誉询价(货物)2025-042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DY-2025-042-02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范围及内容:四、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待项目终验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期限为3年,计(大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履约保函转为质量保证金保函。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注:本项目涉及辖区各大队智能接处警硬件设备,所以采取统招分签模式,中标后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五章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1.投标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4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重要指标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2.2询价通知书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询价通知书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3.商务要求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待项目终验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期限为3年,计(大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履约保函转为质量保证金保函。3.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4.技术参数包号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包21CTI中间件服务器(1)2U或2U以上机架式服务器;(2)CPU:搭载2颗或2颗以上国产高性能处理器,X86或Arm架构,单颗不低于32核,主频≥2.0G;(3)内存:≥32GB DDR4 ECC 内存;(4)系统盘:≥2×480GB SSD(做 RAID1 冗余);(5)数据盘:≥2×4TB SATA/SAS HDD(做 RAID 1 冗余)(6)阵列:支持RAID0、1、5;(7)电源:≥900w*2双电源(1+1冗余);(8)网口:集成双口千兆/万兆以太网卡;(9)其他接口:支持VGA、USB、PS/2等接口;(10)操作系统: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含授权;(11)服务:原厂三年上门质保服务。台12接警坐席话机(1)类型:两线企业级高清语音IP电话;(2)显示屏:≥2.3英寸132*64像素背光LED显示屏;(3)接口:网络接口:不少于2个RJ-4510/100M以太网口;手柄接口:不少于1个RJ9(4P4C)手柄接口;耳麦接口:不少于1个RJ9(4P4C)耳麦接口;(4)SIP账号数:不少于2个;(5)编码格式:支持Opus,G.722等高清编码和G.711、G.729等窄带编码;(6)功能键:≥2个带LED灯的可编程线路键,≥6个功能键;(7)通讯录容量:本地地址簿不少于1000条;(8)配置管理:支持网页、话机配置和自动配置;(9)安全性:支持TLS、SRTP等加密协议;认证:具备RoHs、REACH等认证;(10)PoE供电。(11)服务:提供≥2年质保服务。个33语音网关核心功能:网关出现故障,须自动将E1口中继状态设置为不可用,并通过接口通知CTI中间件。其他要求:(1)设计与架构:机架式设计,硬件架构POWERPC+DSP,嵌入式系统(2)接口:E1接口1/2个可选,以太网接口不少于2个百兆;(3)信令与协议:支持TUP、ISUP、ISDN、SS1、SIP协议(4)语音处理:编解码格式:支持G.711、G.729等DTMF模式:RFC2833、SIP INFO等传真模式:T.38、Pass-Through(5)网络特性:支持TCP/UDP、HTTP等多种协议;静态IP修改、DNS解析;管理员认证(6)电源要求:电压:100V至240V AC 功耗:≤22W 冗余:1+1双电(7)安全防护:防雷等级≥4级(8)服务:提供≥2年维保服务。台14接警专业终端图像工作站(1)机型:塔式机箱≤40L、支持机塔互换;(2) 处理器:配置1颗国产C86架构CPU,物理核心数≥16核,CPU线程≥32,主频≥3.0GHz,三级缓存≥64MB;(3)内存:≥128GB DDR5内存,最大可支持512GB内存容量;(4)硬盘:硬盘容量≥4TB固态硬盘;(5)显卡:≥8G独立显卡,≥3个miniDP 接口;(6) 2个显示器带机械臂,支持一机双屏展终端示,单台显示器≥27英寸,显示比例为16:9,最佳分辨率2560×1440;DP+HDMI双接口;(7)接口:具备≥6个USB-TypeA接口,≥2个USB TypeC接口(支持10Gbps数据传输和PD快充),≥1组音频接口,≥1有线网口;≥1无线网口,标配输出线缆;(8)电源≥1200W(9)含有线键盘鼠标套装;(10)国产化操作系统。(11)服务:提供≥2年维保服务。台4注:本项目包二核心产品为接警坐席话机;核心产品若出现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情况,按询价通知书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18.2.9条规定处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部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投标函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询价通知书,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询价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20XX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资格证明材料1.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2)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身份证明。2.声明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已知悉xxxx分公司,参加xxxx(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我公司授权xx分公司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特此声明总公司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此声明书,其他情况可不提供此声明。(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完整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证明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者人员的职称证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保证金证明保证金证明致: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企业账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注:若为保函,则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符合性审查部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报价表报价表供应商名称投标包号投标报价大写:小写:交货期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期”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3.商务要求。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质保期1234…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第五章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4、技术参数”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供应商名称: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12…注:1.本表应按照“第五章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4、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3.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CTI中间件服务器,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接警坐席话机,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语音网关,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接警专业终端图像工作站,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③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竞争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响应文件的有效性。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年月日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及询价通知书内容,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相关认证等资料。(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包一询价通知书采购编号:青海鼎誉询价(货物)2025-042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项目合同书第五章——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价公告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询价公告项目概况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鼎誉询价(货物)2025-042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608455.00元(其中,包一:321095.00元,包二:287360.00元)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标项一:标段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包一)数量:/预算金额(元):321095.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标项二:标段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包二)数量:/预算金额(元):28736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留取份额10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2个包进行投标报名,但不得就所投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特殊行业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总公司知晓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声明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0:00-24:00)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询价通知书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询价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地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项目联系人(询问):宫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77-82018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3号楼59-375号(萨尔斯堡西区三期北门东侧)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韩先生、文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71-82418682025年12月1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誉询价(货物)2025-0422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3采购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询价6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包一:321095.00元8项目分包个数两个包9采购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10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留取份额10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2个包进行投标报名,但不得就所投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特殊行业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总公司知晓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声明书。11保证金保证金:包一:(大写)陆仟元整 (小写)6000.00元收款单位: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33052169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科技支行行号:305851007028缴费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询价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12缴费方式(1)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企业账户汇(转)入上述规定的账户。(2)保证金保函: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附清晰的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13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所退还保证金不含利息。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所退还保证金不含利息。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1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8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询价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询价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澄清。19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包一共计7500.00元。(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银行帐号:972901972510000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1份原件备案。22询价有效期询价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询价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3其他事项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询价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适用于本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本次采购人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本次采购代理机构系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4、合格的供应商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4.2具备相应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4.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5、询价费用5.1无论询价过程及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二、询价通知书说明6、询价通知书的构成6.1本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此次询价项目的相关条款。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但不限于此):(1)询价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5)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公告、询价通知书、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询价通知书、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公告、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询价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询价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并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发布本次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重要提示:潜在供应商自在政采云获取询价通知书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的消息提醒,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该项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询价通知书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0.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0.3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10.4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0.5未中标人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人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10.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以保函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如果出现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其向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索赔。注:政府采购领域的投标保证保函,指政府采购活动中,为防止供应商无故撤销响应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担保凭证。供应商可利用青海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保函系统(模块),供应商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保函申请、递交、验收和索赔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融资便利度。政采云平台不向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积极响应和支持电子保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应用,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有关业务操作流程和手册可从“青海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查阅下载,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95763。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资格审查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证明材料;(11)保证金;11.1.2符合性审查部分(12)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14)技术规格响应表;(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1.2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2.1项“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2.1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1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响应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上传。12.1.2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12.1.3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1.4上传的响应文件不得超过政采云平台规定的大小。12.1.5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12.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编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12.3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网上投标13.网上投标13.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标号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13.3开启时的“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询价通知书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撤回允许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但提交响应文件之后不得撤回,否则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询价过程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组织询价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询价通知书中确定的为准。16.2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与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16.3询价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签字确认。16.4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未及时更新系统、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因填写,盖章不规范、导致无法解密、或上传的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五、询价程序和评定成交的办法17.询价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询价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询价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询价情况和询价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工作和询价结果。18.询价程序18.1响应文件开启解密阶段后,询价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8.2初步审查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2.1资格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2)未按第11.1.1款(1)-11.1.1款(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资格审查部分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擅自修改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5)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6)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18.2.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第11.1.2(12)-11.1.2(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内容没有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内容的;(4)交货期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5)所投产品的技术标准有一项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6)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出现18.2.6的情况或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的;(7)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询价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3非实质性响应指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2.4资格审查、详审过程中,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询价结果。18.2.5询价小组可以根据询价通知书和询价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询价通知书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询价通知书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询价通知书的有效组成部分,询价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评审问题澄清函”形式发布。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变动情况和询价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时间(30分钟)作出响应,超过规定时间未响应的视为同意。18.2.6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环保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2.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2)适用范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需提供资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监狱企业证明资料)。3.价格评审优惠:(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小微企业的报价按相关规定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8.2.8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8.2.9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询价通知书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19.1答疑方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方式”。19.2询价小组在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询价小组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5)询价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20.串通投标的情形20.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采购人。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采购人:(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复印、加密或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8)从同一个供应商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注: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以上情形中的第(7)条、第(8)条的串通投标风险预警的,代理机构应向评审专家进行说明,要求询价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做相应处理。21.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4章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誉询价(货物)2025-042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DY-2025-042-01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维保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范围及内容:四、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待项目终验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期限为3年,计(大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履约保函转为质量保证金保函。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注:本项目涉及辖区各大队智能接处警硬件设备,所以采取统招分签模式,中标后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接处警系统硬件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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