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招标公告(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项目(第二次)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计划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数量20项,具体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资料收集及整理、科技查新、科技成果评价等。
(二)服务期限
自中选单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完成之日止。
(三)项目预算
R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20,000 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国资委通报或行业协会严重处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
(1)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业绩;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3.本项目£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09:00-17:00(北京时间)在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tfygcgfw.com/)上获取。比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1.比选申请文件为 1 套正本, 2 套副本(副本可打印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版(U盘,与正本内容一致) 1 套。
2.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密封后于2025年12月16日14:00时前报送至本项目开标室:
R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ke.com/)、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ming.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028-84847220  18848427057
特别提示:1、比选人公示的联系方式作为本项目取得比选文件的唯一渠道,请各位潜在比选申请人注意辨别,谨防假冒、欺诈。因错信非公示联系方式导致的损失,比选人概不承担。
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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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项目(第二次)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项目名称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比选项目。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计划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数量20项,具体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资料收集及整理、科技查新、科技成果评价等。(二)服务期限自中选单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完成之日止。(三)项目预算回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0,000元。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国资委通报或行业协会严重处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1)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比选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业绩;(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3.本项目口接受/回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四、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09:00-17:00(北京时间)在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tfygcgfw.com/)上获取。比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1.比选申请文件为上套正本,2套副本(副本可打印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版(U盘,与1---正本内容一致)1套。2.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密封后于2025年12月16日14:00时前报送至本项目开标室回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ke.com/)、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ming.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ygcgfw.com/)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比选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8-8484722018848427057中特别提示:1、比选人公示的联系方式作为本项目取得比选文件的唯一渠道,请各位潜在比选申请人注意辨别,谨防假冒、欺诈。因错信非公示联系方式导致的损失,比选人概不承担。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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