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用餐服务招标公告(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2025)



项目概况

食堂用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52025000261
项目名称:食堂用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9,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6699817,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2、计划备案编号:51010525210200007337[2025]00402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73.92万元
4、采购品目及编码:C22040000餐饮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栋
联系方式:028-87300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12层1201号
联系方式:028-87372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87372682

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

需求-食堂用餐服务项目.pdf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39,2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39,2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2040000餐饮服务食堂用餐服务项目1.00(项)739,200.00餐饮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食堂用餐服务项目1.00(项)739,2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第14页-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食堂用餐服务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服务内容1.食堂位置: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食堂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栋6楼。2.食堂面积:约100平方米。★3.食堂设施设备:采购人提供现有就餐场所及设施设备(主要设备有:燃气单灶一台,大双口灶一台,蒸饭柜一台,电热水器一台,双门冰箱两台,四门冰箱一台,保温锅一台,破冰机一台,消毒柜一台,售卖台四件套,洗碗池一台,储物柜一台,餐盘回收架2个,收餐台1个),由供应商管理使用,供应商负责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合同到期后供应商应完好退还采购人,并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不足部分设备设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费用自行承担。★4.食堂就餐人数: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工作日日常用餐人数预计70人。★5.食堂以干部职工就餐服务为主,临时会议用餐为辅,食堂应保证提供早、中工作餐服务。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干部职工选择,不得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6.早餐供应标准:早餐供餐时间:8:00-8:55饮料类:牛奶、豆浆轮流供应。面食类:包子、馒头、花卷、面包或蛋糕、面条(抄手、水饺、汤圆、米线、酸辣粉等每周轮流供应)。菜品:两个素菜(拌菜、炒菜)。主食:稀饭一种,鸡蛋(卤鸡蛋、茶叶蛋、煎鸡蛋等品种每周轮流供应)。★7.午餐供应标准:午餐供餐时间:12:00-12:45主食:米饭。菜品:两荤两素。小吃:每天轮流供应一种小吃或一种粗粮。汤:一种。水果或酸奶:每天轮流供应。★8.就餐模式:自助式就餐模式。★9.会议用餐:具体菜品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10.低值易耗品费用(餐巾纸、消毒洗涤剂、洗手液、手抽纸、擦手纸、垃圾袋、牙签、清洁卫生工具等)及办公设备及耗材费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供应商承担。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1.成交供应商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2.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至少配备5名服务人员,其中厨师2名,面点师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需充分考虑人员休假、轮班等情况派驻服务人员),工作人员住宿由供应商自行安排,着装整齐,佩证上岗,服装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所有拟派人员上岗前均取得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在服务期内证件需保持有效。★3.供应商派往本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记录,未列入诚信黑名单,供应商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4.负责食堂就餐现场的管理。-第16页-★5.负责食堂内的环境卫生维护。6.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7.所采购食堂所用食材要求(所有食材及辅料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的最新标准的,以最新的标准为准)。7.1蔬菜、水果、豆制品: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菜类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无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水果保持新鲜,无损坏。食品专用袋或整洁完整的周转箱盛放,不得裸露在外。水果具有水果特有的香气,无磕碰外伤,外形饱满,无腐烂变质。所供应的蔬菜、水果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农药残留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规定。7.2生鲜畜禽肉类(猪肉类、牛羊肉、家禽类、水产类):所有畜禽肉类的均须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GB/T40465—2021《畜禽肉追溯要求》的要求,同时均可做到实地准确溯源;所有肉类不得检出兴奋剂(包括但不限于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等物质)。(1)所供应的冷鲜猪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2016的规定、质量指标应符合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或者GB/T9959.2-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2部分:分割鲜、冻猪瘦肉》或者GB/T9959.3—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3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或者GB/T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4部分:猪副产品》的规定,并是定点屠宰厂出品并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2)所供应的牛、羊、兔、禽等其它家畜家禽白条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质量分别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GB/T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GB/T39918-2021《羊胴体及鲜肉分割》、GB/T17239-2022《鲜、冻胴体兔肉及副产品》,以上肉类均符合GB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等的规定,牛羊肉类产品其它理化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相关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3)水产品:动物性水产品食品安全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或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第17页-及国家最新标准的规定;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安全须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及国家最新标准的规定。(4)所供应的散装生鲜禽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国家最新标准的规定。生鲜禽蛋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质量符合NY/T754-2021《绿色食品蛋及蛋制品》的规定。(5)冻品类:植物性冻品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动物性冻品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记。7.3所供应大米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GB/T1354-2018规定的一级品;小麦粉(面粉)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GB/T1355-2021《小麦粉》的规定的精制粉等级;预包装食用油(植物油)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的非转基因压榨油,质量标准不低于GB/T1536-2021《菜籽油》的标准。7.4奶制品类: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及国家的规定,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含但不仅限于纯牛奶、调制乳、酸奶等预包装产品,包装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标识清楚。禁止配送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供应带金属包装的食品。所提供的食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二分之一。7.5干杂调味品类:味精、鸡精产品标准符合: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SB/T10371-2003《鸡精调味品》;酱油产品标准符合:GB/T18186-2000《酿造酱油》、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酿造食醋产品标准符合:GB/T18187-2000《酿造食醋》、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预包装食品安全须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相关标准要求.7.6预包装食品:应具有SC标记,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第18页-2服务要求章确认质量。7.7其它消耗品类:食堂服务中涉及各种耗品耗材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7.8预包装类食材提供由国家认可的合法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每季度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合法检测机构出具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8.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标准;8.1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原则,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安排专人按成都市垃圾分类相关标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8.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8.3供应商每2周一次进行灭“四害”处置,并做好登记。8.4食堂仓库专库专用,食品与非食品分开保管。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8.5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四不”:即不采购,不收,不保存,不加工。8.6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男士)、不得留胡子(男士),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8.7供应商为食堂全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入场前需提供健康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每日做好晨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工作。工作人员一旦被举报或经有关方面查询核实有犯罪记录、吸毒史、有其他违反规定事项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情况对供应商扣除服务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8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作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9、食品安全管理9.1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留样,采购人有权监督留样情况。9.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重要接待活动保留72小时。9.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需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9.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9.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9.6严格食材进货验收管理,建立完善的食材供应溯源体系,保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9.7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每天检查水、电、气开关,防止漏电、泄气、防火等,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第19页-2服务要求9.8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切实保管、保存好食物,关好门窗,钥匙专人专管,严防投毒等破坏事件发生。后厨建立严格的安全卫生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如红案、白案操作间、切配间、蒸饭间及粗加、精加工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如仓库、冷库、物资加工场所)等后厨的重要部位,谨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用餐的卫生与安全。★10、食品质量管理10.1保证原材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发黄、腐烂变质的食材制作菜肴。10.2保证食材卫生操作,严禁使用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清洗干净的食材。10.3口感好,对每道菜认真烹制,做到咸淡适宜,色味具备,饭菜温热可口。每餐菜品(含主食)即做即食,禁止剩菜剩饭二次加热供应。10.4变换菜品,菜肴、花色、品种要常更换更新,做到每月推出新菜,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若采购人对菜品提出相应要求的,供应商须满足。根据季节变换调整食材,最大限度使用时令蔬菜及水果,尽量少用或不用反季节蔬菜。10.5保证营养,使用油和调味料使用要适量,菜品齐全,做到菜品荤素搭配合理、科学、营养。10.6食品应烧熟煮透,熟制品在10℃到60℃之间的温度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11.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11.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合理使用,防止丢失,存放整齐。11.2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须责任落实到人,规范管理,并按规定建立帐卡和记录。11.3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备设施应规范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11.4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11.5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保存工作。12.就餐人员满意度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每季度进行一次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3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8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13.考核办法及处罚:根据满意度调查表打分结果计算出食堂服务考核评分。13.1当考核满意度在80%(含)以上的,当次考核成绩是“合格”;13.2当考核满意度在80%以下的,当次考核成绩是“不合格”;供应商考核连续两次考核成绩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13.3供应商所有菜品提前一周制定菜谱,根据采购人的饮食需要及季节变化对周食谱作相应的调整。周五确定下周菜谱,提交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按照周菜谱进行保障,每周一在食堂明显的位置公布本周菜谱,接受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监督。除部分主食和汤、粥之外,菜品在三周内的重复率不超过50%,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第20页-相同品种菜肴。★14.节能管理供应商应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运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协助采购人管理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建立节能降耗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职人员,建立水电气节能管理制度;建立水电气设备日常登记工作,每月按时上报采购人交办的各种报表、材料;认真巡查,杜绝浪费,每月数据出现异常应查缺补漏,细化措施,深度挖潜,做到人走闸闭;工作间、用餐间及公共区域的用电和照明采用节能型设备,并按有关节能规定进行管理。15.应急措施供应商制定突然断水、断电、停气等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公共卫生(疫情)应急措施、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并做好培训工作。16.其他要求16.1服务期内,食堂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其他(公共区域维修改造、就餐区及厨房内的设备设施及厨杂用品维修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6.2采购人就餐区域空调、照明等日常管理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负责监督,供应商有义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16.3供应商每年不低于2次请专业公司对抽油烟系统进行清洗,时间由采购人确定,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在项目服务期内,若上级主管或消防部门调整清洗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16.4餐饮服务区域内的日常垃圾清运、卫生消杀、餐饮桌椅的搬(移)动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6.5供应商进场前需将拟配备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健康体检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向采购人报备后方可实施。16.7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组织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所有服务人员均需经过岗位培训且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16.8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办理交接期间,供应商应保障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营,如涉及违约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16.9供应商若需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或添置其它设备,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实施。16.10供应商应积极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供应商委派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遇到其他事故伤害时,所产生的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和解决,若采购人因此承担任何费用或责任,可向供应商全额追偿。16.11供应商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并不得因此影响食堂的正常服务以及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6.12供应商工作开展不力,达不到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启动引退机制,当引退机制生效时供应商应在二十日内做好退场准备,并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办理交接。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且完成交接前,供-第21页-应商有义务按采购人要求继续正常提供食堂服务。★16.1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所有责任及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且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16.14供应商应在成交后30日内取得食堂经营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必需的证照,并将该证照的复印件提交给采购人备案。在期限届满前及时续办。并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在就餐区醒目位置,并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30天仍未办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采购人有权检查和监督供应商在食堂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供应商应无条件提供支持和配合。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第三方向采购人追究责任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16.15合同期满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退出该经营场所。逾期不退出的,采购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该场所,有关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6.1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责任险期限覆盖项目服务期限,并在合同签订后、首次结算费用前向采购人提供保险购买凭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结算费用。★16.20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供销总社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9〕41号)有关精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填报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19〕25号)等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预留份额不得低于10%(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执行)。16.21供应商自觉接受采购人和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如发现问题,供应商需进行及时整改,并在完成整改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整改结果。注:本章中标注“★”号的为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按无效响应处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报价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提供餐饮服务原材料采购费用、原材料配送费用、人工费用、食堂设备维修费、厨房消杀用品用具费用、食堂服务所需低值易耗品、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等所有餐饮服务产生的费用。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本项目需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2)报价组成: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餐费462000元;第二部分为:人工、耗材费277200元;其中第一部分餐费为固定费用(不可竞争);第二部分人工、耗材费为可竞争费用。供应商投标报价=餐费(462000元)+人工、耗材费(报价)。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2服务地点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每月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前,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月结算上月食堂餐费及人工、耗材费,采购人转账支付给供应商。结算方式:根据上月实际就餐消费金额计算出总金额(餐标×实际就餐人数×实际就餐天数+食堂人工、耗材费用报价/12个月)。餐标:25元/人/天(早餐5元,午餐20元);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的食堂服务方案:①服务理念及定位目标、②食堂卫生标准、③组织机构岗位设置、④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⑤服务工作标准化要求。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的管理制度: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卫生清洁管理制度、③设备维护管理制度。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的应急方案:①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②安全风险识别、③安全隐患预防处置措施。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的其他服务措施:①节能降耗、②服务承诺、③服务质量提升培训方案。5、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相应的人员。6、供应商具有类似履约经验。-第2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用餐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