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原子吸收石墨管招标公告(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原子吸收石墨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5121067506079
采购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0575-81288201 
报价起止时间:2025-12-10 09:41 -2025-12-15 17:00 
供应商规模要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 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原子吸收石墨管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水质检测; 次要参数要求:品牌:珀金埃尔默;型号:20根/盒 B0504033;
1包
25530.00
-

买家留言:1、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产品品牌和型号必须与采购需求内容一致;除推荐品牌外不建议其它品牌参与投标。 2、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的正品,供货时提供相应的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换货。3、投标人中标公示结束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订立合同;除不可抗力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相应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4、本项目报价包含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必须按响应附件要求内容上传投标资料,缺一或不按要求内容响应的采购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附件:合同.docx
响应附件要求:1、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联系人、联系电话盖投标人公章的报价单。 2、提供报价单上面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期社保证明。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浙江省 绍兴市 上虞区 崧厦镇 上虞区水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1、报价须知
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清单中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工地现场、卸货(含人工楼梯搬运)、保险、税费、安装、调试、试验和交付使用、货物(设备)在本文规定的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装配部件及辅助设施等,并应保证货物(设备)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的费用,以及交易服务费,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

2、到货时间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 30 日历天。 2、在合同执行期间,卖方必须满足买方对于招标货物进行多批次送货要求(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数量一个(根)起送);卖方在每次收到买方请购订单后常规货物必须在7天内货到指定现场;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到货地点及送货要求
1、收货联系人指定地点 (上虞区内) 2、送货要求:须按收货联系人要求送至指定的使用(或仓库)地点,不允许未经联系自行将货物放收货单位门卫室或其它未经指定的地点;否则买方有权要求重新送货或拒收,导致逾期则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卸货由卖方负责,若需送二楼及以上楼层无电梯则包含人工楼梯搬运。卸货时所产生的纠纷也由卖方全权负责;卖方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支持。

4、付款方式 1
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仓库或者施工现场,货物到场安装检验合格后,同时卖方提供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到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00%。

5、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到场、检验(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因货物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卖方应负责及时修复、妥善处理或更换,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卖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服务。

6、安全责任
卖方承担货物到货过程中、调试及质保期内维修服务的所有安全责任:包含货物供货、运输、卸货、调试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生因卖方原因(包含施工规范操作, 材料安全系数等)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7、废标项目
报价单位须满足规定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功能,不允许负偏离,未达到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供应商参加此次竞价,即视为完全了解、明白并同意上述要求一旦发现虚假响应,即使确认成交也将被取消供货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招标追究供应商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检测要求
对于卖方所供货物,买方可按招标文件相关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要求》送有资质第三方检测一次,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检测送样的数量须由卖方事后补齐给买方)。若检测不合格,卖方须立即更换货物,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购销合同买方: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原子吸收石墨管采购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供货范围及价款: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原子吸收石墨管20根/盒 B0504033包1 品牌为珀金埃尔默总价 元整(小写: 元)注:1、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清单中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工地现场、卸货、保险、税费、安装、调试试验和交付使用、货物(设备)在本文规定的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装配部件及辅助设施等,并应保证货物(设备)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的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合同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应当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没有具体技术要求的必须满足该货物的最新国家标准或该货物的最新行业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三、知识产权卖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四、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和保险1、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2、卸货由卖方负责,卸货时所产生的纠纷也由买方全权负责。3、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4、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5、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车、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6、卖方在货物发运前5天将准备发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贮存的特殊要求等有效通知买方,以便接货。五、合同交货期、交货方式、地点1、供货时间、地点:合同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供货,买方指定地点。六、质量保证和质量保证期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2、卖方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买方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货物。3、卖方应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买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5、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检验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因货物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卖方应负责及时修复、妥善处理或更换,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卖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服务。七、开票及付款方式1、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仓库或者施工现场,货物到场安装,检验合格后,支付到货款的100%,同时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对于按要求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卖方必须于货物送到现场签收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卖方未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开具,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重新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八、货物检验和技术服务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货物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2、货物到达现场后,卖方派人到现场与买方一起开箱检验,按供货范围清单验收,并由卖方人员将货物合格证、说明书等所有资料交至买方指定人员。货物若有短少或损坏,卖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3、货物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若因卖方货物质量问题及安装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卖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4、卖方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如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对买方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故障,而买方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立即派人前往买方工地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卖方保证具备安装、调试相关资质。5、卖方在接到买方的货物质量或合同第六条第四款之问题反馈电话后2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2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买收人的正常使用;如24小时内未能到达用户指定地点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责任,卖方超时处理三次以上或10个工作日以上无法解决买方提出的有关货物质量问题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九、合同修改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2、除非买方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3、买方因设计施工变更货物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卖方应承诺多退少补,并及时供货保证施工进度需要。十、违约责任1、质量责任1)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凡货物在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卖方同时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由其引起的经济损失。2)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工程延误,人身伤害等各种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由其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3)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2、违约赔偿1)除不可抗力外,卖方逾期交货,需单独支付给买方按逾期每天5000元的违约金。2)因卖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则卖方按合同价20%支付违约金给买方,并赔偿买方由此造成超过违约金的其它一切经济损失。十一、违约终止合同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2)本项目卖方逾期到货累计发生三次。3)货物送检后累计三次出现货物质量不达标情况。4)卖方逾期处理货物问题三次以上的或单项问题10个工作日以上未解决的。5)因卖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较为严重事件的。6)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7)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2、在买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前已报的请购订单,但卖方还未送到现场的,卖方须继续按约定时间继续供货;同时买方并不解除对卖方交货部分货物应负的货物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十二、安全责任卖方承担货物到货过程中、调试及质保期内维修服务的所有安全责任:包含货物供货、运输、卸货、指导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生因卖方原因(包含施工规范操作,材料安全系数等)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十三、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由买方住所地法院处理。十四、适用法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效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政府所规定的条例进行解释。十五、合同有效期及其他1、合同应在双方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至质保期满之日起终止。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为合同(补充合同)、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询标承诺、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投标文件等。2、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卖)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买)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卖)方违约,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3、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贰份。4、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卖方人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签订时间: 2025 年 月 日买方人单位名称(盖章):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407号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575-82182092传真:0575-8128820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虞中支行帐号:19515901040025725邮政编码:312300签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原子吸收石墨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