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备招标公告(如皋市新绘交通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单位: 如皋市新绘交通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预算价: 5.646942919E7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47999014.81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方式: 公开发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日历天

项目联系人: 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 15996550875

采购单位联系人: 薛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1806862852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2025-12-15 09:30:00.000
递交地点: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集采平台

开标时间: 2025-12-15 09:30:00.000
评审地点: 如皋市电子商务产业园A栋2楼评标区

(一)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 2.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2025.8-2025.10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 3.响应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安装专业)及以上资格,且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2025.8-2025.10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 4.响应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安全员,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1或者C3证,且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2025.8-2025.10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 5. 自2022年11月1日起,供应商须具备承担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500万元污水处理厂设备集成(或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的业绩1个,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亦须具备同类项目的业绩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适用,若无中标通知书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合同、设备清单、发票扫描件、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将不予认可。对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需附项目任命书或合同中明确其为项目负责人的条款;若单位及个人业绩一致,仅需提供一份证明材料。 注:①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为准。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供应商名称、建设规模、合同价款(必须能体现设备集成或设备供货及安装部分具体金额)、时间、供应商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须包括设备集成或设备供货及安装)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设备清单、发票、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等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③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④对于提标扩容改造项目不予认可。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发包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公开发包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月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五)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艺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