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2025)



关于“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劳务)分包队伍选用谈判

分包采购信息公示

关于“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劳务)分包队伍选用谈判

工程概况:

1



本次谈判包含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

山体治理工程单位工程。

2、工程分包范围及要求:

人工拆除楼地面、砌体及垃圾人工清运;新建部分的砌筑、楼地面施工等劳务



3、图纸未详尽的部分按现行规范要求施工。

4、作业总日历天数为: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

30日历天内

。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承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附件:

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劳务071.docx

附件:

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劳务附件.xlsx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谈判文件文件编号:LAGC-JZ-2025-071工程名称: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通知................................................1第二部分须知.....................................................2第三部分合同条款.................................................3第四部分谈判文件装订顺序及标准...................................33第五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34附件邀请回复..................................................39第一部分邀请通知一、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就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工程以谈判方式进行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价。二、承包人名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四、施工方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五、资金来源:自筹。六、工程概况:1、本次谈判包含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单位工程。2、工程分包范围及要求:人工拆除楼地面、砌体及垃圾人工清运;新建部分的砌筑、楼地面施工等劳务。3、图纸未详尽的部分按现行规范要求施工。4、作业总日历天数为: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承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七、工程最高控制价:16998.39元。8、谈判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上午9:00地点: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三层会议室九、现场勘查或图纸查阅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杨世华联系方式:18335510921文件咨询联系人:***联系方式:13593261622第二部分须知一、本次谈判依据我公司《潞安工程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修订)》,采用谈判方式选择工程项目施工队伍,诚邀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施工单位踊跃参与谈判。二、意向参加本次竞价报价谈判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在2025年12月14日下午18:00点前做出参与谈判的邀请回复,邀请回复须以以书面形式至建筑工程分公司二层预算办或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lagcjzgcfgs@126.com。有意向参加工程施工谈判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日期参加谈判、无故不参加谈判或恶意谈判的,直接取消其谈判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列入我公司“暂缓合作名单”;在工程项目谈判过程中如发现有串通报价情形,一经发现,谈判结果无效,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三年内不得进入公司承揽施工业务。3、计算规则:执行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计算规则;4、合同价款计算办法:固定总价;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审定工程量与谈判工程量出现偏差,偏差部分工程量据实调整。五、参加谈判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保险证明、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的施工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以现金缴纳或基本账户电汇,单项合同总价在10万元~5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分包合同总价的10%约定;单项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分包合同总价的6%约定;单项合同总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分包合同总价的3%约定;单项合同总价小于1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需缴纳;分包合同执行单价分包的,须预计分包合同总价。七、谈判原则:一)统一领导、授权负责、集体决策原则;二)合同履约原则;三)合理低价原则;四)内部优先原则;八、参加谈判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交相应资料,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承包人: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北渔泽村西电话:0355-5945905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11404240730571472开户银行名称:建行山西省长治市常村分理处开户银行账号:14001648539050010229分包人:注册地址:电话:纳税人身份: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分包工程概况(一)总包工程名称:(二)分包工程名称:(三)分包工程地点:二、分包方式、作业范围及内容(一)分包方式:。(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三、分包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承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四、分包作业质量、安全标准(一)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标准。(二)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本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五、专业分包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按下述第2种方式计算:1、单价方式签约合同单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m(¥元/m),税率:%。(结算金额以经承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为基数进行调整,据实结算)2、总价方式签约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税率:%。(不含税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分包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等一切费用。)六、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方式和时间为。(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支付方式和时间为。七、分包人资质资质证书编号:资质专业及等级: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一)补充协议;(1)合同协议书;(三)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四)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五)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六)通用合同条款;(七)技术标准和要求;(八)图纸;(九)已标价工作量清单;(十)免责声明;(十一)其他分包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九、承诺(一)承包人承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分包工程分包给分包人,并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在支付价款前分包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分包人承诺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业务流、资金流及发票流“三流合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收取合同价款的前提条件。(三)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四)分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分包人承诺就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五)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专业分包工作,确保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将依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依据合同所产生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不进行转包、再分包。(六)合同当事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分包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另行签订与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合同。十、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屯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附则(一)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二)合同订立地点: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三)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施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四)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五)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执肆份,分包人执壹份。(本页为《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签署页)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0355—5945905电话:传真:传真:电邮:电邮: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地址:北渔泽镇北渔泽邮编:046102邮编: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施函[2014]74号)《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其他分包合同文件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2总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1.1.3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4分包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府规章等。1.2标准和规范1.2.1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2分包人对前述标准和要求的了解程度:分包人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前述标准和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3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1)分包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分包合同文件。1.4图纸1.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天;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分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存图纸的份数:。1.4.2深化设计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设计的范围及费用承担:。1.5联络双方应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1.6知识产权1.6.1分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分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2.承包人2.1提供基础资料、施工条件2.1.1承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的期限:。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2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负责履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负责现场协调分包人施工,并为分包人施工提供方便。但有关本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工程结算等和经济相关的事项须由承包人另行书面授权。3.分包人3.1分包人的一般义务3.1.1由分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手续包括:。3.2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3.2.1分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分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同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人为前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分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前述人员无权履行职责,承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项目经理信息: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分包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代表分包人负责履行分包人的权利义务。3.2.2分包人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分包人项目经理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现一次,罚款1万元累计发现3次的,承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从应付分包人进度款中直接扣减。3.2.3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场地的违约责任:分包人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时间应不少于正常作业期间的85%(每月不少于26个工作日);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累计超过3次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并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从应付分包人进度款中直接扣减。3.2.4分包人需要更换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分包人擅自更换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从应付分包人进度款中直接扣减。承包人有权书面通知分包人更换不称职的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分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7天内进行更换。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从应付分包人进度款中直接扣减。3.3特殊工种上岗作业要求法律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并在相应作业人员进场前报送承包人审核并备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相应的无证作业人员并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从应付分包人进度款中直接扣减。3.4禁止转包和再分包3.4.1分包人转包分包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从应付分包人进度款中直接扣减。3.4.2分包人违法分包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从应付分包人进度款中直接扣减。3.5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的期限:。4.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劳动用工管理4.1劳动用工管理4.1.1分包人雇佣的人员所需必要膳宿条件的提供方:。承包人为分包人雇佣的人员提供必要膳宿条件的期限:。4.1.2分包人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或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用,分包人不得拖欠克扣。如因此引起纠纷、上访等,由分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分包人应每月底向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施工人员工资明细表,承包人予以备案。分包人拖欠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或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用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从次月进度款中按分包人备案于承包人处的劳动合同进行直接扣除相应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给承包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承包人对分包人予以处罚3万元罚款,并将分包人列入不合格分包人名单,承包人不再与其合作。5.工期和进度5.1施工组织5.1.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批准分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承包人对分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分包人未按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分包人承担签约合同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连续延误超过10天,承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且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未按时确认且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违约责任:视为承包人对收到的施工组织设计认可。5.1.2劳动力保障分包人未按时补足劳动力的违约责任:分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劳动力,且分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天/人;分包人减员人数不得超过施工所需总人数的3%,如超过3%,承包人不给分包人办理相关手续,该分包人即被承包人列入不合格分包人名单,不再与其合作。5.2测量放线5.2.1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实际开工日期3天前。5.3工期延误5.3.1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分包人应承担的逾期完工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分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连续延误超过10天,加倍处罚,全年累计延误时间超过30天及以上的,承包人有权在应支付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分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为决算金额的1%。分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或减轻分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5.4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5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材料与设备6.1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6.1.1承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耗率:。6.1.2分包人通知承包人材料、工程设备进场时间的期限:。6.2分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6.2.1承包人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有权拒绝。6.3样品需要分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6.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关于材料与工程设备替代的约定:按总包合同约定执行。6.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5.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包括:。7.试验和检验关于试验和检验的约定:按总包合同的约定进行。8.分包合同变更8.1分包合同变更的范围关于分包合同变更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8.2分包合同变更估价8.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8.2.2变更估价程序关于变更估价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8.2.3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确定增减工期天数的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9.合同价格9.1.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9.1.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9.1.3其他价格形式:。10.价格调整10.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分包合同价格的约定:见本合同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方式:见本合同约定。11.计量11.1计量原则和计量周期11.1.1工程量计算规则:。11.1.2工程量计量周期:按月计量,每月25日分包人按进度盘点确认的完成工程量,编制月进度结算表(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由承包人分公司及项目部审核后结算,结算比例为核定工作量的80%。11.2计量程序关于计量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工程款支付12.1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承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的违约责任:无。关于预付款扣回的约定:无。12.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比例及期限:与进度款同比例支付。12.3工程进度款支付12.3.1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12.3.2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2.3.3进度款办理程序每月25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月度预结算,月度预结算只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由承包人项目现场工程师负责办理《分包单位履约验收单》,并交相关岗位人员评定,每月15日前办理月度预结算。12.3.4月度预结算流程承包人项目现场工程师办理《分包单位履约验收单》——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协调配合等方面进行评定后——承包人项目部财务按规定审核——承包人项目经理终审。12.3.5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承包人对完成审核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分包人按承包人验收的工程量提交已完成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工程月报)的时间为每月25日。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1天内完成审核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承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承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待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承包人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支付进度款。13.增值税发票开具13.1增值税发票开具注意事项13.1.1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付款数额,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须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10日内送达甲方。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经税务机关认证且抵扣税款后向乙方结算。13.1.2乙方提供内容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甲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要与本协议约定内容保持一致,专用发票备注栏中要根据协议内容,注明项目地址、项目名称。同时,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能有污损和折叠,发票专用章不能遮挡发票金额。因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不免除其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14.试车14.1试车的组织和配合关于试车内容的约定:分包工程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分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14.2试车的费用承担关于试车费用明细及试车费用承担的约定:。15.验收与交付15.1验收15.1.1中间验收:分包人自检合格后,应提前48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及时报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验收。15.1.2竣工验收:分包人在分包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向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日起14日内通知发包人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15.1.3分包人质量不合格,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分包人负责无偿整改,作业期限不予延长,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承包人损失。分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整改的,承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单位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整改后质量仍不合格的,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返修、返工费用以及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处罚承包人的费用之和的1倍。承包人有权在应支付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分包人应付的违约金。15.2完工日期分包工程自完工验收合格至移交承包人的期间未能保持质量合格状态的,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负责无偿整改,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承包人损失。分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整改的,承包人可以委派第三方单位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返修、返工费用以及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处罚承包人的费用之和。承包人有权在应支付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分包人应交付的违约金。15.3完工退场分包人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退场的期限: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分包人接到承包人退场指令后的7天内退场。每延误一天分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连续延误超过10天,加倍处罚。15.4退场承诺书我承诺:工程结算完毕,项目部出具的《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量和价款准确无误,过程中的分歧及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自愿承担所施工工程在缺陷责任期间发生的因我方施工缺陷产生的各项费用。承诺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外欠款已全部结算完毕,再发生第三方债权债务与承包方无关,我公司()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16.分包工程移交16.1分包工程移交时间承包人向分包人颁发分包工程接收证书的期限:对于提前使用的分包工程,承包人应于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分包人颁发接收证书;对于其他分包工程,承包人应于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分包人颁发分包工程接收证书。分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将该分包工程交付承包人。合同当事人完成分包工程以及全部工程资料移交的期限:分包人应当在承包人接收分包工程后7天内完成分包工程全部工程资料的移交。工程资料的套数、内容:。16.2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分包工程对于完工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工程,分包人完成整改后,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承包人可以拒绝接收,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17.结算17.1结算申请分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分包人必须将完整的完工结算书(包括与此有关的所有结算资料)一次性交承包人项目部审核。分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承包人对分包人结算的审核,承包人项目部应在收到分包人结算书30日内审核完毕,经承包人项目部经理确认后报公司终审,承包人公司负责人签章作为完工结算的最终依据。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需要的资料清单和份数:1.完整竣工资料2份;2.竣工图1份。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分包工程结算价格;(2)结算工程范围;(3)承包人已支付分包人的款项;(4)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5)承包人应支付分包人的合同价款。17.2结算审核17.2.1承包人完成结算申请单审核并签发完工付款证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审核完毕分包人结算书30日内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17.2.2承包人完成完工付款的期限:双方协商确定。17.3最终结清17.3.1分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2年后。分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关于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的特殊约定: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至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发生的增减费用。17.3.2承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最终结清申请90日内。承包人完成最终支付的期限:双方协商确定。18.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18.1缺陷责任期18.1.1缺陷责任期具体期限:自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18.1.2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内,属于分包人保修范围和内容的分包工程项目,分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派人修理;分包人不能及时派人修理时承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分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分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8.1.3分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的期限:分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承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14天内核实分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分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承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承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14天内,向分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8.2保修期18.2.1保修期的起算日:自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具体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约定18.3质量保证金及返还18.3.1质量保证金及返还: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分包合同总价款的10%,缺陷责任期满3个月后,承包人扣减分包人应承担费用后将质保金余额无息返还分包人。19.违约19.1承包人违约19.1.1承包人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行为给分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期限。19.2分包人违约19.2.1分包人的其他违约情形:1.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得接受发包人任何指令。如因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由分包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承包人可以立即与分包人解除合同,同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应支付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承包人可以立即与分包人解除合同,同时分包人除应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应付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因分包人原因,安全文明达不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应付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4.分包人违约,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15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有权暂停对分包人的付款。5.分包人不开具或未按承包人要求按时足额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或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无法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不合法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向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且不免除分包人向承包人继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6.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后续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以上违约金及相关费用。20.合同解除20.1合同解除的情形20.1.1合同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合同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2.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总包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0.1.2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分包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的;2.分包人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无法整改的;3.分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作业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工作的质量、安全、作业期限,且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4.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分包工程暂停持续超过56天不复工的,或虽未超过56天但已经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5.分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其雇用人员支付报酬,导致引发1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的。20.2合同解除后的处理20.2.1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及时与专业分包人办理合同结算支付手续。20.2.2合同解除后,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作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为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20.2.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违约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0.2.4合同解除退场承包人提前7天向分包人发出撤场通知,分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撤离人员并办理好相关手续。若分包人逾期撤离其作业人员,每延误一天分包人承担签约合同总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和通知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之外,增加政府或政策变动因素。21.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款项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2.保险22.1其他保险关于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分包人应为其雇佣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事项: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每人不得少于50万元。办理财产保险的具体事项:财产保险的保额应该覆盖其施工设备的现实价值。22.2保险凭证分包人提交保险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的期限:分包人应在开工前7天向承包人提交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特别声明:承包人办理理赔事宜的行为不会与分包人下属工人形成劳动关系,分包人保证其下属工人不会对承包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如果发生,则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人承担。23.索赔23.1对分包人索赔的处理关于对分包人索赔的处理的约定:不适用通用条款:“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原始记录副本后的35天内向分包人出具索赔处理结果。承包人逾期答复的,视为认可分包人的索赔要求。”23.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关于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4.其他约定24.1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业主拨付款项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24.2由于乙方的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被起诉或仲裁,乙方需承担一切不利后果(该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判决或裁决要求甲方支付的费用及甲方应诉所产生的差旅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24.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按照_3万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支付剩余款项。24.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若与他方发生纠纷,而使另一方被列为被告或第三人、被执行人的,则视为该方放弃对另一方享有的一切债权,本合同自此终止,双方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4.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甲方项目部章及项目部资料专用章不得用于签订经济合同或确认与经济相关事项,如发生使用此类未经授权印章签订的合同、协议及确认文书均为无效。乙方对此已明确知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附件三: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协议附件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分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全部分包工程内容。二、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分包工程的保修期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自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如无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分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分包人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地址:渔泽镇北渔泽村西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355—5945905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046102邮政编码:附件二:施工安全生产协议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为了强化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承包人、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经协商一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一、施工安全责任范围分包人在施工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区域内的安全责任。二、安全责任内容(一)承包人、分包人双方责任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双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3.双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4.双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应由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分包的工程由分包人按承包人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承包人审批,分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3)开工前承包人对分包人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交至操作人,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4)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承包人组织专家论证。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承包人不得指派分包人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分包人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二)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对分包人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分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应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分包人提出整改要求。3.承包人有协助分包人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分包人有要求承包人整改的权利。(三)分包人责任1.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应向承包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本工程所需相关资质证书;2.严格按照潞安集团“潞矿安字【2013】801#文件”要求,健全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查隐患,狠反“三违”,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确保施工安全。3.分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维护职工权益,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及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及时发放工人工资。4.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工作,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按规定、按要求持证上岗。5.分包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违章操作、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6.分包方使用施工机械应符合规定的验收程序;特种设备还需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分包方负责。7.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分包人提出申请,经承包人批准。双方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分包人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如分包人未提出申请或未执行相关规定,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分包方负责。8.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承包人的检查和指导,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进行检查。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分包人人员在施工期间,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伤亡、机械等事故(包括由分包人责任造成承包人人员、第三人伤亡等),承包人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分包人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10.分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1.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承包人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承包人的督促、检查和指导;12.分包人应在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拟签合同的分包单位要提前到矿建分公司安监办备案。劳务分包单位要保证备案内容的真实性,备案内容若有变化,要及时到矿建分公司安监办进行备案变更。备案审核内容为公司资质、施工队组组织机构(队组成立及任命文件)、施工队组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件、施工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等。13.分包人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当地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三、安全保证责任1.分包人保证提供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业绩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愿接受承包方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于承包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反馈。2.承包人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分包人的安全保证金。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分包人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如果分包方存在拒不配合承包人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或反馈不及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停工进行整改、自身安全管理混乱、不按时缴纳工人工伤保险、不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等情况,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五份,承包人执三份,分包人执二份。承包人:分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附件三: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协议承包人(全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人(全称):为了保证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以达到本地区环保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分包人经协商一致,签订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施工环境保护责任范围分包人在施工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施工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责任。二、环境保护责任内容(一)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贯彻、落实国家、地**府及集团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分包人在施工现场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如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施行经济处罚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二)分包人的权利与义务1、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地**府、集团公司及承包人的有关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施工,如分包人违规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需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的环境保护相关文件,施工过程中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减少废水、废气排放,达到国家规范标准、施工现场和当地标准要求。3、分包人应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施工现场应由专人负责环保工作。4、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进行围挡,现场大门和围挡要牢固、整齐、美观、规范,现场清洁、整齐,主要道路硬化,有排水措施。5、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应及时清理。垃圾处理应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7、施工现场存放水泥、砂石、灰土等物料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堆放整齐,并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降尘。8、分包人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现场随时打扫,保持整洁卫生。三、补充事项1、承包人与分包人应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2、分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分包人指派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3、如分包人出现违反本环境保护协议的情形,承包人有权依据承包人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处罚规定对分包人予以相应的处罚。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份数与合同正本一致。承包人: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附件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的分包单位,我单位将严格履行与贵方签订的《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合同编号:XXXX】,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绝不出现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2.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及贵方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来源。3.规范用工管理,依法与所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农民工花名册及时报送贵方。4.确定农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资金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收到工程款后,第一时间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按时向贵方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支付凭证,接受贵方监督核查。5.若因本单位原因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及恶意讨薪事件的,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足额补发拖欠工资、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由此给贵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6.本承诺书独立于分包合同,效力不受合同变更、解除或无效等影响,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项目所有农民工工资结清之日终止,对本人/本单位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约束力。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谈判文件装订顺序及标准序号资料名称1报价函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3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名章、公章无编码的提供银行印鉴卡)5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考核B证6纳税人级别(一般纳税人提供,小规模不用提供)7公司相应管理人员及相关证书8具备近三年工程业绩(附合同)9具有近一年的年终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10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记录中不得存在失信记录(要求附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11施工方案12(一)报价汇总表 (二)最终报价表13预算书13其他(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装订要求:胶装,密封。第五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一、报价函致: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施工的谈判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报价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3、我方理解贵机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有关谈判会议的各项规定。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7、我方若未中标,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8、本次报价(不含税):元,税率%;谈判代表(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施工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的合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与贵公司的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及施工等的一切事宜,并代表我公司签署相关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办理结算等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对其行为,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在授权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不允许转委托。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委托单位:(盖章)年月日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三、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谈判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谈判前基础报价大写:不含税报价: 元,税率: % 质量标准承诺工期 项目经理(建造师)级别及编号对谈判文件的认可程度第二轮报价不含税报价: 元 ,税率: %此报价一览表内内容尽量充实。四、最终报价单报价单位(名称并盖章)工程名称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最终不含税报价: 元,税率: % 。大写: 备 注:1、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审定工程量与谈判工程量出现偏差,偏差部分工程量据实调整,价款根据相应报价进行增减。2、该不含税固定总价包括:1)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工、管理人员、工人食宿(看场工除外);2)小型材料包含:钉子、电焊条、焊剂、薄膜、绑丝等;3)机械方面:除吊车、装载机、压路机、自卸汽车等大型机械以外的小型机械(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打夯机等);4)安全文明费用,为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投入的人工费、工人体检费、保险费;安全文明费用按不含税合同总价的3%考虑并按最终审核。3、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部分,根据相应报价进行增减;报价没有的部分,依据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按实套取定额,计取方式与报价方式一致;人工价差执行土建、安装149元/工日,装饰165元/工日,签证工工日单价按176元/工日计取,人工价差、签证工只计取税金;4、报价中不包含水、电费用,在决算时不予扣除。5、安全文明费用为合同不含税总价的3%,已包含在合同价内,根据核定的安全文明投入情况进行审批;6、本工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如遇政策性因素,做相应调整。委托代理人: 日 期:备注:此表只用盖章及填写工程名称,最终报价由委托代理人现场填写、确认。附件:邀请回复悉收到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关于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的谈判文件(电子版),经仔细阅读和考察,我单位意愿参加贵单位于2025年12月15日举行的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谈判,并保证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如期参加。特此告知。单位: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日期:注:邀请回复直接在邮箱中回复,不需另附word、PDF等文本,本附件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可不用提交。
工程量明细

工程名称:黑龙关生产区大门东侧第二段山体治理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编码
名称
工程量

单位
数量

1
液压锤破碎 硬质岩
100m3
5.25

2
液压岩石破碎锤破碎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混凝土
100m3
0.297

3
人工装车石渣
100m3
0.297

4
人工拆除 楼地面拆除 混凝土垫层
10m3
1.1968

5
建筑污土运输 双轮车倒运 运距100m以内
100m3虚方
0.2536

6
人工拆除 砌体拆除 零星砌体
10m3
0.614

7
砖砌体 砖地沟 换为【砌筑砂浆 水泥砂浆 M7.5】
10m3
0.614

8
水泥砂浆 一般抹灰零星项目 12+6mm
100m2
0.256

9
水泥混凝土面层 混凝土 厚度20cm
100m2
0.5984

10
非泵送预拌混凝土调整费
10m3
1.19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