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招标公告(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
[高邮]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
[0]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YFFJSZ2025070008
项目名称
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标段编号
GYFFJSZ2025070008001001
标段名称
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已由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邮开行审[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南、北侧,甓社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约228423平方米(其中一幢单体主厂房面积不小于9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车间厂房、仓库、固废库、危化库、化学品库、办公楼、食堂、污水处理系统、门卫、垃圾房的土建及安装;室外道路、绿化、停车棚、雨污水管网、围墙、旗杆、室外路灯等;电梯、智能化、标识标牌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10KV配电工程等建设工程。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02579.3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300日历天。项目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 (1)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造价咨询(①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审核;②造价审核及控制: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材料设备询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项目管理(协助招标人所有行政手续办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及优化、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及保修期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 (8)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5其它要求: 3.5.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2)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 (3)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4)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且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3.5.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项目咨询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7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9人。 3.7.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7.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100分)
技术部分2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20分
商务部分80分
企业综合素质:25分
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0分)
服务方案基本要求
2
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结构、发包人需求理解、解决方案、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思路
2
思路清晰,总体框架合理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
2
组织机构完善,成员职责任务分工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1
从工作制度、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1
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打分。
前期策划措施
1
设计管理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方面进行打分。
质量控制的措施
1
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进度控制的措施
1
进度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投资控制的措施
1
投资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
1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缺陷责任期的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合同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信息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其他服务工作方案
1
针对BIM和数字建造、智慧工地等工作指定的服务方案,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方面进行打分。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对策和处理措施
2
针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响应的对策合理,处理措施得当方面进行打分。
项目合理化建议
1
建议合理方面进行打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3、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采用暗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企业综合素质(25分)
管理体系
3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有1项的得1分,满分3分。 (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证书均予认可。
企业获奖
6
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或者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0.5分,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1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2分。此项满分6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的奖项按最大分值仅计一次。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证书均予认可。
企业业绩
16
1、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有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6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3、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 4、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1)上述1、2、3、4项评分项中,同一项目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则投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
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置情况
25
1、项目总负责人(5分)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 (2)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3)项目总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或监理项目或造价咨询或项目管理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 注:1)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5、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2、工程监理团队配置情况(8分): (1)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 (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 注:1)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4)拟派监理组人员(监理负责人除外)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给水排水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满分1分。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造价咨询团队配置情况(9分): (1)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 (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所提供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3)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 注:1)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与拟投标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5、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如造价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4)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5)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资格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6)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4、项目管理团队配置情况(3分) (1)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 (2)项目管理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管理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得分。 2、以上人员按各项要求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4、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
价格标准
30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①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②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B; ③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④评标基准价为C=A×K+B×(1-K)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改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应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开发区凌波路30号 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邮编:225600 邮编:225600 联系人:陈晓峰 联系人:倪阳 电话:18921920339 电话:1595251355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16319905@qq.com 10、备注 一、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2025年9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二、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倪阳联系电话:15952513557通讯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三、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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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已由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邮开行审[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南、北侧,甓社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约228423平方米(其中一幢单体主厂房面积不小于9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车间厂房、仓库、固废库、危化库、化学品库、办公楼、食堂、污水处理系统、门卫、垃圾房的土建及安装;室外道路、绿化、停车棚、雨污水管网、围墙、旗杆、室外路灯等;电梯、智能化、标识标牌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10KV配电工程等建设工程。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02579.3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300日历天。项目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 (1)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造价咨询(①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审核;②造价审核及控制: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材料设备询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项目管理(协助招标人所有行政手续办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及优化、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及保修期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 (8)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5其它要求: 3.5.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2)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 (3)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4)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且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3.5.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项目咨询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7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9人。 3.7.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7.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100分)
技术部分2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20分
商务部分80分
企业综合素质:25分
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0分)
服务方案基本要求
2
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结构、发包人需求理解、解决方案、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思路
2
思路清晰,总体框架合理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
2
组织机构完善,成员职责任务分工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1
从工作制度、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1
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打分。
前期策划措施
1
设计管理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方面进行打分。
质量控制的措施
1
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进度控制的措施
1
进度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投资控制的措施
1
投资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
1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缺陷责任期的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合同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信息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
其他服务工作方案
1
针对BIM和数字建造、智慧工地等工作指定的服务方案,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方面进行打分。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对策和处理措施
2
针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响应的对策合理,处理措施得当方面进行打分。
项目合理化建议
1
建议合理方面进行打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3、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采用暗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企业综合素质(25分)
管理体系
3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有1项的得1分,满分3分。 (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证书均予认可。
企业获奖
6
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或者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0.5分,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1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2分。此项满分6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的奖项按最大分值仅计一次。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证书均予认可。
企业业绩
16
1、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有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6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3、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 4、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1)上述1、2、3、4项评分项中,同一项目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则投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
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置情况
25
1、项目总负责人(5分)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 (2)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3)项目总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或监理项目或造价咨询或项目管理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 注:1)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5、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2、工程监理团队配置情况(8分): (1)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 (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 注:1)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4)拟派监理组人员(监理负责人除外)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给水排水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满分1分。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造价咨询团队配置情况(9分): (1)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 (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所提供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3)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 注:1)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与拟投标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5、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如造价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4)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5)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资格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6)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4、项目管理团队配置情况(3分) (1)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 (2)项目管理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管理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得分。 2、以上人员按各项要求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4、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
价格标准
30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①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②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B; ③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④评标基准价为C=A×K+B×(1-K)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改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应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开发区凌波路30号 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邮编:225600 邮编:225600 联系人:陈晓峰 联系人:倪阳 电话:18921920339 电话:1595251355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16319905@qq.com 10、备注 一、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2025年9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二、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倪阳联系电话:15952513557通讯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三、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2025年12月12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标段编号:JYFFJSZ2025070008001001招标人: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人:王洪才2025年12月12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范围、服务期和工作目标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资料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8暗标4.投标4.1投标文件的签章和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7.3履约担保7.4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初步评审3.3详细评审合同条款及格式........................................................................................................................................-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4-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2.受托人的义务.............................................................................................错误!未定义书签。3.委托人的义务............................................................................................错误!未定义书签。4.文档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5.违约责任....................................................................................................错误!未定义书签。6.支付............................................................................................................错误!未定义书签。7.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8.争议解决.....................................................................................................错误!未定义书签。9.其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2.受托人义务3.委托人义务5.违约责任6.支付6.1支付货币8.争议解决9.其他1.受托人的义务第五章投资人需求一、《投资人需求》二、执行的相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参考)............................................................................................-88-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已由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邮开行审[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南、北侧,甓社路西侧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约228423平方米(其中一幢单体主厂房面积不小于9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车间厂房、仓库、固废库、危化库、化学品库、办公楼、食堂、污水处理系统、门卫、垃圾房的土建及安装;室外道路、绿化、停车棚、雨污水管网、围墙、旗杆、室外路灯等;电梯、智能化、标识标牌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10KV配电工程等建设工程。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02579.3万元。2.1.4咨询合同估算价:180万元。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300日历天。项目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2.1.6其他:。2.2招标范围:(1)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2)造价咨询(①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审核;②造价审核及控制: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材料设备询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3)项目管理(协助招标人所有行政手续办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及优化、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及保修期管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8)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3.5其它要求:3.5.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业绩认定标准:(1)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2)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3)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4)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且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3.5.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5.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3.7项目咨询机构其他人员要求:3.7.1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7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9人。3.7.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3.7.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5.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100分)技术部分20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20分商务部分80分企业综合素质:25分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评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0分)服务方案基本要求2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结构、发包人需求理解、解决方案、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打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思路2思路清晰,总体框架合理方面进行打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2组织机构完善,成员职责任务分工等方面进行打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1从工作制度、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程序1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打分。前期策划措施1设计管理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方面进行打分。质量控制的措施1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进度控制的措施1进度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投资控制的措施1投资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1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缺陷责任期的管理措施1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合同管理措施1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信息管理措施1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其他服务工作方案1针对BIM和数字建造、智慧工地等工作指定的服务方案,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对策和处理措施2针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响应的对策合理,处理措施得当方面进行打分。项目合理化建议1建议合理方面进行打分。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3、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4、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采用暗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企业综合素质(25分)管理体系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有1项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注: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证书均予认可。企业获奖6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或者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0.5分,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1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2分。此项满分6分。注:同一项目获得的奖项按最大分值仅计一次。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证书均予认可。企业业绩161、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有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6分。2、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有一个得分,满分4分。3、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个得分,满分2分。4、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有一个得分,满分4分。注:1)上述1、2、3、4项评分项中,同一项目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则投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置情况251、项目总负责人(5分)(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2)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3)项目总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或监理项目或造价咨询或项目管理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注:1)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置情况25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5、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如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2、工程监理团队配置情况(8分):(1)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注:1)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4)拟派监理组人员(监理负责人除外)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给水排水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满分1分。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3、造价咨询团队配置情况(9分):(1)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所提供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3)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注:1)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与拟投标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5、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如造价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4)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5)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资格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6)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4、项目管理团队配置情况(3分)(1)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2)项目管理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管理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备注: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得分。2、以上人员按各项要求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4、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价格标准30(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①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②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B;③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④评标基准价为C=A×K+B×(1-K)(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改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价格标准30效投标文件7—9家时,应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市开发区凌波路30号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邮编:225600邮编:225600联系人:陈晓峰联系人:倪阳电话:18921920339电话:15952513557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16319905@qq.com10、备注一、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2025年9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二、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倪阳联系电话:15952513557通讯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三、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2025年12月1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市开发区凌波路30号联系人:陈晓峰电话:18921920339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联系人:倪阳电话:15952513557传真:1.1.4项目名称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1.1.5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南、北侧,甓社路西侧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约228423平方米(其中一幢单体主厂房面积不小于9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车间厂房、仓库、固废库、危化库、化学品库、办公楼、食堂、污水处理系统、门卫、垃圾房的土建及安装;室外道路、绿化、停车棚、雨污水管网、围墙、旗杆、室外路灯等;电梯、智能化、标识标牌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10KV配电工程等建设工程。1.2.1建设资金项目投资估算额:102579.3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1)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2)造价咨询(①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审核;②造价审核及控制: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1.3.1招标范围材料设备询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3)项目管理(协助招标人所有行政手续办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及优化、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及保修期管理)。1.3.2服务期限要求暂定300日历天。项目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全过程咨询费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清咨询款项,不计息,每次申请付款时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票。咨询费不因工期长短等原因而调整。上述款项的支付,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并以承包人提供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本项目投标的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工作内容有明确分工的,按分工划定。(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10.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2.2.1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1:00前方式: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30前2.2.1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获取方式: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30分3.1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审查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证书;☑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承诺书☑监理组成员资格证书;☑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证书;☑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安全承诺书。☑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投标人认为需要添加的其他资料2、商务文件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3.1投标文件的组成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及人员配备一览表及相关证书;☑企业业绩;☑企业信誉;☑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管理体系证书☑其他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评分资料(如有)3、技术文件部分☑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4、其他如有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应材料。注: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原件不再进行复核。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80.0万元,投标总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均不予接受,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45天3.4.1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8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暗标编制要求具体规定: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的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备份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和人员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扬州市不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和人员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异议(仅限文字方式)、澄清、以及文件传输等活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2.4解密投标文件时间宣布解密开始后30分钟以内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高邮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科7.3.1履约担保☑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形式: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30日内,发包人扣除应扣款项(如有)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存在违约情形,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额后,退还剩余部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经济技术专家评委共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电脑语音通知。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因投标单位自身贻误行为或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字【2016】4号文)执行。5、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本次招标无补偿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6、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或中标人。(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8、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9、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0、因公告模板固化原因,招标公告中有关要求以本招标文件内容为准;11、投标登记与参加开标会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12、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四(一正三副)套投标文件交由招标代理(全套投标文件)1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关于不见面开标的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解密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异议(仅限文字方式)、澄清、以及文件传输等活动。(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开启群聊、直播、桌面分享等相关准备工作。(6)根据“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的引导,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可提前两小时登入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进行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互动交流”板块中反馈。对于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所有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关网络测试及签到并填写相应信息,以保证顺利完成开标程序,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时签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访问路径: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在首页最右侧找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V2.0”的模块,点击进入即可参与;操作手册请在扬州市公共资源网站底端的“下载专区”中进行下载。(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通过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需在限定时间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在征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参与远程交互人员的交流发言,发送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均被视为是投标企业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采取现场直播,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出现现场音视频延迟或卡顿现象。(11)开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可随时进行沟通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10分钟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投标人建立联系),投标人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同时,所有交互内容必须与此项目有关的方可提出,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将会对其单位做出禁言处理。(12)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投标人若对开标有异议,请在开标结束前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如实记录。开标结束后,请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的澄清或者说明要求。(13)为方便不见面开标期间投标单位与主场的沟通,中心在不见面开标室配备了电话,号码为0514-84656205,代理单位可作为不见面开标期间沟通的补充方式(仅限项目开评标期间使用),开标现场代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以实际现场代理人员的电话为准。特别提醒: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硬件设施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软件环境的设置。建议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不低于百兆)、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电脑系统win7及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xzzq/201608/be11aa0fdecb4fc289692a737439b3aa.shtml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7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14-82087167、4009980000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范围、服务期和工作目标1.3.1本次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工作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的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执行的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技术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的,招标文件及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为数据电文形式,须使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澄清和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及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未按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无法递交,或者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2.2.4未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的,投标人采用书面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采用书面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应包含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全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保证金缴纳赁证编入标书相应位置。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退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可选择到银行柜台、自助服务区自助机,或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通过系统自行确认等三种方式办理确认手续,并打印出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作为保证金缴纳证明以备查验。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确认函扫描件编入标书相应位置。3.4.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递交,并应符合3.4.1的规定。3.4.3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3.5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资料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3.5.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组成”须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其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3.5.3“业绩资料表”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材料。3.5.4“荣誉、信用资料表”须附获奖证明或相关荣誉、信用证书(证明文件)。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的,3.5.1条款至条款3.5.4中所需材料,投标人须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信用库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链接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的,投标文件为数据电文形式,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应在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加盖使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以接受的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3.8暗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暗标编制要求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4.投标4.1投标文件的签章和加密4.1.1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签章和密封。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的,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签章和加密。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投标。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的,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参加开标会。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的,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登陆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见前附表须知。5.2开标程序5.2.1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一)公布开标注意事项;(二)公布投标人名称;(三)招标人随机选取投标人抽取相关系数(如有);(四)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或解密投标文件;(五)招标人开启投标文件并唱标;(六)公布开标记录;(七)投标人提出异议或咨询(如有);(八)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如有);(九)开标结束。5.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经检查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2)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的,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或投标人未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1.2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期满之日起未满五年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个。7.2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等信息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人少于3个的;(2)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招标公告与本章评标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总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监理组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承诺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造价咨询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管理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安全承诺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100分)技术部分20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20分商务部分80分企业综合素质:25分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评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0分)服务方案基本要求2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结构、发包人需求理解、解决方案、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打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思路2思路清晰,总体框架合理方面进行打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2组织机构完善,成员职责任务分工等方面进行打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1从工作制度、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程序1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打分。前期策划措施1设计管理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方面进行打分。质量控制的措施1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进度控制的措施1进度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投资控制的措施1投资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1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缺陷责任期的管理措施1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合同管理措施1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信息管理措施1措施合理、可行方面进行打分。其他服务工作方案1针对BIM和数字建造、智慧工地等工作指定的服务方案,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对策和处理措施2针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响应的对策合理,处理措施得当方面进行打分。项目合理化建议1建议合理方面进行打分。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3、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4、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采用暗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企业综合素质(25分)管理体系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有1项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注: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证书均予认可。企业获奖6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或者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0.5分,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1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2分。此项满分6分。注:同一项目获得的奖项按最大分值仅计一次。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证书均予认可。企业业绩161、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有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6分。2、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3、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4、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注:1)上述1、2、3、4项评分项中,同一项目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则投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置情况251、项目总负责人(5分)(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2)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3)项目总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或监理项目或造价咨询或项目管理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注:1)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造价咨询项目或项目组综合素质(25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置情况25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5、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如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2、工程监理团队配置情况(8分):(1)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注:1)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4)拟派监理组人员(监理负责人除外)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分。(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给水排水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满分1分。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3、造价咨询团队配置情况(9分):(1)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所提供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3)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注:1)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与拟投标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5、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如造价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4)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5)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资格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6)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4、项目管理团队配置情况(3分)(1)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2)项目管理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管理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备注: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得分。2、以上人员按各项要求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4、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价格标准30(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①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②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B;③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④评标基准价为C=A×K+B×(1-K)(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改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30分)价格标准30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应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署《评标声明书》,并共同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2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与评标有关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和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带有不公正、影响或排斥某些投标人的情况。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研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但潜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3.2初步评审3.2.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2.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3.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进行投标报价的;(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咨询服务费用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方案存在明显技术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18)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各项分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2技术文件评审内容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分值计算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3.3商务文件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业绩、荣誉与信用等级(如有),评分分值应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如存在争议,按本章3.6条处理。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内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3.6评标争议处理3.6.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6.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投标的,表决可以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3.6.3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1)按本章3.2条款投标做废标处理的;(2)按本章3.3条款投标人有关资格、业绩等认定的;(3)按本章3.4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3.6.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3.6.5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审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二分之一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当场重新评审。合同条款及格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高邮市兴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托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高邮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工程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南、北侧,甓社路西侧3.工程规模:新建建筑约228423平方米(其中一幢单体主厂房面积不小于9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车间厂房、仓库、固废库、危化库、化学品库、办公楼、食堂、污水处理系统、门卫、垃圾房的土建及安装;室外道路、绿化、停车棚、雨污水管网、围墙、旗杆、室外路灯等;电梯、智能化、标识标牌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10KV配电工程等建设工程。4.投资估算额:102579.3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本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省、市、区关于项目投资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工程进度目标:计划于2026年月日交付使用;本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工程安全文明目标: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到国家法律、法规与标准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前六项中的三项内容):(1)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2)造价咨询(①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审核;②造价审核及控制: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材料设备询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3)项目管理(协助招标人所有行政手续办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及优化、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及保修期管理)。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技术要求及其附件☑技术要求C:工程监理☑技术要求E:造价咨询☑技术要求F:项目管理5.专用条件及其附录6.通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团队主要成员:造价咨询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工程监理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项目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注:上述负责人,如现行法律法规有相应执业资格要求的,应填写注册证书号。七、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元)八、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暂定300日历天。项目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九、双方承诺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十、合同订立及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工程所在地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伍份。本合同双方约定: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受托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