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2025)



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3-2025-01636
项目名称: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6,226.6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406,226.6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06,226.68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PDF形式),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

和单位的返聘证明)。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或退休证>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 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金鸡镇文乐街6号
联系方式:0750-255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迳堤路13号碧桂园·阳光水岸二街2幢首层112-113号铺位
联系方式:0750-2233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徒泽宇
电话:0750-2233828

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磋商文件(2025121201).zip

最高投标限价盖章版-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pdf

盖章版图纸(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pdf

附件-投标供应商支持助力开平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承诺函.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开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14: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340.62266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司徒泽宇

项目联系电话
0750-2233828

采购单位
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金鸡镇文乐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0-255527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迳堤路13号碧桂园·阳光水岸二街2幢首层112-113号铺位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0-2233828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783-2025-01636采购项目编号:440783-2025-01636项目名称: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采购人: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采购计划编号:440783-2025-01636采购项目编号:440783-2025-0163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06,226.68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采购包预算金额:3,406,226.6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建筑工程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内容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可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第2页-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PDF形式),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退休证>和单位的返聘证明)。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第3页-名称: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金鸡镇文乐街6号联系方式:0750-25552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迳堤路13号碧桂园·阳光水岸二街2幢首层112-113号铺位联系方式:0750-22338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司徒泽宇电话:0750-2233828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2.报价包括:2.1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2供应商只须报一个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无需附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标后再提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一式六份。工程量清单只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报价只作为结算计算下浮率的依据,其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依据。2.3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采购内容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完善本项目方案(包括补充、增加《采购人需求书》中未提及的所需的设备、材料等)的相关费用,并将该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在项目开展中如涉及上述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2.4结算办法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4.5款。2.5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二、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406226.68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79957.18元,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这些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单价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②主要用工方式和各工种人工日工资分析;③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④主要机械成本分析,及其他分析。分析均必须量化且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涉及参与上述分析的每一个支撑数据,如有遗漏视为理由不充分)。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供应商负责的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相类似工程项目中的相应各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须有工人签名以及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的确认,提供相关材料核查,否则无效);②主要材料报价清单;③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由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并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被视为低于成本报价而响应无效,当作报价无效处理。三、招标内容及范围1.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项目位于开平市金鸡镇,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拆除原有路灯,新建7m单头路灯、10m双头路灯、悬臂路灯、太阳能路灯及配套管道敷设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2.招标范围:具体以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3.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内容。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内容标的提供的地点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金鸡镇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为签约合同价30%的预付款,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如有)。2期:支付比例55%,工程进度满足经采购人审定的进度计划,在保证工程按时保质的前提下,提交已完成工程款额报告和支付申请给监理人(如有)、采购人审核,采购人确认后支付该中标范围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的80%,在工程完成且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支付至最多不超过工程款的85%。3期:支付比例12%,经有关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款97%。4期:支付比例3%,结算价3%的质量保修金从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修完成后30天内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余下部分保修金给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息)。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账号:80020000000475974户名: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开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蚬冈信用社营业部说明: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必须为广东省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办理保函业务资格的其他商业银行提供。采用担保保函的须为广东省内具有办理工程担保业务资格的担保公司开具。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记录)30天内将此担保退回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项目的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工程性质、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按磋商文件采购人的要求:包设备、包工、包料(含送检测材料包安装调试、包验收、包送电、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走沿线相关单位相关流程、负责配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付款方式的说明,1.本项目的付款时间是指发包人发起付款申请的时间,不含其审核和支付的时间。2.发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发出支付申请视为履约,不得因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时到位而提出任何索赔。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4.每期支付合同款项时,承包人需提前5天向发包人提供与当期支付款项金额等值的中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工程变更方式说明,1.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变更或采购人、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的内容为准(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采购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核认才有效),最后结算价按审定价格为准。2.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按实结算,具体按专用合同条款14.5款执行。售后服务要求,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保修。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质量保修,工程保修期为:1年。若发现质量问题,经修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保修期应予顺延。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项1.003,406,226.683,406,226.68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第7页-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广东省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2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进场,并在进场2天内上报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方案。3成交供应商若对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要求等存在异议,必须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获书面认可后,方可修改要求进行实施。否则,无论是否影响工程质量,均视为质量问题。4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复核、发现与相关配合专业的问题,并提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有义务提前向采购人工程师代表提交需要相关专业配合完成的任务及时间要求,该任务要求必须是合理的时间内能完成的任务。5具备进场条件后,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织移交,确定无误后双方签订书面移交手续。移交后,移交范围中包含的各项内容管理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2天内,必须对采购人提供正式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并提交书面的审图意见。审图意见经设计单位书面回复后,作为图纸的修改意见或补充要求。7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保护建筑物内外一切设施(电器、线路、各类管道、家具、绿化、道路等),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恢复维护。8成交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和施工噪音控制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8页-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9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本项目不适用。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计算再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第11页-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第12页-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第13页-(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第14页-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第15页-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第16页-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司徒泽宇电话:0750-2233828传真:/邮箱:gdhj828@126.com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迳堤路13号碧桂园·阳光水岸二街2幢首层112-113号铺位邮编:5293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开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与绩效管理股地址:开平市人民东路5号电话:0750-2209271邮编:529300-第17页-传真:0750-2216683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18页-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19页-(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第20页-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可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7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PDF形式),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和单位的返聘证明)。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9供应商资格要求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10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12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报价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2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编制、签署、盖章。3报价要求总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首轮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4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5完工期未超出磋商文件要求。6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已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8带★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施工进度计划(9.0分)1.关键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磋商文件的完成期要求,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得9分;2.关键思路基本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得6分;3.关键思路表述较差,计划编制合理性较差,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较差,得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安全防护保证措施(9.0分)1.对相关风险分析透彻,制订了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保证措施方案,针对性及准确性强,得9分;2.对相关风险理解较透彻,制订的安全防护保证措施方案基本可行,得6分;3.对相关风险理解一般,制订的安全防护保证措施方案可行性较差,得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施工面设置布置(9.0分)1.针对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置布置的内容非常全面、合理的,得9分;2.针对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置布置的内容基本全面、合理的,得6分;3.针对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置布置的内容较差的,得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9.0分)1.机械设备配置、人员投入计划非常全面、合理的,得9分;2.机械设备配置、人员投入计划基本全面、合理的,得6分;3.机械设备配置、人员投入计划较差,得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9.0分)1.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9分;2.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一般详细,基本合理可行,措施基本可行的,得6分;3.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简单、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施工企业业绩(10.0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以上证明资料或提供证明资料不全的不得分。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11.0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齐全得6分。注:累计最高得11分。上述人员为一人一岗,不重复计分,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和单位的返聘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企业实力(9.0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注:累计最高得9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24页-企业获奖(10.0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的项目获得过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颁发的单位必须是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政府部门或已经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有效的合法机构。自愿公益助力百千万工程(5.0分)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以自有资金配建不少于中标价5%的开平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注: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25页-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参考范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第26页-(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27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金鸡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5.工程内容:本项目是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项目位于开平市金鸡镇,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拆除原有路灯,新建7m单头路灯、10m双头路灯、悬臂路灯、太阳能路灯及配套管道敷设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大写)柒万玖仟玖佰伍拾柒元壹角捌分(¥79957.18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第28页-(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一份送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归档,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29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30页-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在签订合同生效后的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发包内容中满足施工需求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第31页-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后一周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实施合同工程的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实施合同工程的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工程,如作其他用途需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竣工结算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调整。其中施工设计图没有标示或尺寸不明确的项目、隐蔽工程或增加项目签证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及施工单位等三方共同测量验证。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第32页-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如有)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目录内容,附完整的施工竣工图和其他相关文件。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求:签章齐全的纸质文件装订成册和必要的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做好邻近建筑物、道路、绿化、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能少于20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缺席1至5日,按3000元/天.人处罚;缺席6至10日,按5000元/天.人处罚,并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减。缺席超过10日,视为承包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第33页-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投标时指定的项目经理在工程交付使用前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经发包人同意才可调整。未经发包人同意,该调整行为视为违约并在履约保证金扣除10000元违约金,第二次及以上调整的每次累加扣除10000元违约金,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调整的人员不得低于原岗位资质及条件要求)。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在签订合同生效后的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必须为广东省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办理保函业务资格的其他商业银行提供。采用担保保函的须为广东省内具有办理工程担保业务资格的担保公司开具。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记录)30天内将此担保退回给承包人。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第34页-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国家、省及江门市的有关规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和期限支付。6.1.7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以及费用使用计划:详见合同附件12。6.1.8用工实名管理专项方案以及费用使用计划:详见合同附件13。7.工期和进度(工期:60个日历天)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第35页-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5000元,在最终结算款中按人民币5000元/天暂扣。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工程实际需要。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工程实际需要。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工程实际需要。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工程实际需要。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按实结算,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4.5款。-第36页-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建议后7日内审查完毕。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建议后7日内审查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按实结算,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4.5款。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按实结算,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4.5款。-第37页-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0%,包含需按要求划拨到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及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帐户的款项。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金额为签约合同价30%的预付款,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如有)。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将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预付款不予扣回,工程进度款在达到签约合同30%之后开始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提出支付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30%的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预付款银行保函或预付款保险保单。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相应工程《综合定额》的说明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满足经发包人审定的进度计划,在保证工程按时保质的前提下,提交已完成工程款额报告和支付申请给监理人(如有)、发包人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该中标范围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的80%,在工程完成且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支付至最多不超过工程款的85%,再经有关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款97%。其中结算价3%的质量保修金从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修完成后30天内由发包人一次性付清余下部分保修金给承包人(无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第38页-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将结算书及相关资料报监理单位(如有)及建设单位初审,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政府部门相关程序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政府部门相关程序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5结算办法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按实结算,具体按以下办法确定: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按实际应予计算的工程量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套用广东省2018年相应-第39页-计价工程综合定额及相关规定计算,增值税税率按财税部门的最新文件执行。主要材料计价采用合同施工期《江门市工程造价信息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平均价、缺项依次按周边城市材料价格公布价的平均价及参照本地市场价计入。计算的工程造价×(1-中标下浮率)为工程结算造价。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1-(中标价-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100%。工程竣工结算增加金额不能超出合同价的10%,超出部分将不予以计量。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工程结算价的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价的3%。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定案后,从工程结算款中一次性扣留,扣留的比例为结算定案价的3%。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形式缴交质量保证金的,具体要求按《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联合发文)(江建函【2018】1343)》的通知执行。采用担保保函的须为广东省内具有办理工程担保业务资格的担保公司开具。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在专用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包括延长的期限)终止并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要求。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第40页-(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偿提供。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合同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20.4仲裁或诉讼-第41页-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江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补充条款:1、竣工图编制要求:1.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1.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1.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发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1.4所有现场签证、不明确的项目、隐蔽工程(即完成后无法显示结构和进行量度尺寸)及增加项目签证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如有)、施工等三方测量验证并进行施工前、中、后数码拍照(局部大样及整体)。签证单内容:签证单编号、时间、地点、工程名称、项目名称、理由或原因、部位、工程量计算列式、标明尺寸的简图、施工前原始数据等。签证原则:(1)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2)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及时处理,事后补办的结算时不予计量;(3)建(构)筑拆除前须进行结构尺寸测量签证。现场拍照:所有现场签证及隐藏工程项目(即完成后无法显示结构和量度尺寸)须进行现场拍照(原则上该工序完成后下一工序施工前进行,如该项目的施工前、施工中数据对工程量计算产生影响也须进行现场拍照)。1.5工程竣工结算增加金额不能超出合同价的10%,超出部分将不予以计量,请投标人综合考虑。2、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规定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及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江门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比例及上限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3、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的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第42页-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以及费用使用计划附件13:用工实名管理专项方案以及费用使用计划-第43页-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为本工程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规定的承包范围,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2.3.4.5.6.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第44页-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45页-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第46页-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第47页-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第48页-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第49页-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783-2025-01636采购项目编号:440783-2025-01636项目名称: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采购人: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采购计划编号:440783-2025-01636采购项目编号:440783-2025-0163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06,226.68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采购包预算金额:3,406,226.6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建筑工程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内容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可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PDF形式),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和单位的返聘证明)。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金鸡镇文乐街6号联系方式:0750-25552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迳堤路13号碧桂园·阳光水岸二街2幢首层112-113号铺位联系方式:0750-22338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司徒泽宇电话:0750-2233828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2.报价包括:2.1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2供应商只须报一个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无需附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标后再提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一式六份。工程量清单只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报价只作为结算计算下浮率的依据,其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依据。2.3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采购内容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完善本项目方案(包括补充、增加《采购人需求书》中未提及的所需的设备、材料等)的相关费用,并将该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在项目开展中如涉及上述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2.4结算办法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4.5款。2.5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二、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406226.68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79957.18元,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这些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单价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②主要用工方式和各工种人工日工资分析;③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④主要机械成本分析,及其他分析。分析均必须量化且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涉及参与上述分析的每一个支撑数据,如有遗漏视为理由不充分)。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供应商负责的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相类似工程项目中的相应各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须有工人签名以及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的确认,提供相关材料核查,否则无效);②主要材料报价清单;③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由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并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被视为低于成本报价而响应无效,当作报价无效处理。三、招标内容及范围1.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项目位于开平市金鸡镇,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拆除原有路灯,新建7m单头路灯、10m双头路灯、悬臂路灯、太阳能路灯及配套管道敷设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2.招标范围:具体以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3.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内容。采购包1(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内容标的提供的地点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金鸡镇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为签约合同价30%的预付款,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如有)。2期:支付比例55%,工程进度满足经采购人审定的进度计划,在保证工程按时保质的前提下,提交已完成工程款额报告和支付申请给监理人(如有)、采购人审核,采购人确认后支付该中标范围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的80%,在工程完成且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支付至最多不超过工程款的85%。3期:支付比例12%,经有关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款97%。4期:支付比例3%,结算价3%的质量保修金从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修完成后30天内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余下部分保修金给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息)。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其他账号:80020000000475974户名: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开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蚬冈信用社营业部说明: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必须为广东省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办理保函业务资格的其他商业银行提供。采用担保保函的须为广东省内具有办理工程担保业务资格的担保公司开具。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记录)30天内将此担保退回给承包人。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项目的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工程性质、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按磋商文件采购人的要求:包设备、包工、包料(含送检测材料包安装调试、包验收、包送电、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走沿线相关单位相关流程、负责配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付款方式的说明,1.本项目的付款时间是指发包人发起付款申请的时间,不含其审核和支付的时间。 2.发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发出支付申请视为履约,不得因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时到位而提出任何索赔。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4.每期支付合同款项时,承包人需提前5天向发包人提供与当期支付款项金额等值的中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工程变更方式说明,1.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变更或采购人、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的内容为准(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采购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核认才有效),最后结算价按审定价格为准。 2.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按实结算,具体按专用合同条款14.5款执行。售后服务要求,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质量保修,工程保修期为:1年。若发现质量问题,经修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保修期应予顺延。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项1.003,406,226.683,406,226.68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开平市金鸡镇辖区主干道亮化工程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广东省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2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进场,并在进场2天内上报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方案。3成交供应商若对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要求等存在异议,必须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获书面认可后,方可修改要求进行实施。否则,无论是否影响工程质量,均视为质量问题。4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复核、发现与相关配合专业的问题,并提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有义务提前向采购人工程师代表提交需要相关专业配合完成的任务及时间要求,该任务要求必须是合理的时间内能完成的任务。5具备进场条件后,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织移交,确定无误后双方签订书面移交手续。移交后,移交范围中包含的各项内容管理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2天内,必须对采购人提供正式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并提交书面的审图意见。审图意见经设计单位书面回复后,作为图纸的修改意见或补充要求。7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保护建筑物内外一切设施(电器、线路、各类管道、家具、绿化、道路等),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成交供应商负责恢复维护。8成交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和施工噪音控制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衡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本项目不适用。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计算再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干道亮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