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绝缘电阻涂层液招标公告(鞍钢招标有限公司2025)
高绝缘电阻涂层液等项目采购公告
高绝缘电阻涂层液等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高绝缘电阻涂层液等项目(AGGFGSHGXHD251211255349)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资材采购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绝缘电阻涂层液等项目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13时00分至2025年12月2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资材采购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53甲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梁广
联系人:
王威
电话:
0412-6734611
电话:
0412-6736612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412-6736793
电子邮箱:agzbtsyj@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公开询比采购(资格后审)。
2、准备参与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需按准入条件及采购要求,上传投标函并签字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于招标公司网站相应位置处(注册时上传的资料,针对项目仍需重新上传,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电话4006136899),并同时报价。不上传投标函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报价将被否决。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先进行资料评审,再进行报价评审,资料(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并按报价顺序推荐中标。
3、采购物料、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见系统中明细表,响应报价类型见系统要求,如有疑问请致电采购方代表。招标采购数量为计划量,投标方须同意调整供货数量。合同有效期过后,未执行部分自行废止,不再执行。
4、响应方须上传投标函,投标函中招标人为采购方,报价为总价。投标函报价与系统中报价(为单价)折算不一致的,为报价不唯一,投标将被否决。《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不上传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响应方报价时请考虑投标风险,投标截止期后,随意撤标、或因成交方原因,成交后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期交货,采购人将限时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5、本次采购为网上进行,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24小时内,进入开标室查询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60个有效工作日。
6、本项目必须投满标,否则将被否决报价。在组合标报价中,有意采用有些品种报价过低、有些品种报价过高的不均衡报价方式,而使总价最低者,将被否决,在采购文件之外增加附加条件无效。投标报价时须上传《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评标(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本次报价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成交供应商需缴纳中标服务费,逾期缴纳中标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限时取消投标资格。
9、开标当天,电话请保持畅通。
10、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
2025年12月11日
公章Epoint
附件:
APTQ GG 107—24《硅钢用半有机涂料采购技术条件》.pdf
鞍钢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判定标准(2025.11.3最新版).doc
合同范本.pdf
公开询比要求(化).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高绝缘电阻涂层液试验协议.doc
准入条件.xls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条件APTQGG107—24代替APTQGG107—23硅钢用半有机涂料采购技术条件2024-07-09发布,2024-07-10实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技术条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技术条件替代APTQGG107—23《硅钢用半有机涂料采购条件》,与APTQGG107—2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涂料规格“GTM4”使用要求中关于绝缘性能相关要求。本技术条件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提出。本技术条件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归口。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质检计量中心。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吴明、高洪涛、宋清阳、姜福健、游清雷、张本尊、唐艳秀、英宇。本技术条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PTQ/ANSTEELGG001—2007、APTQGG010—2016、APTQGG107—2020、APTQGG107—23。I硅钢用半有机涂料采购技术条件1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硅钢用半有机涂料采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准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技术条件适用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外购硅钢用半有机涂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723涂料粘度测定法GB/T2522电工钢片(带)表面绝缘电阻、涂层附着性测试方法GB/T4472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GB/T9724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GB/T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3技术要求3.1半有机涂料规格TM4、GTM4、HTM4。3.2理化指标半有机涂料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2、3的规定。表1TM4、GTM4、HTM4半有机涂料成品理化指标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外观乳黄色均匀液体,无颗粒结块目测、200目过滤网过滤*PH值5.5~6.5GB/T9724*密度/(g/cm3)1.14~1.25GB/T4472粘度(涂4杯,25℃±1℃)/s10~14GB/T1723固含量/%TM4、HTM4:20~30GTM4:24~36105℃固化2h,称重气味不难于接受—环保性1、符合欧盟ROHS(六价铬及其化合物除外)和REACH等环保指令标准要求。2、不含有欧盟REACH法规-SVHC清单所列物质。SGS第三方检验保质期(25℃,天)≥15—注:“*”为按批必检项目,其它为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进行的检验项目。1表2HTM4半有机涂料A组分理化指标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PH值(1%水溶液)5.5~6.5GB/T9724*密度/(g/cm3)1.05~1.20GB/T4472粘度(涂4杯,25℃±1℃)/s10~14GB/T1723固含量/%21±2130℃固化2h,称重稳定性(25℃)/d≥30—注:“*”为按批必检项目,其它为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进行的检验项目。表3HTM4半有机涂料B组分理化指标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PH值(1%水溶液)3.0~5.5GB/T9724*密度/(g/cm3)1.05~1.20GB/T4472粘度(涂4杯,25℃±1℃)/s10~14GB/T1723固含量/%33±2130℃固化2h,称重稳定性(25℃)/d≥30—注:“*”为按批必检项目,其它为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进行的检验项目。3.3使用要求半有机涂料的使用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TM4、GTM4、HTM4使用要求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环保性1、符合水煮法显色检验标准。2、符合欧盟ROHS和REACH等环保指令标准要求。3、不含有欧盟REACH法规-SVHC清单所列物质。4、HTM4经发蓝处理或800℃以下加热处理后六价铬含量不超过欧盟ROHS标准和水煮法显色检验标准。附录ASGS第三方检验绝缘性能1、TM4在涂敷量大于0.6g/m2情况下,层间电阻大于150Ωmm2。2、HTM4在涂敷量大于0.4g/m2情况下,层间电阻大于150Ωmm2。3、GTM4在涂敷量大于2.0g/m2情况下,表面绝缘电阻系数大于500Ωmm2/面。涂覆量大于1.0g/m2情况下,表面绝缘电阻系数大于150Ωmm2/面;涂覆量大于1.1g/m2情况下,表面绝缘电阻系数大于200Ωmm2/面;涂覆量大于1.3g/m2情况下,表面绝缘电阻系数大于300Ωmm2/面。4、涂覆量在小于3.0g/m2情况下,涂层均匀,无白点、无涂层表面质量等缺陷。GB/T2522附着性A级GB/T2522耐热性800℃氮气保护气氛2h+450℃空气中3h加热处理,经Φ70弯曲,涂层无脱落。—耐油性R22/R134A/R410A+冷冻机油,150℃加热,2.5Mpa,168h处理后,经Φ50弯曲,涂层无脱落。—2表4(续)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耐热后耐油性800℃氮气保护气氛加热2h+450℃空气中3h加热处理后,R22/R134A/R410A+冷冻机油,150℃加热,2.5Mpa,168h处理后,经Φ70弯曲,涂层无脱落。冲片性能≥200万次焊接性能焊接速度≥60cm/min,焊缝无气孔。氩弧焊焊接供货方式HTM4可成品供货或A、B料供货,A、B料供货保质期为大于3个月(厂房内存放)。工艺要求满足硅钢厂现有工艺装备配制、储存、涂敷、固化、冷却等条件要求。半有机涂料在现场存放和使用过程中,不允许可见油层、异物漂浮,不能出现堵塞管道和集管情况。二次涂漆附着性(电泳、喷涂、辊涂等)/划格间隔1mm0级或1级GB/T92864试验方法4.1半有机涂料理化指标的检验按表1、表2和表3的规定执行。4.2半有机涂料使用中各项性能的检验按表4的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半有机涂料的检查由供方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6验收准则6.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质检计量中心负责对每批产品按表1、2、3的规定复验理化指标,检验频次:每批;硅钢事业部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按表4的规定验收绝缘性能和附着性,检验频次:抽检。6.2如有需要,硅钢事业部对表1、表2、表3和表4中非必检项目负责组织进行复验。6.3检查、复验、验收结果中如有任一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则该批产品视为不合格品。7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7.1包装产品的包装应保证运输、存放的便利和安全。7.2标志应清楚的标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和净重等内容。7.3质量证明书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证明书的内容包括:供方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发货日期和本技术条件规定的各项指标检验结果等。3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煮法显色检验方法A.1试样加工硅钢板试样加工为7个尺寸为60mm×30mm的小块试样。试样表面清洁、无油污、平整、无斑痕和划痕。A.2试剂A.2.1混酸(H2SO4:H3PO4:HNO3:H2O=4:3:1:22),体积比。A.2.2二苯基碳酰二肼显色剂,2mg/mL。称取0.1g二苯基碳酰二肼(C13H14N4O)溶于50mL乙醇中。A.3检测A.3.1在250mL的烧杯中倒入约250mL的蒸馏水,放入试样(7块)放到电炉上加热至沸腾,开始计时,需煮沸20min。在此过程中如溶液溅出则实验作废,需重新取样。A.3.2将煮好的溶液端离电炉冷却至室温,用少量蒸馏水冲洗试样,将溶液及冲洗试样的溶液倒入250mL的容量瓶中,并用少量蒸馏水反复冲洗烧杯,将冲洗烧杯的蒸馏水也倒入容量瓶中,加入蒸馏水至刻度线,摇匀。A.3.3将定容后的待测溶液倒入100mL的容量瓶中,反复刷洗3遍。刷洗后的废液倒入废液桶中,(定期将废液桶中的废液送入现场排到废水处理站)。A.3.4吸取50mL溶液(A.3.2)到刷好的100mL的容量瓶中,加入10mL混酸(A.2.1),加入3mL的显色剂(A.2.2),加入蒸馏水至刻度,混匀,静置显色。A.4结果判定对肉眼可见显粉色的试样判定为六价铬含量超标,对未显色的试样判定为六价铬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公开询比要求(资材采购)一、商务要求1.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投标人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按准入条件选择参与投标的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产品。(1)生产型企业所生产投标产品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提供生产该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2)生产型企业所生产投标产品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委托人有权于定标前对拟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确认。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5.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委托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9.委托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填写报价要求、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标的物数量、供货方交付期限。10.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设定的预测价仅作为评审参考。二、技术要求1、按物料对应采购标准执行。2、技术交流:不需要。三、资质及业绩要求(以准入条件为准)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4)属于3C产品认证目录的,提供3C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照片;(5)其他资质认证:准入条件中要求认证的,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版。认证证书将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进行查验,如内容不一致或无法查询则报名无效。2.业绩要求:以准入条件为准。本次采购为试验品种,供方报名业绩需提供近五个自然年(2020年10月至今)的一份业绩。业绩要求,提供符合技术协议要求的产品销售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提供原件扫描电子版。增值税发票信息内容中无关数据允许删除或遮盖,但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增值税发票号、发票含税及不含税总金额(元)必须显示。增值税发票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如内容不一致或无法查询则报名无效。四、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准入条件及如下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多家中标时,注册资金不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的30%,供应商注册资本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30%的,委托人须履行严格供应商履约保供能力审查流程后方可实施采购。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供全额发票挂账付款。付款方式如下:方式一: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为挂账月起第五个月支付;方式二: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十一个月支付。注:在本次采购执行过程中,若遇公司付款政策发生变化,按公司变化后的最新付款政策执行。6、其它说明(一)投标注意事项1.必须上传投标函。投标函抬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投标函中报价为不含税总报价,并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被授权人签字。2.必须上传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廉洁诚信承诺样本在鞍钢招标公司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后上传。否则,按照相关要求投标资料将视为无效。3.本次采购新进及推荐供应商均需进行资料评审。采取资格预审的资审合格后方可报价;采取资格后审的,开标后资审不符合要求的,其报价无效,做废标处理。4.准入条件有约定的以准入条件为准。5.成交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方负责。6.以标书为单位,投标品种必须覆盖单份标书100%,投满全量的标书方视为有效。7.功能承包项目的报价,投标方需上传功能承包项目的分项报价表,若无上传,报价无效。8.同一供应商同一品种的报价应一致,价格不一致的成交时取最低价(特殊情况例外)。9.本次采购对成交单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新进供应商按10%收取,原合格供应商按5%收取。10.包装物的要求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及普通试剂药品均由供应商负责包装运输,需要回收的负责回收包装物。本次采购品种按国家相关规定,包装物品必须标识清晰,不宜脱落,在包装上必须标明: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等有特殊标识、品名、规格、执行标准(技术条件)、牌号、生产单位名称等。11.有效期:签订合同至2026年6月30日。(二)评标方式及规则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组合标,1家保供,全量成交。2.评标规则(两种模式,按评标方式选择其中之一)2.1非组合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成交价格及成交方确定2.1.1投标最低报价在采购预测价格范围之内的,采购预测价格范围内的最低报价为成交价格,报价在采购预测价格范围内的唯一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采购预测价格范围之内的最低报价方多于一家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均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或均为本次报名的新进供应商,按注册资金由多到少(如注册资金相同,则供应商重新报价,但报价不得超过原始报价,低价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方;如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与本次报名的新进供应商价格相同,则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优先成交。若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则公开询比失败,经确认后转为谈判采购或直接采购,不再另行制定采购方案。2.1.2投标最低报价在采购预测价格范围之外的,只与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方协商价格。若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则公开询比失败,经确认后转为谈判采购或直接采购,不再另行制定采购方案。2.2组合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成交价格及成交方确定2.2.1同一组合标内单品种规格报价与相对应的采购预测价格相比涨幅超10%的品种规格视为超调项。2.2.2投标最低总报价在采购预测价格范围之内且无超调项的成交价和成交方的确定:取采购预测价格范围内的最低总报价为成交价格,报价在采购预测价格范围内的唯一最低总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采购预测价格范围之内的最低总报价方多于一家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均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或均为本次报名的新进供应商,按注册资金由多到少(如注册资金相同,则供应商重新报价,但报价不得超过原始报价,低价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方;如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与本次报名的新进供应商价格相同,则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优先成交。若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则公开询比失败,经确认后转为谈判采购或直接采购,不再另行制定采购方案。2.2.3投标最低总报价在采购预测价格范围之内但有超调项的,组合标成交价和成交方的确定。成交方确定原则:拟成交方为最低总报价供应商。成交价确定原则:a)非超调项部分的成交价按最低总报价扣除超调项报价部分进行确定。b)超调项部分的成交价原则上取各方报价中最低有效报价和预测价格中的低者,与最低总报价供应商协商。2.2.4对于投标最低总报价在采购预测价格之外的,只与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方协商价格。若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则总体公开询比失败,经确认后转为谈判采购或直接采购,不再另行制定采购方案。(三)跟标方确定规则3.1成交价格及成交方确定后,对其余投标方依次按如下项目确定跟标方顺序:有优先跟标权的、原始报价由低到高、注册资金由多到少。3.2跟标方必须是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本次采购,如成交方为原合格供应商,则原保供家数不变。3.3如成交方为本次报名的新进供应商,出于保供安全及平稳过渡衔接的需要,需要试验的品种,新进供应商不能独自成交,则原方案中保供家数增加一家(现有合格供应商)。3.4如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不同意跟标,出于保供安全的需要,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可多次拟定另一个合理价格依次按确定的跟标方顺序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进行议价,直至满足保供家数。3.5优先跟标:3.5.1本次采购中,有优先跟标权的相关单位,按公司相应政策执行(优先跟标单位证明材料须随投标资料一同提供),按报价总排序由低到高先后给予一家一次优先跟标权(当一家保供时可扩至两家)。当总排序在前的企业已跟标时,排序在后的跟标权自动终止。3.5.2优先跟标权指的是现有合格供应商。3.6未批量供货且首次以合格供应商资格参与投标的新试验合格供应商成交,出于保供安全的需要,原则上其成交量不大于招标量的80%(本次采购的新品种除外),剩余量则再增加一合格供应商保供。3.7如未批量供货且首次以合格供应商资格参与投标的新试验合格供应商成交价其余合格供应商不跟标,在新试验合格供应商同意100%供货且经判断能独自保产的情况下,可以不再考虑其成交量不大于招标量的80%的规定。3.8新试验合格供应商在第一个半年投标期内执行承诺书中承诺价的,虽投标量为100%,可按承诺价格执行承诺书上的承诺数量。在投标时,签订承诺书的供应商也可按承诺书上的承诺数量投标。3.9本次采购中对不需要试验的品种,当有新进供应商首次成交时,在不影响保供安全的前提下可全量成交。有保供安全风险的,原则上其成交量不大于招标量的80%(本次采购的新品种除外),剩余量则再增加一合格供应商保供。3.10本次采购中对需现场认证及试验的品种,先与成交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按采购结果签订合同,以保证生产稳定。3.10.1成交品种需试验的,新进供应商的成交量原则上为不超过采购数量的5%(特殊情况,如降采需要可不受限制),成交同一品种规格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成交量为剩余量。3.10.2待新进供应商试验合格并转为合格供应商后,对新合格供应商具备批量供货之日起的剩余需求量以合同修订的形式(新进供应商增量)与新合格供应商签定合同。3.10.3剩余需求量分配原则为:新进供应商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价格相同按5:5比例分配,价格不相同按8:2比例分配。3.11为降低采购成本,经使用厂确认同意,新进供应商所报品种实行以供代试的方式供货,则新进供应商可给予80%的招标量进行以供代试。供货结束后,使用单位出具试验总结,经主管部门评审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12成交数量比例分配3.12.1无新进供应商进入当1家保供时全量成交;当2家保供时,成交量原则上按6:4比例分配。当2家保供价格不一致时,成交量原则上按7:3或8:2比例分配。当3家保供时,成交量原则上按5:3:2比例分配。3.12.2有新进供应商进入a)当1家现有合格供应商保供时剩余量全量成交;b)当2家现有合格供应商保供时,剩余量成交量原则上按6:4比例分配。c)当3家合格供应商保供时,剩余量原则上按5:3:2比例分配。3.13特殊要求对于多家保供的品种,为避免使用中频繁更换供货单位给生产造成波动或此品种供应商成交后需执行施工维护技术协议的,承包品种成交量按整月的整数倍进行分配;非承包品种成交量可根据品种特性按半月的整数倍进行分配。以上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实行。3.14其它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4)供应商现场评审。4.1现场评审。4.1.1供应商参加评审人员: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生产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4.1.2资质资料评审要件(原件):4.1.3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4.1.4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1.5拟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及发票(发票真伪查询证明);4.1.6营业收入证明(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务机关提供、认证的有效证明。除营业收入外数据允许遮盖);4.1.7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书;4.1.8企业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生产记录等;4.1.9生产、化检验设备清单、型号、台账、发票;4.1.10产品检验记录;4.1.11专利证书;4.1.12银行资信等级证书、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成本控制能力证明、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特种许可证等其他资质资料。4.2视频评审4.2.1供应商需下载安装“钉钉”客户端,加入鞍钢股份物资采购中心供应商管理群,等待评审通知。准备好关键要素定位照片:4.2.1.1供应商厂区大门(含地址信息及名称牌匾);4.2.1.2办公楼全景;4.2.1.3厂房外全景;4.2.1.4厂房内生产线(或机组)全景;4.2.1.5相关主要生产设备;4.2.1.6相关主要化检验设备;4.2.1.7相关原料仓库及主要原料;4.2.1.8成品、不合格品仓库;4.2.1.9其他需要拍照留存的定位照片。4.2.2现场评审中的资质材料等也需要准备。4.5供应商需要登录鞍钢供应商协同平台:http://sc.ansteel.com.cn/beps/login进行注册。4.5.1打开网页在首页右下角,查看系统的操作说明或进入下面邮箱(aggys123@163.com密码:abc123)的红旗邮件,查看操作说明进行操作。4.5.2上传资质文件资料(原件扫描),并自荐提交。(五)需试验品种:有5.1新进供应商成交后,必须签订,承诺试验验证成功后,在下一个采购周期中按不高于承诺价的价格至少供应当次采购量的50%,方可进行下一步现场认证或推荐试验。新进供应商拒签承诺书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停止其为期三年的该品种的投标参与权。新进供应商试验验证成功后,如在下一个采购周期中不参与投标、未兑现承诺价格或投标量,该次投标无效,取消其该品种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二年后才允许其重新办理合格供应商准入。推荐试验后,新进供应商试验验证失败的,从试验评审报告签发日期算起,停止该供应商为期一年的该品种的投标参与权。5.2供应商验证类试验品种施行试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以所需试验品种当期采购总量的5%按该供应商报价或成交价进行核算,最低1万元,最高30万元(精确到千元)。供应商进行试验前须将试验保证金足额预存到指定帐户,试验结束无异议,依据试验过程评价结果退还试验供应商试验保证金。试验供应商无原由不将试验保证金足额预存到指定帐户,视为自动放弃试验,取消其成交资格、停止其为期三年的该品种的投标参与权。推荐试验后,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进行试验,试验保证金不返还。新进供应商1年内不允许进行同品种投标;属原其他品种的合格供应商,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供应商评价考核。(六)如供应商进入现场服务,需列出现场服务人员数量,并遵守两级公司及采购中心相关管理规定。(七)如原料价格变动超过5%,甲方有权重新议价或重新确定采购周期(八)本要求解释权归鞍钢股份物资采购中心。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539150高绝缘电阻涂层液叶类:涂料;型号规格:GTM4;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质量标准:APTQGG107;应用领域:热处理;主要成分:丙烯酸乳液;体积密度(g/ml):1.05~1.20;固含量%:乳GTM4APTQGG107330.0吨无辽宁省鞍山市:2026-06-3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物料描述:1C2539150高绝缘电阻涂层液黄色均匀液体,无颗粒结块;表面硬度:应清楚的标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和净重等内容;包装细节:桶装;GTM4APTQGG107330.0吨无辽宁省鞍山市:2026-06-3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物料描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供货技术协议AMTA甲 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乙 方签订地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签订日期有 效 期协议名称高绝缘电阻涂层液试验协议甲、乙双方就乙方供甲方的高绝缘电阻涂层液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调试工作。2乙方责任2.1 乙方确保供应产品质量符合技术协议相关要求。2.2 因乙方的产品、交货期以及服务等原因造成甲方的生产运营损失,则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3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和现场技术指导,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2.4 乙方所供产品一旦发生专利纠纷,此协议自动作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5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甲方现场。2.6 试验结束后,乙方在一周内提供试验过程数据。3 试验地点硅钢事业部4试验数量高绝缘电阻涂层液:25吨(具体数量按实际)5试验方法工业试验6试验目标6.1能批量稳定生产,同时满足下游用户对涂层性能的相关使用要求。6.2满足需方根据APTQ GG 107—24《硅钢用半有机涂料采购技术条件》对来料提出的要求。6.3 满足需方根据APTQ GG 107—24《硅钢用半有机涂料采购技术条件》提出的使用要求。6.4 供方的产品除满足上述明示的技术要求外,还应确保对甲方的产品、生产、设备等生产经营要素不产生超过正常范围的负面影响,否则视为不合格。双方也应该尽可能识别并设法解决这些负面影响,随时完善技术要求。7试验结果判定7.1 产品主要质量指标按6规定按供方生产批次进行验收。7.2 对于甲方按6规定进行检验无法发现,到用户处出现的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认定,责任在乙方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8 试验料付款原则试验达到试验协议要求方可付款(按合同价),未达到技术协议要求甲方不予付款。9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乙 方单位公章: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硅钢事业部经办人:批准人:电话:邮政编码:114021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钢厂区单位公章经办人批准人电话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资材供应商准入条件
物料控制级别代码
物料控制级别名称
ISO9000质量认证
ISO14000环境认证
ISO18000职业健康
企业类型
资料评审
现场认证
产品试验
否提供质量证明
特种许可证
最低注册资金(万元)
营收规模
供货业绩
备注
说明
C3120S22
高绝缘电阻涂层液
要求
不要求
不要求
生产制造企业
要求
要求
要求
不要求
1000.00
不要求
近五年宝钢、鞍钢、武钢、首钢、马钢或太钢无取向硅钢的业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绝缘电阻涂层液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