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年货大集招标公告(吉林省供销合作社2025)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19372号-1
项目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计划在松原市举办供销集市,费用包含场地租赁、搭建布置、保障运营、活动策划及其他费用,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从成交供应商完成公示后开始,截至全部活动结束后收尾工作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并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其他相关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2) CA 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获取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740号
联系方式:0431-88977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联系方式:18584326317(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轲
电 话:18584326317(办公电话)

附件信息:

【政采云】磋商文件-服务类(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发售稿1213.pdf648.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3日 17: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7: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1

预算金额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轲

项目联系电话
18584326317(办公电话)

采购单位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7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8977996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584326317(办公电话)

政采云-竞争性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19372号-1项目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审方法与标准第四章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磋商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六、询问、质疑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2页共94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19372号-1项目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计划在松原市举办供销集市,费用包含场地租赁、搭建布置、保障运营、活动策划及其他费用,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项目从成交供应商完成公示后开始,截至全部活动结束后收尾工作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第3页共94页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并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4页共94页《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其他相关提示:(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2)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740号联系人姓名:李佳明第5页共94页电话:0431-88977996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联系人姓名:杨轲电话:18584326317(办公电话)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杨轲电话:18584326317(办公电话)第6页共9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一)有关说明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采购需求中“二、服务要求”,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如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违法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将其失信行为公示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二)项目情况一览表服务内容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合同履行期限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1项200,000.00项目从成交供应商完成公示后开始,截至全部活动结束后收尾工作完成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服务要求(一)项目背景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拟在迎新春时间节点,在松原市举办“吉字号”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打造具有展示地域特色农产品,供销文化的供销集市,活动现场进行农产品展示、销售、产销对接、直播带货、企业推介等。成交供应商负责具体承办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在松原举办的供销集市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完成活动的策划、场地租赁、规划设计、搭建布置、运营管理、安全保障、布撤展等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从成交供应商完成公示后开始,截第7页共94页至全部活动结束后收尾工作完成。各项工作完成时间及验收标准需符合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要求;能够开具相应发票;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结束前,除发生不可抗力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中途提出退出,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且须对发生违约行为及责任、安全事故等,视情节及损失情况对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承担赔偿责任。(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活动策划负责策划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在松原市举办的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活动设计个性化实施方案。结合活动主题、地域特色、时令特点等进行构思、细化,策划方案。可借鉴以往成功案例,进一步丰富创新,活动内容要详实、具体、有操作性,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展览展示、企业推介、产销对接、洽谈招商等,明确各环节人员清单,责任分工明确,确保执行效果。(2)个性化采购需求按主办方要求在松原市中东新天地购物广场搭建布置,面积不小于200㎡。整体场地布局以供销社元素为核心,辅以新春特色元素;搭建布置不少于30个展位(尺寸不小于1.5*0.8m,根据企业组织情况适当增加展位),每个商家配备2把椅子及免费电源(免费用电);现场舞台搭建,租赁LED大屏幕(不少于6*3m),对大屏进行设计包装(舞台尺寸:7*4m),配套音响设备,演讲台1个、主持人1位;与主题相呼应打卡区1处(尺寸不小于2*2.5m);参与活动的企业品牌展示墙1处(尺寸不小于4*2.4m);场地入口处设置年货带回家造型1个(尺寸不小于5*2m);广场主题横幅1条(尺寸:18*2m)、竖幅6条(尺寸不小于9*1.4m);第8页共94页地贴(20个);服务工作台1组;室外迎宾拱门1组(尺寸:9*4m);道旗(尺寸:5*1.2m,不少于10个);活动指示牌(尺寸:1.2*0.8m,不少于10个);打造风格契合主题的直播间1组(要求能够保障会务需求及两组直播机位,尺寸不小于6*3m),包含电脑、麦克风、补光灯、以及支架转换器,音响系统等相应直播设备,确保直播设备高清不卡顿,直播期间提供流畅网络支持;冰柜1个;现场清理卫生工具;搭建货物仓储库(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且含必要的运载工具);根据活动现场情况适当铺设防滑、绝缘作用的地毯、电源线保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应急发电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等安全设施。在现场搭建供销体验馆,面积不小于15㎡。风格还原70-90年代传统供销社风貌,有年代辨识度。外立面采用仿瓷砖样式,店内需包含足够供销元素,如老式挂钟、松原老照片、明星海报、搪瓷盆、缝纫机、暖水瓶等。材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店内需一直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活动期间每天组织一场互动活动,具体形式不限,需含有供销、农产品相关元素,每场时长不少于半小时。(3)规划设计、搭建布置1.总体要求:对所租赁的场地及配套设施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及搭建布置。要鲜明体现供销特色,结合前文所述的产品、地域、主题等因素,提供符合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要求的设计、制作、搭建(包工包料)方案,合理规划功能区,满足产品展示、来宾签到、观众观展、展示推广等功能;设计及制作包括空中(如条幅)、地面(如地贴)、通道(如道旗)等位置所使用的物料和印刷品等,根据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审定的效果图或方案进行施工制作。提供个性化规划、设计、搭建等全流程服务时,第9页共94页所报价格不应当高于市场平均收费水平和往年同类搭建服务报价。2.施工期限及要求。要求于活动开幕前1日完成全部搭建及布置,于活动结束当天撤离,搭建工期应符合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要求。①完成进场施工手续程序。成交供应商应遵守租赁场地有关进场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程序应当遵循租赁场地要求,自行完成施工的一切必要报批报建手续,及时申报必要的入场施工手续。②成交供应商需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所有现场施工搭建工作。需确保本次搭建物、布置物的质量及搭建施工安全,如出现不能正常使用或影响活动效果的情形,应及时派人维修;属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费用单独计算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如现场出现搭建事故及工作人员意外伤害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③未完成工程进度导致活动不能顺利召开,一切损失赔偿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期进场施工,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有权解除双方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要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如工期延误,工程未能按期交付使用,未按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指定的效果图进行施工制作,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自身损失的相关费用、因未按指定要求施工而产生的返工或其他费用、以及可能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及违约金等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4)运营服务制定运营服务方案(包含在策划方案中),建立运营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任务分工清单,指定专人与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所有工作顺利进行。要求:1.负责做好现场管理工作(配备充足人员)。包括安保、卫生、第10页共94页消防、电力等方面的统筹调度;活动主持、礼仪引导的统筹调度;2.负责协调活动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交通、城管、综合执法、卫健、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确保合法合规、做好各类报备和迎检工作,积极组织全部参展商配合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巡检,确保现场展品质量安全和品种丰富,确保各方面人员遵守活动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持好活动工作秩序,双方共同合作对人员、企业、产品进行管理;3.负责现场各项具体活动的沟通协调、组织参加,如彩排、开幕式等。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报名信息、成果材料、满意度调查表及相关数据等,协助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制定各类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等。4.拍摄图片、视频等。活动需摄影摄像,需制作适合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和短视频平台上的快剪视频、并做好经手图文的存档工作。撰写通稿报道。所有活动结束后制作活动展示视频一部,时长不少于40秒。5.为参加人员提供布展、撤展、租用展具、免费物流接收代管等服务。6.负责展位展品管理,按照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要求每日检查展位及展品情况,确保展位、人员、展品与经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审核的报名名单保持一致,确保展位不被转卖、占用、或者空置。(5)保障服务策划方案中应当包括保障服务的内容,其中消防、卫生、安保、水电、急救、仓储运输及其他相关服务都应体现;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防火、防重大安全事故等工作。(6)其他服务1.服从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的统一安排,第一时间成立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的服务团队。吉林省供销合作社提出的各类修改意见须在12小时之内修改完毕第11页共94页并反馈。2.对于活动的策划、执行、验收资料各个环节均有记录和存档,并在活动结束后撰写总结报告,以硬盘形式将过程中涉及的图片、视频、文件等移交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2.活动时间:2026年1月9-11日。3.合同履行地:松原市。四、履约保证金: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精神,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付款方式:(一)本项目约定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二)付款方式:资金支付须与财政拨款进度相关联,具体项目资金付款采用分期支付方式须在合同中约定,流程如下:1.合同首付款(总款项的30%)。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供首付款发票后支付首付款。2.合同中期款(总款项的50%)。搭建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递交中期执行报告,执行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开具中期款发票后支付中期款。3.合同尾款项(总款项的20%)。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结案报告并提出付款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开具尾款发票支付尾款。支付比例如需调整,可签定补充协议进行说明。第12页共94页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后,以及收到成交供应商付款申请和发票后,由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向财政资金部门提出拨付款申请,具体的付款时间要以财政拨款进度为准,若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款的,付款进度受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影响并按其实际情况执行,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付款计划,财政资金延迟拨付导致的付款逾期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六、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交付标准依据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第13页共94页第三章评审方法与标准一、说明:(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响应无效。(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三)技术、商务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四)响应供应商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五)供应商应如实提交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如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违法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将其失信行为公示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六)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第14页共94页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响应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响应无效。第15页共94页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1技术部分(暗标部分)制作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3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4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5磋商报价(包括最终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7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无负偏离的;8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条款的;9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响应无效的。若响应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响应无效。第17页共94页综合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分)权重(%)一技术部分-暗标部分(合计65分)(一)方案策划(27分)方案依据本项目定制,与本项目契合度高,对项目内容做了全方面、多层次的描述,且针对具体点有深度分析。设计说明对整体项目理解全面清晰,视角具有独创性;展示形式能体现出项目特色及设计理念的先进性、前瞻性、新颖性;设计展示效果,色彩格调简洁,主题传达清晰,内容表达精准;参观动线设计流畅及布局合理等进行量化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主题贴合供销社形象,兼具创新型和辨识度;②设计内容突出,深度融合供销+新春元素;③设计效果图两套,效果图高清逼真,还原设计理念,平面布局图标注清晰;④动线设计流畅;物料清单详细完整,制作工艺明确;施工用料明确,符合国家环保标准;⑦供销体验馆还原老供销社风格,展品丰富且贴合历史;⑧展位有特色且与主题呼应,能突出农产品展示效果;⑨互动活动紧扣供销+新春主题,形式新颖。以上每小项内容详细完善、表述清晰、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得3分;满分27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2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2727(二)服务方案(15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项目特点进行总体分析,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理念、思路和目标,以务实为导向;②设计服务,深度融合供销复古与新春元素;兼顾施工落地性、环保要求;③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与审核制,严控方案质量,保障项目全流程合规;④建立响应机制,定期汇报进度;服务承诺,确保质量、工期达标,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以上每小项内容详细完善、表述清晰、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得3分;满分15分。1515(二)服务方案(15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2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1515(三)实施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以下方案进行量化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方案完整,含场地搭建安全规范、用电消防预案、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流程,且符合活动场地及行业安全要求;②质量保证措施,明确搭建材料质量标准、工艺验收规范,承诺搭建成果符合活动展示需求,提供质量问题即时整改预案;③进度保证措施,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配备应对延误的备用方案;④活动期间的现场服务,安排专人驻场,能够及时处理现场监管、用电各类问题;⑤撤展服务,指定规范撤展流程,保证活动后场地恢复原貌。以上每小项内容详细完善、表述清晰、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得2分;满分10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四)应急处理方案(9分)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重大问题的应急响应方案明确流程,列明紧急联系人及处理时限;②特殊时期保障处理方案完整,包含服务保障措施、人员值班安排等③人员职责划分具体,责任到人,明确岗位职责、权限范围等。以上每小项内容详细完善、表述清晰、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得3分;满分9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2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四)应急处理方案(9分)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五)服务进度保障措施(4分)根据采购需求,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展区、设施设备安全方案详实,明确巡查频次及负责人;②网络安全保障方案完善。以上每小项内容详细完善、表述清晰、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得2分;满分4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44二商务部分(合计20分)(一)企业业绩(10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同类服务业绩(同类服务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10(二)项目团队配备人员(10分)服务团队人员架构合理,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1.团队人员具有与项目需求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5分,要求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2.有专业人才队伍,提供编导、媒体运营师、主持人证、灯光师证、音响师证、搭建资质等活动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3分。以上均须提供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明确团队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活动推进时间表。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1010三价格部分(合计15分)(一)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0×权重备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1515(一)最后磋商报价应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1515合计100100第21页共94页政府采购项目政策功能第一部分价格扣除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再执行政府采购价格扣除政策。(二)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30%以上的,可给予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都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可给予10%的价格扣除。(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视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22页共94页(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五)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第23页共94页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参考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11年6月18日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第24页共94页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25页共94页(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第26页共94页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第27页共94页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28页共94页第四章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磋商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磋商须知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总则(二)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磋商文件(三)1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举行;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1响应文件式样和份数1.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在网上下载。2.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电子文件,不需纸质文件。2响应文件盖章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3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组织机构开启解密标书后,方可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修改内容。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规定时间解密。无法按时解密的,以操作指南执行。3.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CA锁。4.解密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第29页共94页插入CA)。(1)如政采云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应根据操作指南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处理后政采云系统仍无法识别,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2)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完成解密操作后,请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对二次报价的通知,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完成最终报价。(五)磋商报价(1)磋商总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若磋商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其他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2磋商报价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全部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专用工具等配置、其他伴随服务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4备选方案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十)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账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附件。(十一)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二)1(1)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以上单数(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家,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四)2成交人的确定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六)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按照下述标准、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六)采购代理服务费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3)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户名: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98010100100014760六、询问、质疑(一)4询问函接收联系方式接收方式:邮寄或者现场送达,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杨轲联系电话:18584326317(办公电话)电子邮箱:xgj5966@163.com(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二)5质疑函接收联系方式其他说明公告媒介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法定媒体: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并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备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其省级分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级分网发布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分包不允许;企业信用融资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依托“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763号),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通过“吉企银通”申请融资。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电子化采购活动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安全开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中止交易活动:(一)电子化采购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化采购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化采购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电子化采购系统感染病毒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因电子化开评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电子化采购活动可以待上述情形解除后继续开展;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重新开展。特别提醒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制作标书MAC或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明标部分”、技术文件“暗标部分”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第32页共94页附件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与金额: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子化交易系统与吉林省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支持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磋商人应按本附件“项目相关信息”中规定的金额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称开户银行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98010100100014760行号3202410100231、磋商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采购计划备-[2025]-19372号-1),以便查询。保证金汇款等存在问题的,可联系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人,电话:185843263172、有效期: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提交至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若为保函形式,保函原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寄至或递交到代理公司,以收到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以最终到账时间为准。项目相关信息项目名称: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19372号-1包组信息包号包组名称应收保证金(人民币元)1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迎新春供销年货大集项目¥3,000.00第33页共94页第二部分磋商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3.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的联系事项。(二)关于响应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1.响应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三)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第34页共94页3.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5.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6.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四)磋商费用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五)其他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不包含最后一分钟。例如,提交第35页共94页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9:30表示截止时间为9点30分00秒。(以政采云平台时间为准)3.供应商向本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磋商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4.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项目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密承诺书,承诺内容为保证对采购项目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保密,未按规定提供保密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不完整,则按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处理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编制与构成1.本磋商文件的编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2.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磋商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36页共94页第三章评审方法与标准第四章磋商须知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磋商文件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在所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出。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媒体上公告的文件为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公告发布的媒介上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发布后,供应商自行关注媒体。如因故未查看,供应商自行负责。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1.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的语言第37页共94页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二)响应文件的构成1.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电子投标文件每个包组(标段)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2.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以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2.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响应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和份数的副本、正本和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2.请响应供应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单独密封资料。第38页共94页3.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2)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才有效。(3)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磋商文件另有其他规定外,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采用电子招标的,以政采云平台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1)响应文件的密封:1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2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2)响应文件的标记:1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响应供应商地址、包组号(如有)的字样。第39页共94页2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五)磋商报价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2.磋商报价应包含: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3.响应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4.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5.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六)报价货币1.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七)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1.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八)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第40页共94页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协议并注明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九)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2)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适用货物类项目)(3)对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响应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十)磋商保证金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2.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第41页共94页息原额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磋商有效期1.磋商应自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第42页共94页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1.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除响应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或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响应文件。3.除截至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一)响应文件的接收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递交第43页共94页的响应文件。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参加。2.响应文件接收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响应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二)磋商与评审1.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1)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小组成员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5)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第44页共94页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6)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过程(1)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资格、符合性审查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不进入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对响应有效性认定存在争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以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到顺序为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第45页共94页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最后报价,请随时关注平台及通知信息)。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决定。(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须知“最后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特殊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7)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报价修正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最后磋商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最后磋商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最后磋商报价)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第46页共94页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10)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最后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的特殊情形:1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评审方法和标准(1)磋商小组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评审步骤:1详细评审: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技术、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第47页共94页3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须知“最后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特殊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指未经价格扣除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如技术部分得分仍然相同的,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五)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第48页共94页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六)采购代理服务费1.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合同的订立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八)终止采购活动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询问、质疑(一)询问第49页共94页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2.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4.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具体询问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二)质疑1.质疑期限:(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提交要求:第50页共9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年货大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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